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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流浪我就不会再感到孤独。有的时候她作诗我就在一旁静静地欣赏,欣赏她美丽的文字,欣赏她思考时托着下巴的表情,欣赏美丽的她,翘起的嘴角,长长的睫毛,明亮忧伤的眼眸,她安静的一切。馨儿喜欢听歌,周杰伦的,她要我唱给她听,我不会。她说为什么不会?我说我没有那个天赋,再说周杰伦并没有要求我一定要学会唱他的歌,不然就开除学籍之类的话。馨儿说那你什么天赋?我说我有走路的天赋。馨儿说也是。然后她就嘟着小嘴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语。我不说话,因为我从来听不懂她小声嘟囔时说的话。馨儿总是说我太沉默了,我也总是会给她一个淡淡的微笑,仿佛就是我最拿手的,因为这样的表情总是会迷倒很多女生,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造型很帅,尽管没有任何语言,我还是乐不彼此。然后就像我预想中的那样,馨儿问我下次流浪去哪。我就会对她说不知道。因为我的确不知道下次去哪,就像我从来不知道我以后会不会爱上馨儿。
岁月如碎去的沙漏一样无声无息,漂泊漂泊漂泊,跟随我的只有天空,脚步,影子,偶尔还有馨儿和她的影子,以及她在我身边时一种复杂的心情。流浪,流浪。
时光踏着秋的痕迹不断的蹁跹,起舞,寂寥在冰凉的指尖上斑驳弄影,有人的泪水滴下,总是在原地打转。流光狠狠地拉到了十二月,寒霜初覆,雪意绵绵。
周末,馨儿要我陪她一起回家。她爸爸妈妈去了美国,已经一个多月了,她说自己在家里太无聊了,她说不要我再去流浪了。我当即摆出了一个绅士的恣肆,嘴角一个优美的弧线扬起,我说走。馨儿拉着我一直到了她家,家里的布置还是一样,一如从前,那样的整洁,那样的一尘不染。馨儿刚伸出了手,还没有示意让我坐下,我就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馨儿浅浅一笑,露出了一个醉人的酒窝。我眯着眼看了半天,直到那个酒窝变成一片嫣红,我得意地笑了。我伸出右手一指,馨儿立即会意了,不用我再加以提醒,真是孺女可教也。很快,馨儿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可乐,而且走到我面前时又帮我打开了。我一惊,我这一惊非同小可,因为我看到了馨儿手里拿着一个明晃晃的东西,据我观察,应该有匕首一般长短,我暗运内力,馨儿会不会趁递给我可乐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撂倒我,我突然猛地斜身站了起来,因为我这个人的最大好处就是会提前动手。然后我准确无误地接住了可乐,很潇洒地说了一声谢谢。因为我在需要动手时前零点零零一秒突然看清楚了,馨儿手里拿了一个遥控板。我还有一个江湖人所没有的特点,那就是眼力极好,而且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自己从杀气腾腾迅速转变成从容镇定潇洒英俊的表情,做到这一点不仅要有很高的修为,而且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长得必须帅,这方面我有很大的自信,不然的话,像馨儿这样漂亮的女孩怎么会把我请到她的家里面,还频频对我递暗号。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什么呢?很明显,想到这我偷偷地笑了。我喝着可乐,很快我喝完了,这里面有一个我很显著的特点,速战速决,做事从来不犹豫不决,江湖人称“断魂手”我因此十分得意,于是吃东西也就更快了,更多了,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我气势磅礴的英雄气概。馨儿开始放周杰伦的歌曲,一首又一首,用馨儿的话说,也就是每一首总是有着那样优美的旋律,那样优美的调调。馨儿百听不厌,馨儿问我,我说我也是。因为我一听到这样快节奏的歌曲,就会加快我喝可乐的速度,而且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我就是喜欢。有一点很明确,因为这样能增加我的内力。过了一会儿,馨儿拉着我去她的房间,我又一惊,我死活不去。因为在此之前,我已经看到进去的结果,我知道她的意图,因为她家里面没有人,而且这个时候的这个时刻对猎物动手最容易得手。但我看着馨儿威胁的表情,我又不得不跟着她进去了。这是我第一次进馨儿的房间,上一次之所以失手是因为没有恰当的时机,这次终于得逞了。馨儿的房间布置得很有诗意,一张小小的床,我想挤上去两个人也蛮可以的,我暗暗地笑。纯白的墙上很有节奏地挂满了字画,书桌上也摆放得整整齐齐,干净得一尘不染。墙角安静地放着一把旧旧的风琴,颇有古人的诗风。窗台上放着的菊花,还是一如从前,美丽而忧郁地绽放着。怎么样?馨儿问我。我以为她想要动手了,首先询问一下我的意见,看我是从还是不从,我想这样的房间可能危机四伏,不能轻举妄动,还是不动的好,我又用余角瞄了一眼那张床,我想大丈夫当断则断,我毫不犹豫地说了一声好。馨儿嘟起小嘴,很委屈地说,我收拾了很久,你就这样短短的一句话。我这时才明白馨儿指的是什么,我非常懊恼,自己竟然这样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心想可惜了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我立即摆出了一个清高之人的恣肆很深沉地说,恩,很漂亮,很富有诗意,就像你的人一样,我喜欢。馨儿害羞地低下了头,但我还是看到了她脸上弥漫出的淡淡的笑容。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词。馨儿指着墙上的一幅字:晓月坠,宿云微,无语枕频敲。梦回芳草思依依,天远雁声稀。啼莺散,余花乱,寂寞画堂深院。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词名喜迁莺。我看得出来,这是馨儿自己用毛笔写的,因为我看得出来那秀丽的字眼里流露着一种深深的忧郁,这是馨儿的表情,我非常熟悉的表情。我没有说话,不知道为什么我面对着这些字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就像面对着馨儿一样,我静静地伫立在那儿,凝视着这些安静的字词很久没有说话。这是一次无语的对峙,面对着伤与泪水的对峙,我看到了温柔。馨儿拉起了我的手,她说我们一起去看菊花。经过一番强烈的心理挣扎分析我还是跟着馨儿去了,很快我们就到了,我们以江湖人的规矩大义凛然地蹲了下去。知道它为什么这么美丽吗?馨儿问我。我说不知道。因为它有阳光洒下来的爱。馨儿看着菊花忧伤地说。我抬头看着辽远的天空,说,馨儿,你知道吗?花再美丽总是要谢的。馨儿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清澈透明的眼眸中有长着一双翅膀的单纯,在不停地挥动着双翅。她说,东东,你知道它在凋落前的一刻想的是什么吗?我避开馨儿的目光,低头沉默地看着菊花。我想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馨儿看着我说。说吧。我对着馨儿微微一笑。东东,你可以停下来吗,为了我,为了我们,我不想你这样一直流浪下去。馨儿看着我很认真地说。我很早就已经清楚会有今天的这样一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却始终没有想清楚过,这个问题仅仅只存在于脚步和悲伤之间,我无法知道我选择的结果和最后的结果会是怎么样。我面对着馨儿哀伤的目光,我听到时光在我面前一点点碎去的声音,脆如蚕蛹。我说,馨儿,我不知道。我只是这个城市的流浪者,永远都是。我想我也许会这样一直流浪下去。其实,这样不是很好吗?很久,时间静得我能闻到馨儿淡淡的呼吸,温柔如同前世。这一次,谁都没有再说话。我看到馨儿的眼角流下了一滴眼泪,轻轻的,轻得如同飘飞的羽毛。我无言,馨儿无言,菊花无言。我走了出去,流浪在华丽的街道上,心像撕裂了一般疼痛。一阵阵风吹过,带走了我的眼泪,带走了我要说的一切。孩子啊,你要漂向何放方。我抬头,一只鸟儿在浅浅地吟唱。
雪下了。一滴。两滴。迷住了我的双眼。
(五)
很久了,我一直很少见到馨儿,有时候即使见了面彼此也只是点一下头,我和她或许都在刻意回避着对方。不为什么,只为那回首间一行伤浊的眼泪。这些天我一直在流浪,带着深深的脚步,影子,天空,寂寥,穿梭过一条条淡淡的街道,突然我感觉到了疲倦,一阵阵浓雾般的忧伤风雪般弥漫着我,把我轻飘飘的身体如飞絮一样卷了起来,残落到了远方。远方。远方。远方。
雪,在我仓皇的脚步中狠狠断裂了。我听见脚下轻轻碎去的声音,温柔如同棉花糖。烛下斑驳弄人的剪影被风吹起,随着流离的年华一起埋葬在了手掌的指纹中。我听见离人酒洒的痕音,伴奏着一曲华丽的乐章。漂泊。漂泊。漂泊。
一个星期没有见到馨儿了,寂寞拉住了我重重的脚步,狠狠的。我感觉我已经忘记了一切,甚至感觉不到我自己的存在,我每天只是在跟随着过去走,跟随着背离走,看不到眼前所有的一切,我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黄昏沉沉的酒醉。碎。碎。碎。酒洒,溅落了一地。我笑了,我突然发现我什么都没有忘记,什么都没有,包括我自己,馨儿,还有所有的一切。周末,十二月十七日,馨儿的生日。我停住了脚步,我想起了馨儿,她翘起的嘴角,长长的睫毛,浅浅的酒窝,明亮忧伤的眼眸,还有一道弯弯的如彩虹一样的笑容,她的一切。我再也无法欺骗自己了,我感觉自己与别人骗人的方法不一样,别人骗得永远都是别人,而我骗得却是自己。我这时才发现自己的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以至于我自己都承受不了。我感到了彻底的孤独,我感觉到自己累了,或许自己在很早以前就应该累了,在一切都没有开始和结束之前。我不想再这样走下去,因为我发现我根本就离不开馨儿。我要回去告诉馨儿我要停下来,停在她身边,永远的停在她身边。
风吹,有生命轻轻地走过,留下灵魂。
我站在了馨儿的门前,我想起了馨儿乖乖的表情,嘟起的小嘴,我看到了馨儿见到我时的表情,对我要说的话,对我要流的泪,以及我见到馨儿时的表情,对馨儿要说的话,和印在馨儿泪上的吻。我整理好自己的潇洒的外形,我想我见到馨儿时一定要给她一个白马王子的感觉。很久,我敲响了门。门没有如期而开。又很久,很久,还是没有见到馨儿站在门前的画面,我傻了。我伸手轻轻一推,门开了,很轻松的就开了。我以为是馨儿在和我玩捉迷藏游戏。我走到大厅叫了几声馨儿的名字,没有听到馨儿在某处看我找不到她时发出的快乐的笑声,我又大声的叫了几遍,还是没有任何的声音。今天是馨儿的生日,我多么希望这是她给我藏的一个迷藏,馨儿,馨儿。我轻轻地推开了馨儿房间的门,我想看到馨儿一下子从门后跳出来然后大声的叫着我的名字问我要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我会装作一下子被吓到,然后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她再夸她的演技太好了让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如果不是她主动出来我永远都别想找到她,然后再趁她不注意的时候突然送给她我早已为她准备好的生日礼物。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听到,没有听到馨儿大声叫我的声音,没有听到那在我脑海里已经酝酿了几百遍的声音,没有听到馨儿嘟着小嘴问我要礼物的声音,也没有看到从门后窜出来的身影,那个跟着我一起流浪过的身影。我看到了空荡荡的房间,馨儿空荡荡的房间,我看着与我想像中画面完全不同的场景使劲看了很久,终于我确定了这是馨儿的家,因为我看到了墙角那一把旧旧的风琴。今天是馨儿的生日,是吗?是的。她是不是为了迎接我出去买菜去了,可是买菜也不需要带这么多东西去啊。我看到了一封信,空白的信封很大很大,放在空荡荡的桌子上。我一看就知道这是馨儿写给我的,因为在我看到信封时的零点零零零一秒我就看到了馨儿写信时的画面,同时我已经看到了馨儿写信的内容,她知道我今天会来,会来告诉她生日快乐然后告诉她我会从此会停在她身边,永远的停在她身边,不会再让她伤心了。所以她要去买很多很多的菜回来做很多很多的好吃的,她写信告诉我她去买菜去了,要买很多很多,如果我来了的话,就在这里等她回来,不要走远。可是我错了,我一开始就错了,从我进来的第一刻我就知道我很早就错了,只是错的太深太深了。信上的字迹很清楚,是我很熟悉很熟悉却又感到很遥远的字体,我想这可能是光线的问题,但我明明知道不是,我还是乐不彼此地去想。这是我所接到的第一封信,在来到这个城市这么长时间。我感到自己有点好笑,好笑的有点过分。信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东东,我知道你会来,而且你一定会来,我也知道在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我去了美国,去找我的爸爸妈妈。我和你一样,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累了,再回来,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回来了。我曾经想要留住你,永远的留住你,但我知道我始终都留不住你,因为你永远都是你,不是我,只是我爱你爱得太早了,在我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你了。我走了,没有来得及见你一面,只是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美丽的生活,我不忍心再去触碰它了,我怕它会破,我怕它破了就会再也修不好了。我知道你来的时候一定会给我带生日礼物,只是不知道会是什么,我想,那一定会是我喜欢的。馨儿。十二月十六日。馨儿走了,馨儿走了,馨儿真的走了,馨儿永远的走了,带着很美很美的伤口离开了这里,离开了我,我看到一层层厚厚的落寞如罗网般围住了我,很紧很紧。我知道我彻底输了,彻底的输给了我自己。我在黑暗中站了很久很久,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找到,我没有找到馨儿,馨儿真的丢了,馨儿真的被我弄丢了。我睁开眼,然后我看到了菊花,已经凋落了的菊花,发白的花瓣凌乱不堪地散了一地,很美很美,像一层薄薄的罗纱,安安静静地躺在那一丝丝显得苍白无力的阳光里。楼下,响起了周杰伦东风破优美的旋律: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我狠狠地低着头,任难过一次次如利刃般刺透我冰冷的心,流光幻化出一片片寂寥迅速而完美地散开,翩然如画。我最后看了一眼馨儿的房间,我看到了那把风琴,旧旧的,和我第一次见到它时一样,还是那样的古色古香。馨儿怎么没有把风琴带走,我想一定是馨儿看风琴太大太重了,带了不方便自己的行程;或者是馨儿把风琴送人了,只是别人还没有拿走,说不定就是送给我的,而我即将会知道;又或许这把风琴太便宜了,仍了也没有太大的损失;再或许也是最后一种可能就是风琴又不值钱又是送给我的。可是我又错了,这一次的远见看得真是太差劲了,可能是因为心情有点乱吧。我明明知道这就是心情的问题,不是有点乱,而是乱得太不可思议了。风琴的上面贴着一张馨儿的照片,一弯暖暖的笑容明媚地挂在脸上,很美很美。看着看着,我就看到了馨儿,清清楚楚的馨儿,单纯可爱的馨儿。她笑,一道呈九十五度迷人的弧线就浅浅的出现在了她的脸上,馨儿轻轻地伸出手,闭起眼睛很天真地说,东东,你先别说话,我想猜一猜你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什么。恩。馨儿仰起脸静静地思考着,薄薄的嘴唇如蝉翼般醉人。突然,我看到大颗大颗的泪珠从我的眼中汹涌而出,很满很满,狠狠地流淌着。没等馨儿去猜,我就俯下身狠狠地吻在了照片中她微笑着的唇上。我想说,馨儿,这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可是,我什么都没有说。因为那一刻,我看到了我自己。
(六)
雪。
雪。天空又一次飘起了雪花。落。落。落在我身上,暖暖的。有鸟儿在头顶轻轻地叫,婉转而绵长。在我抬头的一瞬间我感觉我的身体飞了起来,很轻很轻,一阵阵风儿如烟花般绽放开来,温柔地穿透了我的身体。我不断地朝着天空飞,我看见我脸上的笑容,轻快而固执。追逐。追逐。追逐。
在一起流浪我就不会再感到孤独。有的时候她作诗我就在一旁静静地欣赏,欣赏她美丽的文字,欣赏她思考时托着下巴的表情,欣赏美丽的她,翘起的嘴角,长长的睫毛,明亮忧伤的眼眸,她安静的一切。馨儿喜欢听歌,周杰伦的,她要我唱给她听,我不会。她说为什么不会?我说我没有那个天赋,再说周杰伦并没有要求我一定要学会唱他的歌,不然就开除学籍之类的话。馨儿说那你什么天赋?我说我有走路的天赋。馨儿说也是。然后她就嘟着小嘴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语。我不说话,因为我从来听不懂她小声嘟囔时说的话。馨儿总是说我太沉默了,我也总是会给她一个淡淡的微笑,仿佛就是我最拿手的,因为这样的表情总是会迷倒很多女生,因为我认为这样的造型很帅,尽管没有任何语言,我还是乐不彼此。然后就像我预想中的那样,馨儿问我下次流浪去哪。我就会对她说不知道。因为我的确不知道下次去哪,就像我从来不知道我以后会不会爱上馨儿。
岁月如碎去的沙漏一样无声无息,漂泊漂泊漂泊,跟随我的只有天空,脚步,影子,偶尔还有馨儿和她的影子,以及她在我身边时一种复杂的心情。流浪,流浪。
时光踏着秋的痕迹不断的蹁跹,起舞,寂寥在冰凉的指尖上斑驳弄影,有人的泪水滴下,总是在原地打转。流光狠狠地拉到了十二月,寒霜初覆,雪意绵绵。
周末,馨儿要我陪她一起回家。她爸爸妈妈去了美国,已经一个多月了,她说自己在家里太无聊了,她说不要我再去流浪了。我当即摆出了一个绅士的恣肆,嘴角一个优美的弧线扬起,我说走。馨儿拉着我一直到了她家,家里的布置还是一样,一如从前,那样的整洁,那样的一尘不染。馨儿刚伸出了手,还没有示意让我坐下,我就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馨儿浅浅一笑,露出了一个醉人的酒窝。我眯着眼看了半天,直到那个酒窝变成一片嫣红,我得意地笑了。我伸出右手一指,馨儿立即会意了,不用我再加以提醒,真是孺女可教也。很快,馨儿从冰箱里拿出了一瓶可乐,而且走到我面前时又帮我打开了。我一惊,我这一惊非同小可,因为我看到了馨儿手里拿着一个明晃晃的东西,据我观察,应该有匕首一般长短,我暗运内力,馨儿会不会趁递给我可乐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撂倒我,我突然猛地斜身站了起来,因为我这个人的最大好处就是会提前动手。然后我准确无误地接住了可乐,很潇洒地说了一声谢谢。因为我在需要动手时前零点零零一秒突然看清楚了,馨儿手里拿了一个遥控板。我还有一个江湖人所没有的特点,那就是眼力极好,而且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让自己从杀气腾腾迅速转变成从容镇定潇洒英俊的表情,做到这一点不仅要有很高的修为,而且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长得必须帅,这方面我有很大的自信,不然的话,像馨儿这样漂亮的女孩怎么会把我请到她的家里面,还频频对我递暗号。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什么呢?很明显,想到这我偷偷地笑了。我喝着可乐,很快我喝完了,这里面有一个我很显著的特点,速战速决,做事从来不犹豫不决,江湖人称“断魂手”我因此十分得意,于是吃东西也就更快了,更多了,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我气势磅礴的英雄气概。馨儿开始放周杰伦的歌曲,一首又一首,用馨儿的话说,也就是每一首总是有着那样优美的旋律,那样优美的调调。馨儿百听不厌,馨儿问我,我说我也是。因为我一听到这样快节奏的歌曲,就会加快我喝可乐的速度,而且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我就是喜欢。有一点很明确,因为这样能增加我的内力。过了一会儿,馨儿拉着我去她的房间,我又一惊,我死活不去。因为在此之前,我已经看到进去的结果,我知道她的意图,因为她家里面没有人,而且这个时候的这个时刻对猎物动手最容易得手。但我看着馨儿威胁的表情,我又不得不跟着她进去了。这是我第一次进馨儿的房间,上一次之所以失手是因为没有恰当的时机,这次终于得逞了。馨儿的房间布置得很有诗意,一张小小的床,我想挤上去两个人也蛮可以的,我暗暗地笑。纯白的墙上很有节奏地挂满了字画,书桌上也摆放得整整齐齐,干净得一尘不染。墙角安静地放着一把旧旧的风琴,颇有古人的诗风。窗台上放着的菊花,还是一如从前,美丽而忧郁地绽放着。怎么样?馨儿问我。我以为她想要动手了,首先询问一下我的意见,看我是从还是不从,我想这样的房间可能危机四伏,不能轻举妄动,还是不动的好,我又用余角瞄了一眼那张床,我想大丈夫当断则断,我毫不犹豫地说了一声好。馨儿嘟起小嘴,很委屈地说,我收拾了很久,你就这样短短的一句话。我这时才明白馨儿指的是什么,我非常懊恼,自己竟然这样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心想可惜了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我立即摆出了一个清高之人的恣肆很深沉地说,恩,很漂亮,很富有诗意,就像你的人一样,我喜欢。馨儿害羞地低下了头,但我还是看到了她脸上弥漫出的淡淡的笑容。看,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词。馨儿指着墙上的一幅字:晓月坠,宿云微,无语枕频敲。梦回芳草思依依,天远雁声稀。啼莺散,余花乱,寂寞画堂深院。片红休扫尽从伊,留待舞人归。词名喜迁莺。我看得出来,这是馨儿自己用毛笔写的,因为我看得出来那秀丽的字眼里流露着一种深深的忧郁,这是馨儿的表情,我非常熟悉的表情。我没有说话,不知道为什么我面对着这些字突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就像面对着馨儿一样,我静静地伫立在那儿,凝视着这些安静的字词很久没有说话。这是一次无语的对峙,面对着伤与泪水的对峙,我看到了温柔。馨儿拉起了我的手,她说我们一起去看菊花。经过一番强烈的心理挣扎分析我还是跟着馨儿去了,很快我们就到了,我们以江湖人的规矩大义凛然地蹲了下去。知道它为什么这么美丽吗?馨儿问我。我说不知道。因为它有阳光洒下来的爱。馨儿看着菊花忧伤地说。我抬头看着辽远的天空,说,馨儿,你知道吗?花再美丽总是要谢的。馨儿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清澈透明的眼眸中有长着一双翅膀的单纯,在不停地挥动着双翅。她说,东东,你知道它在凋落前的一刻想的是什么吗?我避开馨儿的目光,低头沉默地看着菊花。我想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馨儿看着我说。说吧。我对着馨儿微微一笑。东东,你可以停下来吗,为了我,为了我们,我不想你这样一直流浪下去。馨儿看着我很认真地说。我很早就已经清楚会有今天的这样一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却始终没有想清楚过,这个问题仅仅只存在于脚步和悲伤之间,我无法知道我选择的结果和最后的结果会是怎么样。我面对着馨儿哀伤的目光,我听到时光在我面前一点点碎去的声音,脆如蚕蛹。我说,馨儿,我不知道。我只是这个城市的流浪者,永远都是。我想我也许会这样一直流浪下去。其实,这样不是很好吗?很久,时间静得我能闻到馨儿淡淡的呼吸,温柔如同前世。这一次,谁都没有再说话。我看到馨儿的眼角流下了一滴眼泪,轻轻的,轻得如同飘飞的羽毛。我无言,馨儿无言,菊花无言。我走了出去,流浪在华丽的街道上,心像撕裂了一般疼痛。一阵阵风吹过,带走了我的眼泪,带走了我要说的一切。孩子啊,你要漂向何放方。我抬头,一只鸟儿在浅浅地吟唱。
雪下了。一滴。两滴。迷住了我的双眼。
(五)
很久了,我一直很少见到馨儿,有时候即使见了面彼此也只是点一下头,我和她或许都在刻意回避着对方。不为什么,只为那回首间一行伤浊的眼泪。这些天我一直在流浪,带着深深的脚步,影子,天空,寂寥,穿梭过一条条淡淡的街道,突然我感觉到了疲倦,一阵阵浓雾般的忧伤风雪般弥漫着我,把我轻飘飘的身体如飞絮一样卷了起来,残落到了远方。远方。远方。远方。
雪,在我仓皇的脚步中狠狠断裂了。我听见脚下轻轻碎去的声音,温柔如同棉花糖。烛下斑驳弄人的剪影被风吹起,随着流离的年华一起埋葬在了手掌的指纹中。我听见离人酒洒的痕音,伴奏着一曲华丽的乐章。漂泊。漂泊。漂泊。
一个星期没有见到馨儿了,寂寞拉住了我重重的脚步,狠狠的。我感觉我已经忘记了一切,甚至感觉不到我自己的存在,我每天只是在跟随着过去走,跟随着背离走,看不到眼前所有的一切,我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黄昏沉沉的酒醉。碎。碎。碎。酒洒,溅落了一地。我笑了,我突然发现我什么都没有忘记,什么都没有,包括我自己,馨儿,还有所有的一切。周末,十二月十七日,馨儿的生日。我停住了脚步,我想起了馨儿,她翘起的嘴角,长长的睫毛,浅浅的酒窝,明亮忧伤的眼眸,还有一道弯弯的如彩虹一样的笑容,她的一切。我再也无法欺骗自己了,我感觉自己与别人骗人的方法不一样,别人骗得永远都是别人,而我骗得却是自己。我这时才发现自己的这个玩笑开得太大了,以至于我自己都承受不了。我感到了彻底的孤独,我感觉到自己累了,或许自己在很早以前就应该累了,在一切都没有开始和结束之前。我不想再这样走下去,因为我发现我根本就离不开馨儿。我要回去告诉馨儿我要停下来,停在她身边,永远的停在她身边。
风吹,有生命轻轻地走过,留下灵魂。
我站在了馨儿的门前,我想起了馨儿乖乖的表情,嘟起的小嘴,我看到了馨儿见到我时的表情,对我要说的话,对我要流的泪,以及我见到馨儿时的表情,对馨儿要说的话,和印在馨儿泪上的吻。我整理好自己的潇洒的外形,我想我见到馨儿时一定要给她一个白马王子的感觉。很久,我敲响了门。门没有如期而开。又很久,很久,还是没有见到馨儿站在门前的画面,我傻了。我伸手轻轻一推,门开了,很轻松的就开了。我以为是馨儿在和我玩捉迷藏游戏。我走到大厅叫了几声馨儿的名字,没有听到馨儿在某处看我找不到她时发出的快乐的笑声,我又大声的叫了几遍,还是没有任何的声音。今天是馨儿的生日,我多么希望这是她给我藏的一个迷藏,馨儿,馨儿。我轻轻地推开了馨儿房间的门,我想看到馨儿一下子从门后跳出来然后大声的叫着我的名字问我要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我会装作一下子被吓到,然后用羡慕的眼光看着她再夸她的演技太好了让我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如果不是她主动出来我永远都别想找到她,然后再趁她不注意的时候突然送给她我早已为她准备好的生日礼物。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听到,没有听到馨儿大声叫我的声音,没有听到那在我脑海里已经酝酿了几百遍的声音,没有听到馨儿嘟着小嘴问我要礼物的声音,也没有看到从门后窜出来的身影,那个跟着我一起流浪过的身影。我看到了空荡荡的房间,馨儿空荡荡的房间,我看着与我想像中画面完全不同的场景使劲看了很久,终于我确定了这是馨儿的家,因为我看到了墙角那一把旧旧的风琴。今天是馨儿的生日,是吗?是的。她是不是为了迎接我出去买菜去了,可是买菜也不需要带这么多东西去啊。我看到了一封信,空白的信封很大很大,放在空荡荡的桌子上。我一看就知道这是馨儿写给我的,因为在我看到信封时的零点零零零一秒我就看到了馨儿写信时的画面,同时我已经看到了馨儿写信的内容,她知道我今天会来,会来告诉她生日快乐然后告诉她我会从此会停在她身边,永远的停在她身边,不会再让她伤心了。所以她要去买很多很多的菜回来做很多很多的好吃的,她写信告诉我她去买菜去了,要买很多很多,如果我来了的话,就在这里等她回来,不要走远。可是我错了,我一开始就错了,从我进来的第一刻我就知道我很早就错了,只是错的太深太深了。信上的字迹很清楚,是我很熟悉很熟悉却又感到很遥远的字体,我想这可能是光线的问题,但我明明知道不是,我还是乐不彼此地去想。这是我所接到的第一封信,在来到这个城市这么长时间。我感到自己有点好笑,好笑的有点过分。信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东东,我知道你会来,而且你一定会来,我也知道在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我去了美国,去找我的爸爸妈妈。我和你一样,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累了,再回来,也许一年,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回来了。我曾经想要留住你,永远的留住你,但我知道我始终都留不住你,因为你永远都是你,不是我,只是我爱你爱得太早了,在我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你了。我走了,没有来得及见你一面,只是我厌倦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美丽的生活,我不忍心再去触碰它了,我怕它会破,我怕它破了就会再也修不好了。我知道你来的时候一定会给我带生日礼物,只是不知道会是什么,我想,那一定会是我喜欢的。馨儿。十二月十六日。馨儿走了,馨儿走了,馨儿真的走了,馨儿永远的走了,带着很美很美的伤口离开了这里,离开了我,我看到一层层厚厚的落寞如罗网般围住了我,很紧很紧。我知道我彻底输了,彻底的输给了我自己。我在黑暗中站了很久很久,什么也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找到,我没有找到馨儿,馨儿真的丢了,馨儿真的被我弄丢了。我睁开眼,然后我看到了菊花,已经凋落了的菊花,发白的花瓣凌乱不堪地散了一地,很美很美,像一层薄薄的罗纱,安安静静地躺在那一丝丝显得苍白无力的阳光里。楼下,响起了周杰伦东风破优美的旋律: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我狠狠地低着头,任难过一次次如利刃般刺透我冰冷的心,流光幻化出一片片寂寥迅速而完美地散开,翩然如画。我最后看了一眼馨儿的房间,我看到了那把风琴,旧旧的,和我第一次见到它时一样,还是那样的古色古香。馨儿怎么没有把风琴带走,我想一定是馨儿看风琴太大太重了,带了不方便自己的行程;或者是馨儿把风琴送人了,只是别人还没有拿走,说不定就是送给我的,而我即将会知道;又或许这把风琴太便宜了,仍了也没有太大的损失;再或许也是最后一种可能就是风琴又不值钱又是送给我的。可是我又错了,这一次的远见看得真是太差劲了,可能是因为心情有点乱吧。我明明知道这就是心情的问题,不是有点乱,而是乱得太不可思议了。风琴的上面贴着一张馨儿的照片,一弯暖暖的笑容明媚地挂在脸上,很美很美。看着看着,我就看到了馨儿,清清楚楚的馨儿,单纯可爱的馨儿。她笑,一道呈九十五度迷人的弧线就浅浅的出现在了她的脸上,馨儿轻轻地伸出手,闭起眼睛很天真地说,东东,你先别说话,我想猜一猜你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什么。恩。馨儿仰起脸静静地思考着,薄薄的嘴唇如蝉翼般醉人。突然,我看到大颗大颗的泪珠从我的眼中汹涌而出,很满很满,狠狠地流淌着。没等馨儿去猜,我就俯下身狠狠地吻在了照片中她微笑着的唇上。我想说,馨儿,这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可是,我什么都没有说。因为那一刻,我看到了我自己。
(六)
雪。
雪。天空又一次飘起了雪花。落。落。落在我身上,暖暖的。有鸟儿在头顶轻轻地叫,婉转而绵长。在我抬头的一瞬间我感觉我的身体飞了起来,很轻很轻,一阵阵风儿如烟花般绽放开来,温柔地穿透了我的身体。我不断地朝着天空飞,我看见我脸上的笑容,轻快而固执。追逐。追逐。追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