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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季蓉芸仍在死命地和两名醉汉对抗,但是,对方非但不因她的蛮悍而害怕,反而更加享受她如垂死天鹅般的挣扎。
他们粗鲁的手大胆地摸着她的身体,其中一个甚至想强吻她,而季蓉芸死也不会让他得逞,她曲起腿去撞他的胯下,那人大叫一声踉跄后退,另一人则大怒,同时扬手一巴掌就要掴向她
但这一巴掌并未落到季蓉芸的面颊上,她只听见一声惨叫,醉汉的手臂已被一个高大的男子反扭在后。
救星!上帝听到她的祈求,派救星来救她了!
季蓉芸稍稍回过神,才发现三个男人打成一团。
她十分庆幸上帝派来的救星不但高大,身材也十分强壮,动作更是俐落得令人叫好,虽然以一敌二,但两名醉汉在格斗技巧及力道上都远非他的对手。
他的动作如风,拳落如雨,不多久,两名醉汉便躺平在地上。
季蓉芸抚着起伏剧烈的胸膛,即使知道自己安全了,仍因过度恐惧而喘不过气来。
“你还好吧?”一个深沉醇厚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随即,她身上多出一件西装外套。
季蓉芸点点头,她知道该向对方道谢,但一时间却仍无法开口。
“你不知道女孩子不该在深夜单独一个人外出的吗?”他知道她仍处在惊吓状态中,自己不该用太严厉的口气说话,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了,因为只要回想到刚才的情景,他就为她捏了一把冷汗,要不是他一直跟随她,恐怕她现在早已被那两名醉汉给强暴了
唉!他干嘛生气?像她这样的女子,他又何必关心她呢?
就在他准备掉头离去时,只见她双眼如铜铃般瞪向他的后方,一种危机意识令他反射性地向旁边一闪,只见刚才躺平在地上的其中一名醉汉竟手持小刀刺向他,幸亏他闪得快,刀子只刺中他的肩胛处,否则,恐怕最后躺平的人会是他。
“该死!”他用力地扭转醉汉的手腕,只听见“喀、喀”两声,刀子掉在地上,而醉汉的手骨也断了。
两名醉汉一见情势不对,仓皇逃走,甚至不敢回头多看一眼。
“你还好吧?”季蓉芸并不是一个爱哭的女孩,但余悸犹存之下,泪水不由得涌上眼眶。
要是她刚才快一步提出警告,他也不会被刺伤。
鲜血染红雷蒙的白衬衫,看得季蓉芸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死不了的!”他妈的!难怪古人会说女人是祸水,原本他好端端的,却为了救她而挨了一刀。
“你流好多血喔!你必须去医院。”她看得出他嘴巴虽然逞强,但伤口一定很痛,瞧他的眉心都纠得快打结了。
去医院!这还得了,明天他岂不成了头条新闻。
放眼蒙地卡罗,恐怕没有人不认识他──刚才的醉汉八成醉瞎了眼,要不然,绝不敢惹他。
而她──应该对他不陌生吧!
“我的事不用你管!”他不领情的拒绝,然后带着伤口,忍着剧痛走向自己的跑车。
“你受伤了,怎能开车。”季蓉芸追了过来,大胆地提出要求“还是由我开车送你去医院吧!”
“你会开车?”他对女人开车的技术雷蒙的脸色微微一变。
“我拿到驾照好几年了,这儿我不熟,但只要你告诉我医院怎么走,我保证我绝对可以将你安全送达!”
很有自信的女人!这倒令他不由得另眼相看。
“好!”他把车钥匙丢给她。
雷蒙发誓,以后绝不坐女人开的车!
他万万没料到女人也可以疯狂的台车到几乎不要命的程度。
他本身也喜欢开快车,这也是他为何偏爱跑车的原因,可是,当他自己开车时,即使开再快,也只有快感,没有丝毫的恐惧感。
但坐在这女人开的车子里,他却直冒冷汗!
“这儿是医院?”季蓉芸一心只想尽快将他送到医院治疗,完全忽略他的异样。
“这里是我家。”喔!他的心脏差点回不了原位。
“你受了伤不去医院,回家做什么?”她挑眉瞪眼,活像老师在教训不听话的学生“你知不知道你可能会因流血过多而死?也有可能因一时疏忽而失去手臂,你──”
“闭嘴!女人!”他真后悔救了她“我想我不会因受伤而死,而是被你诅咒而死!”
“我是在关心你!”这人有点“青番”要不是看在他是她的救命恩人份上,她干嘛管他的死活!
“你似乎关心错对象了。”
没想到他会冒出这样一句话,令季蓉芸登时有点傻眼。
雷蒙也察觉自己的口气似乎冲得有点过份,但是,他是个不轻易向人──尤其是女人──道歉的,所以,这会儿也不会破例。
“还发什么呆!你不是关心我吗?还不快随我进屋子去帮我包扎伤口!”说着,他率先下了车。
季蓉芸心不甘情不愿地跟着下车,要不是看在他救了她,要不是看在他受伤的份上,她绝对会掉头离去。
这是一幢外表极为普通,甚至可以称为老旧的房子,但进了屋内,却与外表有截然不同的感受。
虽然屋内的装构和摆设都过时了,可是,却一让人感觉到无比的温馨,客厅内摆了不少绿色的小盆栽,到处可见的相片,有的是一对夫妇抱着孩子,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家庭照,还有一些是女主人与男主人的合照、小孩子的独照。从照片中,可以令人轻易感受到他们一家子幸福快乐的模样。
“如果你欣赏完照片,就请过来帮我包扎伤口吧!”一个冷冷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她看见他手上拎了一个急救箱。
季蓉芸虽然不是学医的,但由于在学校经常参加社团活动,所以,她包扎伤日的技术不会笨拙。
她镇定地替他脱下衬衫,肩膀上的伤口深可见骨,令她担心的皱起了眉头。
“你若不去医院打个破伤风,伤口一旦被细菌感染,你就会──”
“少诅咒我!”他粗声地截断她的话。
算了!生病的人心情通常不好,同理可证,他亦是如此。
所以,她决定不予理会。
“我要先消毒你的伤口,可能会很痛,如果你受不了,你想叫我不会笑你的。”等一下他可能不只是叫,还会痛得“跳”起来。
“少废话,我告诉你,男人通常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会叫!”他是在嘲弄她“你应该不陌生吧?”
季蓉芸愣了一下,她不知道是不是各国的风俗民情不同,怎么这男人说话老是一副戏谑的口吻,而且乍听之下,还带有些许的醋意──会不会是自己的错觉?
一定是!
“我要消毒了喔!”她还是好心的预警。
“快动手吧!”他早有准备,对着酒瓶灌了好大一口白兰地。
季蓉芸决定不拿热脸去贴他的冷屁股了,就让他疼死算了,于是,开始动手为他的伤口消毒、上药、包扎。
令她佩服的是,他哼也不哼一声,挺能忍耐的。
流了不少血,伤口上的疼痛加上酒精在体内作祟,雷蒙体验到前所未有的虚弱感。
“喂!你要不要紧啊?”季蓉芸看着他双眼快合上,不怎么放心的问。
“闭嘴!我要睡一下。”他好累,好想睡。
“你的房间在哪里?”
“在左转的第一间──”
季蓉芸趁他还有一丝知觉,连忙扶他到房间去。
上帝保佑!千万别让他的伤势恶化才好。
季蓉芸听见一阵阵痛苦的呻吟声,倏地睁开眼睛,她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让自己清醒一些。
“老天!我怎么睡着了?”不过,她的确也好累了,尤其,坐在椅子上打瞌睡挺难受的!
但是,她还是忍不住责怪自己,内心还因内疚而揪痛了一下。
她细心地检查他的伤口,很幸运的是已经不流血了,可是,当她摸了他的额头时,差点惊叫出声。
好烫!他正在发高烧!这可能是他伤口发炎,也是造成他不断呻吟的原因。
她真该坚持送他去医院,也不至于令他如此痛苦,这更增加她的内疚。
季蓉芸马上到冰箱找冰块,然后用毛巾包着冰块放置在他额上,想试试是否可以帮助他退烧。
可是,时间一分一秒的溜走,他的温度非但没减退,反而愈来愈高。
她记起急救箱内用来消毒用的酒精,这时应该可以派上用场。
因为她知道将酒精加水稀释浓度之后擦拭身体,可以有助于热度的散发。
她没有犹豫地立刻为他擦拭身体,坦白说,在艺术学院里,她也曾画过不少男模特儿的裸体,但那只限于远观,而像现在这么亲近男性的裸体,她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呢!
在她为他包扎伤口时,她就注意到他有一副健壮的体格,但现在她知道“健壮”二字还不足以形容他完美如神?的体格。
他一定时常运动,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多余的赘肉,而他身材的比例可以说是满分,以她专业的眼光,她都不禁要发出惊叹。
唉!都什么时候了,她居然还能心猿意马地对着他的身材评论起来。
幸亏他已呈半昏迷状态,要不然,若被他看见她刚才的“色样”八成会以为她是个“色女”呢!
她收拾起自己的想入非非,正襟危坐地为他细心擦拭身体。
终于,他的温度在她一遍又一遍的擦拭下有了下降的趋势,她心头上的大石头也稍稍可以落下了。
“水我要喝水”
“好,我马上倒给你喝。”她很高兴他终于有了一丝正常的反应。
季蓉芸小心翼翼地想将他稍稍扶高,以免他被喝下去的水呛到,岂知,她才轻轻碰了他一下,他马上大叫一声,在她还来不及反应时,她已被用力地推倒在地。
由于事发突然,在毫无防备下,她的右手臂撞上了墙壁。
好痛啊!她咬着牙才没让自己叫出声,而她的手臂已经红了一大片,相信过不了多久一定会瘀血的。
一听见床上又传来要喝水的呻吟声,她立刻忍着手臂上的痛回到床边。
这次她学聪明了,不敢再胡乱碰他,只好用棉花棒沾湿他的唇,但他却像在沙漠里行走多时急欲找水喝的人般,棉花棒上的水根本不能为他解渴。
“水水”他在昏迷中皱着眉大喊。
找不到吸管,又怕再次被攻击,无计可施下,季蓉芸只得让自己含着一大口水,然后再把自己的唇贴近他的唇,慢慢地将自己口中的水送入他的口中。
突然,他如获甘霖般地紧紧吸吮着她的唇老天!这可是她的初吻耶!她万万没料到自己保留了二十二年的初吻竟这么没了。
算了!谁教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呢!要不是他及时伸出援手,别说是初吻,就连她宝贵的贞操也保不住了。
就算是报恩吧!
淡霞的心情手札ii
天气忽晴忽阴,春天后母脸。
牵着谅谅的小手,两个母女俩走在街上,我忽然意外的发现,不知何时,女儿竟长高许多,这也代表她一天天的长大了。
忽然,她一脸严肃的表情看着我问:“妈妈,为什么别人家的爸爸都会在家,而我的爸爸却常常不在家?”
我忽然无言以对,但仍给了她一个答复。我告诉她,爸爸不在家是因为要工作赚钱,给她缴学费、买芭比娃娃、买漂亮的衣服
她又拉长音调喔了一声,我发现我提及那些平常最令她开心的玩具和衣服时,她眼中并没有应有的喜悦,反倒是一脸的沉郁,于是,她开始抱怨,她觉得爸爸不够关心她
这是身为现代孩童的悲哀,也是现代人生活的悲哀,许多人在盲目追求心中的希望时,却常常忽略了许多,也失去了许多。
谅谅是我一手带大的,在她成长的过程里,我几乎全程参与,但反之,她的父亲却完全忽略了要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在谅谅眼中,爸爸就像她的大玩偶,爸爸就像圣诞老公公,但是随着年龄增加,她需要的不只是一个大玩偶,也不是圣诞老公公,她需要一个可以分享她课业上成就的爸爸,她需要的是一个可以陪她谈心的爸爸。
但,他还是忽略了。
nbsp;季蓉芸仍在死命地和两名醉汉对抗,但是,对方非但不因她的蛮悍而害怕,反而更加享受她如垂死天鹅般的挣扎。
他们粗鲁的手大胆地摸着她的身体,其中一个甚至想强吻她,而季蓉芸死也不会让他得逞,她曲起腿去撞他的胯下,那人大叫一声踉跄后退,另一人则大怒,同时扬手一巴掌就要掴向她
但这一巴掌并未落到季蓉芸的面颊上,她只听见一声惨叫,醉汉的手臂已被一个高大的男子反扭在后。
救星!上帝听到她的祈求,派救星来救她了!
季蓉芸稍稍回过神,才发现三个男人打成一团。
她十分庆幸上帝派来的救星不但高大,身材也十分强壮,动作更是俐落得令人叫好,虽然以一敌二,但两名醉汉在格斗技巧及力道上都远非他的对手。
他的动作如风,拳落如雨,不多久,两名醉汉便躺平在地上。
季蓉芸抚着起伏剧烈的胸膛,即使知道自己安全了,仍因过度恐惧而喘不过气来。
“你还好吧?”一个深沉醇厚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随即,她身上多出一件西装外套。
季蓉芸点点头,她知道该向对方道谢,但一时间却仍无法开口。
“你不知道女孩子不该在深夜单独一个人外出的吗?”他知道她仍处在惊吓状态中,自己不该用太严厉的口气说话,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了,因为只要回想到刚才的情景,他就为她捏了一把冷汗,要不是他一直跟随她,恐怕她现在早已被那两名醉汉给强暴了
唉!他干嘛生气?像她这样的女子,他又何必关心她呢?
就在他准备掉头离去时,只见她双眼如铜铃般瞪向他的后方,一种危机意识令他反射性地向旁边一闪,只见刚才躺平在地上的其中一名醉汉竟手持小刀刺向他,幸亏他闪得快,刀子只刺中他的肩胛处,否则,恐怕最后躺平的人会是他。
“该死!”他用力地扭转醉汉的手腕,只听见“喀、喀”两声,刀子掉在地上,而醉汉的手骨也断了。
两名醉汉一见情势不对,仓皇逃走,甚至不敢回头多看一眼。
“你还好吧?”季蓉芸并不是一个爱哭的女孩,但余悸犹存之下,泪水不由得涌上眼眶。
要是她刚才快一步提出警告,他也不会被刺伤。
鲜血染红雷蒙的白衬衫,看得季蓉芸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死不了的!”他妈的!难怪古人会说女人是祸水,原本他好端端的,却为了救她而挨了一刀。
“你流好多血喔!你必须去医院。”她看得出他嘴巴虽然逞强,但伤口一定很痛,瞧他的眉心都纠得快打结了。
去医院!这还得了,明天他岂不成了头条新闻。
放眼蒙地卡罗,恐怕没有人不认识他──刚才的醉汉八成醉瞎了眼,要不然,绝不敢惹他。
而她──应该对他不陌生吧!
“我的事不用你管!”他不领情的拒绝,然后带着伤口,忍着剧痛走向自己的跑车。
“你受伤了,怎能开车。”季蓉芸追了过来,大胆地提出要求“还是由我开车送你去医院吧!”
“你会开车?”他对女人开车的技术雷蒙的脸色微微一变。
“我拿到驾照好几年了,这儿我不熟,但只要你告诉我医院怎么走,我保证我绝对可以将你安全送达!”
很有自信的女人!这倒令他不由得另眼相看。
“好!”他把车钥匙丢给她。
雷蒙发誓,以后绝不坐女人开的车!
他万万没料到女人也可以疯狂的台车到几乎不要命的程度。
他本身也喜欢开快车,这也是他为何偏爱跑车的原因,可是,当他自己开车时,即使开再快,也只有快感,没有丝毫的恐惧感。
但坐在这女人开的车子里,他却直冒冷汗!
“这儿是医院?”季蓉芸一心只想尽快将他送到医院治疗,完全忽略他的异样。
“这里是我家。”喔!他的心脏差点回不了原位。
“你受了伤不去医院,回家做什么?”她挑眉瞪眼,活像老师在教训不听话的学生“你知不知道你可能会因流血过多而死?也有可能因一时疏忽而失去手臂,你──”
“闭嘴!女人!”他真后悔救了她“我想我不会因受伤而死,而是被你诅咒而死!”
“我是在关心你!”这人有点“青番”要不是看在他是她的救命恩人份上,她干嘛管他的死活!
“你似乎关心错对象了。”
没想到他会冒出这样一句话,令季蓉芸登时有点傻眼。
雷蒙也察觉自己的口气似乎冲得有点过份,但是,他是个不轻易向人──尤其是女人──道歉的,所以,这会儿也不会破例。
“还发什么呆!你不是关心我吗?还不快随我进屋子去帮我包扎伤口!”说着,他率先下了车。
季蓉芸心不甘情不愿地跟着下车,要不是看在他救了她,要不是看在他受伤的份上,她绝对会掉头离去。
这是一幢外表极为普通,甚至可以称为老旧的房子,但进了屋内,却与外表有截然不同的感受。
虽然屋内的装构和摆设都过时了,可是,却一让人感觉到无比的温馨,客厅内摆了不少绿色的小盆栽,到处可见的相片,有的是一对夫妇抱着孩子,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家庭照,还有一些是女主人与男主人的合照、小孩子的独照。从照片中,可以令人轻易感受到他们一家子幸福快乐的模样。
“如果你欣赏完照片,就请过来帮我包扎伤口吧!”一个冷冷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她看见他手上拎了一个急救箱。
季蓉芸虽然不是学医的,但由于在学校经常参加社团活动,所以,她包扎伤日的技术不会笨拙。
她镇定地替他脱下衬衫,肩膀上的伤口深可见骨,令她担心的皱起了眉头。
“你若不去医院打个破伤风,伤口一旦被细菌感染,你就会──”
“少诅咒我!”他粗声地截断她的话。
算了!生病的人心情通常不好,同理可证,他亦是如此。
所以,她决定不予理会。
“我要先消毒你的伤口,可能会很痛,如果你受不了,你想叫我不会笑你的。”等一下他可能不只是叫,还会痛得“跳”起来。
“少废话,我告诉你,男人通常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会叫!”他是在嘲弄她“你应该不陌生吧?”
季蓉芸愣了一下,她不知道是不是各国的风俗民情不同,怎么这男人说话老是一副戏谑的口吻,而且乍听之下,还带有些许的醋意──会不会是自己的错觉?
一定是!
“我要消毒了喔!”她还是好心的预警。
“快动手吧!”他早有准备,对着酒瓶灌了好大一口白兰地。
季蓉芸决定不拿热脸去贴他的冷屁股了,就让他疼死算了,于是,开始动手为他的伤口消毒、上药、包扎。
令她佩服的是,他哼也不哼一声,挺能忍耐的。
流了不少血,伤口上的疼痛加上酒精在体内作祟,雷蒙体验到前所未有的虚弱感。
“喂!你要不要紧啊?”季蓉芸看着他双眼快合上,不怎么放心的问。
“闭嘴!我要睡一下。”他好累,好想睡。
“你的房间在哪里?”
“在左转的第一间──”
季蓉芸趁他还有一丝知觉,连忙扶他到房间去。
上帝保佑!千万别让他的伤势恶化才好。
季蓉芸听见一阵阵痛苦的呻吟声,倏地睁开眼睛,她拍了拍自己的脸颊,让自己清醒一些。
“老天!我怎么睡着了?”不过,她的确也好累了,尤其,坐在椅子上打瞌睡挺难受的!
但是,她还是忍不住责怪自己,内心还因内疚而揪痛了一下。
她细心地检查他的伤口,很幸运的是已经不流血了,可是,当她摸了他的额头时,差点惊叫出声。
好烫!他正在发高烧!这可能是他伤口发炎,也是造成他不断呻吟的原因。
她真该坚持送他去医院,也不至于令他如此痛苦,这更增加她的内疚。
季蓉芸马上到冰箱找冰块,然后用毛巾包着冰块放置在他额上,想试试是否可以帮助他退烧。
可是,时间一分一秒的溜走,他的温度非但没减退,反而愈来愈高。
她记起急救箱内用来消毒用的酒精,这时应该可以派上用场。
因为她知道将酒精加水稀释浓度之后擦拭身体,可以有助于热度的散发。
她没有犹豫地立刻为他擦拭身体,坦白说,在艺术学院里,她也曾画过不少男模特儿的裸体,但那只限于远观,而像现在这么亲近男性的裸体,她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呢!
在她为他包扎伤口时,她就注意到他有一副健壮的体格,但现在她知道“健壮”二字还不足以形容他完美如神?的体格。
他一定时常运动,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多余的赘肉,而他身材的比例可以说是满分,以她专业的眼光,她都不禁要发出惊叹。
唉!都什么时候了,她居然还能心猿意马地对着他的身材评论起来。
幸亏他已呈半昏迷状态,要不然,若被他看见她刚才的“色样”八成会以为她是个“色女”呢!
她收拾起自己的想入非非,正襟危坐地为他细心擦拭身体。
终于,他的温度在她一遍又一遍的擦拭下有了下降的趋势,她心头上的大石头也稍稍可以落下了。
“水我要喝水”
“好,我马上倒给你喝。”她很高兴他终于有了一丝正常的反应。
季蓉芸小心翼翼地想将他稍稍扶高,以免他被喝下去的水呛到,岂知,她才轻轻碰了他一下,他马上大叫一声,在她还来不及反应时,她已被用力地推倒在地。
由于事发突然,在毫无防备下,她的右手臂撞上了墙壁。
好痛啊!她咬着牙才没让自己叫出声,而她的手臂已经红了一大片,相信过不了多久一定会瘀血的。
一听见床上又传来要喝水的呻吟声,她立刻忍着手臂上的痛回到床边。
这次她学聪明了,不敢再胡乱碰他,只好用棉花棒沾湿他的唇,但他却像在沙漠里行走多时急欲找水喝的人般,棉花棒上的水根本不能为他解渴。
“水水”他在昏迷中皱着眉大喊。
找不到吸管,又怕再次被攻击,无计可施下,季蓉芸只得让自己含着一大口水,然后再把自己的唇贴近他的唇,慢慢地将自己口中的水送入他的口中。
突然,他如获甘霖般地紧紧吸吮着她的唇老天!这可是她的初吻耶!她万万没料到自己保留了二十二年的初吻竟这么没了。
算了!谁教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呢!要不是他及时伸出援手,别说是初吻,就连她宝贵的贞操也保不住了。
就算是报恩吧!
淡霞的心情手札ii
天气忽晴忽阴,春天后母脸。
牵着谅谅的小手,两个母女俩走在街上,我忽然意外的发现,不知何时,女儿竟长高许多,这也代表她一天天的长大了。
忽然,她一脸严肃的表情看着我问:“妈妈,为什么别人家的爸爸都会在家,而我的爸爸却常常不在家?”
我忽然无言以对,但仍给了她一个答复。我告诉她,爸爸不在家是因为要工作赚钱,给她缴学费、买芭比娃娃、买漂亮的衣服
她又拉长音调喔了一声,我发现我提及那些平常最令她开心的玩具和衣服时,她眼中并没有应有的喜悦,反倒是一脸的沉郁,于是,她开始抱怨,她觉得爸爸不够关心她
这是身为现代孩童的悲哀,也是现代人生活的悲哀,许多人在盲目追求心中的希望时,却常常忽略了许多,也失去了许多。
谅谅是我一手带大的,在她成长的过程里,我几乎全程参与,但反之,她的父亲却完全忽略了要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在谅谅眼中,爸爸就像她的大玩偶,爸爸就像圣诞老公公,但是随着年龄增加,她需要的不只是一个大玩偶,也不是圣诞老公公,她需要一个可以分享她课业上成就的爸爸,她需要的是一个可以陪她谈心的爸爸。
但,他还是忽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