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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沈云秀依然过着独行侠的生活,手上拿着心爱的书本穿梭在校园里。
但是杜默就不同了,和高中时一样,无论他走到哪里,出现在什么地方,永远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
他就像灿烂的阳光,吸引着万物的崇拜与仰望。
虽然沈云秀一向是独来独往,但杜默席卷而起的旋风连她都深深感受到了。
听说,他用三年的时间就在美国修完了欧洲历史学与地球科学硕士,目前还在攻读教育科学博士的学位,会回到台湾教书,是因为学校的校长和他父亲是至交,特意邀聘这名优秀人才回国任教,并且答应给他足够的权限和自由研究、撰写他的博士论文,这才令他动心。
再听说,他的课堂堂爆满,旁听的学生都挤到走廊上,他讲课既生动又幽默,充满了浓浓的学术专业风格,却又教人听得津津有味,因此就算他不点名,也从没有人想跷课。
又听说,他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固定交往的女朋友,学酗的女老师和女学生无不鼓足了精神,极力地毛遂自荐连追带求,就是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有朝一日跃身成为杜副教授夫人。
还听说
校园就像是个缩小的社会,处处充满了口耳相传的流言和情报消息,所以沈云秀完全不用打听,关于他的一切就会自动进入耳里。
思及他那么优秀,她忍不住满心的惭愧,不敢承认她就是他的高中同学,他花了短短三年的时间就达到了几乎是巅峰的成就,而她还在这里慢吞吞地啃着书,相形之下,她实在挥卩了。
不过话说回来,天才毕竟是少数的。
好想、好想选修他的课,也好想偷偷旁听,可是相见争如不见啊。
不见,是那样,可见了,又能怎么样呢?
尽管内心深深渴望能够再见到他,她还是本能地躲避着他,以免自惭形秽与浓烈的情感日日啃蚀着、拉扯着她的自制力。
沈云秀,你真是个胆小表!她曾不只一次地骂着自己,痛谴着自己的胆怯和无能,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
“唉”坐在树荫底下,她抱着膝盖,白色上衣和紫色长裙在绿意中点缀出一抹清新可人的淡雅,但她却是傻傻地发着呆。
就连风儿轻轻拂过身旁“阅微草堂笔记”一页页的薄纸,她也浑然未觉。
“我跟你说喔,昨天我约的那个网友简直就是侏罗纪的恐龙再世”
两名打扮娇媚,染着丹红色长发的时髦女学生吱吱喳喳地嘻笑走过,这才惊醒了沈云秀的思绪。
“不会吧?你不是说他长得很像贝克汉吗?”
“都是他自己在吹牛!他啊,连贝克汉的一根脚毛都比不上!充其量是史瑞克真人版。”
“哈哈哈有这么夸张?”
“唉,还是找学校的帅哥谈恋爱好了,至少可以先打听清楚。”
“说到帅哥,你知道教欧洲近代史的杜副教授吗?”
她俩同时双眼一亮,露出垂涎的表情。
“那才是极品啊!”沈云秀忍不住微笑了起来。
她很是羡慕她们那般敢爱敢恨,仿佛青春当头就什么也不怕,有挥洒不完的热情和冲劲和她们怒放的青春相比,她这朵花是未开已先蜷了。
有时候她也很讨厌自己畏畏缩缩,凡事三思而后行的个性不不,她岂止三思?她是四思、五思过后,还是犹豫着能不能行。
连自己都不欣赏的性情,又怎么会有旁人欣赏她呢?更别说那如灿亮阳光的杜默会注意到她了。
沈云秀拾起落在身边草地上的“阅微草堂笔记”缓缓起身,拍了拍裙后的草屑。
莫名其妙被文妮拉入诗社,还硬安上了个“顾问”的头衔,让她无缘无故也成了个不自由身。
虽然她很喜欢诗词,也很喜欢文妮学妹。
“学姐,你还在这里做什么?开会啦!”文妮绑着马尾,一身红t恤和白色七分裤,看起来青春奔放极了。
一看到她,沈云秀更自觉像个生锈的老家伙,连动作都不禁迟钝起来了。
“我正要去。”她连忙解释自己并非想落跑。
文妮亲热地一把攀住她,硬把她往社团教室方向拖,嘴里还叨念道:“你可是我们诗社的大招牌呢,上次谈起红楼梦里的咏菊诗,大家记得七零八落的,幸亏你记性好,十首都背得全,你真是太了不起了,小y还说下次要考你金陵十二曲呢。”
“我不过是个书蠢虫,脑袋瓜里尽装这些东西,还不如你们的灵活变通。”她自认反应奇慢,容易陷入深思,也就是属于恐龙那一型的,三个小时前被踩到脚趾,经过三小时后脑子才会感觉到痛。
上次文妮在社团里讲了个笑话,逗得全场笑得东倒西歪,只有她还傻傻地苦思文妮句子里的每个字,等到大家都笑完了,她才突然领略出这个笑话的含意,忍不住噗哧笑出声,大家反而愣住地看她,然后随即哄堂大笑。
真糗!
虽然大家还以为她故意搞笑,唉。
“拜托,这年头人人会说冷笑话,这就叫灵活变通啊?”文妮知道她又想起上一次开会时的事,不禁摇头道:“学姐,不是我说你,你对自己顶没信心耶。”
她讪讪地一笑“被你发现了。”
“你可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女,这样还没自信,那你叫我们怎么办?干脆看哪边的墙壁硬,去撞一撞还比较快。”
她有一丝愕然“有这么严重?”
文妮瞥了她紧张的表情一眼,情不自禁大笑起来,大力地拍着她的背“噢!拜托,跟你开玩笑的啦,你以为是真的哦?天啊,我要昏倒了。”
“对不起。”她有一丝怨叹。
她并不是故意搞不清楚状况的呀。
“学姐,你真好玩耶,不过也就是这样,所以你才可以过得悠然自在吧。”文妮突然陷入了浅浅的忧郁中,闷声道:“真好,我真羡慕你。”
“羡慕我?”沈云秀眨眨眼,有点不解与惊讶。
她多么希望能够有洋溢在文妮全身上下十分之一的活力,现在听到文妮居然羡慕起她羡慕她什么?羡慕她像木头人,还是书呆子,抑或是老古董?
“是啊,如果我能像你这样,该有多好。”文妮放慢脚步,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地上的小石子,显得心事重重。
“你有心事吗?”沈云秀神情温和地凝视着她。
文妮抬起头,欲言又止,眉眼间尽是落寞。
“怎么了?”她一脸关怀地轻问道“愿意说给我听吗?或许有什么忙我能帮得上的。”
文妮眼眶微微一红,嘟起嘴巴道:“学姐,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痛苦呢?喜欢应该是快乐的,不是吗?可是为什么我现在心里好难受?”
这话深深地勾动了沈云秀内心深处纠缠多年的情结,令她的眸光有些迷蒙“是啊,喜欢一个人应该是快乐的,但是爱多数时候还是苦多乐少吧。”
也许这世上本就苦多于乐,想要的得不到,得到的却不想要,不是自己的,纵使用尽心机也是惘然。人生充满了矛盾,而爱更是最难以拥有的一种缘分。
“对呀,学姐。”文妮咬着下唇,明亮的大眼里有着掩不住的抑郁。“尤其是喜欢上一个永远不会看上自己的人,我真的很讨厌这种感觉,但我莫名其妙就是陷下去了,再也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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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日子,沈云秀依然过着独行侠的生活,手上拿着心爱的书本穿梭在校园里。
但是杜默就不同了,和高中时一样,无论他走到哪里,出现在什么地方,永远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
他就像灿烂的阳光,吸引着万物的崇拜与仰望。
虽然沈云秀一向是独来独往,但杜默席卷而起的旋风连她都深深感受到了。
听说,他用三年的时间就在美国修完了欧洲历史学与地球科学硕士,目前还在攻读教育科学博士的学位,会回到台湾教书,是因为学校的校长和他父亲是至交,特意邀聘这名优秀人才回国任教,并且答应给他足够的权限和自由研究、撰写他的博士论文,这才令他动心。
再听说,他的课堂堂爆满,旁听的学生都挤到走廊上,他讲课既生动又幽默,充满了浓浓的学术专业风格,却又教人听得津津有味,因此就算他不点名,也从没有人想跷课。
又听说,他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固定交往的女朋友,学酗的女老师和女学生无不鼓足了精神,极力地毛遂自荐连追带求,就是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有朝一日跃身成为杜副教授夫人。
还听说
校园就像是个缩小的社会,处处充满了口耳相传的流言和情报消息,所以沈云秀完全不用打听,关于他的一切就会自动进入耳里。
思及他那么优秀,她忍不住满心的惭愧,不敢承认她就是他的高中同学,他花了短短三年的时间就达到了几乎是巅峰的成就,而她还在这里慢吞吞地啃着书,相形之下,她实在挥卩了。
不过话说回来,天才毕竟是少数的。
好想、好想选修他的课,也好想偷偷旁听,可是相见争如不见啊。
不见,是那样,可见了,又能怎么样呢?
尽管内心深深渴望能够再见到他,她还是本能地躲避着他,以免自惭形秽与浓烈的情感日日啃蚀着、拉扯着她的自制力。
沈云秀,你真是个胆小表!她曾不只一次地骂着自己,痛谴着自己的胆怯和无能,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
“唉”坐在树荫底下,她抱着膝盖,白色上衣和紫色长裙在绿意中点缀出一抹清新可人的淡雅,但她却是傻傻地发着呆。
就连风儿轻轻拂过身旁“阅微草堂笔记”一页页的薄纸,她也浑然未觉。
“我跟你说喔,昨天我约的那个网友简直就是侏罗纪的恐龙再世”
两名打扮娇媚,染着丹红色长发的时髦女学生吱吱喳喳地嘻笑走过,这才惊醒了沈云秀的思绪。
“不会吧?你不是说他长得很像贝克汉吗?”
“都是他自己在吹牛!他啊,连贝克汉的一根脚毛都比不上!充其量是史瑞克真人版。”
“哈哈哈有这么夸张?”
“唉,还是找学校的帅哥谈恋爱好了,至少可以先打听清楚。”
“说到帅哥,你知道教欧洲近代史的杜副教授吗?”
她俩同时双眼一亮,露出垂涎的表情。
“那才是极品啊!”沈云秀忍不住微笑了起来。
她很是羡慕她们那般敢爱敢恨,仿佛青春当头就什么也不怕,有挥洒不完的热情和冲劲和她们怒放的青春相比,她这朵花是未开已先蜷了。
有时候她也很讨厌自己畏畏缩缩,凡事三思而后行的个性不不,她岂止三思?她是四思、五思过后,还是犹豫着能不能行。
连自己都不欣赏的性情,又怎么会有旁人欣赏她呢?更别说那如灿亮阳光的杜默会注意到她了。
沈云秀拾起落在身边草地上的“阅微草堂笔记”缓缓起身,拍了拍裙后的草屑。
莫名其妙被文妮拉入诗社,还硬安上了个“顾问”的头衔,让她无缘无故也成了个不自由身。
虽然她很喜欢诗词,也很喜欢文妮学妹。
“学姐,你还在这里做什么?开会啦!”文妮绑着马尾,一身红t恤和白色七分裤,看起来青春奔放极了。
一看到她,沈云秀更自觉像个生锈的老家伙,连动作都不禁迟钝起来了。
“我正要去。”她连忙解释自己并非想落跑。
文妮亲热地一把攀住她,硬把她往社团教室方向拖,嘴里还叨念道:“你可是我们诗社的大招牌呢,上次谈起红楼梦里的咏菊诗,大家记得七零八落的,幸亏你记性好,十首都背得全,你真是太了不起了,小y还说下次要考你金陵十二曲呢。”
“我不过是个书蠢虫,脑袋瓜里尽装这些东西,还不如你们的灵活变通。”她自认反应奇慢,容易陷入深思,也就是属于恐龙那一型的,三个小时前被踩到脚趾,经过三小时后脑子才会感觉到痛。
上次文妮在社团里讲了个笑话,逗得全场笑得东倒西歪,只有她还傻傻地苦思文妮句子里的每个字,等到大家都笑完了,她才突然领略出这个笑话的含意,忍不住噗哧笑出声,大家反而愣住地看她,然后随即哄堂大笑。
真糗!
虽然大家还以为她故意搞笑,唉。
“拜托,这年头人人会说冷笑话,这就叫灵活变通啊?”文妮知道她又想起上一次开会时的事,不禁摇头道:“学姐,不是我说你,你对自己顶没信心耶。”
她讪讪地一笑“被你发现了。”
“你可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女,这样还没自信,那你叫我们怎么办?干脆看哪边的墙壁硬,去撞一撞还比较快。”
她有一丝愕然“有这么严重?”
文妮瞥了她紧张的表情一眼,情不自禁大笑起来,大力地拍着她的背“噢!拜托,跟你开玩笑的啦,你以为是真的哦?天啊,我要昏倒了。”
“对不起。”她有一丝怨叹。
她并不是故意搞不清楚状况的呀。
“学姐,你真好玩耶,不过也就是这样,所以你才可以过得悠然自在吧。”文妮突然陷入了浅浅的忧郁中,闷声道:“真好,我真羡慕你。”
“羡慕我?”沈云秀眨眨眼,有点不解与惊讶。
她多么希望能够有洋溢在文妮全身上下十分之一的活力,现在听到文妮居然羡慕起她羡慕她什么?羡慕她像木头人,还是书呆子,抑或是老古董?
“是啊,如果我能像你这样,该有多好。”文妮放慢脚步,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地上的小石子,显得心事重重。
“你有心事吗?”沈云秀神情温和地凝视着她。
文妮抬起头,欲言又止,眉眼间尽是落寞。
“怎么了?”她一脸关怀地轻问道“愿意说给我听吗?或许有什么忙我能帮得上的。”
文妮眼眶微微一红,嘟起嘴巴道:“学姐,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痛苦呢?喜欢应该是快乐的,不是吗?可是为什么我现在心里好难受?”
这话深深地勾动了沈云秀内心深处纠缠多年的情结,令她的眸光有些迷蒙“是啊,喜欢一个人应该是快乐的,但是爱多数时候还是苦多乐少吧。”
也许这世上本就苦多于乐,想要的得不到,得到的却不想要,不是自己的,纵使用尽心机也是惘然。人生充满了矛盾,而爱更是最难以拥有的一种缘分。
“对呀,学姐。”文妮咬着下唇,明亮的大眼里有着掩不住的抑郁。“尤其是喜欢上一个永远不会看上自己的人,我真的很讨厌这种感觉,但我莫名其妙就是陷下去了,再也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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