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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不要告诉我你又忘了。”庚熙不满的瞪着庚心慧,这个老妈,凡事精明,为什么有时候却又这么没大脑呢?真不知道她是如何撑起这么大的事业的,让他忍不住为姨婆的财产祈祷,不要败在老妈的手里才好。
“忘了?哦你是说”庚心慧心虚地支支吾吾不知他所指何事。
“老妈你真的忘了?”庚熙大叹一声,他不该意外的。
“对不起,小熙,你就直说吧!”她不再做无谓的挣扎,认命的道歉。
“我真是败给你了。”庚熙翻了个白眼“今天你不是和我学校的教授约好了吗?要谈谈我直接进博士班的事。”
“啊!”她想起来了。
“啊!抱喜你恢复记忆。”庚熙给她一阵掌声。
“对不起,小熙,我真的忘了。”庚心慧再一次道歉“不过你也真是的,书读得那么好做什么?不嫌枯燥乏味吗?”听听,这是为人父母会说的话吗?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的?只有她,竟然嫌儿子书读得太好,智商太高!
“不会啊!我觉得很有趣,尤其是在整人的时候。”庚熙无所谓的耸耸肩。
“拜托,你只有十五岁耶!能不能有个十五岁的样?没事干么那么聪明,害我都没有享受过玩儿子的快乐。”庚心慧收拾着桌上的东西,仍忍不住地抱怨着。
“拜托喔!有人生儿女是拿来玩的吗?这种话只有你说得出口。”庚熙也忍不住抱怨回去。
“是吗?我还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她收拾好东西,准备跟着儿子到学校去,也许她该跟教授说说,让小熙不要冲得那么快,学学一些社会经验似乎还比较实际一点。
这似乎是个好主意,不过,就怕小熙不答应。
“ok!我们走吧!”
“老妈,你没又忘了什么吧?”庚熙提醒她。
“没啊!”庚心慧左右看看后摇摇头。
“老妈,那你下午还要开会吧?不用叫秘书通知各主管取消吗?”庚熙实在有点受不了。
“喔!”她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褒熙骑着脚踏车穿梭在街道上,心里头仍然为老妈所做的事犯嘀咕。
没想到她竟然会对教授说谎!
说什么她近日身体渐渐变差了,需要儿子进公司帮她打理一些事情,希望自己暂缓进入博士班,学习一些实际的社会经验对他来说也是一种益处。
什么嘛!明明知道教授那个人除了学术之外,是最不擅言词的,老妈这么一说,教授一定无话可说的咩!
要他进公司?如果她不是他老妈,他肯定先整垮这间公司再说!看还有没有人敢打他的主意。
心里还在不平的嘀咕着,突然左侧公园入口处的异象吸引了他的注意,于是他脚踏车龙头一拐,转个方向朝那堆人而去。
一群街头混混正向一个在街头画画的男人索取保护费。
那个男人满脸的落腮胡,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和年龄,一头的乱发已超过了肩膀,穿著邋遢,却不会很脏哦,是普通的脏而已。
他的身高至少有一八五公分以上吧!褒熙目测着。
原本这样的人是不会引起他的注意的,但是这个人却意外的吸引他,原因就是他那双墨绿色的眼睛。
褒熙停下脚踏车,停在远处看着他,以他的穿著打扮,他该是一个落魄的流浪汉,靠着替人画画赚一点钱糊口。但是,由他的眼神他却一点也不觉得他像是一个落魄的人。
那双眼睛里充满令人胆寒的冷光,像是一把利箭笔直的射向那群小混混,没有寻常人该有的害怕或是任何情绪。
就这么一眼,庚熙决定他喜欢这个流浪汉。
他不急着出面帮忙,因为他肯定遭殃的不会是那个流浪汉。也只有像那种刚出道且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混,才会分不清楚什么人可以惹,什么人是不可以惹。
既然有人愿意提供娱乐节目让他观赏,那么他何乐不为?反正他正觉得无聊。
混乱在下一瞬间就开始了,但是其结果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本以为那名流浪汉会给那些混混一个狠狠的教训,但结果却是混混们拿不到钱后,给他一顿粗饱,而那男人只是缩在地上任他们围殴,完全没有还手的机会。
般什么啊!难道是他看错了?
眼前的情况若他不出面的话,那个流浪汉准会被那群混混给打死。
但是他真的看走眼了吗?
情况已不容他多做思考,庚熙连忙奔上前去。
“住手!”庚熙大喊,虽然知道效果不大,那些人除非直接动手阻止,外人的喊话通常不会引起多大的注意力。
丙不其然,除了带头的人停了手,转过身来看是谁之外,其它的人仍是不留情的往那流浪汉的身上伺候着。
“小表,回家吃奶去,少管闲事,也许还能活着娶老婆。”混混老大不屑的看着庚熙,虽然庚熙的身高有一七四公分,但是一张东方娃娃脸,一看就知道年纪不大。
“小表?我看阁下也不过比我长个两三岁吧,断奶了没?”庚熙也不客气地反击回去。
“小表,给你活路走,你偏偏往死门闯!”混混老大一怒,一拳便朝庚熙挥来。
褒熙巧妙地躲过,这种下三流的角色,多来十个他也不放在眼里。
“喂!长我两三岁的小表,要不要叫你那些手下一起过来帮你?不然我看你撑不了十秒钟喔!”庚熙边闪边嘲弄地说。
“可恶!兄弟们,全都给我上!傍这个小表一个教训!”混混老大马上大喊。
瞬间,所有的混混抽出随身的武器,改变目标朝庚熙围攻而来。
才踢掉四名混混手上的尖刀,正打算好好的伸展一下筋骨,却听见呜呜的警笛声由远而近。
“啧!来得真不是时候。”庚熙看着一听见警笛声便逃之夭夭的混混们,低声的抱怨着“我也该闪人了,不然让老妈从警局保出来可是很糗的事。”
接着他跑向那名流浪汉,拉扶起他健硕高大的身躯,手中的触感是不容置疑的结实,不像是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倒像是经生活历练所得到的成果。
不及多想,也不顾流浪汉听起来微弱的抗议声,庚熙撑着他躲开警察。
“小兄弟,你可以放开我了。”流浪汉在来到一条安全的巷子后,开口要求。
“ok!没问题。”庚熙顺从的将他放开,看着他瘫软在地上。
“我叫庚熙,你呢?”庚熙主动地问。
“你可以叫我丹尼斯。”
“我喜欢你。”庚熙毫无赘言地说。
“哦?谢谢。”丹尼斯讶异的望他一眼,觉得有点好笑。
“为什么觉得讶异?”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因为我是个弱者,而你正好撞见我被人欺负?”丹尼斯挑高了眉,这时候的他,神情一点也不像是个刚刚受到围殴的人。
“当然不是。”庚熙不屑的皱眉,通常那种人被他遇到,他顶多只是嗤笑一声,说他活该,要他喜欢那种人,下辈子也不可能。
“那是为什么?”丹尼斯似乎也被庚熙引起了兴趣。
“你的眼神。”庚熙直言。
丹尼斯的眼神闪了闪,一抹寒光快速的一掠而过,又隐藏在那长长的睫毛之下,嘴角扬起一丝笑意“我的眼神?我不懂。”
“没关系,我自己心知肚明就好了。”庚熙无所谓地摆摆手“你目前有住处吗?”他转移话题,实行了第一眼看见他就在脑中决定的计画,若成功,既可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又可以报复报复老妈,呵呵!
“处处是家。”丹尼斯坦然地说。
“那好,既然处处是家,那我家也该是你家,你就来我家住吧!”庚熙作下决定。
“去你家?你的父母呢?他们不会赞成的。”丹尼斯当他是在开玩笑。
“放心,没问题的。走吧!”庚熙拉起丹尼斯,走出巷子,往家里的方向走去。
“喂,小兄弟”
“我叫庚熙,你可以叫我小熙,我老妈都是这么叫我的。”庚熙打断他。
“好,小熙,你不能就这么把我带回家去,这不是正常人会做的事。”丹尼斯还想劝阻。
“那很好,幸好我不是个正常人。”庚熙庆幸地说。
“我可能是匪徒、通缉犯、杀人狂”丹尼斯无奈的被庚熙拖着走,试图阻止他。
“没关系,我也很想尝尝人肉叉烧包的味道究竟如何。”
“人肉叉烧包?那是什么?”丹尼斯一楞,叉烧包他知道,一种中国特有的食物,但人肉?
“那是种用面粉揉成的皮,里头装肉馅的点心,而这种叉烧包肉馅是用人肉做的。”应该是这样吧?其实他也没吃过叉烧包。
“恶心!你怎么会想吃那种东西?”
“看过电影后,就想尝尝看是不是真的那么美味,比用猪肉还好吃。”庚熙似假还真地说,其实他的目的只是堵丹尼斯的口罢了,谁会想吃那种东西?他宁愿吃老妈煮的恐怖食物。
“你不担心你父母的反应吗?就这么带着一个流浪汉回去,也不事先通知一声?”
“哎呀!事先通知就不好玩了。”
“可是”丹尼斯似乎还想说什么,却被他打断。
“不用多说,反正你处处是家,应该会很习惯的。走吧走吧!”
无奈的,丹尼斯被一个十五岁的小表给硬拉回家去了。
会有什么好玩的事呢?庚熙开始满心的期待。
“小熙,我是要提醒你,你的脚踏车不要了吗?”
“老妈,不要告诉我你又忘了。”庚熙不满的瞪着庚心慧,这个老妈,凡事精明,为什么有时候却又这么没大脑呢?真不知道她是如何撑起这么大的事业的,让他忍不住为姨婆的财产祈祷,不要败在老妈的手里才好。
“忘了?哦你是说”庚心慧心虚地支支吾吾不知他所指何事。
“老妈你真的忘了?”庚熙大叹一声,他不该意外的。
“对不起,小熙,你就直说吧!”她不再做无谓的挣扎,认命的道歉。
“我真是败给你了。”庚熙翻了个白眼“今天你不是和我学校的教授约好了吗?要谈谈我直接进博士班的事。”
“啊!”她想起来了。
“啊!抱喜你恢复记忆。”庚熙给她一阵掌声。
“对不起,小熙,我真的忘了。”庚心慧再一次道歉“不过你也真是的,书读得那么好做什么?不嫌枯燥乏味吗?”听听,这是为人父母会说的话吗?哪个父母不望子成龙的?只有她,竟然嫌儿子书读得太好,智商太高!
“不会啊!我觉得很有趣,尤其是在整人的时候。”庚熙无所谓的耸耸肩。
“拜托,你只有十五岁耶!能不能有个十五岁的样?没事干么那么聪明,害我都没有享受过玩儿子的快乐。”庚心慧收拾着桌上的东西,仍忍不住地抱怨着。
“拜托喔!有人生儿女是拿来玩的吗?这种话只有你说得出口。”庚熙也忍不住抱怨回去。
“是吗?我还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她收拾好东西,准备跟着儿子到学校去,也许她该跟教授说说,让小熙不要冲得那么快,学学一些社会经验似乎还比较实际一点。
这似乎是个好主意,不过,就怕小熙不答应。
“ok!我们走吧!”
“老妈,你没又忘了什么吧?”庚熙提醒她。
“没啊!”庚心慧左右看看后摇摇头。
“老妈,那你下午还要开会吧?不用叫秘书通知各主管取消吗?”庚熙实在有点受不了。
“喔!”她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褒熙骑着脚踏车穿梭在街道上,心里头仍然为老妈所做的事犯嘀咕。
没想到她竟然会对教授说谎!
说什么她近日身体渐渐变差了,需要儿子进公司帮她打理一些事情,希望自己暂缓进入博士班,学习一些实际的社会经验对他来说也是一种益处。
什么嘛!明明知道教授那个人除了学术之外,是最不擅言词的,老妈这么一说,教授一定无话可说的咩!
要他进公司?如果她不是他老妈,他肯定先整垮这间公司再说!看还有没有人敢打他的主意。
心里还在不平的嘀咕着,突然左侧公园入口处的异象吸引了他的注意,于是他脚踏车龙头一拐,转个方向朝那堆人而去。
一群街头混混正向一个在街头画画的男人索取保护费。
那个男人满脸的落腮胡,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和年龄,一头的乱发已超过了肩膀,穿著邋遢,却不会很脏哦,是普通的脏而已。
他的身高至少有一八五公分以上吧!褒熙目测着。
原本这样的人是不会引起他的注意的,但是这个人却意外的吸引他,原因就是他那双墨绿色的眼睛。
褒熙停下脚踏车,停在远处看着他,以他的穿著打扮,他该是一个落魄的流浪汉,靠着替人画画赚一点钱糊口。但是,由他的眼神他却一点也不觉得他像是一个落魄的人。
那双眼睛里充满令人胆寒的冷光,像是一把利箭笔直的射向那群小混混,没有寻常人该有的害怕或是任何情绪。
就这么一眼,庚熙决定他喜欢这个流浪汉。
他不急着出面帮忙,因为他肯定遭殃的不会是那个流浪汉。也只有像那种刚出道且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混混,才会分不清楚什么人可以惹,什么人是不可以惹。
既然有人愿意提供娱乐节目让他观赏,那么他何乐不为?反正他正觉得无聊。
混乱在下一瞬间就开始了,但是其结果却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本以为那名流浪汉会给那些混混一个狠狠的教训,但结果却是混混们拿不到钱后,给他一顿粗饱,而那男人只是缩在地上任他们围殴,完全没有还手的机会。
般什么啊!难道是他看错了?
眼前的情况若他不出面的话,那个流浪汉准会被那群混混给打死。
但是他真的看走眼了吗?
情况已不容他多做思考,庚熙连忙奔上前去。
“住手!”庚熙大喊,虽然知道效果不大,那些人除非直接动手阻止,外人的喊话通常不会引起多大的注意力。
丙不其然,除了带头的人停了手,转过身来看是谁之外,其它的人仍是不留情的往那流浪汉的身上伺候着。
“小表,回家吃奶去,少管闲事,也许还能活着娶老婆。”混混老大不屑的看着庚熙,虽然庚熙的身高有一七四公分,但是一张东方娃娃脸,一看就知道年纪不大。
“小表?我看阁下也不过比我长个两三岁吧,断奶了没?”庚熙也不客气地反击回去。
“小表,给你活路走,你偏偏往死门闯!”混混老大一怒,一拳便朝庚熙挥来。
褒熙巧妙地躲过,这种下三流的角色,多来十个他也不放在眼里。
“喂!长我两三岁的小表,要不要叫你那些手下一起过来帮你?不然我看你撑不了十秒钟喔!”庚熙边闪边嘲弄地说。
“可恶!兄弟们,全都给我上!傍这个小表一个教训!”混混老大马上大喊。
瞬间,所有的混混抽出随身的武器,改变目标朝庚熙围攻而来。
才踢掉四名混混手上的尖刀,正打算好好的伸展一下筋骨,却听见呜呜的警笛声由远而近。
“啧!来得真不是时候。”庚熙看着一听见警笛声便逃之夭夭的混混们,低声的抱怨着“我也该闪人了,不然让老妈从警局保出来可是很糗的事。”
接着他跑向那名流浪汉,拉扶起他健硕高大的身躯,手中的触感是不容置疑的结实,不像是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倒像是经生活历练所得到的成果。
不及多想,也不顾流浪汉听起来微弱的抗议声,庚熙撑着他躲开警察。
“小兄弟,你可以放开我了。”流浪汉在来到一条安全的巷子后,开口要求。
“ok!没问题。”庚熙顺从的将他放开,看着他瘫软在地上。
“我叫庚熙,你呢?”庚熙主动地问。
“你可以叫我丹尼斯。”
“我喜欢你。”庚熙毫无赘言地说。
“哦?谢谢。”丹尼斯讶异的望他一眼,觉得有点好笑。
“为什么觉得讶异?”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因为我是个弱者,而你正好撞见我被人欺负?”丹尼斯挑高了眉,这时候的他,神情一点也不像是个刚刚受到围殴的人。
“当然不是。”庚熙不屑的皱眉,通常那种人被他遇到,他顶多只是嗤笑一声,说他活该,要他喜欢那种人,下辈子也不可能。
“那是为什么?”丹尼斯似乎也被庚熙引起了兴趣。
“你的眼神。”庚熙直言。
丹尼斯的眼神闪了闪,一抹寒光快速的一掠而过,又隐藏在那长长的睫毛之下,嘴角扬起一丝笑意“我的眼神?我不懂。”
“没关系,我自己心知肚明就好了。”庚熙无所谓地摆摆手“你目前有住处吗?”他转移话题,实行了第一眼看见他就在脑中决定的计画,若成功,既可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又可以报复报复老妈,呵呵!
“处处是家。”丹尼斯坦然地说。
“那好,既然处处是家,那我家也该是你家,你就来我家住吧!”庚熙作下决定。
“去你家?你的父母呢?他们不会赞成的。”丹尼斯当他是在开玩笑。
“放心,没问题的。走吧!”庚熙拉起丹尼斯,走出巷子,往家里的方向走去。
“喂,小兄弟”
“我叫庚熙,你可以叫我小熙,我老妈都是这么叫我的。”庚熙打断他。
“好,小熙,你不能就这么把我带回家去,这不是正常人会做的事。”丹尼斯还想劝阻。
“那很好,幸好我不是个正常人。”庚熙庆幸地说。
“我可能是匪徒、通缉犯、杀人狂”丹尼斯无奈的被庚熙拖着走,试图阻止他。
“没关系,我也很想尝尝人肉叉烧包的味道究竟如何。”
“人肉叉烧包?那是什么?”丹尼斯一楞,叉烧包他知道,一种中国特有的食物,但人肉?
“那是种用面粉揉成的皮,里头装肉馅的点心,而这种叉烧包肉馅是用人肉做的。”应该是这样吧?其实他也没吃过叉烧包。
“恶心!你怎么会想吃那种东西?”
“看过电影后,就想尝尝看是不是真的那么美味,比用猪肉还好吃。”庚熙似假还真地说,其实他的目的只是堵丹尼斯的口罢了,谁会想吃那种东西?他宁愿吃老妈煮的恐怖食物。
“你不担心你父母的反应吗?就这么带着一个流浪汉回去,也不事先通知一声?”
“哎呀!事先通知就不好玩了。”
“可是”丹尼斯似乎还想说什么,却被他打断。
“不用多说,反正你处处是家,应该会很习惯的。走吧走吧!”
无奈的,丹尼斯被一个十五岁的小表给硬拉回家去了。
会有什么好玩的事呢?庚熙开始满心的期待。
“小熙,我是要提醒你,你的脚踏车不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