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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恋故事
故事的起源,是我随父母举家搬到纽约认识了风以后。
他的家里与我家是世交。在水方的时候,我就常听说他的名字,十六岁那年,才真正见到他。他是一个和我不同的孩子,他会各种不同的球类运动,会喝酒,还会一项我从来没试过的一件事——和不同的女孩子交往。
我知道,这是家庭的不同造成的。我的父亲,是一个极传统的中国人。也许与他书香门弟的出身有关,他有满满一屋子的藏书,那些书柜高高的,十六岁的我即使踮起脚也只能碰到最高一层的边沿。在水方的时候,我的童年,我十六岁以前的少年时代,都是在那间书房里度过的;而同样大的一间房子,在风的家里,却用来做家庭舞厅。
父亲是个极严厉的人,他的孩子,不允许晚上九点以后回家;不允许吃饭的时候哼歌;不允许双腿大开地坐在沙发上;不允许穿睡衣或夹脚拖鞋在客厅里走动;不允许在长辈面前粗声粗气地讲话;甚至不允许对仆人吼叫。然而父亲所不允许的一切,在风的家里却是司空见惯的,他甚至可以直呼父母的名字。
但即使是这样,我父亲与他父亲无论在生意场上还是在平时,都是极好的朋友。也许是受他们影响,我和风,虽然性格迥异,但也是无话不谈的铁杆朋友。
吕伯伯常常拍着我父亲的肩膀说,老钟啊,可惜咱们两家都是小子,若是一男一女,就结为亲家,那多好。
这时风便会拍着我肩膀,说如果真的是一男一女,那我绝对是女的。如果我是女的,那早已成了“他的女人”了。然后他问我接过吻没有,并邪邪地笑着,一直笑到我脸红及脖子根。
我们不要谈这种不文雅的问题。我摇着头说。
哈!他挑着眉,向后甩甩头发,不文雅?那才叫快乐呢。
说着他伸出手,大拇指伸出去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说,这是一个接吻模型,你要不要试试?
我厌恶地转过头,不愿理会。
他继续说,连接吻都不会,更别提那件事。
我猛地站起来。我是真的生气了。
我不理他,跑进书房里,翻开史记看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后,深红的脸才恢复常态,狂跳的心也安静下来。
但渐渐的,书上那些字变得模糊不清,却有三个字煅显出来——金瓶梅。
我吓了一跳,便劲揉揉眼睛再看,一切如故——那只是我的幻觉。
在来纽约以前,我十五岁那年看过金瓶梅这本书。我相信是父亲一时疏忽把它放在了我够得着的地方。当时我也只是找本书随便翻翻,发现它后觉得叙事性很强很有意思,于是从书房里拿出来到宽敞的客厅去看。我哪里知道那是清代言情小说。
当我看得目瞪口呆身体发热莫名躁动的时候,父亲发现了我手中的金瓶梅,于是我遭到了极大的谴责以及鞭子的洗礼。
从此我恨透了兰陵笑笑生,恨他居然写出那种小说想毒害我。
可是现在为什么会想起它?!
我惊慌地往四周看,怕看见父亲和他的鞭子就在我身后,还好没有,我松了气的同时又埋怨起风来,怪他说那种扰乱我的心志的话。
风十六岁的生日party我去参加了,是经过再三恳求后父亲才答应我去的,他还一再警告我必须九点以前回家。
在party上我认识了文。她十八岁,是整个舞会上最成熟最美丽也最耀眼的女性。至今我都记得文当时的样子,她穿着一袭银白色的小礼服,露出雪白无瑕的双肩,曳地的长裙在下摆扩散,使她犹如立在浪花中的美人鱼。她真是一个美艳惊人的少女。
我来到会场上时她正在台上拉小提琴。她的脸上正充满着一种奇特的光辉,晕红而神圣。她整个人都似乎浴化在琴声里,她脸上所显露出的美丽,会叫任何男孩子着迷——假如他懂得这种美丽的话。而我,是这其中一个。
她的弓在弦上滑动着,仿佛没有开始,没有终结。她奏着,如醉如狂地奏着,如梦如幻地奏着,不知道有别人的存在,也不知道有自己的存在。
我望了许久。
我很踌躇。
我几乎想冲过去对她倾诉我满心的崇仰。但我停在原地,只是观望。
她终于停止了演奏。也许是心灵感应,她一睁眼就正好看见我,我躲闪不及就这样与她四目相对,惊鸿一瞥之间我的呼吸都快要停止,接着她向我莞尔一笑。
我还在想我要怎样才能知道这个女孩的名字时,风已把她介绍给我,这是文姐,特邀嘉宾,专门为我的party演奏助兴的。
我不断地脸红。交谈了一会儿以后,她去演奏下一支曲子,我就坐在角落里发呆。我有一个习惯,喜欢轻捏衬衫从上往下数第三颗纽扣。不知道这习惯是怎么来的,也不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习惯。
我发着自己也不知道内容的呆的时候,忽然一股香味飘来。我抬起头,文姐温柔地笑着,问我为什么不跳舞?
我红着脸摇摇头,我不会。这时候我才发现已有弹钢琴的人代替了她。
来,我教你。说着她伸出手,伸向我,我没办法拒绝,于是我随她走进舞池。
她向我介绍了要领,然后开始跳。我刚起步,不知怎么就差点滑倒,幸好她拉了我一把。
她笑了笑说,别紧张,慢慢地跟我学。
带有梦幻般的舞曲响起来,柔美的旋律游弋在淡蓝灯光里,舞厅中充满了蜜与奶汁的芳香气息,华尔兹是潇洒的、温柔的,它以一种特有的华丽情调叫人迷醉,叫人幸福,叫人愉快。而其中的斯特劳斯曲最香艳、最旖旎、最甜美。这“华尔兹之王”像是我们最好的朋友,站在一边,轻轻笑着,看我们跳舞,看我们沉浸在优美旋律的魔法里。
很快就掌握了技巧的我,轻拥着文姐,蜻蜓似的回旋。
我被一种似飞行似游弋的神秘又微妙的感觉包围。
当她知道我还只有十六岁的时候,不由惊讶地说,你还没有成年!可是你已经这么挺拔英俊了!我被她说得很不好意思,又红了脸。
她说,到底还小,这么害羞。
当钟声敲响的时候我几乎全身跳起来,十二点了!我竟然跳舞跳到了十二点!这比父亲规定的时间晚了三个小时啊。
我心急如焚地离开,她在后面叫我等一下。我停下来,她来到我面前伸手攀住我脖子在我唇上印了个吻。
我立刻捂着嘴呆住了。这是我的初吻。
她好笑地把我推了一下说,还发呆,快回去啊!
到家时父亲和他的鞭子正在等我。
我挨了有生以来第一次暴风骤雨似的毒打。当鞭子抽在我身上的时候,我还在想,我接吻了,我接吻了
接下来几天我一直躺在床上下不了地,风来看我,神秘地说,文姐听说了你的事,觉得她要负很大的责任,想来看你,但又听说你家教很严就不方便来了。
听他说起文姐,她拉琴的样子、她吻我时的情景便又在我脑海里闪耀。我莫名其妙地想她。
后来我实在按捺不住,让风带我偷偷溜出去看她。
她见到我之后连声尖叫,我没想到在party上那么稳重文静的她会有这么疯狂的一面——但是我好高兴。
随着后来日益频繁的接触,一种我没有任何概念的情愫萌动越来越明显,风常在我面前说,文姐看上你了!我表面生气,其实心里好满足。
几乎改变了我一生的事情在不久之后发生了。
我们全家到夏威夷去度假。熬过了难以忍耐的七天后回到纽约,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见文姐。
当我真正见到她时,我们不约而同地奔到彼此面前,拥抱在一起,她像闪电一样吻我,烈焰一样
从此,我和她开始了长达十一年的马拉松式的恋爱。
不久以后,风举家搬迁到水方,我惟一的朋友离开了,我留在纽约品味着爱情的苦乐酸甜。
苦总是长的,乐总是短的。一天的苦往往比一万年的乐长,一万年的乐却常常像一瞬,还不待你看清楚,它就消失了。我和文姐不知不觉已过了两年,我们的感情已达到白热化程度。在十八岁的生日晚会上,我决定不再偷偷摸摸地恋爱,而要将她介绍给所有人。
那天的她穿着法蓝色的雪纺材料礼服,美得令人头昏目眩。
我把她介绍给父亲后,父亲大发雷霆,当场要用鞭子抽我。造成他发这样大的脾气一是因为他对文姐的第一印象差。父亲见到她时,她正与人发生纠纷,她的强硬显然是他向来讨厌的类型;再来,他发现表面规规矩矩令人称道的“优秀儿子”竟然已经有了两年的恋爱史,自然气得失去理智。
我拉起她在众目睽睽之中跑了出去。
当天夜里,她把她给了我。我发现自己并不是她的第一个男孩后,内心的失落和空洞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填满。但她是爱我的,不是吗?她的心是属于我的,这就是全部了。我安慰自己。
自从十八岁的生日晚会上我公开向父亲的权威挑衅以后,他对我除了严辞厉言就是拳脚交加,我便以变本加厉的恶劣态度相抵触。
一个风雨之夜,我又与父亲吵了起来,他大骂我是个不成器的东西,逼我和文姐断绝关系;但这时候的我再也不是惟父命是听的我了,骨子里的反抗与叛逆早已生长。
我狂怒得十分厉害,诅咒他心肠狠毒,诅咒他是个冷血动物,说他侮辱了我的女友,亵渎了我们伟大的爱情,甚至诅咒他只认得名和利,是个赚钱的机器。
我们彼此怒吼,彼此大骂,彼此诅咒我们都无法容忍对方。他狂叫着要我滚出去,我什么也不顾了,冲进大雨中。
我一走就是两年。两年时间里,文姐也抛弃她条件极优越的家庭,跟随我流浪。我们从美国东海岸流浪到西海岸,又从西海岸流浪到国界线,一直靠打工生活,过得极端凄苦和艰难,但我们有最大的财富——爱情。我们尽情挥霍年轻的热情,辛劳都被抛在脑后。
两年之后,我二十岁,流浪在休斯敦石油化工厂,被不知何时开始寻找我的家丁发现,我连跟文姐告别都来不及就被带回了家。
从此我开始了监狱式的大学生涯。父亲用高薪聘请了斯坦福大学的教授灌输给我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知识。我知道,他在为自己的家业着想,鼎鑫必须后继有人。我是他惟一的儿子,以他封建陈腐观念,一切都必须由我来继承。
刚开始我用恶语暴力赶走了好几个教授,但我的人身自由受到了更大的束缚,于是我调整战略先缓和局势再伺机逃出去。但父亲一定是知道我的打算,从来没有放松对我的控制。
三年,整整三年我没见过文姐,也没有她的消息,她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
然而沉浸在学业中的我似乎把她淡忘了。时间真的可以抹杀一切吗?那些曾说过的话,曾经走过的路,应该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为何我可以忘掉呢?难道爱情就像化学反应,要有一个温度、要有一种实验器材、要有一份催化剂,才会发生吗?还是本身我就是蛇蝎心肠,即使有条件也会极绝情地抽身而退?
我用三年时间学完了五年的课程,凭借打满
“a”的结业证书我重新获得了自由。
我去见文姐——曾经我深爱的人,曾经可以为之舍弃一切的人。
这三年的时间像恶魔一样吞噬了我感情的点点滴滴,我陡然发现那时的感情只是“迷恋”而不是“爱”她是第一个吻我的人,情窦初开的我一下子就陷入夸大的情感之中不能自拔。
三年的时间我开始变得清醒。那所谓的“伟大爱情”渐渐沉淀下来,其实只有少得可怜的一小捧,而在我年少痴狂的时候,它们却如大雪飘飞,每个角落都布满踪迹,于是我就以为它夯实了我整个身体。
现在我才知道那只是在文姐影响下的浮夸虚构。
可我已经二十三岁了,我生命中本该是绚丽的年华早已付诸东流,幸好在父亲逼迫下学习了一些知识。
三年后的重遇,我平静,而她激动。
她的爱是十分自私的,当年的我没有意识到,只是感到不理解。
曾经一度她喜欢拉小提琴给我听,我于是闭上眼睛用心去聆听,但有一天她突然半途而止。
她问我,为什么不看着她?
我哑然。
她又问,我和小提琴你究竟更喜欢哪一个?
我不知如何回答,因为两个我都喜欢。
她一声不响地摔坏了琴,然后冷冷地吻我。从此找再也没有看见她拉琴,当我问及时她说,别提它了好吗?当时我弄不明白,现在才知道,她其实是在... -->>
绝恋故事
故事的起源,是我随父母举家搬到纽约认识了风以后。
他的家里与我家是世交。在水方的时候,我就常听说他的名字,十六岁那年,才真正见到他。他是一个和我不同的孩子,他会各种不同的球类运动,会喝酒,还会一项我从来没试过的一件事——和不同的女孩子交往。
我知道,这是家庭的不同造成的。我的父亲,是一个极传统的中国人。也许与他书香门弟的出身有关,他有满满一屋子的藏书,那些书柜高高的,十六岁的我即使踮起脚也只能碰到最高一层的边沿。在水方的时候,我的童年,我十六岁以前的少年时代,都是在那间书房里度过的;而同样大的一间房子,在风的家里,却用来做家庭舞厅。
父亲是个极严厉的人,他的孩子,不允许晚上九点以后回家;不允许吃饭的时候哼歌;不允许双腿大开地坐在沙发上;不允许穿睡衣或夹脚拖鞋在客厅里走动;不允许在长辈面前粗声粗气地讲话;甚至不允许对仆人吼叫。然而父亲所不允许的一切,在风的家里却是司空见惯的,他甚至可以直呼父母的名字。
但即使是这样,我父亲与他父亲无论在生意场上还是在平时,都是极好的朋友。也许是受他们影响,我和风,虽然性格迥异,但也是无话不谈的铁杆朋友。
吕伯伯常常拍着我父亲的肩膀说,老钟啊,可惜咱们两家都是小子,若是一男一女,就结为亲家,那多好。
这时风便会拍着我肩膀,说如果真的是一男一女,那我绝对是女的。如果我是女的,那早已成了“他的女人”了。然后他问我接过吻没有,并邪邪地笑着,一直笑到我脸红及脖子根。
我们不要谈这种不文雅的问题。我摇着头说。
哈!他挑着眉,向后甩甩头发,不文雅?那才叫快乐呢。
说着他伸出手,大拇指伸出去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说,这是一个接吻模型,你要不要试试?
我厌恶地转过头,不愿理会。
他继续说,连接吻都不会,更别提那件事。
我猛地站起来。我是真的生气了。
我不理他,跑进书房里,翻开史记看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后,深红的脸才恢复常态,狂跳的心也安静下来。
但渐渐的,书上那些字变得模糊不清,却有三个字煅显出来——金瓶梅。
我吓了一跳,便劲揉揉眼睛再看,一切如故——那只是我的幻觉。
在来纽约以前,我十五岁那年看过金瓶梅这本书。我相信是父亲一时疏忽把它放在了我够得着的地方。当时我也只是找本书随便翻翻,发现它后觉得叙事性很强很有意思,于是从书房里拿出来到宽敞的客厅去看。我哪里知道那是清代言情小说。
当我看得目瞪口呆身体发热莫名躁动的时候,父亲发现了我手中的金瓶梅,于是我遭到了极大的谴责以及鞭子的洗礼。
从此我恨透了兰陵笑笑生,恨他居然写出那种小说想毒害我。
可是现在为什么会想起它?!
我惊慌地往四周看,怕看见父亲和他的鞭子就在我身后,还好没有,我松了气的同时又埋怨起风来,怪他说那种扰乱我的心志的话。
风十六岁的生日party我去参加了,是经过再三恳求后父亲才答应我去的,他还一再警告我必须九点以前回家。
在party上我认识了文。她十八岁,是整个舞会上最成熟最美丽也最耀眼的女性。至今我都记得文当时的样子,她穿着一袭银白色的小礼服,露出雪白无瑕的双肩,曳地的长裙在下摆扩散,使她犹如立在浪花中的美人鱼。她真是一个美艳惊人的少女。
我来到会场上时她正在台上拉小提琴。她的脸上正充满着一种奇特的光辉,晕红而神圣。她整个人都似乎浴化在琴声里,她脸上所显露出的美丽,会叫任何男孩子着迷——假如他懂得这种美丽的话。而我,是这其中一个。
她的弓在弦上滑动着,仿佛没有开始,没有终结。她奏着,如醉如狂地奏着,如梦如幻地奏着,不知道有别人的存在,也不知道有自己的存在。
我望了许久。
我很踌躇。
我几乎想冲过去对她倾诉我满心的崇仰。但我停在原地,只是观望。
她终于停止了演奏。也许是心灵感应,她一睁眼就正好看见我,我躲闪不及就这样与她四目相对,惊鸿一瞥之间我的呼吸都快要停止,接着她向我莞尔一笑。
我还在想我要怎样才能知道这个女孩的名字时,风已把她介绍给我,这是文姐,特邀嘉宾,专门为我的party演奏助兴的。
我不断地脸红。交谈了一会儿以后,她去演奏下一支曲子,我就坐在角落里发呆。我有一个习惯,喜欢轻捏衬衫从上往下数第三颗纽扣。不知道这习惯是怎么来的,也不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习惯。
我发着自己也不知道内容的呆的时候,忽然一股香味飘来。我抬起头,文姐温柔地笑着,问我为什么不跳舞?
我红着脸摇摇头,我不会。这时候我才发现已有弹钢琴的人代替了她。
来,我教你。说着她伸出手,伸向我,我没办法拒绝,于是我随她走进舞池。
她向我介绍了要领,然后开始跳。我刚起步,不知怎么就差点滑倒,幸好她拉了我一把。
她笑了笑说,别紧张,慢慢地跟我学。
带有梦幻般的舞曲响起来,柔美的旋律游弋在淡蓝灯光里,舞厅中充满了蜜与奶汁的芳香气息,华尔兹是潇洒的、温柔的,它以一种特有的华丽情调叫人迷醉,叫人幸福,叫人愉快。而其中的斯特劳斯曲最香艳、最旖旎、最甜美。这“华尔兹之王”像是我们最好的朋友,站在一边,轻轻笑着,看我们跳舞,看我们沉浸在优美旋律的魔法里。
很快就掌握了技巧的我,轻拥着文姐,蜻蜓似的回旋。
我被一种似飞行似游弋的神秘又微妙的感觉包围。
当她知道我还只有十六岁的时候,不由惊讶地说,你还没有成年!可是你已经这么挺拔英俊了!我被她说得很不好意思,又红了脸。
她说,到底还小,这么害羞。
当钟声敲响的时候我几乎全身跳起来,十二点了!我竟然跳舞跳到了十二点!这比父亲规定的时间晚了三个小时啊。
我心急如焚地离开,她在后面叫我等一下。我停下来,她来到我面前伸手攀住我脖子在我唇上印了个吻。
我立刻捂着嘴呆住了。这是我的初吻。
她好笑地把我推了一下说,还发呆,快回去啊!
到家时父亲和他的鞭子正在等我。
我挨了有生以来第一次暴风骤雨似的毒打。当鞭子抽在我身上的时候,我还在想,我接吻了,我接吻了
接下来几天我一直躺在床上下不了地,风来看我,神秘地说,文姐听说了你的事,觉得她要负很大的责任,想来看你,但又听说你家教很严就不方便来了。
听他说起文姐,她拉琴的样子、她吻我时的情景便又在我脑海里闪耀。我莫名其妙地想她。
后来我实在按捺不住,让风带我偷偷溜出去看她。
她见到我之后连声尖叫,我没想到在party上那么稳重文静的她会有这么疯狂的一面——但是我好高兴。
随着后来日益频繁的接触,一种我没有任何概念的情愫萌动越来越明显,风常在我面前说,文姐看上你了!我表面生气,其实心里好满足。
几乎改变了我一生的事情在不久之后发生了。
我们全家到夏威夷去度假。熬过了难以忍耐的七天后回到纽约,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见文姐。
当我真正见到她时,我们不约而同地奔到彼此面前,拥抱在一起,她像闪电一样吻我,烈焰一样
从此,我和她开始了长达十一年的马拉松式的恋爱。
不久以后,风举家搬迁到水方,我惟一的朋友离开了,我留在纽约品味着爱情的苦乐酸甜。
苦总是长的,乐总是短的。一天的苦往往比一万年的乐长,一万年的乐却常常像一瞬,还不待你看清楚,它就消失了。我和文姐不知不觉已过了两年,我们的感情已达到白热化程度。在十八岁的生日晚会上,我决定不再偷偷摸摸地恋爱,而要将她介绍给所有人。
那天的她穿着法蓝色的雪纺材料礼服,美得令人头昏目眩。
我把她介绍给父亲后,父亲大发雷霆,当场要用鞭子抽我。造成他发这样大的脾气一是因为他对文姐的第一印象差。父亲见到她时,她正与人发生纠纷,她的强硬显然是他向来讨厌的类型;再来,他发现表面规规矩矩令人称道的“优秀儿子”竟然已经有了两年的恋爱史,自然气得失去理智。
我拉起她在众目睽睽之中跑了出去。
当天夜里,她把她给了我。我发现自己并不是她的第一个男孩后,内心的失落和空洞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填满。但她是爱我的,不是吗?她的心是属于我的,这就是全部了。我安慰自己。
自从十八岁的生日晚会上我公开向父亲的权威挑衅以后,他对我除了严辞厉言就是拳脚交加,我便以变本加厉的恶劣态度相抵触。
一个风雨之夜,我又与父亲吵了起来,他大骂我是个不成器的东西,逼我和文姐断绝关系;但这时候的我再也不是惟父命是听的我了,骨子里的反抗与叛逆早已生长。
我狂怒得十分厉害,诅咒他心肠狠毒,诅咒他是个冷血动物,说他侮辱了我的女友,亵渎了我们伟大的爱情,甚至诅咒他只认得名和利,是个赚钱的机器。
我们彼此怒吼,彼此大骂,彼此诅咒我们都无法容忍对方。他狂叫着要我滚出去,我什么也不顾了,冲进大雨中。
我一走就是两年。两年时间里,文姐也抛弃她条件极优越的家庭,跟随我流浪。我们从美国东海岸流浪到西海岸,又从西海岸流浪到国界线,一直靠打工生活,过得极端凄苦和艰难,但我们有最大的财富——爱情。我们尽情挥霍年轻的热情,辛劳都被抛在脑后。
两年之后,我二十岁,流浪在休斯敦石油化工厂,被不知何时开始寻找我的家丁发现,我连跟文姐告别都来不及就被带回了家。
从此我开始了监狱式的大学生涯。父亲用高薪聘请了斯坦福大学的教授灌输给我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知识。我知道,他在为自己的家业着想,鼎鑫必须后继有人。我是他惟一的儿子,以他封建陈腐观念,一切都必须由我来继承。
刚开始我用恶语暴力赶走了好几个教授,但我的人身自由受到了更大的束缚,于是我调整战略先缓和局势再伺机逃出去。但父亲一定是知道我的打算,从来没有放松对我的控制。
三年,整整三年我没见过文姐,也没有她的消息,她是死是活我都不知道。
然而沉浸在学业中的我似乎把她淡忘了。时间真的可以抹杀一切吗?那些曾说过的话,曾经走过的路,应该是那么的刻骨铭心,为何我可以忘掉呢?难道爱情就像化学反应,要有一个温度、要有一种实验器材、要有一份催化剂,才会发生吗?还是本身我就是蛇蝎心肠,即使有条件也会极绝情地抽身而退?
我用三年时间学完了五年的课程,凭借打满
“a”的结业证书我重新获得了自由。
我去见文姐——曾经我深爱的人,曾经可以为之舍弃一切的人。
这三年的时间像恶魔一样吞噬了我感情的点点滴滴,我陡然发现那时的感情只是“迷恋”而不是“爱”她是第一个吻我的人,情窦初开的我一下子就陷入夸大的情感之中不能自拔。
三年的时间我开始变得清醒。那所谓的“伟大爱情”渐渐沉淀下来,其实只有少得可怜的一小捧,而在我年少痴狂的时候,它们却如大雪飘飞,每个角落都布满踪迹,于是我就以为它夯实了我整个身体。
现在我才知道那只是在文姐影响下的浮夸虚构。
可我已经二十三岁了,我生命中本该是绚丽的年华早已付诸东流,幸好在父亲逼迫下学习了一些知识。
三年后的重遇,我平静,而她激动。
她的爱是十分自私的,当年的我没有意识到,只是感到不理解。
曾经一度她喜欢拉小提琴给我听,我于是闭上眼睛用心去聆听,但有一天她突然半途而止。
她问我,为什么不看着她?
我哑然。
她又问,我和小提琴你究竟更喜欢哪一个?
我不知如何回答,因为两个我都喜欢。
她一声不响地摔坏了琴,然后冷冷地吻我。从此找再也没有看见她拉琴,当我问及时她说,别提它了好吗?当时我弄不明白,现在才知道,她其实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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