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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买些什么好呢?”
彩洁手里拿了一支甜筒,在街上晃啊晃的。
“咦,这个好。”她的眼光忽然停在地摊前的一排背心和t恤。
太好了!正觉南部天气热得要命,穿得清凉一点也不错。
她拿起一件细肩带低胸的粉红色背心,前看看、后看看。虽然从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可是,既然离开了家里,就应该穿得轻松一点嘛!
“老板,我要这件。”她举起衣服。
“小姐,你眼光真好,你皮肤这么白,穿粉红的一定水当当啦!”卖衣服的欧巴桑直夸她人漂亮,气质又好。“啊,再配这件短裙就更漂亮了啦!”
欧巴桑拿起一件银色的迷你a字裙,和粉红色背心搭成一套。“好啦,别说我对你不好,这样一套算你五百就好啦!”
哇!一套衣服才五百块呀?彩洁眼睛睁得又圆又亮,未免太便宜了吧!
“嗯。”好吧,看欧巴桑推荐得这么热心,她立刻把钱掏出来,然后拎着红白相间的透明塑胶袋到麦当劳的厕所换衣服。
“哇,好劲爆喔!”换装完毕,彩洁走出洗手间,被镜中自己的模样给吓了一跳。
果然如卖衣服的欧巴桑所说,粉红色的小背心,将她的肌肤衬托得如水般晶莹。镶着亮片的银色短裙,紧紧贴着她浑圆紧翘的臀部,完全展露出她玲珑有致的曲线。
漂亮是漂亮,但彩洁并不知道,南台湾的槟榔西施都流行穿这样,她这么一走出去,可能会让路上的男人鼻血流成河。
她对着镜子扮了个鬼脸,一会儿又呵呵地傻笑着。也许老爸看到她这样子可能会气得七窍生烟,但她可是很满意呢!
这就是她想要的,想做个不一样的安彩洁!
晚上七点钟,安彩洁穿着“新衣服”踩着她的黑色高跟鞋,来到演奏会场的入口。
拿出皮夹里的贵宾招待券,递给门口的服务人员,经过的人们,都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因为她的裙子实在是太闪亮了。
“谢谢,小姐,请跟我来。”服务人员亲切地引导她入座。“演奏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屁股一入座,就听见旁边两个穿戴华丽的女孩,手里拿着节目单,兴奋地交谈着。
“唐雅之快出场了,哇~~独奏耶,我终于能亲眼看到他了!”穿着露背洋装的女孩,紧紧抓住手中的珠缀提包,一脸的欣喜。
“我也是呀,等了两年了耶,上次在维也纳看到他,我就好喜欢他喔,他真的好帅、好有气质喔!”另一个女孩则几乎是用尖叫的声音在说话。
“他的气质真的很特别,难怪大家都称他‘孤独的大提琴手’,好有诗意的名字喔!”
孤独?拜托!那种男人还会孤独?有没有搞错啊!
彩洁在心里嘀咕着,又不是小女生了,还会疯狂迷恋偶像,真不知道这些人的头脑在想什么?
但是当红色的布幕缓缓拉开的那一刻,聚光灯“啪”的一声打开,投射在唐雅之的身上时,全场女性的尖叫声,却令她觉得自己必须重新评估这个大提琴家的魅力。
“咦?”彩洁睁大了眼睛仔细瞧,那真的是和她“共度一宿”的唐雅之吗?
他穿上黑色的燕尾礼服,看起来显得更为成熟稳重,那种英挺逼人的气势,和几个小时前穿着t恤、牛仔裤的他,完全判若两人。
“唔~~是还不错嘛”在彩洁发出这句评语的同时,马上招来旁边两个女人的白眼。
穿着露背洋装的女人,用锐利的眼光快速扫视彩洁的穿着,轻蔑地说道:“哼,没眼光!”
“当然,像她这种没品味的女人怎么懂得欣赏唐雅之嘛!”另一个女人用眼角余光,不屑地瞄了彩洁的短裙一眼。
彩洁做了个鬼脸,懒得理她们。
演奏开始了。
彩洁专注凝神地聆听着,不仅是因为她从小就喜欢音乐,更因为唐雅之的琴声的确有种能触动人灵魂深处的强大力量。
他所演奏的旋律深沉而又富有野性,时而澎湃汹涌,时而柔情似水,理性且和谐。简单的音符中,蕴藏着强烈的情感,尤其那极快速的颤音,简直令人屏息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将她整个人吸了进去。
正当她为这琴音感动不已时,竟发现台上的唐雅之也正凝视着她。
不,一定是她看错了。彩洁低下头后,又鼓起勇气再次抬头
这次,她确定了,他在看着她。当两人无言的微笑时,眼神中流露的默契,远比有声的交流更为可贵。
那是只有他们才能体会出的弦外之音。
“哇!你看,唐雅之在看我耶!”身旁的女人也发现唐雅之的眼光而沾沾自喜。
“你乱讲,她是在看我”
“是我啦”
最后,还是靠着后排听众的嘘声,才终止了这场小小的骚动。
演奏会在全场听众起立鼓掌与欢呼中,圆满结束。
“对了”彩洁忽然想起唐雅之交代她,演奏会结束后要到后台找他的。
她快步奔向后台,想赶快把心中满满的感动告诉他:唐雅之,你实在太棒了!
不过后台的人实在太多,娇小的她,只能被排挤在人群之外。
她踮着脚尖,跳啊跳的,终于看到了唐雅之。只是他周围尽是要他签名的女“乐”迷,根本没注意到她。
好不容易等到人群渐散,她才乘机钻到他身边,没想到一探出头来,竟然看到有个女人亲密地挨在他身边,旁边还有一对年约五、六十岁,穿着体面的老夫妻。
那年轻女人穿着一袭白色的礼服,年纪约二十五、六岁,穿戴华丽,看来贵气而干练。
“没品味。”那件衣服是去年范伦铁诺最失败的作品,她不自觉地努努嘴。
奇怪了,她心中那股酸酸的滋味是什么?为什么看到那女人紧贴着唐雅之,竟能让她感到一阵不安
“雅之啊,恭喜你啦,回台湾的第一场演奏会就办得这么成功。”旁边那位长相很严肃的老先生,对唐雅之展开了笑容。
“爸爸,谢谢你们特地从美国赶来,一路辛苦了。”
唐雅之的父母特地从美国回来参加儿子在台湾的第一场演奏会。
喔~~原来是他的父亲啊!
她在一旁站了好久,怎么唐雅之都没看到她呀?正当她心里这么埋怨时,他像是听见她心里的声音似的,把眼神投向她,可是随后却像看到陌生人似的,又转过头去。
咦?他怎么了,为什么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太过份了哦!
唐雅之转过头去,三秒钟后,脸上却出现了狐疑的表情。
刚才那个穿着小可爱和紧身迷你裙的辣妹,好像有点似曾相识耶而且还用一种很眼熟的表情瞪着他,那表情就像
该不会是──
“彩──洁?”唐雅之吃惊地盯着她。“你你怎么”
怎么才几个小时不见,她居然变得让他都认不出来了?
“你不是叫我去买衣服吗?这就是我下午去买的呀,很便宜耶,才五百块呢!”她得意地展示自己的“辉煌战果”
穿着白色小礼服的女人,瞄了一眼她的衣服,皱了一下眉头。而唐雅之的父母则是自从彩洁出现后,眉头就没松过。
“我不是把皮夹给你了吗?”唐雅之心想,以她的品味,买起衣服应该会花不少钱,所以才把整个皮夹都交给她,没想到,她居然只花五、百、块?!
“可是我觉得这样穿很凉快嘛!”她可是来度假的耶,当然应该穿得轻松一点嘛!更何况她还帮他省了不少钱呢!彩洁沾沾自喜地把皮夹还给他。
“咳!”唐彦实在听不下去了,觉得必须打断他们的谈话。“雅之啊,你怎么不跟我们介绍一下,这位小姐是”
唐彦板着脸,想知道这个穿得跟槟榔西施一样的女人,到底跟唐雅之是什么关系?虽然她的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股贵气,但看看她身上那件短到不行的亮片裙,他心脏病都快发作了,真搞不懂雅之怎么会跟这种女人混在一块儿?
“哦她、她是我的朋友,安彩洁。”雅之把彩洁拉近身边,向父亲介绍。
“伯父、伯母好!”彩洁很有礼貌地打招呼,却已经扭转不了唐彦对她的坏印象。
“嗯。”唐彦冷淡地应了一声,便将头转了过去。
“啊,唐伯伯,我想你一定饿了,我们不是说好要找雅之一起去吃消夜的吗?”唐彦身旁的年轻女人亲昵地揽着唐彦的手臂。
“俏君啊,还是你了解我。走走走,雅之,快陪我们去吃消夜。”
唐父、唐母一同催促着雅之,完全没把彩洁放在眼里。
“雅之,走吧,伯父、伯母一下飞机就赶来看你的演奏会,到现在都没吃东西呢!”俏君体贴地揽着唐彦的手臂,一手又拉着唐雅之。
“是啊,雅之,走吧。”唐太太也催着儿子。
唐雅之就这么被众人簇拥着往前移动,走了几步,却又不放心地回头看一看彩洁。
只见她站在原地,两眼汪汪地看着他,像只就要被主人遗弃的小猫咪
他心里忽然有种不忍,无论如何,他就是不能放下她不顾。
“等一下”唐雅之停住了脚步。“爸、妈,你们去吃就好,我有点累了,想先回饭店休息。明天早上再一起吃早餐吧!”
他说完话便走向彩洁,牵起她的手往门口直奔。
“唉,雅之等等”
没等唐彦说完,唐雅之早已拉着彩洁消失在门口。留下在身后直跺脚的俏君,和眉头紧蹙的唐彦。
此时,被雅之牵着跑的彩洁,心窝里却升起一种奇异的感觉。
她好喜欢他他刚才回头牵她手的样子,还有他的眼神,仿佛要带着她去私奔似的。
因为长久练琴而显得粗糙的手掌,传来一阵热烫而奇异的感觉。她小小的手,被他紧紧握在手心里,这感觉,好温暖、好幸福
随着他手的力量,彩洁踩着愉快的脚步,满足地、轻盈地,跟着他奔跑起来。
一... -->>
“嗯~~买些什么好呢?”
彩洁手里拿了一支甜筒,在街上晃啊晃的。
“咦,这个好。”她的眼光忽然停在地摊前的一排背心和t恤。
太好了!正觉南部天气热得要命,穿得清凉一点也不错。
她拿起一件细肩带低胸的粉红色背心,前看看、后看看。虽然从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可是,既然离开了家里,就应该穿得轻松一点嘛!
“老板,我要这件。”她举起衣服。
“小姐,你眼光真好,你皮肤这么白,穿粉红的一定水当当啦!”卖衣服的欧巴桑直夸她人漂亮,气质又好。“啊,再配这件短裙就更漂亮了啦!”
欧巴桑拿起一件银色的迷你a字裙,和粉红色背心搭成一套。“好啦,别说我对你不好,这样一套算你五百就好啦!”
哇!一套衣服才五百块呀?彩洁眼睛睁得又圆又亮,未免太便宜了吧!
“嗯。”好吧,看欧巴桑推荐得这么热心,她立刻把钱掏出来,然后拎着红白相间的透明塑胶袋到麦当劳的厕所换衣服。
“哇,好劲爆喔!”换装完毕,彩洁走出洗手间,被镜中自己的模样给吓了一跳。
果然如卖衣服的欧巴桑所说,粉红色的小背心,将她的肌肤衬托得如水般晶莹。镶着亮片的银色短裙,紧紧贴着她浑圆紧翘的臀部,完全展露出她玲珑有致的曲线。
漂亮是漂亮,但彩洁并不知道,南台湾的槟榔西施都流行穿这样,她这么一走出去,可能会让路上的男人鼻血流成河。
她对着镜子扮了个鬼脸,一会儿又呵呵地傻笑着。也许老爸看到她这样子可能会气得七窍生烟,但她可是很满意呢!
这就是她想要的,想做个不一样的安彩洁!
晚上七点钟,安彩洁穿着“新衣服”踩着她的黑色高跟鞋,来到演奏会场的入口。
拿出皮夹里的贵宾招待券,递给门口的服务人员,经过的人们,都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因为她的裙子实在是太闪亮了。
“谢谢,小姐,请跟我来。”服务人员亲切地引导她入座。“演奏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屁股一入座,就听见旁边两个穿戴华丽的女孩,手里拿着节目单,兴奋地交谈着。
“唐雅之快出场了,哇~~独奏耶,我终于能亲眼看到他了!”穿着露背洋装的女孩,紧紧抓住手中的珠缀提包,一脸的欣喜。
“我也是呀,等了两年了耶,上次在维也纳看到他,我就好喜欢他喔,他真的好帅、好有气质喔!”另一个女孩则几乎是用尖叫的声音在说话。
“他的气质真的很特别,难怪大家都称他‘孤独的大提琴手’,好有诗意的名字喔!”
孤独?拜托!那种男人还会孤独?有没有搞错啊!
彩洁在心里嘀咕着,又不是小女生了,还会疯狂迷恋偶像,真不知道这些人的头脑在想什么?
但是当红色的布幕缓缓拉开的那一刻,聚光灯“啪”的一声打开,投射在唐雅之的身上时,全场女性的尖叫声,却令她觉得自己必须重新评估这个大提琴家的魅力。
“咦?”彩洁睁大了眼睛仔细瞧,那真的是和她“共度一宿”的唐雅之吗?
他穿上黑色的燕尾礼服,看起来显得更为成熟稳重,那种英挺逼人的气势,和几个小时前穿着t恤、牛仔裤的他,完全判若两人。
“唔~~是还不错嘛”在彩洁发出这句评语的同时,马上招来旁边两个女人的白眼。
穿着露背洋装的女人,用锐利的眼光快速扫视彩洁的穿着,轻蔑地说道:“哼,没眼光!”
“当然,像她这种没品味的女人怎么懂得欣赏唐雅之嘛!”另一个女人用眼角余光,不屑地瞄了彩洁的短裙一眼。
彩洁做了个鬼脸,懒得理她们。
演奏开始了。
彩洁专注凝神地聆听着,不仅是因为她从小就喜欢音乐,更因为唐雅之的琴声的确有种能触动人灵魂深处的强大力量。
他所演奏的旋律深沉而又富有野性,时而澎湃汹涌,时而柔情似水,理性且和谐。简单的音符中,蕴藏着强烈的情感,尤其那极快速的颤音,简直令人屏息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将她整个人吸了进去。
正当她为这琴音感动不已时,竟发现台上的唐雅之也正凝视着她。
不,一定是她看错了。彩洁低下头后,又鼓起勇气再次抬头
这次,她确定了,他在看着她。当两人无言的微笑时,眼神中流露的默契,远比有声的交流更为可贵。
那是只有他们才能体会出的弦外之音。
“哇!你看,唐雅之在看我耶!”身旁的女人也发现唐雅之的眼光而沾沾自喜。
“你乱讲,她是在看我”
“是我啦”
最后,还是靠着后排听众的嘘声,才终止了这场小小的骚动。
演奏会在全场听众起立鼓掌与欢呼中,圆满结束。
“对了”彩洁忽然想起唐雅之交代她,演奏会结束后要到后台找他的。
她快步奔向后台,想赶快把心中满满的感动告诉他:唐雅之,你实在太棒了!
不过后台的人实在太多,娇小的她,只能被排挤在人群之外。
她踮着脚尖,跳啊跳的,终于看到了唐雅之。只是他周围尽是要他签名的女“乐”迷,根本没注意到她。
好不容易等到人群渐散,她才乘机钻到他身边,没想到一探出头来,竟然看到有个女人亲密地挨在他身边,旁边还有一对年约五、六十岁,穿着体面的老夫妻。
那年轻女人穿着一袭白色的礼服,年纪约二十五、六岁,穿戴华丽,看来贵气而干练。
“没品味。”那件衣服是去年范伦铁诺最失败的作品,她不自觉地努努嘴。
奇怪了,她心中那股酸酸的滋味是什么?为什么看到那女人紧贴着唐雅之,竟能让她感到一阵不安
“雅之啊,恭喜你啦,回台湾的第一场演奏会就办得这么成功。”旁边那位长相很严肃的老先生,对唐雅之展开了笑容。
“爸爸,谢谢你们特地从美国赶来,一路辛苦了。”
唐雅之的父母特地从美国回来参加儿子在台湾的第一场演奏会。
喔~~原来是他的父亲啊!
她在一旁站了好久,怎么唐雅之都没看到她呀?正当她心里这么埋怨时,他像是听见她心里的声音似的,把眼神投向她,可是随后却像看到陌生人似的,又转过头去。
咦?他怎么了,为什么装作不认识她的样子?太过份了哦!
唐雅之转过头去,三秒钟后,脸上却出现了狐疑的表情。
刚才那个穿着小可爱和紧身迷你裙的辣妹,好像有点似曾相识耶而且还用一种很眼熟的表情瞪着他,那表情就像
该不会是──
“彩──洁?”唐雅之吃惊地盯着她。“你你怎么”
怎么才几个小时不见,她居然变得让他都认不出来了?
“你不是叫我去买衣服吗?这就是我下午去买的呀,很便宜耶,才五百块呢!”她得意地展示自己的“辉煌战果”
穿着白色小礼服的女人,瞄了一眼她的衣服,皱了一下眉头。而唐雅之的父母则是自从彩洁出现后,眉头就没松过。
“我不是把皮夹给你了吗?”唐雅之心想,以她的品味,买起衣服应该会花不少钱,所以才把整个皮夹都交给她,没想到,她居然只花五、百、块?!
“可是我觉得这样穿很凉快嘛!”她可是来度假的耶,当然应该穿得轻松一点嘛!更何况她还帮他省了不少钱呢!彩洁沾沾自喜地把皮夹还给他。
“咳!”唐彦实在听不下去了,觉得必须打断他们的谈话。“雅之啊,你怎么不跟我们介绍一下,这位小姐是”
唐彦板着脸,想知道这个穿得跟槟榔西施一样的女人,到底跟唐雅之是什么关系?虽然她的举手投足间流露出一股贵气,但看看她身上那件短到不行的亮片裙,他心脏病都快发作了,真搞不懂雅之怎么会跟这种女人混在一块儿?
“哦她、她是我的朋友,安彩洁。”雅之把彩洁拉近身边,向父亲介绍。
“伯父、伯母好!”彩洁很有礼貌地打招呼,却已经扭转不了唐彦对她的坏印象。
“嗯。”唐彦冷淡地应了一声,便将头转了过去。
“啊,唐伯伯,我想你一定饿了,我们不是说好要找雅之一起去吃消夜的吗?”唐彦身旁的年轻女人亲昵地揽着唐彦的手臂。
“俏君啊,还是你了解我。走走走,雅之,快陪我们去吃消夜。”
唐父、唐母一同催促着雅之,完全没把彩洁放在眼里。
“雅之,走吧,伯父、伯母一下飞机就赶来看你的演奏会,到现在都没吃东西呢!”俏君体贴地揽着唐彦的手臂,一手又拉着唐雅之。
“是啊,雅之,走吧。”唐太太也催着儿子。
唐雅之就这么被众人簇拥着往前移动,走了几步,却又不放心地回头看一看彩洁。
只见她站在原地,两眼汪汪地看着他,像只就要被主人遗弃的小猫咪
他心里忽然有种不忍,无论如何,他就是不能放下她不顾。
“等一下”唐雅之停住了脚步。“爸、妈,你们去吃就好,我有点累了,想先回饭店休息。明天早上再一起吃早餐吧!”
他说完话便走向彩洁,牵起她的手往门口直奔。
“唉,雅之等等”
没等唐彦说完,唐雅之早已拉着彩洁消失在门口。留下在身后直跺脚的俏君,和眉头紧蹙的唐彦。
此时,被雅之牵着跑的彩洁,心窝里却升起一种奇异的感觉。
她好喜欢他他刚才回头牵她手的样子,还有他的眼神,仿佛要带着她去私奔似的。
因为长久练琴而显得粗糙的手掌,传来一阵热烫而奇异的感觉。她小小的手,被他紧紧握在手心里,这感觉,好温暖、好幸福
随着他手的力量,彩洁踩着愉快的脚步,满足地、轻盈地,跟着他奔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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