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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颖的键盘上,絮美修长的右手按着银色滑鼠,片刻不停的点开数个视窗画面,殷相睿俊美至极的五官上,凝聚苦犀利的专注、专业与极端的不舒服。
一早起来,他就该死的发现自己的喉咙怪怪的,在浴室连打了几个喷嚏,他还不以为意。
然后,在吃早餐时,他只不过喝了杯柳橙汁,感冒该有的症状就都通通跑出来了。
流鼻涕、流鼻水、咳嗽,一样也不少,症状来的速度跟搭火箭差不多快,害他整个鼻子通红,连半点斯文俊秀的美男子气质都没有了,不过他还是坚持要来上班。
殷真科技集团是他父亲殴邪与母亲藤真砂衣子一手创建起来的科技王国,身为他们的独子,早在十二岁那年,他就立定了志向,要做一个比父母亲更加出色的企业领导人。
遗传了父母亲的聪明,他的求学过程一帆风顺,从美国南加州大学商学系毕业后,直接进入集团担任总裁特助。
六个月前,经过人事命令的公布,正式升任总经理。
目前,他被喻为商界最闪亮的一颗明日之星,背负着父母亲的光环,他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
处女座的他,总是要求尽善尽美,虽然这样龟毛会让人很讨厌,但他并不在乎过程会让多少人痛苦到想辞职不干,他要的是结果,只要结果完美就好了,他不在意会惹出多少天怒人怨,这便是他殷相睿的铁腕作风。
他真的很懒得用带人带心那一套,他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员工要求的不外乎有三样一是奖金,二是奖金,三还是奖金。
只要薪酬令人满意,他的要求高一点又有什么不可以?
他最讨厌共体时艰那种没用的说法了,那是没有能力的领导者才会讲的鸟话,他殷相睿是不屑为之的。
于是,因为用钱砸人的结果,他知道自己的人缘并不好,不像八面玲珑的香茴那样受欢迎,也不像他父母亲那样受员工爱戴。
但,那又何妨?
他不认为自己的人缘要好,他是一个集团未来的经营者,集团能获利最重要,集团要对得起买殷真科技股票的大小鄙东们最重要,他又不是酒店的派,人缘好有个屁用?
所以,他很坚持按照他的步调来走,至今虽然耳闻过不少抱怨,但因他上任以来,公司的股价一路飙涨,也就没有人敢对他的经营方式质疑了。
“总经理,三线,研美集团的孟董事长。”秘书雷于典透过内线通报。
他的秘书是男的,因为他认为公司里对他“美色”垂涎的女职员已经够多了,没必要安排一名女秘书时时跟在他身边,对他花痴大放送。
“知道了。”薄唇不耐烦的撇了撇。
那个来电之人让他明显的感到烦,但还是得接,即使他对自己公司的人没啥礼貌,但对外人,他是永远风采翩翩的殷家人。
身为“领袖精英俱乐部”的一员,他的举止必须符合上流社会的准则,对那些不管圆的、扁的女人,更是要像个道地英国绅士般的有礼。
虽然有些女人实在令人作呕,他还是得虚假的维持他的翩翩风度。他曾在某宴会中与一名贵妇共舞,那名贵妇的腋下异味让他整个晚上都食不下咽,回家还抱着马桶狂吐,有时想到,他还会想送那名贵妇一瓶蕊娜。
“我是殷相睿”随手从抽屉里挑了本汽车购买指南出来翻看,反正这个女人说的话都没有重点。
选定研美集团为合作对象,是去年底股东一致通过决定的,谁会料到研美集团的孟董会那么短命,突然之间病笔,将整个偌大集团交给一个不懂商业的时髦小姐接手。
“殷总,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晚饭。”孟凯沙用自认为很有魅力的低哑声音轻喃,因为影集“欲望城市”里的性感肉弹莎曼珊是她的偶像,两个人的名字又都刚好有个沙字,所以她超爱学她。
“孟董真是太客气了,以后这种小事,透过秘书安排就可以了。”真正的意思是,他懒得接她的电话。
还有,他觉得她的声音很难听。
他曾看过某杂志上的一篇报导,声音低沉沙哑的女人,情路都会走得不顺遂,这个孟凯沙小姐,就是标准的沙哑族。
“呵呵。”她沙哑的娇笑一声。“因为我请人送了殷总一束花,不知道殷总收到了没有?我要亲自确定才能安心。”
自古以来,俊逸的男子都很多情,她对父亲留下的集团没兴趣,但若因工作的关系能够结识她心仪的男子典型,那就另当别论喽。
“花?”他没听错吧?这女人说送他花?
他听得一头雾水,叩门声在他疑惑的表情中适时响起,雷于典捧着一大束夸张的艳红玫瑰走进来,起码一百朵,他细心的附了张便条纸,言明是孟凯沙送的。
薄唇霎时扭曲抽搐。“孟董,花我收到了,你真是太、客、气、了!”
妈的!这女人是脑袋有问题不成?
非亲非故的,送他这么大束玫瑰想做什么?
把他吗?
哼!他最讨厌毫不矜持的主动女人了。
“晚上我已经在邮轮订位了。”孟凯沙甜蜜梦幻又沙哑的说:“我们可以在基隆佰赏夜景”
“听起来不错。”他的声音倏然变得冷淡。“但事实上,我厌恶邮轮,那像是一座海上的大型监牢。如果孟董那么需要男伴的话,我们公司的公关经理麦可杨长得挺不错,我可以请他陪孟董坐邮轮赏夜景。”
对于自认有几个臭钱就可以强人所难的人,他也不需要客气了,倒是可怜的麦可杨,委屈你伺候这只美洲艳虎了,公司会在年终奖金时补偿你的。
“呵呵,殷总真会说笑话,我自小在国外长大,对什么麦可杨没兴趣,倒是殷总你,充满东方男人的神秘魅力”她暧昧的停顿了下,沙哑的娇绽一笑。“我想跟你交往。”
昏倒!
她听不懂他的轻讽吗?
这死婆娘、假美国女人,当他是男公关啊?什么交往!她每每看他的眼神,明明就是想跟他交配
“咳!”他扯了扯领带,将之弄松,清清喉咙。“真是抱歉,孟董,我对男女之情不感兴趣,工作就是我的爱人,车子就是我的老婆,恐怕我得辜负你的一番美意抱歉,我开会的时间到了,再见!”
切断通话,他狠狠的扯掉领带,用力摔到桌上,再狠狠的扭开两颗钮扣,藉由如此大动作来发泄不爽的情绪。
他的eq不高?
对!
身为设真科技集团的总经理、精英领袖俱乐部一员的他eq不高?
对极了!
很奇怪吗?谁说长得像偶像王子的人物,eq就一定要高?
避理集团,只要他的iq够高就行了,私底下发发大脾气和小牢騒才算是正常人,财经杂志的媒体报导都喜欢把他神化,什么喜怒不形于色、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去他的,那是木乃伊才那样吧?正常人若喜怒不形于色,肯定是颜面神经坏去才会那样。
他的脾气并不怎么好,风度其实也相当差,但是碍于耀眼的家世和工作性质,努力维持表面的礼貌客气已经很累人了,没人在的时候,他没必要继续戴着优雅的假面具。
“总经理”雷于典的内线又进来了。
他的厌恶升到最高点。“告诉孟董我临时到香港出差,三天三夜不会回来。”
既然研美的老孟董已经人死不能复活,那他得开始考虑取消与研美的合作,就算赔偿大笔违约金也没关系,总比赔上他的清白来得好“不是的,总经理,水晶小姐来了。”
。。
水晶提着一个保温锅走进气派的总经理办公室,目睹衣冠不整的殷相睿,知道又有人惹得他老大不高兴了。
有时候,他很像个孩子,不高兴会明显的挂在脸上,每当这个时候,他就完全没有了精英领袖的风范。
她喜欢完全卸下假面具时的他,也喜欢戴着优雅王子面具时的他。
当他风度十足的为名门淑媛夹菜、拉椅子时,她为他的绅士动作而倾倒。
当他不顾一切抓狂发飙时,她又迷恋他的性格。
甚至,他在严惩达不到他目标的下属时,她也觉得他高高在上时的冷峻,好有领导者的风范
没救了!对,她知道自己没救了,她也不想得救。
对他的喜欢和迷恋是日积月累而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眼光只停驻在他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日记写满了他的名字。唯一知道的是,从她满二十岁那年,她就开始幻想能够当他的妻子。
她觉得自己很幸运,暗恋人的人那么多,有几个可以时时亲近自己暗恋的人?有几个可以自由出入暗恋对象的家中?
她就可以。
所以说,她很幸运,真的很幸运。
虽然,他的难以亲近和阴阳怪气是众所皆知的,但她不在乎,她就是喜欢他。
喜欢一个人的定义包括爱他的全部,她自认为已经完全做到了,连他有时别扭到极点的拗脾气,她都照单全收。
必于他的一切,她无一不爱!
“睿,你没有吃午餐吧?”水晶在办公桌上打开小保温锅,霎时飘出阵阵诱人香味。“这是我熬的粥,熬了很久哦,喉咙痛的时候,吃粥比较好。”
殷相睿抿着唇,眼光深黝的望向她,半晌才闷闷的问:“你怎么知道我喉咙痛得吃不下饭?”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想找碴,明知道水晶是一片好意,他还是忍不住对她挑剔起来。
“香茴告诉我的。”她心无城府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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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颖的键盘上,絮美修长的右手按着银色滑鼠,片刻不停的点开数个视窗画面,殷相睿俊美至极的五官上,凝聚苦犀利的专注、专业与极端的不舒服。
一早起来,他就该死的发现自己的喉咙怪怪的,在浴室连打了几个喷嚏,他还不以为意。
然后,在吃早餐时,他只不过喝了杯柳橙汁,感冒该有的症状就都通通跑出来了。
流鼻涕、流鼻水、咳嗽,一样也不少,症状来的速度跟搭火箭差不多快,害他整个鼻子通红,连半点斯文俊秀的美男子气质都没有了,不过他还是坚持要来上班。
殷真科技集团是他父亲殴邪与母亲藤真砂衣子一手创建起来的科技王国,身为他们的独子,早在十二岁那年,他就立定了志向,要做一个比父母亲更加出色的企业领导人。
遗传了父母亲的聪明,他的求学过程一帆风顺,从美国南加州大学商学系毕业后,直接进入集团担任总裁特助。
六个月前,经过人事命令的公布,正式升任总经理。
目前,他被喻为商界最闪亮的一颗明日之星,背负着父母亲的光环,他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
处女座的他,总是要求尽善尽美,虽然这样龟毛会让人很讨厌,但他并不在乎过程会让多少人痛苦到想辞职不干,他要的是结果,只要结果完美就好了,他不在意会惹出多少天怒人怨,这便是他殷相睿的铁腕作风。
他真的很懒得用带人带心那一套,他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员工要求的不外乎有三样一是奖金,二是奖金,三还是奖金。
只要薪酬令人满意,他的要求高一点又有什么不可以?
他最讨厌共体时艰那种没用的说法了,那是没有能力的领导者才会讲的鸟话,他殷相睿是不屑为之的。
于是,因为用钱砸人的结果,他知道自己的人缘并不好,不像八面玲珑的香茴那样受欢迎,也不像他父母亲那样受员工爱戴。
但,那又何妨?
他不认为自己的人缘要好,他是一个集团未来的经营者,集团能获利最重要,集团要对得起买殷真科技股票的大小鄙东们最重要,他又不是酒店的派,人缘好有个屁用?
所以,他很坚持按照他的步调来走,至今虽然耳闻过不少抱怨,但因他上任以来,公司的股价一路飙涨,也就没有人敢对他的经营方式质疑了。
“总经理,三线,研美集团的孟董事长。”秘书雷于典透过内线通报。
他的秘书是男的,因为他认为公司里对他“美色”垂涎的女职员已经够多了,没必要安排一名女秘书时时跟在他身边,对他花痴大放送。
“知道了。”薄唇不耐烦的撇了撇。
那个来电之人让他明显的感到烦,但还是得接,即使他对自己公司的人没啥礼貌,但对外人,他是永远风采翩翩的殷家人。
身为“领袖精英俱乐部”的一员,他的举止必须符合上流社会的准则,对那些不管圆的、扁的女人,更是要像个道地英国绅士般的有礼。
虽然有些女人实在令人作呕,他还是得虚假的维持他的翩翩风度。他曾在某宴会中与一名贵妇共舞,那名贵妇的腋下异味让他整个晚上都食不下咽,回家还抱着马桶狂吐,有时想到,他还会想送那名贵妇一瓶蕊娜。
“我是殷相睿”随手从抽屉里挑了本汽车购买指南出来翻看,反正这个女人说的话都没有重点。
选定研美集团为合作对象,是去年底股东一致通过决定的,谁会料到研美集团的孟董会那么短命,突然之间病笔,将整个偌大集团交给一个不懂商业的时髦小姐接手。
“殷总,今晚有空吗?我想请你吃晚饭。”孟凯沙用自认为很有魅力的低哑声音轻喃,因为影集“欲望城市”里的性感肉弹莎曼珊是她的偶像,两个人的名字又都刚好有个沙字,所以她超爱学她。
“孟董真是太客气了,以后这种小事,透过秘书安排就可以了。”真正的意思是,他懒得接她的电话。
还有,他觉得她的声音很难听。
他曾看过某杂志上的一篇报导,声音低沉沙哑的女人,情路都会走得不顺遂,这个孟凯沙小姐,就是标准的沙哑族。
“呵呵。”她沙哑的娇笑一声。“因为我请人送了殷总一束花,不知道殷总收到了没有?我要亲自确定才能安心。”
自古以来,俊逸的男子都很多情,她对父亲留下的集团没兴趣,但若因工作的关系能够结识她心仪的男子典型,那就另当别论喽。
“花?”他没听错吧?这女人说送他花?
他听得一头雾水,叩门声在他疑惑的表情中适时响起,雷于典捧着一大束夸张的艳红玫瑰走进来,起码一百朵,他细心的附了张便条纸,言明是孟凯沙送的。
薄唇霎时扭曲抽搐。“孟董,花我收到了,你真是太、客、气、了!”
妈的!这女人是脑袋有问题不成?
非亲非故的,送他这么大束玫瑰想做什么?
把他吗?
哼!他最讨厌毫不矜持的主动女人了。
“晚上我已经在邮轮订位了。”孟凯沙甜蜜梦幻又沙哑的说:“我们可以在基隆佰赏夜景”
“听起来不错。”他的声音倏然变得冷淡。“但事实上,我厌恶邮轮,那像是一座海上的大型监牢。如果孟董那么需要男伴的话,我们公司的公关经理麦可杨长得挺不错,我可以请他陪孟董坐邮轮赏夜景。”
对于自认有几个臭钱就可以强人所难的人,他也不需要客气了,倒是可怜的麦可杨,委屈你伺候这只美洲艳虎了,公司会在年终奖金时补偿你的。
“呵呵,殷总真会说笑话,我自小在国外长大,对什么麦可杨没兴趣,倒是殷总你,充满东方男人的神秘魅力”她暧昧的停顿了下,沙哑的娇绽一笑。“我想跟你交往。”
昏倒!
她听不懂他的轻讽吗?
这死婆娘、假美国女人,当他是男公关啊?什么交往!她每每看他的眼神,明明就是想跟他交配
“咳!”他扯了扯领带,将之弄松,清清喉咙。“真是抱歉,孟董,我对男女之情不感兴趣,工作就是我的爱人,车子就是我的老婆,恐怕我得辜负你的一番美意抱歉,我开会的时间到了,再见!”
切断通话,他狠狠的扯掉领带,用力摔到桌上,再狠狠的扭开两颗钮扣,藉由如此大动作来发泄不爽的情绪。
他的eq不高?
对!
身为设真科技集团的总经理、精英领袖俱乐部一员的他eq不高?
对极了!
很奇怪吗?谁说长得像偶像王子的人物,eq就一定要高?
避理集团,只要他的iq够高就行了,私底下发发大脾气和小牢騒才算是正常人,财经杂志的媒体报导都喜欢把他神化,什么喜怒不形于色、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去他的,那是木乃伊才那样吧?正常人若喜怒不形于色,肯定是颜面神经坏去才会那样。
他的脾气并不怎么好,风度其实也相当差,但是碍于耀眼的家世和工作性质,努力维持表面的礼貌客气已经很累人了,没人在的时候,他没必要继续戴着优雅的假面具。
“总经理”雷于典的内线又进来了。
他的厌恶升到最高点。“告诉孟董我临时到香港出差,三天三夜不会回来。”
既然研美的老孟董已经人死不能复活,那他得开始考虑取消与研美的合作,就算赔偿大笔违约金也没关系,总比赔上他的清白来得好“不是的,总经理,水晶小姐来了。”
。。
水晶提着一个保温锅走进气派的总经理办公室,目睹衣冠不整的殷相睿,知道又有人惹得他老大不高兴了。
有时候,他很像个孩子,不高兴会明显的挂在脸上,每当这个时候,他就完全没有了精英领袖的风范。
她喜欢完全卸下假面具时的他,也喜欢戴着优雅王子面具时的他。
当他风度十足的为名门淑媛夹菜、拉椅子时,她为他的绅士动作而倾倒。
当他不顾一切抓狂发飙时,她又迷恋他的性格。
甚至,他在严惩达不到他目标的下属时,她也觉得他高高在上时的冷峻,好有领导者的风范
没救了!对,她知道自己没救了,她也不想得救。
对他的喜欢和迷恋是日积月累而来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眼光只停驻在他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的日记写满了他的名字。唯一知道的是,从她满二十岁那年,她就开始幻想能够当他的妻子。
她觉得自己很幸运,暗恋人的人那么多,有几个可以时时亲近自己暗恋的人?有几个可以自由出入暗恋对象的家中?
她就可以。
所以说,她很幸运,真的很幸运。
虽然,他的难以亲近和阴阳怪气是众所皆知的,但她不在乎,她就是喜欢他。
喜欢一个人的定义包括爱他的全部,她自认为已经完全做到了,连他有时别扭到极点的拗脾气,她都照单全收。
必于他的一切,她无一不爱!
“睿,你没有吃午餐吧?”水晶在办公桌上打开小保温锅,霎时飘出阵阵诱人香味。“这是我熬的粥,熬了很久哦,喉咙痛的时候,吃粥比较好。”
殷相睿抿着唇,眼光深黝的望向她,半晌才闷闷的问:“你怎么知道我喉咙痛得吃不下饭?”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想找碴,明知道水晶是一片好意,他还是忍不住对她挑剔起来。
“香茴告诉我的。”她心无城府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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