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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阳光将黄绿相间的窗帘缀上一层光粉。
准备好早餐的殷心筠亲吻着还在睡梦中的于中恺“中恺,醒醒。”
他翻了好几次身才从梦中醒来,伸了好几个懒腰,又连打几个呵欠,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进盥洗室。
殷心筠体贴地从身后跟了过来。“中恺,稀饭煮好了,还有你最喜欢的荷包蛋,我倒了点肉松在盘里,要不要打开酱瓜呢?”
他迅速地刷牙洗脸,抓了条毛巾将手上的水滴拭干,瞄了眼手腕上的表,转过身面对她。“没时间吃了,今天我得先载妈妈到机场,你没忘吧?”
“没有忘,那是十点钟的事,你有的是时间吃完早餐。”
于中恺挑了挑眉“喔,我忘了跟你提,妈要我早点去接她。”
殷心筠走过去,双手环抱他的腰,将脸埋入他的胸膛,撒着娇说:“人家弄了好久耶,再说,你昨天不是肠胃不舒服,外面东西又油又腻的,先吃点稀饭,否则饿到中午,对你的胃更不好。”
他在她额上轻吻了下,拨开她的手。“留到晚上吧,我保证晚上一定把所有稀饭吃光。现在我得赶紧换好衣服,不然晚些到老妈可又要唠叨我了。对了,你早上不也有事?嘿,今早老板不在,可得靠你这老板娘撑场面啦!”
殷心筠只是挂着微笑注视着他。
看着他换上她准备好的浅蓝格子衬衫、藏青西装、印着巴黎铁塔的深蓝领带,在充满阳光的窗旁,显得格外卓尔不群。
大一刚入学,殷心筠就注意到他,当时,于中恺是她大四的学长。一群男男女女中,她一眼就看出他绝非凡夫俗子之辈。他机智聪敏、满腹经纶,常为众人之首,生于富家却毫无膏粱子弟之气。
她当他是偶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
但却没想到踏出校门就业,第一份工作的老板竟是他的父亲,而他正是她的顶头上司。
“你在想什么?”
已准备就绪的于中恺过来拍着她的肩膀,才把耽溺于过去回忆中的殷心筠唤了回来。
她摇摇头,仍是一张笑脸“想你呀,只要每天早晨能将你唤醒,望着站在阳光下的这个帅男人,就够令我开心的。”
他以食指轻碰了下她的鼻梁“快来不及喽,如果你再不换衣服化妆准备上班,公司小妹们一定会搞得天下大乱。我很想陪你一起到公司,但是今天我把时间留给妈妈了,不会吃醋吧?”
“怎么会?”
于中恺抓了公事包就往楼梯走,殷心筠跟随在后。到了大门口,他仓猝地吻了下她的脸颊“拜了!”
他几乎是小跑步地进车库。
上了二楼,依依不舍于中恺离开的殷心筠靠在窗边,看着他火速开车离去,心头隐隐不安。
只要他不在她的视线内,强烈的不安感就在殷心筠的心里翻搅,每分每秒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在做什么?吃了哪些东西?见了哪些人?
她和他的关系就像风筝与放风筝的人。
于中恺是一只飞得又高又远的风筝,拥有鲜艳、美丽的图案,而她是站在地面上痴痴望着风筝的人,和他之间只连声着细细的一条线。
风筝有自由飞翔的能力,完全不受线的牵制。
她可以拉住线,但却无法收线。
然而只要狂风一至,线轻易就断了。
过去在他们之间曾有过几道旋风,来得快去得也急,在断线之前,都被她及时拉了回来;但这次和以前不一样,殷心筠敏感察觉到,最担心的事恐怕就要发生。
虽然有很多女孩会对他投怀送抱,但他最多也只是打哈哈逢场作戏,眼神不曾认真过;但对tiffany,他的眼神不但认真,而且小心翼翼,看得出来他很在乎tiffany的每句话。以前听中恺谈论tiffany,她以为只是纯粹出自对舞蹈艺术的热忱,如同相中一件宝物,但经过昨晚,她发现事实并不如自己所想。
于中恺注视tiffany时露出的炽热眼光,她从来不曾见过。
殷心筠满腹嫉妒,却不知所措。
为什么爱情这么磨人?原本以为找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从此就可以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但事实好像不是这么回事。
好烦的心情,她一定得找人好好谈谈解解闷,不然再这样胡思乱想下去,自己一定会疯掉。于是她拨了通电话给最疼爱她的哥哥。
星期一,尤其是隔了一个周休二日的礼拜,特别忙碌。
殷之澈从一早就埋首在电脑中,敲敲打打修改程式,他答应今天下班前要秀给另外两名合伙人看的。
直到秘书进来提醒他,差十五分就要十二点,如果再不准备出门赴约,恐怕就要迟到了。他才耸耸肩,又转了转肩胛骨,颈部做了好几个三百六十度旋转后,才关掉电脑。
和妹妹心筠的好今天共进午餐,之前他已经延了好几回,所以这一次他向她保证绝不会放她鸽子。
殷之澈站起身整理一下已凌乱的衣裳,顺便用脚将半开的档案柜蹋回去,桌上散落的书籍资料暂时不管,胡乱抓了件衣架上的外套,边穿边从办公室走出来。
“miss刘,别让人进去把我的资料给弄乱了!”
丢了句叮咛给秘书,自己便赶忙赴约去了。
其实是怕都属看见他乱得一塌胡涂的办公室,那可有损他的威严。但换成员工的想法,才没有人愿意进去他的办公室,因为每个人都躲他而唯恐不及。
殷之澈,三十二岁,wanet电脑网路创业公司的创办人之一。虽然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却有七十岁老头的顽固、二十岁少年率性的怪脾气。
不喜欢抽烟、喝酒,不爱上ktv、pub。
唯一的嗜好电脑,唯一的爱人——电脑,唯一的专长电脑。
和人谀话三句不离电脑,连形容事物、骂人的辞汇都离不开电脑。
他对电脑的痴迷,连妹妹殷心筠都感到不可思议,尤其是这种科技的产物,总是令她退避三舍。她实在搞不懂在一个比电视还小的框框里,会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能让人废寝忘食?
尽管兴趣与工作的性质相差十万八千里,但在三个哥哥中,殷心筠还是喜欢这个年纪最长的哥哥。
他最疼地,也最愿意花时间在她身上。
他的枯燥生活不过是因为太早扛起家中经济负担,根本没时间接触花花世界;现在大家都长大了,甚至连她这个最小的妹妹都已自立,他不该再把自己紧绑在工作上,也该懂得生活情趣,否则到了四十岁,恐怕还是王老五一个。
所以三不五时,殷心筠总要来烦烦他,以免他的生活太过于无趣。
于是今天,她刻意约哥哥在东区的年轻化美式餐厅吃午餐,而不是随便找家路旁的川菜馆,或是一客一百五十元的牛排店。
殷心筠在红白相间的招牌下等了十分钟,才看见殷之澈匆匆忙忙地骑着摩托车赶到。
“你又迟到了,约会让女人等是一件丢脸的事耶!”
“等等,我先去停车。”
他带着满脸歉意,急忙在人行道一长排车辆中挤进他的车。在台北,不但人多,车也多,常常为了停辆车而大费周章。当殷之澈把车停好再次回到妹妹的面前,已是满头大汗,又过了十分钟。
殷心筠故意撤嘴“哥,你让我呆呆站在这里等了你二十分钟耶,我也被人白白看了二十分钟,你要拿什么赔我?”
“一套恋爱物语的电玩,或是印有kitty猫的滑鼠?”他认真思索后回道。
“你还当我是小孩?哥,我二十三岁了!”
“呃?我以为女生都喜欢hello-kitty,上一次推出kitty猫滑鼠的... -->>
清晨,阳光将黄绿相间的窗帘缀上一层光粉。
准备好早餐的殷心筠亲吻着还在睡梦中的于中恺“中恺,醒醒。”
他翻了好几次身才从梦中醒来,伸了好几个懒腰,又连打几个呵欠,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进盥洗室。
殷心筠体贴地从身后跟了过来。“中恺,稀饭煮好了,还有你最喜欢的荷包蛋,我倒了点肉松在盘里,要不要打开酱瓜呢?”
他迅速地刷牙洗脸,抓了条毛巾将手上的水滴拭干,瞄了眼手腕上的表,转过身面对她。“没时间吃了,今天我得先载妈妈到机场,你没忘吧?”
“没有忘,那是十点钟的事,你有的是时间吃完早餐。”
于中恺挑了挑眉“喔,我忘了跟你提,妈要我早点去接她。”
殷心筠走过去,双手环抱他的腰,将脸埋入他的胸膛,撒着娇说:“人家弄了好久耶,再说,你昨天不是肠胃不舒服,外面东西又油又腻的,先吃点稀饭,否则饿到中午,对你的胃更不好。”
他在她额上轻吻了下,拨开她的手。“留到晚上吧,我保证晚上一定把所有稀饭吃光。现在我得赶紧换好衣服,不然晚些到老妈可又要唠叨我了。对了,你早上不也有事?嘿,今早老板不在,可得靠你这老板娘撑场面啦!”
殷心筠只是挂着微笑注视着他。
看着他换上她准备好的浅蓝格子衬衫、藏青西装、印着巴黎铁塔的深蓝领带,在充满阳光的窗旁,显得格外卓尔不群。
大一刚入学,殷心筠就注意到他,当时,于中恺是她大四的学长。一群男男女女中,她一眼就看出他绝非凡夫俗子之辈。他机智聪敏、满腹经纶,常为众人之首,生于富家却毫无膏粱子弟之气。
她当他是偶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白马王子。
但却没想到踏出校门就业,第一份工作的老板竟是他的父亲,而他正是她的顶头上司。
“你在想什么?”
已准备就绪的于中恺过来拍着她的肩膀,才把耽溺于过去回忆中的殷心筠唤了回来。
她摇摇头,仍是一张笑脸“想你呀,只要每天早晨能将你唤醒,望着站在阳光下的这个帅男人,就够令我开心的。”
他以食指轻碰了下她的鼻梁“快来不及喽,如果你再不换衣服化妆准备上班,公司小妹们一定会搞得天下大乱。我很想陪你一起到公司,但是今天我把时间留给妈妈了,不会吃醋吧?”
“怎么会?”
于中恺抓了公事包就往楼梯走,殷心筠跟随在后。到了大门口,他仓猝地吻了下她的脸颊“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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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他不在她的视线内,强烈的不安感就在殷心筠的心里翻搅,每分每秒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他在做什么?吃了哪些东西?见了哪些人?
她和他的关系就像风筝与放风筝的人。
于中恺是一只飞得又高又远的风筝,拥有鲜艳、美丽的图案,而她是站在地面上痴痴望着风筝的人,和他之间只连声着细细的一条线。
风筝有自由飞翔的能力,完全不受线的牵制。
她可以拉住线,但却无法收线。
然而只要狂风一至,线轻易就断了。
过去在他们之间曾有过几道旋风,来得快去得也急,在断线之前,都被她及时拉了回来;但这次和以前不一样,殷心筠敏感察觉到,最担心的事恐怕就要发生。
虽然有很多女孩会对他投怀送抱,但他最多也只是打哈哈逢场作戏,眼神不曾认真过;但对tiffany,他的眼神不但认真,而且小心翼翼,看得出来他很在乎tiffany的每句话。以前听中恺谈论tiffany,她以为只是纯粹出自对舞蹈艺术的热忱,如同相中一件宝物,但经过昨晚,她发现事实并不如自己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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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心筠满腹嫉妒,却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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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之澈从一早就埋首在电脑中,敲敲打打修改程式,他答应今天下班前要秀给另外两名合伙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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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之澈站起身整理一下已凌乱的衣裳,顺便用脚将半开的档案柜蹋回去,桌上散落的书籍资料暂时不管,胡乱抓了件衣架上的外套,边穿边从办公室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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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句叮咛给秘书,自己便赶忙赴约去了。
其实是怕都属看见他乱得一塌胡涂的办公室,那可有损他的威严。但换成员工的想法,才没有人愿意进去他的办公室,因为每个人都躲他而唯恐不及。
殷之澈,三十二岁,wanet电脑网路创业公司的创办人之一。虽然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却有七十岁老头的顽固、二十岁少年率性的怪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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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谀话三句不离电脑,连形容事物、骂人的辞汇都离不开电脑。
他对电脑的痴迷,连妹妹殷心筠都感到不可思议,尤其是这种科技的产物,总是令她退避三舍。她实在搞不懂在一个比电视还小的框框里,会有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能让人废寝忘食?
尽管兴趣与工作的性质相差十万八千里,但在三个哥哥中,殷心筠还是喜欢这个年纪最长的哥哥。
他最疼地,也最愿意花时间在她身上。
他的枯燥生活不过是因为太早扛起家中经济负担,根本没时间接触花花世界;现在大家都长大了,甚至连她这个最小的妹妹都已自立,他不该再把自己紧绑在工作上,也该懂得生活情趣,否则到了四十岁,恐怕还是王老五一个。
所以三不五时,殷心筠总要来烦烦他,以免他的生活太过于无趣。
于是今天,她刻意约哥哥在东区的年轻化美式餐厅吃午餐,而不是随便找家路旁的川菜馆,或是一客一百五十元的牛排店。
殷心筠在红白相间的招牌下等了十分钟,才看见殷之澈匆匆忙忙地骑着摩托车赶到。
“你又迟到了,约会让女人等是一件丢脸的事耶!”
“等等,我先去停车。”
他带着满脸歉意,急忙在人行道一长排车辆中挤进他的车。在台北,不但人多,车也多,常常为了停辆车而大费周章。当殷之澈把车停好再次回到妹妹的面前,已是满头大汗,又过了十分钟。
殷心筠故意撤嘴“哥,你让我呆呆站在这里等了你二十分钟耶,我也被人白白看了二十分钟,你要拿什么赔我?”
“一套恋爱物语的电玩,或是印有kitty猫的滑鼠?”他认真思索后回道。
“你还当我是小孩?哥,我二十三岁了!”
“呃?我以为女生都喜欢hello-kitty,上一次推出kitty猫滑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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