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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所有残缺的部分
原是一本完整的自传里
不可或缺的内容——
[台1席慕蓉残缺的部分
采荟伫在那里,看着身边好友若无其事地洗手、烘干,再掏出粉盒慢条斯理地补妆,心里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从哪里把那个傻瓜找来的?”她不客气地开口,而且单刀直人。
接了林蓉的电话急匆匆赶到这家麦当劳,还以为有什么关于民生的大事,没想到是被骗过来变相相亲
采荟无奈地朝天花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哎呀,你也别说他是傻瓜好不好?”自知理亏,林蓉赔笑说话“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帅吗?他医学院的同学还因为他长得像p4里的周渝民,替他取了个外号叫‘仔仔’呢!”
“去你的!”采荟没好气地回她“我对奶油小生没兴趣。你别转移话题,老实交待这是怎么回事?”
林蓉吐吐舌头,只得说:“其实他是我家方尉平的高中同学,也是铁哥儿们。你知道的,在天柱山的时候,尉平帮我们照了不少照片。后来他去朋友那里玩的时候,池勇(也就是‘仔仔’啦)看到了,对你是一见钟情啊,非缠着尉平介绍他认识你不可;那,我呢,也只好”采荟听她声音渐渐低下去,气得七窍生烟“好你个林蓉,这么简单就把我给出卖了!”
林蓉赶紧分辩“不是啊。我是看‘仔仔’条件不错才介绍给你的啊。你看,他外形很不错,俊雅帅气”
“我讨厌奶油小生。”采荟毫不留情地打断她。
林蓉不管,继续吹捧:“又是医学院的本科生,马上快毕业了,将来是穿白大褂的医生,前途无量”
“我怕手术刀,也讨厌消毒水的气味。”
“而且关键是,他对你一见钟情,喜欢得不得了。俗话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你考虑一下不好吗?”-
荟叹口气,说:“算了,你也是好心,可是我真的是没兴趣!”她不准备再和林蓉争执,领先出了洗手间,回到座位上。
方尉平坐在桌子边上等她们,‘仔仔’则去点餐了。看来这顿饭势不可免,-荟只好“既来之,则安之”见机行事。
不一会儿,就看见高大的‘仔仔’托着满满一盘小山般的食物,满面堆欢地过来了。采荟看着他脸上欣喜若狂的笑意,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只好别过头当是没看见。
“来,你看还够吗?合不合胃口?”池勇笑容满面,殷勤周到,把食物一一放下“我点了鸡腿汉堡套餐,鸡翅,奶昔,甜简,香芋派”
采荟暗下叹气:他当喂猪啊,买这么多!
不过,林蓉和方尉平可是开心得很。有机会来白吃白喝一顿,那个“被宰的人”还甘心情愿买得这么丰盛,他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
席间当然少不了一些寒暄和客套,-荟不想给对方留下希望,索性一句话不说,只是埋头大嚼。倒是林蓉怕场面尴尬,不断说话来打圆场,热络气氛。
看那个“仔仔”乐得嘴都合不拢的样子,采荟恨透自己的损友。要是让他误会自己也对他有意思,那麻烦的事可就更多了。想到这里,她清清嗓子开口,无非想打消那个未来医生对自己的爱慕之意:“我说个笑话给你们听吧。”
“啊,好啊。洗耳恭听。”听到伊人开口,池勇清秀的脸庞露出笑容,喜不自胜。
“有个老处女三十岁了,还嫁不出去。结果她的朋友就好心替她介绍对像,约好某天下午在麦当劳门口跟相亲对像见面。”采荟面无表情,侃侃而谈。
林蓉听到这里,觉得不太对劲,赶紧干咳两声,拼命朝她使眼色,示意她别再说下去-
荟理不了许多,径自续下去“结果有个小偷在麦当劳上层的四十三楼人室盗窃,失足摔下来,恰好把在麦当劳门口等人的老处女和相亲对像砸到。小偷当场死亡,老处女送医途中身亡,相亲对像也受了伤。”她停顿下来,目光似笑非笑地掠过坐在自己对面的“仔仔”
“你们说这个老处女是不是好倒霉?”她特意干笑两声。
方尉平和林蓉脸色难看,一时间说不出话。这则新闻上周在晚报上刊登出来过,要是其他时间听确实有点搞笑的意味,可是——他们现在不但算是在“相亲”而且地点也选在麦当劳
采荟简直就在变相地拆台嘛!
“是啊是啊。”只有迟钝的未来医生不为所动,还兴高采烈地开口附和“她真的好惨啊。不过听你这么说,麦当劳确实不适合等人约会哦。不如我们下次约别的地方好了。‘必胜客’好不好?”他一脸笑意,提出了下次邀约。
天!居然还说下次?
采荟被他的迟钝(或者说是“装傻”)给打败,一撇头,干脆不说话了。
林蓉和方尉平长叹一口气,赶快转移话题,顺利化解了这一危机。
吃饱之后林蓉提议再去别处逛逛“仔仔”当然连声附和。采荟简直受不了他们这种“赶鸭子上架”的媒人行径。她眼珠一转,索性“化被动为主动”否决了去红茶坊喝茶聊天的提议,建议说:“不如我们去舞厅吧。正好吃饱了消化一下。”
开玩笑,吃得撑成这样还去喝什么茶,摆明去大眼瞪小眼,说不定还要自述家谱!索性去舞厅那么嘈杂的地方,叫他要聊也听不见聊些什么!
没想到此举不但没吓跑池勇,他还很开心地赞同说:“好呀!我还没怎么去过学校外面的舞厅,正好去见识一下。”
看他一脸单纯的笑容,正是那种“只要陪在你身边就好”的真诚模样,采荟心中不忍,但是到此地步后悔也不成了。没奈何,四人一行,浩浩荡荡前往舞厅。
只是,采荟没料到他们会来到这里。
仰头打量夜总会的霓虹招牌,她感到既陌生又熟悉。
说是熟悉,她实际上也只来过一次,可是她至今仍记得,在温暖汹涌的舞曲环绕中,在他怀中醺然欲醉的感觉。那一刻她几乎以为自己就是童话中幸运的辛蒂蕾拉
“就这家吧。”
“嗯,这里的驻唱摇宾乐团挺不错的。听说四个成员都是不俗的帅哥哟。”
“哈,那倒要见识见识。”
身边伙伴的淡话模糊得犹如梦境。她要使尽全力握紧手掌,才让指甲深深陷进手心的痛楚唤醒了自己的神志——
放心吧,放心吧。
理智回来了,脑海深处有个声音告诉自己,他们乐团已经被电视台挖角走了,不会再留在这里了。她也可以安心,不用担心在好友面前失态,因为她不会在这里看见——宋宇!
浑浑噩噩地踏进大门,喧闹的人声和音乐一下子淹没了游离的思绪。每席桌台上幽幽燃烧的红烛,宛如情人朦胧的眼波,孕育着暧昧的别样风情。穿着火辣前卫的青年男女在光线昏暗的舞池中恣意扭动,给冷暗的大厅带来外面世界的热力。
四人选在角落中坐下,不约而同点了清凉的果汁饮料。乐曲停顿的间歇,采荟轻轻晃动着玻璃杯中的冰块,看着冰晶透明的色泽在摇曳的烛光下染成了老照片的昏黄与朦胧,任是再巧妙的调色也无法惟妙惟肖地模拟,此情此境,美不胜收。
适才在台上热舞欢歌的青春男女带着汗流浃背、酣畅淋漓的畅快劲一一退下。舞池中随之起舞的客人们也陆续回座。这间人声鼎沸的舞厅竟迎来了短暂的宁静。
接下来,有两个男人背对着舞池把架子鼓和电子琴等器具搬上台。四周的客人还沉浸在适才狂野激烈的气氛中,没人注意到这一切。只是,当那个熟悉的背影落人眼帘,采荟一时失控,不由站起身来。
她的突兀举动在人头攒动的大厅自然引不起任何注意,却不免令同来的伙伴侧目。
“怎么了?”池勇一直注意着她,不由关心发活。
她顿了顿,缓缓摇了摇头,又坐了下来。
为什么他还出现在这里?
他不是已经被慧眼的伯乐相中,告别这种玩票性质的流动表演,即将走上屏幕大放异彩了吗?他得到失散多年的旧情人相助,应该“好风送我上青云”了呵。
种种疑问在心头盘桓,-荟无计可施,只得静观其变。
器械摆放完毕,她看到又有两个男子走上台去。等他们四个分别站好位置转过身来,果然不出所料是宋宇他们四个。
采荟他们所坐的席位在偏僻的角落里,再加上舞台顶上眩目的霓虹闪烁效果,从这里遥望台上,四人的面貌并不真切。
不过那是对别人而言。
曾经与之相依相偎的恋人,怎么能认不出他?
采荟远远地看着舞台灯光笼罩下的宋宇,涩然苦笑。
她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还继续出现在这家小夜总会。在她的想象里,有了魏心岚这位“点石成金”的金牌经纪人在幕后推波助澜,他们这支原先只堪称二流的摇宾乐队别说上卫视节目,进驻流行排行榜,就算打进国际流行乐坛都不会令她更惊讶。可事实截然相反,他们居然还窝在这家小小的夜总会里驻唱
乐团的表演已经开始,四位不同类型的俊男也颇吸引了一些观众的眼球。只是他们的表演却平淡得欠缺了生气和活力,令得算是慕名而来的林蓉大为失望:“四个人也许长得还不赖,可惜看不太清楚;更令人失望的是,表演水平实在是太普通了!”
的确,对这次表演,大部分观众秉持着和林蓉类似的看法。场内人声嘈杂,不绝于耳。高谈阔论、放声大笑,包括嗑瓜子的细碎噪音一波波袭人耳中。也真难为了台上那四个人还能若无其事地继续表演-
荟暗暗摇头,心中不由生出凄凉之意。看见他落到这样的境地,被他恶意抛弃的她反倒不忍起来。心脏处传来的刺痛鲜明得叫她无法忽略。
她和宋宇的关系,到底应该怎样定位?
初初相识那时,她与他算是各取所需、临时玩伴;包括她和宋宇携手上街去画框店的那天,她也从来没有把个性恶劣的他看做自己男友的打算,还惟恐遭到老师的误会。
只是,时光荏苒,世事变迁,她起初深恶痛绝的男子竟在不知不觉间变成她的心上人。在明知对方刻薄自私本性的同时,她仍是义无返顾地沦陷下去。
她,爱上了宋宇。讽刺的是,就在此刻她才发现对方永远不可能爱上她。因为早在十七岁的少年时代,他已经把另一个女子的倩影深深烙印在心版,永难忘怀。
再次在爱情战场上受挫的她,选择离开
她与他,从来没有一刻如平凡恋人般的约会、相恋、告白、分手他,从来都不是她的男朋友!
忽然,一阵很大的骚动引起众人的侧目。正在表演的乐队被迫中止了节目,夜总会经理模样的人跑上了舞台。
几人稍事争执之后,场内保安强行上台搬走了鼓架和琴等器具,随后又有专人搬上了类似的乐器。伫在舞台上的四个人开始还想争辩,随后也叹口气自行下台了。
这番混乱令舞厅的客人们大为不满,有的人甚至大声叫嚣,质问起原因来。也因此,整个厅室的乐声虽然中止,喧哗吵嚷声却比任何一刻都要嘈杂混乱。
最后,还是经理模样的中年男人跑上台,拿起麦克风压下了全场的声浪“很抱歉打扰了各位听歌的雅兴,鄙人代表‘仙乐’夜总会全体员工表示歉意。此外,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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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所有残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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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或缺的内容——
[台1席慕蓉残缺的部分
采荟伫在那里,看着身边好友若无其事地洗手、烘干,再掏出粉盒慢条斯理地补妆,心里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
“你们从哪里把那个傻瓜找来的?”她不客气地开口,而且单刀直人。
接了林蓉的电话急匆匆赶到这家麦当劳,还以为有什么关于民生的大事,没想到是被骗过来变相相亲
采荟无奈地朝天花板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哎呀,你也别说他是傻瓜好不好?”自知理亏,林蓉赔笑说话“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帅吗?他医学院的同学还因为他长得像p4里的周渝民,替他取了个外号叫‘仔仔’呢!”
“去你的!”采荟没好气地回她“我对奶油小生没兴趣。你别转移话题,老实交待这是怎么回事?”
林蓉吐吐舌头,只得说:“其实他是我家方尉平的高中同学,也是铁哥儿们。你知道的,在天柱山的时候,尉平帮我们照了不少照片。后来他去朋友那里玩的时候,池勇(也就是‘仔仔’啦)看到了,对你是一见钟情啊,非缠着尉平介绍他认识你不可;那,我呢,也只好”采荟听她声音渐渐低下去,气得七窍生烟“好你个林蓉,这么简单就把我给出卖了!”
林蓉赶紧分辩“不是啊。我是看‘仔仔’条件不错才介绍给你的啊。你看,他外形很不错,俊雅帅气”
“我讨厌奶油小生。”采荟毫不留情地打断她。
林蓉不管,继续吹捧:“又是医学院的本科生,马上快毕业了,将来是穿白大褂的医生,前途无量”
“我怕手术刀,也讨厌消毒水的气味。”
“而且关键是,他对你一见钟情,喜欢得不得了。俗话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你考虑一下不好吗?”-
荟叹口气,说:“算了,你也是好心,可是我真的是没兴趣!”她不准备再和林蓉争执,领先出了洗手间,回到座位上。
方尉平坐在桌子边上等她们,‘仔仔’则去点餐了。看来这顿饭势不可免,-荟只好“既来之,则安之”见机行事。
不一会儿,就看见高大的‘仔仔’托着满满一盘小山般的食物,满面堆欢地过来了。采荟看着他脸上欣喜若狂的笑意,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只好别过头当是没看见。
“来,你看还够吗?合不合胃口?”池勇笑容满面,殷勤周到,把食物一一放下“我点了鸡腿汉堡套餐,鸡翅,奶昔,甜简,香芋派”
采荟暗下叹气:他当喂猪啊,买这么多!
不过,林蓉和方尉平可是开心得很。有机会来白吃白喝一顿,那个“被宰的人”还甘心情愿买得这么丰盛,他们当然何乐而不为呢?
席间当然少不了一些寒暄和客套,-荟不想给对方留下希望,索性一句话不说,只是埋头大嚼。倒是林蓉怕场面尴尬,不断说话来打圆场,热络气氛。
看那个“仔仔”乐得嘴都合不拢的样子,采荟恨透自己的损友。要是让他误会自己也对他有意思,那麻烦的事可就更多了。想到这里,她清清嗓子开口,无非想打消那个未来医生对自己的爱慕之意:“我说个笑话给你们听吧。”
“啊,好啊。洗耳恭听。”听到伊人开口,池勇清秀的脸庞露出笑容,喜不自胜。
“有个老处女三十岁了,还嫁不出去。结果她的朋友就好心替她介绍对像,约好某天下午在麦当劳门口跟相亲对像见面。”采荟面无表情,侃侃而谈。
林蓉听到这里,觉得不太对劲,赶紧干咳两声,拼命朝她使眼色,示意她别再说下去-
荟理不了许多,径自续下去“结果有个小偷在麦当劳上层的四十三楼人室盗窃,失足摔下来,恰好把在麦当劳门口等人的老处女和相亲对像砸到。小偷当场死亡,老处女送医途中身亡,相亲对像也受了伤。”她停顿下来,目光似笑非笑地掠过坐在自己对面的“仔仔”
“你们说这个老处女是不是好倒霉?”她特意干笑两声。
方尉平和林蓉脸色难看,一时间说不出话。这则新闻上周在晚报上刊登出来过,要是其他时间听确实有点搞笑的意味,可是——他们现在不但算是在“相亲”而且地点也选在麦当劳
采荟简直就在变相地拆台嘛!
“是啊是啊。”只有迟钝的未来医生不为所动,还兴高采烈地开口附和“她真的好惨啊。不过听你这么说,麦当劳确实不适合等人约会哦。不如我们下次约别的地方好了。‘必胜客’好不好?”他一脸笑意,提出了下次邀约。
天!居然还说下次?
采荟被他的迟钝(或者说是“装傻”)给打败,一撇头,干脆不说话了。
林蓉和方尉平长叹一口气,赶快转移话题,顺利化解了这一危机。
吃饱之后林蓉提议再去别处逛逛“仔仔”当然连声附和。采荟简直受不了他们这种“赶鸭子上架”的媒人行径。她眼珠一转,索性“化被动为主动”否决了去红茶坊喝茶聊天的提议,建议说:“不如我们去舞厅吧。正好吃饱了消化一下。”
开玩笑,吃得撑成这样还去喝什么茶,摆明去大眼瞪小眼,说不定还要自述家谱!索性去舞厅那么嘈杂的地方,叫他要聊也听不见聊些什么!
没想到此举不但没吓跑池勇,他还很开心地赞同说:“好呀!我还没怎么去过学校外面的舞厅,正好去见识一下。”
看他一脸单纯的笑容,正是那种“只要陪在你身边就好”的真诚模样,采荟心中不忍,但是到此地步后悔也不成了。没奈何,四人一行,浩浩荡荡前往舞厅。
只是,采荟没料到他们会来到这里。
仰头打量夜总会的霓虹招牌,她感到既陌生又熟悉。
说是熟悉,她实际上也只来过一次,可是她至今仍记得,在温暖汹涌的舞曲环绕中,在他怀中醺然欲醉的感觉。那一刻她几乎以为自己就是童话中幸运的辛蒂蕾拉
“就这家吧。”
“嗯,这里的驻唱摇宾乐团挺不错的。听说四个成员都是不俗的帅哥哟。”
“哈,那倒要见识见识。”
身边伙伴的淡话模糊得犹如梦境。她要使尽全力握紧手掌,才让指甲深深陷进手心的痛楚唤醒了自己的神志——
放心吧,放心吧。
理智回来了,脑海深处有个声音告诉自己,他们乐团已经被电视台挖角走了,不会再留在这里了。她也可以安心,不用担心在好友面前失态,因为她不会在这里看见——宋宇!
浑浑噩噩地踏进大门,喧闹的人声和音乐一下子淹没了游离的思绪。每席桌台上幽幽燃烧的红烛,宛如情人朦胧的眼波,孕育着暧昧的别样风情。穿着火辣前卫的青年男女在光线昏暗的舞池中恣意扭动,给冷暗的大厅带来外面世界的热力。
四人选在角落中坐下,不约而同点了清凉的果汁饮料。乐曲停顿的间歇,采荟轻轻晃动着玻璃杯中的冰块,看着冰晶透明的色泽在摇曳的烛光下染成了老照片的昏黄与朦胧,任是再巧妙的调色也无法惟妙惟肖地模拟,此情此境,美不胜收。
适才在台上热舞欢歌的青春男女带着汗流浃背、酣畅淋漓的畅快劲一一退下。舞池中随之起舞的客人们也陆续回座。这间人声鼎沸的舞厅竟迎来了短暂的宁静。
接下来,有两个男人背对着舞池把架子鼓和电子琴等器具搬上台。四周的客人还沉浸在适才狂野激烈的气氛中,没人注意到这一切。只是,当那个熟悉的背影落人眼帘,采荟一时失控,不由站起身来。
她的突兀举动在人头攒动的大厅自然引不起任何注意,却不免令同来的伙伴侧目。
“怎么了?”池勇一直注意着她,不由关心发活。
她顿了顿,缓缓摇了摇头,又坐了下来。
为什么他还出现在这里?
他不是已经被慧眼的伯乐相中,告别这种玩票性质的流动表演,即将走上屏幕大放异彩了吗?他得到失散多年的旧情人相助,应该“好风送我上青云”了呵。
种种疑问在心头盘桓,-荟无计可施,只得静观其变。
器械摆放完毕,她看到又有两个男子走上台去。等他们四个分别站好位置转过身来,果然不出所料是宋宇他们四个。
采荟他们所坐的席位在偏僻的角落里,再加上舞台顶上眩目的霓虹闪烁效果,从这里遥望台上,四人的面貌并不真切。
不过那是对别人而言。
曾经与之相依相偎的恋人,怎么能认不出他?
采荟远远地看着舞台灯光笼罩下的宋宇,涩然苦笑。
她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使他们还继续出现在这家小夜总会。在她的想象里,有了魏心岚这位“点石成金”的金牌经纪人在幕后推波助澜,他们这支原先只堪称二流的摇宾乐队别说上卫视节目,进驻流行排行榜,就算打进国际流行乐坛都不会令她更惊讶。可事实截然相反,他们居然还窝在这家小小的夜总会里驻唱
乐团的表演已经开始,四位不同类型的俊男也颇吸引了一些观众的眼球。只是他们的表演却平淡得欠缺了生气和活力,令得算是慕名而来的林蓉大为失望:“四个人也许长得还不赖,可惜看不太清楚;更令人失望的是,表演水平实在是太普通了!”
的确,对这次表演,大部分观众秉持着和林蓉类似的看法。场内人声嘈杂,不绝于耳。高谈阔论、放声大笑,包括嗑瓜子的细碎噪音一波波袭人耳中。也真难为了台上那四个人还能若无其事地继续表演-
荟暗暗摇头,心中不由生出凄凉之意。看见他落到这样的境地,被他恶意抛弃的她反倒不忍起来。心脏处传来的刺痛鲜明得叫她无法忽略。
她和宋宇的关系,到底应该怎样定位?
初初相识那时,她与他算是各取所需、临时玩伴;包括她和宋宇携手上街去画框店的那天,她也从来没有把个性恶劣的他看做自己男友的打算,还惟恐遭到老师的误会。
只是,时光荏苒,世事变迁,她起初深恶痛绝的男子竟在不知不觉间变成她的心上人。在明知对方刻薄自私本性的同时,她仍是义无返顾地沦陷下去。
她,爱上了宋宇。讽刺的是,就在此刻她才发现对方永远不可能爱上她。因为早在十七岁的少年时代,他已经把另一个女子的倩影深深烙印在心版,永难忘怀。
再次在爱情战场上受挫的她,选择离开
她与他,从来没有一刻如平凡恋人般的约会、相恋、告白、分手他,从来都不是她的男朋友!
忽然,一阵很大的骚动引起众人的侧目。正在表演的乐队被迫中止了节目,夜总会经理模样的人跑上了舞台。
几人稍事争执之后,场内保安强行上台搬走了鼓架和琴等器具,随后又有专人搬上了类似的乐器。伫在舞台上的四个人开始还想争辩,随后也叹口气自行下台了。
这番混乱令舞厅的客人们大为不满,有的人甚至大声叫嚣,质问起原因来。也因此,整个厅室的乐声虽然中止,喧哗吵嚷声却比任何一刻都要嘈杂混乱。
最后,还是经理模样的中年男人跑上台,拿起麦克风压下了全场的声浪“很抱歉打扰了各位听歌的雅兴,鄙人代表‘仙乐’夜总会全体员工表示歉意。此外,我要告诉大家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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