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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上李凌摩托车的陈欣岚,享受着前所未有的飞翔感觉。她心想:如果是去视野宽广、空气清新的郊外,那一定更棒!
来到冰店前,李凌停妥车子后,陈欣岚还有点舍不得下来。她对这车子的喜爱,李凌全看在眼里;若不是这种zx-11的摩托车体型太大,不适合女孩子骑,再加上对陈欣岚安全的顾虑,他真的会买一辆送她——即使所费惊人,他也毫不在乎!
“你不下来,我们怎么吃冰?难道要我把冰从冰店里拿出来喂你?”李凌催促陈欣岚下车。
陈欣岚虽然舍不得,但她也不想自己一个人坐在摩托车上晒太阳,看着李凌在冰店里吃冰;于是她边从车子上下来边说道:“坐这台摩托车的感受简直是‘酷毙’了!这车的外型,真是‘帅呆’了!”
李凌听了很高兴,于是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形容词?”
陈欣岚察觉到李凌的高兴,暗忖:哼!刚刚还差点撞到我,不行!不能让他太高兴!
于是陈欣岚换了个口气说:“有啊!车比人帅,车比人酷,车比人好,车”陈欣岚已经看见李凌头冒黑烟,马上识相地闭嘴。
“难道我一无是处吗?”李凌生气地喊道。
正巧他们已经走进冰店,所以李凌气归气,他还是很有绅士风度地替她服务,帮她拉出椅子之后,自己就在她对面的位子上坐下。
“其实你也不是一无是处啦!起码你待会儿可以帮我付钱。”
“你——算了,不跟你辩了,反正你是见不得我好。此事到此为止,你要吃什么冰?”李凌适时地阻止陈欣岚再度开口。
陈欣岚有点不服气地说道:“梅子冰!”
“好!老板,两碗梅子冰。”李凌转头向老板说着,当他再转过头时,却发现陈欣岚一直盯着他的车子瞧。
“喂!你这样盯着我的车看,你不怕脖子扭伤,或者眼睛受伤吗?”李凌叫了陈欣岚。
“我从来没有看过这种车,它有名字吗?”“有啊!它的名字是zx-11,也有人称它为‘魔神’;台湾太小了,使它一直没有机会展现它的速度与爆发力。”
“它的颜色很漂亮耶!红、黑两色搭配,台湾目前好像还没有这种车。”
“它是我在美国买的,也是第一个真正属于我的东西。”
“为什么?”她不解地问。
“因为它是我打工赚来的,而不是向家里要钱买的。”
“这一辆要花不少钱吧!打工?难道你工作的地点是山寨吗?我的意思就是说,你是不是去当土匪啦?!”
土匪?好吧!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做土匪!李凌在心里暗忖着。
这时,梅子冰已经送来了,两人便开始吃起冰来。李凌也开口说:“我不是去当土匪,我是去当杀手!每杀一个,就有一定的报酬,如果你能按照雇主要求的杀法去杀人,那价钱还可以再往上调整。”
“真的?!”陈欣岚的脸色开始由白到黑再到紫!她已忍不住呕吐起来,李凌不放心地问:“你没事吧?欣岚,对不起,刚刚跟你讲‘杀手’的事,我是骗你的。我真该死!我马上载你去医院。”陈欣岚看见如此自责的李凌,于是她便老实地告诉他:“你别自责了,我不是因为你的话才吐的,我也知道你是故意要吓我的。”
“什么?你不是因为听了我的话才吐的!那——那你一定是生病了!不行,我得带你去看医生。”
陈欣岚慢慢地坐回她的位子上,一手按着肚子,说道:“我不想去医院,我讨厌打针,更讨厌吃药!我真的没事,我想——大概是吃坏肚子的关系吧?!”
李凌也在陈欣岚旁边的位子上坐下,但眼光一直停在她身上。“中午你吃了什么?”
陈欣岚边想边说:“嗯我吃了一个汉堡、两杯可乐、一个比萨,还有一碗面!”
李凌瞪大眼睛问:“那些东西全都是你吃的?”
“是啊!不过我并不是一次就把它们吃完!”
李凌不解地问:“难道你吃东西还分段吗?!”
“唉!因为中午我回到家时,煮饭的陈嫂不在,她只留下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她家里有事,她必须赶紧回去之类的话;那也就是说,我没中餐可吃,所以,我就到麦当劳吃了一个汉堡及一杯可乐。从麦当劳出来后,我春了看手表,离两点的约会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我就从另一条路回家,而且顺路买了比萨与可乐,带回家吃。”
陈欣岚已经说了一大串,但李凌的心思仍然停在“约会”这两个字上。
“你说你下午有‘约会’?”
“是啊!是我前两天答应林文彦要和他去看电影的。”
看电影?而且还是和男生?听到此话的李凌,醋意大发。陈欣岚看着李凌大半天都不说话,觉得有点奇怪,不过她没问,只是继续说着:“至于那碗面,是我从电影院出来后,一个人闲逛时吃的。”
咦!好像有点不对劲儿,李凌看了看表。“现在才下午四点二十分,你怎么可能会看完电影,而且还去闲逛呢?”
陈欣岚忍不住又骂李凌。“你耳朵是不是有问题?我说我从电影院出来,才去闲逛的,我说我看完电影了吗?”
“你是说”李凌射出“你放人家鸽子”的眸光。
“对啦!真是败给你了!”她回答着。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为何欣岚已经答应赴约,却还放林文彦鸽子呢?李凌在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说:“好了,既然已经证明你的呕吐是因为你吃太多东西,那么眼前的这碗冰,你就无福消受了。”
陈欣岚叫道:“那怎么可以!叫了不吃,多可惜啊!”“为了你的肚子着想,我的小姐,拜托你控制一下食欲好不好?这样吧!从现在开始,如果你除了茶之外,什么都不吃,一直撑到吃晚餐的时候,我就带你去吃大餐。”
“没骗我?”陈欣岚问。
“不!不骗你,从现在开始,我——李凌,再也不对陈欣岚说任何一句谎言。”李凌像在发誓一样地说。
“那现在”
“现在我载你去兜风!”李凌拉起陈欣岚往外走,但她却停住脚步。
“可是你还没跟我说关于这辆摩托车的故事。”
“我们边兜风边说给你听,嗯?那你也得把看电影的事说给我听,好不好?”李凌想趁机探听欣岚与那个叫林文彦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好啊!不过,说来话长喔!”
“我洗耳恭听。”李凌说完后,就和陈欣岚离开冰店,两人再度骑上“魔神”飞驰而去。
若说要在拥挤的、空气污染严重的台北市兜风,那可能要带着面罩,并且只能是走着。李凌可没有“头壳坏去”所以,他带着陈欣岚往郊区走;最后,他们来到阳明山上,找了一个能俯视整个台北市的地方。
“如何,是不是很棒?现在整个台北市都在你的脚下,有没有那种唯我独尊的感觉?”李凌问。
“真正唯我独尊的人,得到的并不是全世界,只是一份孤独而已;而我不要全世界,我只要拥有疼爱与呵护。”陈欣岚幽幽地说着,她的神情与言语,震撼了李凌的心。
李凌一直认为这个十八九岁的女孩是快乐的;带她来这里,她应该会高兴得又叫又跳;但此刻的陈欣岚,脸上的忧愁、言语中所夹带的感伤,让李凌觉得好心疼。他好想拥着她、安慰她。呵护她。
李凌啊李凌!看来你原本想要一辈子单身的念头,已经被她给打破了;不过,你真的有要呵护她的意念吗?李凌问着自己。之后,他给了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是的!我要呵护她。保护她;甚至,还要拥有她!想罢,李凌拉着陈欣岚,让她能够注视他。“欣岚,看着我,不管以后想呵护你的人有多少,我一定是其中之一。”
李凌温柔地看着陈欣岚,她在李凌的眼中看到的是一种她不明白的情愫;但她一点也不了解李凌的心意,只当他是像哥哥般地疼爱自己,于是她说:“我没有哥哥,你当我哥哥好不好?”
李凌一听差点吐血,心想:真是报应!我对蕙仪的态度,竟会变成欣岚对我的心意。他冲口而出:“不!我不要当你哥!”
陈欣岚不明白地问道:“为什么?是你不喜欢我,还是你不想有个这么差劲的妹妹?”她愈说声音愈小,头也愈来愈低。
“不,我很喜欢你,而且你一点也不差劲。至于我不想当你哥的原因,是我认为,我俩之间不应只有兄妹情谊。”
陈欣岚一脸不解的表情,李凌暗忖:“必须赶紧转移话题,不然到最后,逼得我必须坦承我心底的情感时,只怕会把这丫头给吓跑了。于是他赶紧说:“好了,别再想了,只要你认为我是你的谁,那我就是谁;但前提是,我必须一直都是你的朋友。现在你能告诉我,你今天下午去约会的事吗?”
他果真转移了陈欣岚的注意力,陈欣岚告诉李凌,林文彦是她的同学,还有她捉弄林文彦的种种,以及她想撮合林文彦与她的好朋友席梦竹的事。她说得很开心,李凌听了,也很开心。陈欣岚开心,是因为她认为她在撮合林文彦与席梦竹的这件事上,展现了她的智慧;而李凌高兴的原因则是,他知道他没有对手存在。
“我说完了,那该换你说‘魔神’的事了吧!”陈欣岚在说完约会的这件事后,马上要求李凌说。
“在美国读完大学后,我不想按照我干爹的安排去攻读硕士,但我干爹软硬兼施,逼得我只好一走了之”
陈欣岚露出怀疑的表情,正要开口时,李凌却比她早了一步开口。
“别以为我狠心抛下我干爹,而是我已经用尽所有的招数,仍然无法说服我干爹。当时,如果我答应,只怕后果连你也无法想象;而所谓的后果就是——一个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转入耶鲁大学念商科”
陈欣岚的眼中果然充满惊讶,似乎在告诉李凌:“真是看不出来你会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
李凌笑了笑,拉着陈欣岚,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坐下来。李凌看着陈欣岚,继续说着:“当时的我,对自己很没信心,我担心我不能念完硕士,所以我决定逃避,从纽约逃到旧金山。我想我大概是投入科学太久了,在旧金山,我变得孤僻,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但是我了解到我必须工作,我才会有钱与我干爹玩捉迷藏;所以我开始早出晚归,每天除了七小时的睡眠之外,其余的时间,我都在拼命地工作。我曾同时拥有四份工作,有时是白天交替着夜晚,不眠不休地工作。半年后,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看到了这部车,才第一眼,它就让我下定决心,就算要我花光所有的积蓄,我也要买下它!丙真,等我买了它之后,身边只乘下一百块美金;但我从没有后悔过,它只是刺激我再度拼命地去赚钱。大约是一个月以后吧!我于爹的人找到我,要我跟他们回去;我好不容易才看到外面的世界,我不可能会那么容易地再走进我干爹为我所筑的象牙塔中。所以,我骑着“魔神”跑到了西雅图,在那儿生活了三个月后,又再次被找到,于是我又到芝加哥去。然而,我干爹的消息似乎愈来愈灵通,我仅仅在芝加哥才住了两个月,就被他给找到;而这次,我连跑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他给逮了回去。这部车跟着我跑遍了美国,连我来台湾,它也跟着来了,它是我宝贝!”
在李凌说完后,她好奇地问:“为什么你总是只谈到你干爹,那你父母呢?”
听至此话的李凌,低着头,轻声说道:“死了,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我连他们的长相都不知道,而关于他们的事,干爹只说了一些。”“对不起,我不该使你想起伤心的往事。”陈欣岚道歉。
李凌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没关系,我不会介意的。时候不早了,我们下山吧!山下还有大餐等着我们呢!”
欣岚高兴地跑向“魔神”身后满脸笑容的李凌,感染了她的青春气息,一下子仿佛也年轻了几岁——虽然他才二十五岁,但他已经好久没这样出来散心了。每次出来,都只有孤独的自己,现在多了陈欣岚,李凌霎时觉得他的生命中,多了份快乐与希望。
看来,他快无药可救了。陈欣岚!她真是个小精灵。不仅打破他单身的念头,连“浪迹天涯”的梦想,也不是她的对手。李凌从不认为他有家,但为了陈欣岚,台湾将成为他守候一生的地方。
李凌载着陈欣岚,他在路上告诉自己:今天的晚餐,是我认识真正的欣岚的大好时机,一定要好好把握!
当李凌告诉陈欣岚要上餐厅去吃大餐时,她拒绝了,真让李凌大感意外;再问她想去哪里吃,她的回答竟是两百元就可以吃饱的自助小餐馆。
李凌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陈欣岚,担心地说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小心别噎着了。”
他并适时地递了杯饮料给她。
满嘴食物的陈欣岚,含糊地对他说声:“谢谢。”
李凌看她吃得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你才几个小时没吃东西,就饿成这样,那你在学校,是不是零食不离手,饮料不离口的?”
陈欣岚吞下她最后一口食物,喝完最后一滴饮料,擦了擦嘴角之后,说道:“学校里的我正好相反,每天除了三餐之外,我是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的,顶多上福利社买个矿泉水而已。”
李凌不置信地看着她。“那你就在周末一次吃够本?”
“老实说,这是我三年来最丰盛的一次晚餐,也是我吃得最开心的一次。”陈欣岚望着已经惊讶得下巴快掉到地上的李凌,继续说着:“其实我只有在星期六、星期天才会吃到陈嫂烧的菜,上课的日子,我总是在外面解决三餐,所以我都随便吃;就算我在家吃,也难得有全家都上桌的画面出现,所以我也不见得会有好的胃口。”陈欣岚淡淡地说。
“既然如此,那你刚才为何要拒绝去大餐厅呢?那儿的菜比这儿好太多了。”
“我不喜欢去有钱人去的地方;在那儿,就算有山珍海味,我也没胃口。”
李凌愈来愈糊涂了。“你是讨厌那里的气氛,还是——”
“我讨厌有钱人!”不等李凌说完,她马上抢着说。
听到这话的李凌,则是在心里盘算自己有多少财产——二百万存款,一辆摩托车,一辆以他为名却从来没碰过的跑车,每月十万元的薪水——这样,他不知会不会被陈欣岚看做是有钱人?看来,他得弄个明白不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就马上把法拉利跑车无条件让给季郡邦,每个月的薪水也自动调整为五万元就好。
“在你眼中,什么叫做‘有钱人’?”
陈欣岚看着李凌那张写着“十万个为什么”的脸,心想:我干脆一次把我的想法说出来,兔得他一直问“为什么?”但,我有必要与这个才见二次面,彼此还算不上是熟的人说这么多心事吗?在自己的生活圈中,可称得上是我的朋友的,大概只有文彦与梦竹而已。算了,把他当朋友吧!可是,这些心事连文彦和梦竹都不知道考虑到最后,陈欣岚还是决定说了;或许她真的想交李凌这个朋友吧!
“在我眼中的有钱人是,穿着笔挺西装,却是满身铜臭的人”
李凌看看自己的衣着,心想:该死!在离开公司时,真该脱掉西装外套,或者到十二楼去换件休闲服;而现在的自己,若再加条领带,就符合欣岚的有钱人条件之一了;不过,我应该没有铜臭味吧?!
此时,陈欣岚也注意到李凌的服装;不过,她明白她并不讨厌他,所以又进一步地解释:“放心吧!我不会把每个穿西装的人都认为是有钱人,而我,也不是讨厌每个穿西装的人。”
李凌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并且要自己牢记,下次在陈欣岚面前出现,尽量不要穿西装。
接着,陈欣岚继续说:“我认为有钱人全是拜金主义者,他们的眼中,只有权势、名利;是那种可以牺牲家庭幸福,只为了要往上爬的人;在他们的心中,甚至没有‘爱’这个字存在。‘钱’是一种会让人们心志堕落的东西,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没有它,但一旦过多,就会让人迷失自己——就像药品一样:适量,会让我们脱离疾病,但过多,则会将我们推向鬼门关。所谓‘富不过三代’就是有钱人最大的悲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是我讨厌有钱人的最主要原因。”
在她一口气说完后,李凌才完全明白,她所谓的“有钱人”并不是指本身有钱,而是指那些希望变得更有钱的人。当李凌正庆幸自己不是陈欣岚口中的’有钱人’时,这才注意到她从下午就一直拿在手上的东西——大包、小包的,一看就知道是逛街的成果。
“你很喜欢逛街吗?”
陈欣岚知道李凌对她买那么多东西感到好奇,所以她直接告诉他:“我不喜欢‘压马路’,更不喜欢买东西,我只喜欢花钱。我爸爸是个名副其实的‘拜金主义者’,而我妈妈则是个典型的‘由奢入俭难’的人;而我,就是想让他们尝尝‘富不过三代’的悲哀。”
“这女孩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李凌心里想着,脸上的表情看在陈欣岚眼中,简直是“智障派掌门人”
“你是不是在猜我是不是我爸妈亲生的?还是你在想,我脑袋有无‘秀逗’?”陈欣岚挑明地问李凌。
“对啊!咦,你怎么会知道?你该不会懂得读心术吧!”
“当然不是,只是光看你脸上的表情,猜都猜得出来;不过,我很累了,你不要每次都要我来猜,有什么话,你可以问的。”
李凌一脸被打败的表情。“算了!不跟你辩了,问你一个正经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让你家‘富不过三代’呢?”
“我有拒答的权利吗?”
“你不说,我是不会勉强的。”李凌嘴上虽是这样说,但心里却失望得要死。
看李凌不说话,陈欣岚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喂!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不过,你也有不回答的权利。”
“你问吧!”
“那天,在桥上你为什么会失魂落魄的?”
李凌望着她的明眸,心想着:她为何这么关心我?她真的想与我分享喜怒哀乐吗?
不论李凌心里怎么想,他还是告诉了陈欣岚:“目前我在‘柯氏企业’上班,我... -->>
坐上李凌摩托车的陈欣岚,享受着前所未有的飞翔感觉。她心想:如果是去视野宽广、空气清新的郊外,那一定更棒!
来到冰店前,李凌停妥车子后,陈欣岚还有点舍不得下来。她对这车子的喜爱,李凌全看在眼里;若不是这种zx-11的摩托车体型太大,不适合女孩子骑,再加上对陈欣岚安全的顾虑,他真的会买一辆送她——即使所费惊人,他也毫不在乎!
“你不下来,我们怎么吃冰?难道要我把冰从冰店里拿出来喂你?”李凌催促陈欣岚下车。
陈欣岚虽然舍不得,但她也不想自己一个人坐在摩托车上晒太阳,看着李凌在冰店里吃冰;于是她边从车子上下来边说道:“坐这台摩托车的感受简直是‘酷毙’了!这车的外型,真是‘帅呆’了!”
李凌听了很高兴,于是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形容词?”
陈欣岚察觉到李凌的高兴,暗忖:哼!刚刚还差点撞到我,不行!不能让他太高兴!
于是陈欣岚换了个口气说:“有啊!车比人帅,车比人酷,车比人好,车”陈欣岚已经看见李凌头冒黑烟,马上识相地闭嘴。
“难道我一无是处吗?”李凌生气地喊道。
正巧他们已经走进冰店,所以李凌气归气,他还是很有绅士风度地替她服务,帮她拉出椅子之后,自己就在她对面的位子上坐下。
“其实你也不是一无是处啦!起码你待会儿可以帮我付钱。”
“你——算了,不跟你辩了,反正你是见不得我好。此事到此为止,你要吃什么冰?”李凌适时地阻止陈欣岚再度开口。
陈欣岚有点不服气地说道:“梅子冰!”
“好!老板,两碗梅子冰。”李凌转头向老板说着,当他再转过头时,却发现陈欣岚一直盯着他的车子瞧。
“喂!你这样盯着我的车看,你不怕脖子扭伤,或者眼睛受伤吗?”李凌叫了陈欣岚。
“我从来没有看过这种车,它有名字吗?”“有啊!它的名字是zx-11,也有人称它为‘魔神’;台湾太小了,使它一直没有机会展现它的速度与爆发力。”
“它的颜色很漂亮耶!红、黑两色搭配,台湾目前好像还没有这种车。”
“它是我在美国买的,也是第一个真正属于我的东西。”
“为什么?”她不解地问。
“因为它是我打工赚来的,而不是向家里要钱买的。”
“这一辆要花不少钱吧!打工?难道你工作的地点是山寨吗?我的意思就是说,你是不是去当土匪啦?!”
土匪?好吧!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做土匪!李凌在心里暗忖着。
这时,梅子冰已经送来了,两人便开始吃起冰来。李凌也开口说:“我不是去当土匪,我是去当杀手!每杀一个,就有一定的报酬,如果你能按照雇主要求的杀法去杀人,那价钱还可以再往上调整。”
“真的?!”陈欣岚的脸色开始由白到黑再到紫!她已忍不住呕吐起来,李凌不放心地问:“你没事吧?欣岚,对不起,刚刚跟你讲‘杀手’的事,我是骗你的。我真该死!我马上载你去医院。”陈欣岚看见如此自责的李凌,于是她便老实地告诉他:“你别自责了,我不是因为你的话才吐的,我也知道你是故意要吓我的。”
“什么?你不是因为听了我的话才吐的!那——那你一定是生病了!不行,我得带你去看医生。”
陈欣岚慢慢地坐回她的位子上,一手按着肚子,说道:“我不想去医院,我讨厌打针,更讨厌吃药!我真的没事,我想——大概是吃坏肚子的关系吧?!”
李凌也在陈欣岚旁边的位子上坐下,但眼光一直停在她身上。“中午你吃了什么?”
陈欣岚边想边说:“嗯我吃了一个汉堡、两杯可乐、一个比萨,还有一碗面!”
李凌瞪大眼睛问:“那些东西全都是你吃的?”
“是啊!不过我并不是一次就把它们吃完!”
李凌不解地问:“难道你吃东西还分段吗?!”
“唉!因为中午我回到家时,煮饭的陈嫂不在,她只留下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她家里有事,她必须赶紧回去之类的话;那也就是说,我没中餐可吃,所以,我就到麦当劳吃了一个汉堡及一杯可乐。从麦当劳出来后,我春了看手表,离两点的约会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我就从另一条路回家,而且顺路买了比萨与可乐,带回家吃。”
陈欣岚已经说了一大串,但李凌的心思仍然停在“约会”这两个字上。
“你说你下午有‘约会’?”
“是啊!是我前两天答应林文彦要和他去看电影的。”
看电影?而且还是和男生?听到此话的李凌,醋意大发。陈欣岚看着李凌大半天都不说话,觉得有点奇怪,不过她没问,只是继续说着:“至于那碗面,是我从电影院出来后,一个人闲逛时吃的。”
咦!好像有点不对劲儿,李凌看了看表。“现在才下午四点二十分,你怎么可能会看完电影,而且还去闲逛呢?”
陈欣岚忍不住又骂李凌。“你耳朵是不是有问题?我说我从电影院出来,才去闲逛的,我说我看完电影了吗?”
“你是说”李凌射出“你放人家鸽子”的眸光。
“对啦!真是败给你了!”她回答着。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为何欣岚已经答应赴约,却还放林文彦鸽子呢?李凌在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说:“好了,既然已经证明你的呕吐是因为你吃太多东西,那么眼前的这碗冰,你就无福消受了。”
陈欣岚叫道:“那怎么可以!叫了不吃,多可惜啊!”“为了你的肚子着想,我的小姐,拜托你控制一下食欲好不好?这样吧!从现在开始,如果你除了茶之外,什么都不吃,一直撑到吃晚餐的时候,我就带你去吃大餐。”
“没骗我?”陈欣岚问。
“不!不骗你,从现在开始,我——李凌,再也不对陈欣岚说任何一句谎言。”李凌像在发誓一样地说。
“那现在”
“现在我载你去兜风!”李凌拉起陈欣岚往外走,但她却停住脚步。
“可是你还没跟我说关于这辆摩托车的故事。”
“我们边兜风边说给你听,嗯?那你也得把看电影的事说给我听,好不好?”李凌想趁机探听欣岚与那个叫林文彦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好啊!不过,说来话长喔!”
“我洗耳恭听。”李凌说完后,就和陈欣岚离开冰店,两人再度骑上“魔神”飞驰而去。
若说要在拥挤的、空气污染严重的台北市兜风,那可能要带着面罩,并且只能是走着。李凌可没有“头壳坏去”所以,他带着陈欣岚往郊区走;最后,他们来到阳明山上,找了一个能俯视整个台北市的地方。
“如何,是不是很棒?现在整个台北市都在你的脚下,有没有那种唯我独尊的感觉?”李凌问。
“真正唯我独尊的人,得到的并不是全世界,只是一份孤独而已;而我不要全世界,我只要拥有疼爱与呵护。”陈欣岚幽幽地说着,她的神情与言语,震撼了李凌的心。
李凌一直认为这个十八九岁的女孩是快乐的;带她来这里,她应该会高兴得又叫又跳;但此刻的陈欣岚,脸上的忧愁、言语中所夹带的感伤,让李凌觉得好心疼。他好想拥着她、安慰她。呵护她。
李凌啊李凌!看来你原本想要一辈子单身的念头,已经被她给打破了;不过,你真的有要呵护她的意念吗?李凌问着自己。之后,他给了自己一个满意的答案——是的!我要呵护她。保护她;甚至,还要拥有她!想罢,李凌拉着陈欣岚,让她能够注视他。“欣岚,看着我,不管以后想呵护你的人有多少,我一定是其中之一。”
李凌温柔地看着陈欣岚,她在李凌的眼中看到的是一种她不明白的情愫;但她一点也不了解李凌的心意,只当他是像哥哥般地疼爱自己,于是她说:“我没有哥哥,你当我哥哥好不好?”
李凌一听差点吐血,心想:真是报应!我对蕙仪的态度,竟会变成欣岚对我的心意。他冲口而出:“不!我不要当你哥!”
陈欣岚不明白地问道:“为什么?是你不喜欢我,还是你不想有个这么差劲的妹妹?”她愈说声音愈小,头也愈来愈低。
“不,我很喜欢你,而且你一点也不差劲。至于我不想当你哥的原因,是我认为,我俩之间不应只有兄妹情谊。”
陈欣岚一脸不解的表情,李凌暗忖:“必须赶紧转移话题,不然到最后,逼得我必须坦承我心底的情感时,只怕会把这丫头给吓跑了。于是他赶紧说:“好了,别再想了,只要你认为我是你的谁,那我就是谁;但前提是,我必须一直都是你的朋友。现在你能告诉我,你今天下午去约会的事吗?”
他果真转移了陈欣岚的注意力,陈欣岚告诉李凌,林文彦是她的同学,还有她捉弄林文彦的种种,以及她想撮合林文彦与她的好朋友席梦竹的事。她说得很开心,李凌听了,也很开心。陈欣岚开心,是因为她认为她在撮合林文彦与席梦竹的这件事上,展现了她的智慧;而李凌高兴的原因则是,他知道他没有对手存在。
“我说完了,那该换你说‘魔神’的事了吧!”陈欣岚在说完约会的这件事后,马上要求李凌说。
“在美国读完大学后,我不想按照我干爹的安排去攻读硕士,但我干爹软硬兼施,逼得我只好一走了之”
陈欣岚露出怀疑的表情,正要开口时,李凌却比她早了一步开口。
“别以为我狠心抛下我干爹,而是我已经用尽所有的招数,仍然无法说服我干爹。当时,如果我答应,只怕后果连你也无法想象;而所谓的后果就是——一个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转入耶鲁大学念商科”
陈欣岚的眼中果然充满惊讶,似乎在告诉李凌:“真是看不出来你会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
李凌笑了笑,拉着陈欣岚,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坐下来。李凌看着陈欣岚,继续说着:“当时的我,对自己很没信心,我担心我不能念完硕士,所以我决定逃避,从纽约逃到旧金山。我想我大概是投入科学太久了,在旧金山,我变得孤僻,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但是我了解到我必须工作,我才会有钱与我干爹玩捉迷藏;所以我开始早出晚归,每天除了七小时的睡眠之外,其余的时间,我都在拼命地工作。我曾同时拥有四份工作,有时是白天交替着夜晚,不眠不休地工作。半年后,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看到了这部车,才第一眼,它就让我下定决心,就算要我花光所有的积蓄,我也要买下它!丙真,等我买了它之后,身边只乘下一百块美金;但我从没有后悔过,它只是刺激我再度拼命地去赚钱。大约是一个月以后吧!我于爹的人找到我,要我跟他们回去;我好不容易才看到外面的世界,我不可能会那么容易地再走进我干爹为我所筑的象牙塔中。所以,我骑着“魔神”跑到了西雅图,在那儿生活了三个月后,又再次被找到,于是我又到芝加哥去。然而,我干爹的消息似乎愈来愈灵通,我仅仅在芝加哥才住了两个月,就被他给找到;而这次,我连跑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他给逮了回去。这部车跟着我跑遍了美国,连我来台湾,它也跟着来了,它是我宝贝!”
在李凌说完后,她好奇地问:“为什么你总是只谈到你干爹,那你父母呢?”
听至此话的李凌,低着头,轻声说道:“死了,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我连他们的长相都不知道,而关于他们的事,干爹只说了一些。”“对不起,我不该使你想起伤心的往事。”陈欣岚道歉。
李凌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没关系,我不会介意的。时候不早了,我们下山吧!山下还有大餐等着我们呢!”
欣岚高兴地跑向“魔神”身后满脸笑容的李凌,感染了她的青春气息,一下子仿佛也年轻了几岁——虽然他才二十五岁,但他已经好久没这样出来散心了。每次出来,都只有孤独的自己,现在多了陈欣岚,李凌霎时觉得他的生命中,多了份快乐与希望。
看来,他快无药可救了。陈欣岚!她真是个小精灵。不仅打破他单身的念头,连“浪迹天涯”的梦想,也不是她的对手。李凌从不认为他有家,但为了陈欣岚,台湾将成为他守候一生的地方。
李凌载着陈欣岚,他在路上告诉自己:今天的晚餐,是我认识真正的欣岚的大好时机,一定要好好把握!
当李凌告诉陈欣岚要上餐厅去吃大餐时,她拒绝了,真让李凌大感意外;再问她想去哪里吃,她的回答竟是两百元就可以吃饱的自助小餐馆。
李凌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陈欣岚,担心地说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小心别噎着了。”
他并适时地递了杯饮料给她。
满嘴食物的陈欣岚,含糊地对他说声:“谢谢。”
李凌看她吃得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你才几个小时没吃东西,就饿成这样,那你在学校,是不是零食不离手,饮料不离口的?”
陈欣岚吞下她最后一口食物,喝完最后一滴饮料,擦了擦嘴角之后,说道:“学校里的我正好相反,每天除了三餐之外,我是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的,顶多上福利社买个矿泉水而已。”
李凌不置信地看着她。“那你就在周末一次吃够本?”
“老实说,这是我三年来最丰盛的一次晚餐,也是我吃得最开心的一次。”陈欣岚望着已经惊讶得下巴快掉到地上的李凌,继续说着:“其实我只有在星期六、星期天才会吃到陈嫂烧的菜,上课的日子,我总是在外面解决三餐,所以我都随便吃;就算我在家吃,也难得有全家都上桌的画面出现,所以我也不见得会有好的胃口。”陈欣岚淡淡地说。
“既然如此,那你刚才为何要拒绝去大餐厅呢?那儿的菜比这儿好太多了。”
“我不喜欢去有钱人去的地方;在那儿,就算有山珍海味,我也没胃口。”
李凌愈来愈糊涂了。“你是讨厌那里的气氛,还是——”
“我讨厌有钱人!”不等李凌说完,她马上抢着说。
听到这话的李凌,则是在心里盘算自己有多少财产——二百万存款,一辆摩托车,一辆以他为名却从来没碰过的跑车,每月十万元的薪水——这样,他不知会不会被陈欣岚看做是有钱人?看来,他得弄个明白不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就马上把法拉利跑车无条件让给季郡邦,每个月的薪水也自动调整为五万元就好。
“在你眼中,什么叫做‘有钱人’?”
陈欣岚看着李凌那张写着“十万个为什么”的脸,心想:我干脆一次把我的想法说出来,兔得他一直问“为什么?”但,我有必要与这个才见二次面,彼此还算不上是熟的人说这么多心事吗?在自己的生活圈中,可称得上是我的朋友的,大概只有文彦与梦竹而已。算了,把他当朋友吧!可是,这些心事连文彦和梦竹都不知道考虑到最后,陈欣岚还是决定说了;或许她真的想交李凌这个朋友吧!
“在我眼中的有钱人是,穿着笔挺西装,却是满身铜臭的人”
李凌看看自己的衣着,心想:该死!在离开公司时,真该脱掉西装外套,或者到十二楼去换件休闲服;而现在的自己,若再加条领带,就符合欣岚的有钱人条件之一了;不过,我应该没有铜臭味吧?!
此时,陈欣岚也注意到李凌的服装;不过,她明白她并不讨厌他,所以又进一步地解释:“放心吧!我不会把每个穿西装的人都认为是有钱人,而我,也不是讨厌每个穿西装的人。”
李凌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并且要自己牢记,下次在陈欣岚面前出现,尽量不要穿西装。
接着,陈欣岚继续说:“我认为有钱人全是拜金主义者,他们的眼中,只有权势、名利;是那种可以牺牲家庭幸福,只为了要往上爬的人;在他们的心中,甚至没有‘爱’这个字存在。‘钱’是一种会让人们心志堕落的东西,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没有它,但一旦过多,就会让人迷失自己——就像药品一样:适量,会让我们脱离疾病,但过多,则会将我们推向鬼门关。所谓‘富不过三代’就是有钱人最大的悲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是我讨厌有钱人的最主要原因。”
在她一口气说完后,李凌才完全明白,她所谓的“有钱人”并不是指本身有钱,而是指那些希望变得更有钱的人。当李凌正庆幸自己不是陈欣岚口中的’有钱人’时,这才注意到她从下午就一直拿在手上的东西——大包、小包的,一看就知道是逛街的成果。
“你很喜欢逛街吗?”
陈欣岚知道李凌对她买那么多东西感到好奇,所以她直接告诉他:“我不喜欢‘压马路’,更不喜欢买东西,我只喜欢花钱。我爸爸是个名副其实的‘拜金主义者’,而我妈妈则是个典型的‘由奢入俭难’的人;而我,就是想让他们尝尝‘富不过三代’的悲哀。”
“这女孩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李凌心里想着,脸上的表情看在陈欣岚眼中,简直是“智障派掌门人”
“你是不是在猜我是不是我爸妈亲生的?还是你在想,我脑袋有无‘秀逗’?”陈欣岚挑明地问李凌。
“对啊!咦,你怎么会知道?你该不会懂得读心术吧!”
“当然不是,只是光看你脸上的表情,猜都猜得出来;不过,我很累了,你不要每次都要我来猜,有什么话,你可以问的。”
李凌一脸被打败的表情。“算了!不跟你辩了,问你一个正经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让你家‘富不过三代’呢?”
“我有拒答的权利吗?”
“你不说,我是不会勉强的。”李凌嘴上虽是这样说,但心里却失望得要死。
看李凌不说话,陈欣岚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喂!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不过,你也有不回答的权利。”
“你问吧!”
“那天,在桥上你为什么会失魂落魄的?”
李凌望着她的明眸,心想着:她为何这么关心我?她真的想与我分享喜怒哀乐吗?
不论李凌心里怎么想,他还是告诉了陈欣岚:“目前我在‘柯氏企业’上班,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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