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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驯服的唯一的一朵。
后来麦兰就笑出声来。她不是悲伤,而是在享受失恋带来的无限诗意。
“当爱已成歌/唱歌的人已变成风景/美丽的往事飘零/在行人匆匆眼里/谁能/把一支恋歌唱得依然动听”
今夜麦兰会睡得很开心、很舒服的微笑着。
放下电话,手机天线又在闪烁:“军事演习,有炮轰偏离目标,派人察,见有衣衫破烂、满脸漆黑、双眼流泪者站在菜地。问之,答:”偷棵白菜,至于用炮轰吗?‘“
我不想笑,想喝酒。
上次醉酒我忘记是什么日子,只记得回家时候在路旁的草坪上睡着了。
那夜我和几个把玩文字的哥们聚在一起、很开心得把自己灌醉了。没有人劝我喝、也没有谁逼我喝,我想喝、一个人开心得大口喝。到最后就醉了,回家的路上我唱着歌旁若无人得摇晃着。依稀记得在清醒的时候我还念了这么一句:“我带着生命中的三颗石头/一颗是爱/一颗是情/一颗是爱情/在颠簸的路上/边走边唱”
后来我就不省人事。
那时侯m不在,她要是在我一定不会灌醉自己,即便醉了我也一定不会睡在草坪上,我会在她的搀扶下给她念刚写好的诗:“在你注视的目光中/我是一朵飞舞的雪花/粘在你的衣襟/缠住你的发丝”
m是一个好女孩,好到能静静得听我说话、给我唱歌、为我煲汤即便用挑剔的眼光找m的毛病,我想除了对我好到不能再好之外就没有其它缺点了。这样好的女孩的确难得,难得的总是最好的,所以她是我的女朋友。
这不能用普通的因果关系来求证。只能这么理解:首先她是我的女友,然后才能用上逻辑因果-这样比较好明白。我不喜欢逻辑,所以也就论证不好这个问题,总之一点可以肯定-我们相爱。
没有人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经常胡思乱想:很大程度上,我来到这个被人们称作“南方”的地方、是因为注定与她相爱才来。她在故我在。
很肉麻,但却是事实。
我们在一起,是的,在一起。那是精神上的依托,真正见面的机会极少:一周一次甚至更久。这个城市太忙碌,忙得在相隔十几个站台距离的我们只能把钱贡献给中国电信事业、大公无私。周末的时候我们通常会约朋友们聚会,m忙着张罗饭菜,而我则是陪着朋友们喝酒,差不多喝醉的时候送她回家。本来那条路在白天很长,在公车上可以把几十版的南方都市报看完;可是晚上这段路却出奇得短,没有说几句话就抵达终点。我把m送到她家楼下后停下脚步,然后我们相视而笑。我一定会轻轻吻一下她的额头、那时候我能闻到淡淡的朱砂梅的芳香。
我经常会在朋友们面前提到m,大家都认识她。往往这时会有朋友问我:“白衣,m怎么不来呢?”说完就都有些惆怅,似乎m不在就是一个遗憾,很大的遗憾。
夜晚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发呆。毕竟已经发了二十多年了,是一个惯性推动力,不会显得特别落寞。可是心中有了牵挂,就会蠢蠢欲动得试图摆脱寂寞的纠缠。越是这样就会愈加想念m,所以我就开始看小王子,一页页仔细得看,等疲惫困倦了就倒头睡下。
梦里通常会有一个细微的声音说话:“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都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书是m送给我的,从网上下载下来打印,然后很仔细得装订在一起,漏打的字也用钢笔添上。我可以想象做完这个“工程”之后,该有一种多大的成就感!再说,这样的书只有给能懂的人看才有价值,比如我。
我通常会被一些琐碎的细节感动,比如一个词语、一句话、一篇文章,或者是一个人。熟悉我的朋友说我是一个细致的人-我想在感情上受过伤害的人通常会变得细致起来,当然我是说麦兰。
夜色不错,歌也好听。酒更香。
我想着m,特别想。当然还有麦兰、盗版老狼、远方和人海茫茫
2003年4月3日于广州东圃
他驯服的唯一的一朵。
后来麦兰就笑出声来。她不是悲伤,而是在享受失恋带来的无限诗意。
“当爱已成歌/唱歌的人已变成风景/美丽的往事飘零/在行人匆匆眼里/谁能/把一支恋歌唱得依然动听”
今夜麦兰会睡得很开心、很舒服的微笑着。
放下电话,手机天线又在闪烁:“军事演习,有炮轰偏离目标,派人察,见有衣衫破烂、满脸漆黑、双眼流泪者站在菜地。问之,答:”偷棵白菜,至于用炮轰吗?‘“
我不想笑,想喝酒。
上次醉酒我忘记是什么日子,只记得回家时候在路旁的草坪上睡着了。
那夜我和几个把玩文字的哥们聚在一起、很开心得把自己灌醉了。没有人劝我喝、也没有谁逼我喝,我想喝、一个人开心得大口喝。到最后就醉了,回家的路上我唱着歌旁若无人得摇晃着。依稀记得在清醒的时候我还念了这么一句:“我带着生命中的三颗石头/一颗是爱/一颗是情/一颗是爱情/在颠簸的路上/边走边唱”
后来我就不省人事。
那时侯m不在,她要是在我一定不会灌醉自己,即便醉了我也一定不会睡在草坪上,我会在她的搀扶下给她念刚写好的诗:“在你注视的目光中/我是一朵飞舞的雪花/粘在你的衣襟/缠住你的发丝”
m是一个好女孩,好到能静静得听我说话、给我唱歌、为我煲汤即便用挑剔的眼光找m的毛病,我想除了对我好到不能再好之外就没有其它缺点了。这样好的女孩的确难得,难得的总是最好的,所以她是我的女朋友。
这不能用普通的因果关系来求证。只能这么理解:首先她是我的女友,然后才能用上逻辑因果-这样比较好明白。我不喜欢逻辑,所以也就论证不好这个问题,总之一点可以肯定-我们相爱。
没有人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经常胡思乱想:很大程度上,我来到这个被人们称作“南方”的地方、是因为注定与她相爱才来。她在故我在。
很肉麻,但却是事实。
我们在一起,是的,在一起。那是精神上的依托,真正见面的机会极少:一周一次甚至更久。这个城市太忙碌,忙得在相隔十几个站台距离的我们只能把钱贡献给中国电信事业、大公无私。周末的时候我们通常会约朋友们聚会,m忙着张罗饭菜,而我则是陪着朋友们喝酒,差不多喝醉的时候送她回家。本来那条路在白天很长,在公车上可以把几十版的南方都市报看完;可是晚上这段路却出奇得短,没有说几句话就抵达终点。我把m送到她家楼下后停下脚步,然后我们相视而笑。我一定会轻轻吻一下她的额头、那时候我能闻到淡淡的朱砂梅的芳香。
我经常会在朋友们面前提到m,大家都认识她。往往这时会有朋友问我:“白衣,m怎么不来呢?”说完就都有些惆怅,似乎m不在就是一个遗憾,很大的遗憾。
夜晚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发呆。毕竟已经发了二十多年了,是一个惯性推动力,不会显得特别落寞。可是心中有了牵挂,就会蠢蠢欲动得试图摆脱寂寞的纠缠。越是这样就会愈加想念m,所以我就开始看小王子,一页页仔细得看,等疲惫困倦了就倒头睡下。
梦里通常会有一个细微的声音说话:“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都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书是m送给我的,从网上下载下来打印,然后很仔细得装订在一起,漏打的字也用钢笔添上。我可以想象做完这个“工程”之后,该有一种多大的成就感!再说,这样的书只有给能懂的人看才有价值,比如我。
我通常会被一些琐碎的细节感动,比如一个词语、一句话、一篇文章,或者是一个人。熟悉我的朋友说我是一个细致的人-我想在感情上受过伤害的人通常会变得细致起来,当然我是说麦兰。
夜色不错,歌也好听。酒更香。
我想着m,特别想。当然还有麦兰、盗版老狼、远方和人海茫茫
2003年4月3日于广州东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