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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曙光从窗户的缝隙中透洒进来,跳跃的光芒,美好一天的开始,让人心情为之振奋。
为了方便照顾生病中的苏铜铃,莫奇将他的房间让给了她住,他则在外厅上弄个简单的地铺。
当他来到她床前,看着她沉睡如婴孩般的模样,忍不住深深的凝视,差点忘了自己是来叫她起床的。
“起床了,铜铃。”他轻声在她的耳边唤着。
她身子微动了一下,却毫不受影响的继续睡她的觉。
“快点起床啦。”他轻摇她的肩膀“今天天气很好,我带你四处去走走。”
铜铃翻了翻身,揉揉眼睛,看清来人是莫奇,不由得大呼了口气。
“别这样,让人看见了多不好意思。”闻到那属于男人的体味,让她不自觉的心跳加速。她急忙推开他到一定的距离外。
“今天的天气很好,我带你四处去逛逛,让你了解我所生长的环境,看看鹰山的人、鹰山的美。”他俯身亲吻她的脸颊。“我光去外厅等你。”说毕,他起身往外走,并给她一个灿烂的微笑,
虽说这些日于以来,有时他也会出其不意的亲亲她的额头或就像刚刚一样亲吻脸颊,可她还是不太习惯,每次都要心跳加速很久,才能恢复正常,可是偏又爱煞这种感觉,又期待又怕表现得太随便。
但是说到玩,她的精神可来了!连忙梳洗,并换上一套她最喜爱的浅绿色衣裳,快速奔向外厅;而在屋外的莫奇早已唤来了黑旋风,于是两人同乘黑旋风,趁着晨曦奔驰而去。
沿着平缓而上的道路,须臾间,他们来到了一处农舍;农舍旁是一亩亩依着山势而建的翠绿梯田。在农舍的围栏旁有一中年妇人,正在将湿衣服晒在竹二上。
莫奇远远的即高喊:“大娘!”
庄大娘回过头来,对着前来的两人一笑。
“奇儿,大清早的,怎么有空来,还带来了一位这么标致的姑娘!”
庄大娘年约四十左右,拥有一身极细致的皮肤,岁月对她真是厚爱,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她一点都小像是在农舍做粗活的妇人,反而拥有一股中年端庄则韵味,想必年轻时也是一朵倾城之花。
莫奇飞身下马后,才将前面的铜铃一把抱下,放走了黑旋风,来到了庄大娘的面前。
“大娘,我给您介绍,她就是铜铃,这几天上山来玩,特地带她来看您。”莫奇指了指一旁的铜铃。“铜铃,她是庄大娘,就是我三弟坤道的母亲,她跟我的亲娘没两样,从小就疼我。”
“大娘好,原来您就是庄三哥的母亲,难怪觉得您面熟,原来庄三哥跟您长得极相似。”她盈盈浅笑。
庄大娘伸手过去握住了铜铃的小手。
“你是铜铃?是奇儿的朋友,以后我就不客气叫你一声铜铃,你看好吗?”温柔的语气很是亲切,让从小没有母亲的铜铃倍感温馨。
“当然好啊!”她猛点头,才一瞬间,她发现自己已没来由的喜欢上这位笑起来如春风般的大娘。
“你们一定还没用早饭,我晒完衣服后,就去准备。奇儿,你先带钢铃到处走走,待会再来用饭。”
两人徒步来到农舍旁的一条小径,小径两旁草木扶疏,一边是山壁,一边是深谷,再往前走三百步,突然听见了淙淙流水声,铜铃兴奋得手舞足蹈。
“是水声耶!这里怎么会有水声?”她拉着莫奇的手边跳边跑。“快点!你几时成慢郎中了!”
莫奇知道她好奇,硬是放慢了脚步,任她拉着他,就是不肯走快点。直跑到了小径的尽头,天地间才豁然开朗。
“哇!好美!这里真的好美!”她大呼了声。
原来这是一条很高的山涧,山顶的溪水从山洞中倾泻而下,汇聚成一池深潭,像一条银色的丝带,从天而降,朦胧的水雾漫天飞舞,虽不壮观,但却有一股轻盈的美。
他牵她到潭边的一块大石上坐着,轻拥她人怀;而这个位置视野极佳,刚好可以感觉溪水的磅礴气势,但又不至于被水溅湿。
“这里的确很美,造物主的巧夺天工,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嗯,你住在这里一定很幸福吧?因为四季的转换或大气的变化,你都可以看到不同的景致,欣赏不同的山色。”如果能够接爹来这里养老,那该有多好!
“鹰山是个不为人知的宝藏地,它有着非常壮丽的山川景观,也有着非常纯朴的民俗风情,你才刚来。以后多的是机会去慢慢欣赏这美景。”
“这里这么好,你们是怎么发现的?又是怎么会定居下来的?”她上山来就是为了要寻找答案,因为受伤。闷了几大,始终说不出口,况且看他们的人、对人对事的态度,都不像是恶徒,就更加难以启口了。
“我今天带你出来走走,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让你知道有关鹰山的一切,包括我的身世,事实上并个像外界所谣传那样。”他望向湛蓝的天,将思绪拉回久远的年代。
莫奇的故乡,原是在北方的一个小镇,他的父亲因为继承先祖留下来的产业,所以在那贫瘠之地过着还算衣食无忧的生活;在他八岁那年,因连续下了一个月的豪雨,以致山洪暴发,将他们的村庄淹没,他的爹娘、妹妹和所有的家丁、佃农,及一些平日靠他们为生的村人们连夜往南逃。
由于跟着莫奇父亲逃出的人大半属于他们家产业下的人,于是他父亲理所当然的负起了带领及照顾之责。他们一路往南走,但由于同时被大水淹没的村庄很多,逃出来的难民也多,所有的物质更加缺乏,即使有钱也买不到吃的。偶尔有官家放粮或大户人家赈灾,但毕竟粥少僧多,加上一种不知名的疾病在流行,只要感染上的人,都会忽冷忽热全身起红疹子,不出几日,患者就会死去。
他母亲为了照顾患者,又将分到的一点食物都给了他们兄妹,以致身体太虚弱,因此感染了重病,不出几天就去世了;接着他那才四岁的妹妹也跟着走了。在那次的天灾中,他的亲人及村民总共有二十多人死于途中。
他父亲带着他们继续南下,约莫过了一个月,当时跟着他们的人已经从百来人剩下约六十多人;经过了长途奔波及露宿荒野,大家的身体都再也支持不下去,刚好那时他们来到了鹰山脚下,发现这座不太高的山,山上物产丰富,很适合开垦,于是大家就决定在山上住下来。
父亲将家里带出来的值钱东西全拿去汴京变卖,以换取食物、布料。马匹及建材和所有要用的生活用品,开始努力的在山上开垦起来,后来他们才在京城听到有关鹰山的传说。难怪这么好的地方,都无人居住。
从不曾轻易吐露的心事,从不曾流下的眼泪,在她面前完全无保留的呈现出来,那种积压已久的椎心之痛,虽说已过了十五年,但每当忆起,总要在他心中激荡久久。
铜铃听到这里,再也忍不住的陪着掉眼泪,难过他与自己相同自小就没了母亲。“难道你们都不怕吗?听说这是个被诅咒过的地方。”从小她就听村里的人传述有关鹰山的一切,小小的心灵也曾害怕过,如今亲自走来,倒觉得没什么。
“只要有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对于这种道听途说的乡野传奇,就当是听故事吧。
“后来呢?你们怎会被传成杀人不眨眼的盗匪?”这是她多日以来内心最大的疑问。
他嗟叹一声:“我父亲领着大家在漫山上努力工作了两年,才稍微有些成果。在一切都步人轨道后,有一个叫石天俊的恶人,是在逃难时跟着我们在鹰山的,他带了几个也是外来的弟兄,要我父亲将领导人的位置让给他,说他要当鹰山的寨主。别说父亲不肯,就是那些我们家代代受雇的家丁佃农也不肯;父亲为人正义,讲情说理,从没有尊卑之分,众人都诚服于他。那石天俊被众人赶下山后不服,于是趁着黑夜偷偷上山,将鹰山彻底破坏了一番,并放火烧了部分的房舍及养鸡场。幸好众人发现得早,不然多年的心血将付之东流。尔后,他继续假借鹰山之名,到处招摇撞骗、抢夺掳掠,净做些下三烂的勾当,让坊间的人真以为鹰山是个土匪窝。为了防止石天俊再次仁山来滋事,于是在我二弟的父亲万师父的训练下,成立了一支守卫队,负责巡逻保卫鹰山的安全。也因此,鹰山的门户越来越森严,就是怕不法之徒上山来寻仇。”一想到石天俊,他不禁怒容满面,十几年来还是拿他没办法,任他逍遥法外,真是令人气结!
“难道官府也没办法将他绳之以法,还你们清白?”
“他嚣张十多年了,还是抓不到他,现在我们已不指望官府了,我们必须靠自己。”这种毁谤名誉的事,无凭无据,官府一点好处都没,才懒得受理。
“真是可恶!就是他才害我爹爹对你误会这么深、这么不谅解你!”她气极了,嘟起了樱唇。
心事能够说出来真好,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顿时觉得长期压抑在胸口的闷气不见了,心情也舒坦多了。
“好了,别气了,恶人自有得到报应的一天,不是报应未到,只是时候未到。肚子饿了吧?我们该回庄大娘那儿,享用她特地为我们准备的早饭。”不说不觉得饿,一提才发现。两人的肚子同时发出了微的响表相对一笑后,他牵起她的手往回释未去。
“你爹呢?怎么不见他呢?”她忍不住好奇,想一次问个明白。
我二十岁那年,他将鹰山交给我们四兄弟及白叔打理后,就和我四弟的父亲李叔回家乡去了,说是要一方面云游四海,一方面将老家重新整理整理,人不亲土亲,虽说已离开那么久了,还是想回去看看,毕竟那里有先祖留下来的产业。”不知父亲现在流浪到何处了?有朝一日,等该忙的事都忙完了,或许他也该带着铜铃四处去云游,顺便找找已经失去音讯的父亲。
中午过后,莫奇继续带着她往更高的山上走。有时候会呼叫黑旋风来,载他们一程,有时候两人会慢步而行,享受那种难得的亲近悠闲。
走了约莫一刻钟,他们终于登上了山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如茵的绿草,绿草里有许多不同颜色的小花,随风摇曳;山顶中间则是一个天然的湖泊,占据整个山顶一半的面积。湖泊的水清澈见底,反映了天上的蓝天白云,像是一面大镜子。
看着翻翻波光,铜铃赞叹的说不出话来。
“这里就是传说中的梦湖,你应该知道的。”莫奇首先打破沉默,并摇了摇失神的铜铃。
“梦湖?这里就是传说中少女与书生投湖的地方。”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站在这个有着凄美爱情传说的地方。“那黑鹰呢?”她抬头望向湛队如洗的苍穹,发现真的有几只黑鹰正在上空盘旋,她高兴得又手舞足蹈起来。
“真的与传说一样,有湖。有黑鹰,不晓得故事是不是真的。”多希望故事不是真的,多希望天下有情人都能成眷属,尤其在她有了爱人之后,更不能忍受被拆散的痛苦。如果那天她失去了莫奇,也许会选择和少女走同样的路。
他看着她变换的神色,忽蹩眉、忽叹息、忽而又轻盈的笑,就知道她一定为这古老的传说而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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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的曙光从窗户的缝隙中透洒进来,跳跃的光芒,美好一天的开始,让人心情为之振奋。
为了方便照顾生病中的苏铜铃,莫奇将他的房间让给了她住,他则在外厅上弄个简单的地铺。
当他来到她床前,看着她沉睡如婴孩般的模样,忍不住深深的凝视,差点忘了自己是来叫她起床的。
“起床了,铜铃。”他轻声在她的耳边唤着。
她身子微动了一下,却毫不受影响的继续睡她的觉。
“快点起床啦。”他轻摇她的肩膀“今天天气很好,我带你四处去走走。”
铜铃翻了翻身,揉揉眼睛,看清来人是莫奇,不由得大呼了口气。
“别这样,让人看见了多不好意思。”闻到那属于男人的体味,让她不自觉的心跳加速。她急忙推开他到一定的距离外。
“今天的天气很好,我带你四处去逛逛,让你了解我所生长的环境,看看鹰山的人、鹰山的美。”他俯身亲吻她的脸颊。“我光去外厅等你。”说毕,他起身往外走,并给她一个灿烂的微笑,
虽说这些日于以来,有时他也会出其不意的亲亲她的额头或就像刚刚一样亲吻脸颊,可她还是不太习惯,每次都要心跳加速很久,才能恢复正常,可是偏又爱煞这种感觉,又期待又怕表现得太随便。
但是说到玩,她的精神可来了!连忙梳洗,并换上一套她最喜爱的浅绿色衣裳,快速奔向外厅;而在屋外的莫奇早已唤来了黑旋风,于是两人同乘黑旋风,趁着晨曦奔驰而去。
沿着平缓而上的道路,须臾间,他们来到了一处农舍;农舍旁是一亩亩依着山势而建的翠绿梯田。在农舍的围栏旁有一中年妇人,正在将湿衣服晒在竹二上。
莫奇远远的即高喊:“大娘!”
庄大娘回过头来,对着前来的两人一笑。
“奇儿,大清早的,怎么有空来,还带来了一位这么标致的姑娘!”
庄大娘年约四十左右,拥有一身极细致的皮肤,岁月对她真是厚爱,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她一点都小像是在农舍做粗活的妇人,反而拥有一股中年端庄则韵味,想必年轻时也是一朵倾城之花。
莫奇飞身下马后,才将前面的铜铃一把抱下,放走了黑旋风,来到了庄大娘的面前。
“大娘,我给您介绍,她就是铜铃,这几天上山来玩,特地带她来看您。”莫奇指了指一旁的铜铃。“铜铃,她是庄大娘,就是我三弟坤道的母亲,她跟我的亲娘没两样,从小就疼我。”
“大娘好,原来您就是庄三哥的母亲,难怪觉得您面熟,原来庄三哥跟您长得极相似。”她盈盈浅笑。
庄大娘伸手过去握住了铜铃的小手。
“你是铜铃?是奇儿的朋友,以后我就不客气叫你一声铜铃,你看好吗?”温柔的语气很是亲切,让从小没有母亲的铜铃倍感温馨。
“当然好啊!”她猛点头,才一瞬间,她发现自己已没来由的喜欢上这位笑起来如春风般的大娘。
“你们一定还没用早饭,我晒完衣服后,就去准备。奇儿,你先带钢铃到处走走,待会再来用饭。”
两人徒步来到农舍旁的一条小径,小径两旁草木扶疏,一边是山壁,一边是深谷,再往前走三百步,突然听见了淙淙流水声,铜铃兴奋得手舞足蹈。
“是水声耶!这里怎么会有水声?”她拉着莫奇的手边跳边跑。“快点!你几时成慢郎中了!”
莫奇知道她好奇,硬是放慢了脚步,任她拉着他,就是不肯走快点。直跑到了小径的尽头,天地间才豁然开朗。
“哇!好美!这里真的好美!”她大呼了声。
原来这是一条很高的山涧,山顶的溪水从山洞中倾泻而下,汇聚成一池深潭,像一条银色的丝带,从天而降,朦胧的水雾漫天飞舞,虽不壮观,但却有一股轻盈的美。
他牵她到潭边的一块大石上坐着,轻拥她人怀;而这个位置视野极佳,刚好可以感觉溪水的磅礴气势,但又不至于被水溅湿。
“这里的确很美,造物主的巧夺天工,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嗯,你住在这里一定很幸福吧?因为四季的转换或大气的变化,你都可以看到不同的景致,欣赏不同的山色。”如果能够接爹来这里养老,那该有多好!
“鹰山是个不为人知的宝藏地,它有着非常壮丽的山川景观,也有着非常纯朴的民俗风情,你才刚来。以后多的是机会去慢慢欣赏这美景。”
“这里这么好,你们是怎么发现的?又是怎么会定居下来的?”她上山来就是为了要寻找答案,因为受伤。闷了几大,始终说不出口,况且看他们的人、对人对事的态度,都不像是恶徒,就更加难以启口了。
“我今天带你出来走走,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让你知道有关鹰山的一切,包括我的身世,事实上并个像外界所谣传那样。”他望向湛蓝的天,将思绪拉回久远的年代。
莫奇的故乡,原是在北方的一个小镇,他的父亲因为继承先祖留下来的产业,所以在那贫瘠之地过着还算衣食无忧的生活;在他八岁那年,因连续下了一个月的豪雨,以致山洪暴发,将他们的村庄淹没,他的爹娘、妹妹和所有的家丁、佃农,及一些平日靠他们为生的村人们连夜往南逃。
由于跟着莫奇父亲逃出的人大半属于他们家产业下的人,于是他父亲理所当然的负起了带领及照顾之责。他们一路往南走,但由于同时被大水淹没的村庄很多,逃出来的难民也多,所有的物质更加缺乏,即使有钱也买不到吃的。偶尔有官家放粮或大户人家赈灾,但毕竟粥少僧多,加上一种不知名的疾病在流行,只要感染上的人,都会忽冷忽热全身起红疹子,不出几日,患者就会死去。
他母亲为了照顾患者,又将分到的一点食物都给了他们兄妹,以致身体太虚弱,因此感染了重病,不出几天就去世了;接着他那才四岁的妹妹也跟着走了。在那次的天灾中,他的亲人及村民总共有二十多人死于途中。
他父亲带着他们继续南下,约莫过了一个月,当时跟着他们的人已经从百来人剩下约六十多人;经过了长途奔波及露宿荒野,大家的身体都再也支持不下去,刚好那时他们来到了鹰山脚下,发现这座不太高的山,山上物产丰富,很适合开垦,于是大家就决定在山上住下来。
父亲将家里带出来的值钱东西全拿去汴京变卖,以换取食物、布料。马匹及建材和所有要用的生活用品,开始努力的在山上开垦起来,后来他们才在京城听到有关鹰山的传说。难怪这么好的地方,都无人居住。
从不曾轻易吐露的心事,从不曾流下的眼泪,在她面前完全无保留的呈现出来,那种积压已久的椎心之痛,虽说已过了十五年,但每当忆起,总要在他心中激荡久久。
铜铃听到这里,再也忍不住的陪着掉眼泪,难过他与自己相同自小就没了母亲。“难道你们都不怕吗?听说这是个被诅咒过的地方。”从小她就听村里的人传述有关鹰山的一切,小小的心灵也曾害怕过,如今亲自走来,倒觉得没什么。
“只要有个可以安身立命的地方,对于这种道听途说的乡野传奇,就当是听故事吧。
“后来呢?你们怎会被传成杀人不眨眼的盗匪?”这是她多日以来内心最大的疑问。
他嗟叹一声:“我父亲领着大家在漫山上努力工作了两年,才稍微有些成果。在一切都步人轨道后,有一个叫石天俊的恶人,是在逃难时跟着我们在鹰山的,他带了几个也是外来的弟兄,要我父亲将领导人的位置让给他,说他要当鹰山的寨主。别说父亲不肯,就是那些我们家代代受雇的家丁佃农也不肯;父亲为人正义,讲情说理,从没有尊卑之分,众人都诚服于他。那石天俊被众人赶下山后不服,于是趁着黑夜偷偷上山,将鹰山彻底破坏了一番,并放火烧了部分的房舍及养鸡场。幸好众人发现得早,不然多年的心血将付之东流。尔后,他继续假借鹰山之名,到处招摇撞骗、抢夺掳掠,净做些下三烂的勾当,让坊间的人真以为鹰山是个土匪窝。为了防止石天俊再次仁山来滋事,于是在我二弟的父亲万师父的训练下,成立了一支守卫队,负责巡逻保卫鹰山的安全。也因此,鹰山的门户越来越森严,就是怕不法之徒上山来寻仇。”一想到石天俊,他不禁怒容满面,十几年来还是拿他没办法,任他逍遥法外,真是令人气结!
“难道官府也没办法将他绳之以法,还你们清白?”
“他嚣张十多年了,还是抓不到他,现在我们已不指望官府了,我们必须靠自己。”这种毁谤名誉的事,无凭无据,官府一点好处都没,才懒得受理。
“真是可恶!就是他才害我爹爹对你误会这么深、这么不谅解你!”她气极了,嘟起了樱唇。
心事能够说出来真好,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顿时觉得长期压抑在胸口的闷气不见了,心情也舒坦多了。
“好了,别气了,恶人自有得到报应的一天,不是报应未到,只是时候未到。肚子饿了吧?我们该回庄大娘那儿,享用她特地为我们准备的早饭。”不说不觉得饿,一提才发现。两人的肚子同时发出了微的响表相对一笑后,他牵起她的手往回释未去。
“你爹呢?怎么不见他呢?”她忍不住好奇,想一次问个明白。
我二十岁那年,他将鹰山交给我们四兄弟及白叔打理后,就和我四弟的父亲李叔回家乡去了,说是要一方面云游四海,一方面将老家重新整理整理,人不亲土亲,虽说已离开那么久了,还是想回去看看,毕竟那里有先祖留下来的产业。”不知父亲现在流浪到何处了?有朝一日,等该忙的事都忙完了,或许他也该带着铜铃四处去云游,顺便找找已经失去音讯的父亲。
中午过后,莫奇继续带着她往更高的山上走。有时候会呼叫黑旋风来,载他们一程,有时候两人会慢步而行,享受那种难得的亲近悠闲。
走了约莫一刻钟,他们终于登上了山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如茵的绿草,绿草里有许多不同颜色的小花,随风摇曳;山顶中间则是一个天然的湖泊,占据整个山顶一半的面积。湖泊的水清澈见底,反映了天上的蓝天白云,像是一面大镜子。
看着翻翻波光,铜铃赞叹的说不出话来。
“这里就是传说中的梦湖,你应该知道的。”莫奇首先打破沉默,并摇了摇失神的铜铃。
“梦湖?这里就是传说中少女与书生投湖的地方。”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站在这个有着凄美爱情传说的地方。“那黑鹰呢?”她抬头望向湛队如洗的苍穹,发现真的有几只黑鹰正在上空盘旋,她高兴得又手舞足蹈起来。
“真的与传说一样,有湖。有黑鹰,不晓得故事是不是真的。”多希望故事不是真的,多希望天下有情人都能成眷属,尤其在她有了爱人之后,更不能忍受被拆散的痛苦。如果那天她失去了莫奇,也许会选择和少女走同样的路。
他看着她变换的神色,忽蹩眉、忽叹息、忽而又轻盈的笑,就知道她一定为这古老的传说而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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