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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凉的平原一望无际,在这个堪称挑战人类生存极限的严苛环境下,每个人都被锻链出一身的铜皮铁骨,能抵挡狂暴的风沙,坚强地承受着它的吹拂。因为烈日经年累月的照射,瞳孔呈现出比一般人要淡薄的色泽,无惧于千变万化的天象,总是锐利地注视与观察着大自然的一切。
他们崇敬这片大地因它有着天下最独一无二的傲然之美,绝不驯服于人的性格。就像是高高在上的无敌武士,有着任谁前来挑战,都无法将它击倒的自信、傲慢。
他们狂恋这片大地因它亦如此地温柔,不忘生长足以哺育万物的养分,分享给小草、野花、狩猎者与猎物,不同的族群都依赖着它维生,就像是无私的美丽母亲般,有着取之不竭的爱。
这极端的两面,正是它教人又爱又憎,迷恋而无法自拔的主因。
所以,即使听人称道中原的日子有多么舒服,迪米契也未曾动过念头,想要迁居到那里。他永远不会背叛深爱的这片大地,一如这片大地将永远不会背叛他的爱。
“大王大王”
由远渐近,传入迪米契耳中的呼唤,令他勒住了手下的缰绳,回过头只见一小团黄沙飞雾夹杂着隐约的人影迅速地朝他接近中,光听声音他便知道,那是自己最信赖与仰仗的左右手吉力扎。
果然不出所料,吉力扎在距离他约有半尺远的地方拉住了马,呼呼喘着大气,挥手抹汗说:“大王,您怎么又擅自一人出城?我不是说过好几次,要是想出来走走,跟我们说一声,万一我没空,也会找人跟着您的。”
“怕我走失不成?”迪米契不耐地啐道。吉力扎什么都好,就是这点婆婆妈妈的个性,总让人受不了。
“当然不是。”
吉力扎又何尝不知道,迪米契最讨厌人罗唆?当迪米契还是王子时,一听到大王又要训斥,他总是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快。简单扼要,也是迪米契批示公文时,最常要求底下的人办到的一点,可惜能做到他要求的人寥寥可数。
迪米契不了解,天下不是每个人都如他受逃邝宠,有颗精明干练的好脑袋,凡事举一反三,能够轻易把他人眼中的难事简化为一件弹指可成的小事。他以自己的标准认定别人也该能达成,往往造成要求过高,害得周遭的人都沮丧得不得了。
幸好,迪米契不是个蛮横不讲道理的暴君,只要有充分的理由,他还是会给予对方第二次机会,再决定此人是否真的无能。
“您的身分已经不同于以往,如今您是整个亦巴国最重要的人,不可以再如此莽撞,不带任何随扈出门。万一碰上什么麻烦事,您要我们这些属下拿什么颜面见人呢?”吉力扎苦口婆心地说着王不爱听的话,这也是身为大臣应尽的义务。
他们英伟的王扬起不驯的笑,挺起他傲视群伦的壮硕胸膛说:“麻烦?放眼这大漠南北,谁敢挑衅我迪米契?不怕死的尽管来,我可不会躲在一群军队后面,缩头缩脑求保命安身之道。”
这份自信,正是令他们成千上万的亦巴王军死心塌地誓死护卫的理由所在。他们都被迪米契的光彩所降服,他是所有亦巴年轻人争相仿效的对象,也是亦巴全国适婚少女的梦中情人,更是人民心目中的现世神祗。
他们都为拥有如此英俊飒爽的少王而骄傲。
与傲狮争辉的夺目棕发,深黝粗犷的五官,炯炯有神的双眸眸子的色彩是大地回春时美丽的绿茵。笔挺饱满的鼻翼下是辩才无碍、情感丰富的厚唇,宽阔的唇角满溢着男子气概,而他的声音更是响亮如洪钟,有种诱使人倾听、追随的力量。
要说他们的王还有什么令人不满之处,恐怕就是他的眼界之高,世间少有。
从他即位前就不断地有诸多人上门请婚,其中包括异族的联姻。亦巴国内更不知有多少公侯企图将自己女儿献上,却都没有令迪米契看上眼的。
迪米契的父王在他这年纪,早拥有三宫六院,不知生养多少子女了。
为了稳定山河,早日娶妻生子传承香火是王避免不了的命运,他们一再地告诫他,却还是得不到他首肯,纳谁为正室或收入后宫。
这并非就代表迪米契身边毫无红粉相伴,相反地,他身边的女人从未断过,只不过,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烟花女子。
扁是亦巴王城所在的喀尔克中,最着名的一条娼窑巷里,受过迪米契恩宠的女子就不知有多少人,里面不乏卖艺不卖身,却独独招迪米契入香闺的传奇红妓。
饼去吉力扎就曾问过他,何以专挑此类女子陪寝,迪米契只说:“比起那些用孩子、贞操来换取自身地位,图谋权利的名门淑女,这些银货两讫的妓女还显得单纯可爱些。况且风尘之中无人真心,我也不需感到负担。我可不想找个罗唆的女人成天在我耳边诉苦,像我母后,总是唠叨着父王宠爱别的妃子什么的。争风吃醋的女人最是难看。”
按吉力扎的想法,迪米契未免把“情感”看得太简单了,要女子不为他争风吃醋,对名门淑女或是娼门荡妇而言,都是不可能的事。多金、慷慨、潇洒这三个要件放在一起,不管走到哪里,都注定要引起一场争夺大战。
不同的是,名门淑女仗着自己的出身,可以正大光明的争风吃醋,而那些欢场女子,恐怕就只能在迪米契的背后暗自较劲而已。
吉力扎真高兴自己不是女子,因为在迪米契心中,男女之情,或者该说“女人”永远排在他心中最微不足道的角落。
不管做他的朋友或他的爱马,绝对能获得迪米契更多的青睐!
“你总不会是为了唠叨我这些事,才特别跑来找我的吧?吉力扎。”迪米契扬起唇角,将他从胡思乱想中唤回。
“当然。”吉力扎马上点头说。“您上次说要找的中土戏班子已经找来了,可是我想咱们八成是找错了,我从没看过人数那么少的戏班子,才几只小猫能唱什么戏?这一定有什么地方弄错了。”
“噢,我吩咐他们得找最顶尖、最红的戏班子,难道他们竟敢违抗我的命令,随便找个小戏班来滥竽充数吗?”
“这个”吉力扎难得吞吞吐吐,咳了两声后才说:“我想他们不是没听从您的命令,因为那个戏班子号称是天下第一红呢!”
“呵,好大的口气,自称天下第一红是吗?那我就去瞧瞧,到底这个戏班子是多么迷你,又如何能红遍天下?”
珠樱还以为自己会被请进“帐棚”搭建的王宫呢!
就珠樱对“大漠”民族的认识,她只知道他们是一群逐水草而居的民族,似乎哪里有水就得移到哪里去住,至于居住的方式就是用布篷搭起奇形怪状的家,是那种连自己养的畜牲也一起放进屋子里睡觉、吃饭的一群人。
所以当他们抵达亦巴国的王都这个名唤喀尔克的地方时,珠樱还对井然有序的街道、屋宇梁房感到惊奇不已。当然,这儿的屋子和中土还是不大相同,这里的屋子都是以坚固的石头堆砌而成,不像中土有屋瓦、木梁、墙垣等等,只是很单纯地以石头搭起一座座两层或三层的屋子。
喀尔克的市街也和他们到过的中土街市没什么两样,同样热闹、繁华,像是吃饭的客栈、卖葯的店家,甚至连兑银的票行都有呢!
要说有何处与中土不同,就属衣着与人种吧?走在这儿的路上,珠樱一行人反而显得非常突出。一来是他们的衣着打扮和这些头戴毡帽,面裹白巾的人不同;二来是大街上少见女人走动,而多数的男子面目黝黑,发色由棕到黄都有,就是纯黑最少,一如他们的眸色也比黑色要浅淡一点,是更接近琥珀的颜色。
总之,举目所及、放眼望去,无一不是新鲜的事物,看在珠樱眼中都有着高度的趣味与特殊性。她不由得这么想,啊啊,真是来到一个很奇妙的地方了。
小不点锦锦就更直接了,他“哇”地大叫一声,然后拉着珠樱的衣袖说:“快看!快看!那儿有一头怪动物,看起来像牛,却长着很长的毛耶!”
“那叫犁牛,是高原上很重要的交通工具,专门供人乘坐或拉车用的。”阿金在一旁添话说。“只是会在这儿出现也很稀奇就是了。一般说来,这种动物颇耐严寒,他们应该是路过的旅人,带着犁牛正要往南前进神山吧?”
“神山?”双眼一亮,小不点锦锦满脸惊奇地说。“真的有神住的山吗?”
“传说中是如此,但那座山非常隐密高深,普通人即使能爬上去,怕也没有下山的一日。也有人说,只要能登上神山就能登天成仙,只是谁也不曾在成仙后,告诉我们这传说的真假罢了。”阿金耸耸肩说。
“那神山离这儿很远吗?”锦锦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阿金戳了下他的鼻尖说:“比你所想的要远多了,按你的脚程,走上半年都不稀奇。”
“啊”锦锦失望地垂下双层。
“我看你还是放弃吧,小不点,天底下没有像你这么矮小的神仙啦!”
珠樱的取笑,换来锦锦不服气的追打,两人就在喀尔克的大街上边打边闹,来到了王宫前。
“喔!”锦锦发出最高等级的惊叹。
珠樱也不禁停下脚步,仰望那道气势宏伟的门。
不愧是一国之王所住的地方,到底是不同凡响。走遍大江南北的珠樱,见过不少豪宅、大户,里面也包括京城首富的苏家,以及湖南大户的云家,不过他们规模再大也比下上这浩荡的王城。
就算是附庸中土的小柄,也还是很可观气派的一个国家。
“停下你们的脚步,这儿是王宫禁地,未经传唤不可擅入!”
就在他们一行人准备穿越过那道城墙时,很自然地被门口的护卫拦了下来。在阿金取出了邀请状,证明他们不是什么可疑人物后,护卫们领着他们进入王宫外围的别馆,而前来接见他们的是一名自称“吉力扎”的男子。
对方约莫二十来岁,但似乎已经拥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从他身旁随扈的人数看来,绝非泛泛之辈。他听说阿金等人就是“天下第一红”的成员后,频频皱眉,目光中有着明显的怀疑。... -->>
荒凉的平原一望无际,在这个堪称挑战人类生存极限的严苛环境下,每个人都被锻链出一身的铜皮铁骨,能抵挡狂暴的风沙,坚强地承受着它的吹拂。因为烈日经年累月的照射,瞳孔呈现出比一般人要淡薄的色泽,无惧于千变万化的天象,总是锐利地注视与观察着大自然的一切。
他们崇敬这片大地因它有着天下最独一无二的傲然之美,绝不驯服于人的性格。就像是高高在上的无敌武士,有着任谁前来挑战,都无法将它击倒的自信、傲慢。
他们狂恋这片大地因它亦如此地温柔,不忘生长足以哺育万物的养分,分享给小草、野花、狩猎者与猎物,不同的族群都依赖着它维生,就像是无私的美丽母亲般,有着取之不竭的爱。
这极端的两面,正是它教人又爱又憎,迷恋而无法自拔的主因。
所以,即使听人称道中原的日子有多么舒服,迪米契也未曾动过念头,想要迁居到那里。他永远不会背叛深爱的这片大地,一如这片大地将永远不会背叛他的爱。
“大王大王”
由远渐近,传入迪米契耳中的呼唤,令他勒住了手下的缰绳,回过头只见一小团黄沙飞雾夹杂着隐约的人影迅速地朝他接近中,光听声音他便知道,那是自己最信赖与仰仗的左右手吉力扎。
果然不出所料,吉力扎在距离他约有半尺远的地方拉住了马,呼呼喘着大气,挥手抹汗说:“大王,您怎么又擅自一人出城?我不是说过好几次,要是想出来走走,跟我们说一声,万一我没空,也会找人跟着您的。”
“怕我走失不成?”迪米契不耐地啐道。吉力扎什么都好,就是这点婆婆妈妈的个性,总让人受不了。
“当然不是。”
吉力扎又何尝不知道,迪米契最讨厌人罗唆?当迪米契还是王子时,一听到大王又要训斥,他总是脚底抹油,溜得比谁都快。简单扼要,也是迪米契批示公文时,最常要求底下的人办到的一点,可惜能做到他要求的人寥寥可数。
迪米契不了解,天下不是每个人都如他受逃邝宠,有颗精明干练的好脑袋,凡事举一反三,能够轻易把他人眼中的难事简化为一件弹指可成的小事。他以自己的标准认定别人也该能达成,往往造成要求过高,害得周遭的人都沮丧得不得了。
幸好,迪米契不是个蛮横不讲道理的暴君,只要有充分的理由,他还是会给予对方第二次机会,再决定此人是否真的无能。
“您的身分已经不同于以往,如今您是整个亦巴国最重要的人,不可以再如此莽撞,不带任何随扈出门。万一碰上什么麻烦事,您要我们这些属下拿什么颜面见人呢?”吉力扎苦口婆心地说着王不爱听的话,这也是身为大臣应尽的义务。
他们英伟的王扬起不驯的笑,挺起他傲视群伦的壮硕胸膛说:“麻烦?放眼这大漠南北,谁敢挑衅我迪米契?不怕死的尽管来,我可不会躲在一群军队后面,缩头缩脑求保命安身之道。”
这份自信,正是令他们成千上万的亦巴王军死心塌地誓死护卫的理由所在。他们都被迪米契的光彩所降服,他是所有亦巴年轻人争相仿效的对象,也是亦巴全国适婚少女的梦中情人,更是人民心目中的现世神祗。
他们都为拥有如此英俊飒爽的少王而骄傲。
与傲狮争辉的夺目棕发,深黝粗犷的五官,炯炯有神的双眸眸子的色彩是大地回春时美丽的绿茵。笔挺饱满的鼻翼下是辩才无碍、情感丰富的厚唇,宽阔的唇角满溢着男子气概,而他的声音更是响亮如洪钟,有种诱使人倾听、追随的力量。
要说他们的王还有什么令人不满之处,恐怕就是他的眼界之高,世间少有。
从他即位前就不断地有诸多人上门请婚,其中包括异族的联姻。亦巴国内更不知有多少公侯企图将自己女儿献上,却都没有令迪米契看上眼的。
迪米契的父王在他这年纪,早拥有三宫六院,不知生养多少子女了。
为了稳定山河,早日娶妻生子传承香火是王避免不了的命运,他们一再地告诫他,却还是得不到他首肯,纳谁为正室或收入后宫。
这并非就代表迪米契身边毫无红粉相伴,相反地,他身边的女人从未断过,只不过,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烟花女子。
扁是亦巴王城所在的喀尔克中,最着名的一条娼窑巷里,受过迪米契恩宠的女子就不知有多少人,里面不乏卖艺不卖身,却独独招迪米契入香闺的传奇红妓。
饼去吉力扎就曾问过他,何以专挑此类女子陪寝,迪米契只说:“比起那些用孩子、贞操来换取自身地位,图谋权利的名门淑女,这些银货两讫的妓女还显得单纯可爱些。况且风尘之中无人真心,我也不需感到负担。我可不想找个罗唆的女人成天在我耳边诉苦,像我母后,总是唠叨着父王宠爱别的妃子什么的。争风吃醋的女人最是难看。”
按吉力扎的想法,迪米契未免把“情感”看得太简单了,要女子不为他争风吃醋,对名门淑女或是娼门荡妇而言,都是不可能的事。多金、慷慨、潇洒这三个要件放在一起,不管走到哪里,都注定要引起一场争夺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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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力扎真高兴自己不是女子,因为在迪米契心中,男女之情,或者该说“女人”永远排在他心中最微不足道的角落。
不管做他的朋友或他的爱马,绝对能获得迪米契更多的青睐!
“你总不会是为了唠叨我这些事,才特别跑来找我的吧?吉力扎。”迪米契扬起唇角,将他从胡思乱想中唤回。
“当然。”吉力扎马上点头说。“您上次说要找的中土戏班子已经找来了,可是我想咱们八成是找错了,我从没看过人数那么少的戏班子,才几只小猫能唱什么戏?这一定有什么地方弄错了。”
“噢,我吩咐他们得找最顶尖、最红的戏班子,难道他们竟敢违抗我的命令,随便找个小戏班来滥竽充数吗?”
“这个”吉力扎难得吞吞吐吐,咳了两声后才说:“我想他们不是没听从您的命令,因为那个戏班子号称是天下第一红呢!”
“呵,好大的口气,自称天下第一红是吗?那我就去瞧瞧,到底这个戏班子是多么迷你,又如何能红遍天下?”
珠樱还以为自己会被请进“帐棚”搭建的王宫呢!
就珠樱对“大漠”民族的认识,她只知道他们是一群逐水草而居的民族,似乎哪里有水就得移到哪里去住,至于居住的方式就是用布篷搭起奇形怪状的家,是那种连自己养的畜牲也一起放进屋子里睡觉、吃饭的一群人。
所以当他们抵达亦巴国的王都这个名唤喀尔克的地方时,珠樱还对井然有序的街道、屋宇梁房感到惊奇不已。当然,这儿的屋子和中土还是不大相同,这里的屋子都是以坚固的石头堆砌而成,不像中土有屋瓦、木梁、墙垣等等,只是很单纯地以石头搭起一座座两层或三层的屋子。
喀尔克的市街也和他们到过的中土街市没什么两样,同样热闹、繁华,像是吃饭的客栈、卖葯的店家,甚至连兑银的票行都有呢!
要说有何处与中土不同,就属衣着与人种吧?走在这儿的路上,珠樱一行人反而显得非常突出。一来是他们的衣着打扮和这些头戴毡帽,面裹白巾的人不同;二来是大街上少见女人走动,而多数的男子面目黝黑,发色由棕到黄都有,就是纯黑最少,一如他们的眸色也比黑色要浅淡一点,是更接近琥珀的颜色。
总之,举目所及、放眼望去,无一不是新鲜的事物,看在珠樱眼中都有着高度的趣味与特殊性。她不由得这么想,啊啊,真是来到一个很奇妙的地方了。
小不点锦锦就更直接了,他“哇”地大叫一声,然后拉着珠樱的衣袖说:“快看!快看!那儿有一头怪动物,看起来像牛,却长着很长的毛耶!”
“那叫犁牛,是高原上很重要的交通工具,专门供人乘坐或拉车用的。”阿金在一旁添话说。“只是会在这儿出现也很稀奇就是了。一般说来,这种动物颇耐严寒,他们应该是路过的旅人,带着犁牛正要往南前进神山吧?”
“神山?”双眼一亮,小不点锦锦满脸惊奇地说。“真的有神住的山吗?”
“传说中是如此,但那座山非常隐密高深,普通人即使能爬上去,怕也没有下山的一日。也有人说,只要能登上神山就能登天成仙,只是谁也不曾在成仙后,告诉我们这传说的真假罢了。”阿金耸耸肩说。
“那神山离这儿很远吗?”锦锦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
阿金戳了下他的鼻尖说:“比你所想的要远多了,按你的脚程,走上半年都不稀奇。”
“啊”锦锦失望地垂下双层。
“我看你还是放弃吧,小不点,天底下没有像你这么矮小的神仙啦!”
珠樱的取笑,换来锦锦不服气的追打,两人就在喀尔克的大街上边打边闹,来到了王宫前。
“喔!”锦锦发出最高等级的惊叹。
珠樱也不禁停下脚步,仰望那道气势宏伟的门。
不愧是一国之王所住的地方,到底是不同凡响。走遍大江南北的珠樱,见过不少豪宅、大户,里面也包括京城首富的苏家,以及湖南大户的云家,不过他们规模再大也比下上这浩荡的王城。
就算是附庸中土的小柄,也还是很可观气派的一个国家。
“停下你们的脚步,这儿是王宫禁地,未经传唤不可擅入!”
就在他们一行人准备穿越过那道城墙时,很自然地被门口的护卫拦了下来。在阿金取出了邀请状,证明他们不是什么可疑人物后,护卫们领着他们进入王宫外围的别馆,而前来接见他们的是一名自称“吉力扎”的男子。
对方约莫二十来岁,但似乎已经拥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从他身旁随扈的人数看来,绝非泛泛之辈。他听说阿金等人就是“天下第一红”的成员后,频频皱眉,目光中有着明显的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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