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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酷夏的晚上,凉爽的微风无疑是消除酷暑的一个好方法。
32层楼高的奢华建筑的最高层,一个穿着纯白色t恤的男人,跨坐在栏杆上,目光怔怔,刀刻般的精致五官,乌黑浓密的黑发,黑曜石似的双眸,这些显示此人无疑是名帅哥,而且还是个很专情的帅哥。
他看了一眼身后餐上的烛光晚餐,以及满屋子的红色气球和玫瑰花,叹了口气。
回过头眺望着一个无比熟悉的地方,久久不曾转换过目光。
此人正是为爱而狂的陆温彦,自从五年前在s市见过初一,见识过她的医术后,就深深的为之疯狂,为了追求自己心仪的女人,专门追到了美国。
可是追了五年,依然还是没有抱得美人归。
修长白净的手中握着的手机屏幕还是亮的,屏幕停留在短信一栏,上面只有一个字——好。
时间回到五分钟前,他兴高采烈的把自己获奖的消息发短信告诉初一,一分钟后,得到了她的回应,上面就只有一个好字。
陆温彦不解,立刻给初一拨了电话过去。
“我的研究成果获了美国硕明化学类金奖,难道还不能证明我的实力吗?还不够吗?”迫不及待的问出声,语气中夹着浓浓的不服。
“在我眼里,这并不算什么,完全没有达到我的要求。不过,你得了奖,我还是恭喜你。”良久,那边才慢慢的回道。
这么多年,就为了当年她一句“我不会爱一个能力不如我的男人”,他做了多少努力,这几年他有多辛苦,她不可能不知道,可是为什么到现在她还是不松口。
陆温彦不明白,他能感觉到初一对他也并不是完全无意,可就是不接受他。
多年隐藏在心中的委屈此刻喷涌而出,他朝着电话怒吼,“那你到底要怎样才能接受我。”
过了一会,初一的声音响起,语气依旧平淡没有任何的情绪起伏,“还是那句话,我不会接受一个能力不如我的男人,等到你足够强大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究竟要怎么样才算强大,才会能比得上你!”陆温彦此刻已经接近了发怒的边缘,音量控制不住的增大再增大。
电话那头的初一也很无奈,她知道自己已经快要把陆温彦逼疯了,五年时间,他为了她真的变了很多,至于是变好还是变坏,她也不知道。总之她把陆温彦从一个说话非常温柔的小男生,变成了现在这样会随时炸毛的大男人。
有时候她也很佩服他的耐心,这五年,几乎一周一次,风雨都打不动的被她拒绝,本以为他很快就会放弃,谁知道已经过了五年他居然还是没有放弃。
初一皱了皱眉,重复着之前说过n遍的话,“等到我认为你够强大的时……”
话未说完,就被陆温彦打断了,“等到你觉得,那若是你一辈子都不觉得呢,岂不是我一辈子都追不到你。够了,够了,每次都是这一句,我不想再听了。”
说罢,直接按下了结束键,生气伤心郁闷的情绪堆积在心中,得不到舒缓,他高举起手机,欲将它砸了泄愤。
越想就越觉得生气,都已经五年了,快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他认为自己的耐心已经足够好了,可是却偏偏还是融化不了初一那颗千年寒冰心。
想要砸下来的动作最终还是没有做完,陆温彦颓唐的将手机放在眼前,舍不得砸下。
这个手机已经买了五年,也就是说他喜欢了初一多少年,这个手机就用了多少年,里面有所有关于他和初一的点滴记忆,真要砸了,他怎么可能舍得。
翻出短信栏,第一条便是初一的“好”字……
不知不觉,视线飘远,思绪也跟着飘回了五年前。
第一次见到初一,是在五年前,当时嫂子白若素肚子里的宝宝出了点事,需要初一的帮助,于是他陪着老大一起去接机,一身简单的衬衣配牛仔裤的装扮,看上去就像是个冷傲的学生,完全不相信她就是传说中神医。
可是后来亲眼见到她惊人的医术,陆温彦瞬间为她折服,那个在其他医生都觉得不可能完成的手术,在她看来却再轻松不过。
几天后,她又再次让他见识到了她的超凡实力,救了他三嫂唐菱,心脏被取出的三嫂居然在她的妙手下活了下来。
最初对初一的感觉应该是佩服多过于喜欢,当知道她在哈佛当助教时,为了追寻她的步伐,他只身来到美国考上哈佛与她同在一个学府。
为了能引起她的注意,他故意选了她的课,却又一节课都不去上。
可是他却失误了,对于初一来说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去听她的课,与她没有丝毫关系,她根本就不在意,该怎么上课还是怎么上课。
后来陆温彦就转变了方式,这种坏学生吸引注意力的方法没用的话,他就干脆来个最直接的,先是爱心餐,早中晚一餐不落,其次就是时不时就出现在她面前,见一次表白一次。
但是,每每追在她身后,问她要不要接受他的时候,她总是沉默。
他只当她是默认了,殷勤得比之前更甚,终于有一天,初一受不了呱噪的他,在某天他跟着她去实验室的路上,她对他说:“我不会喜欢一个能力不足我的男人,要想追我,就得先比我强。等你觉得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还不等陆温彦细细品味这句话,初一便已经走远了。
当时还不到二十的陆温彦意气风发,发誓一定要比初一强大,一定要让她心甘情愿的接受他。只是他没想到,这一追,就追了五年。
为了做她口中优秀的人,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本就聪明的他,自然是取得了许多的成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学霸,老师表扬的对象,女生们喜欢的王子,男生嫉妒的情敌,可每当他用期待的眼光看着她,渴望她认可自己的时候,她只是淡漠的转过眼,做自己该做的事。
这五年,他拿各种奖已经拿得手软,他在美国的别墅有一间屋子就专门用来摆放这些奖杯,而这所有所有的一切,他都是通过手上的这支手机和她分享,虽然每一次她的话都很少,也基本上全是否定的,可他依旧觉得自己离成功不远了。
直到这一次,他拿到了全美化学类的最高奖项,她却还是觉得他不够资格,他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他的自欺欺人罢了,初一对她从来就没有表示过喜欢。
可是即使如此,已经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心,现在已经很难再改变了。
就这样吧,爱她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成为他生命中现在不可或缺的一件事,就算她现在还是不喜欢他,也没关系。他还不到二十五岁,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慢慢追她。
陆温彦闭上眼,尽掩失落,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就是再花几年的时间来证明他的一厢情愿,反正他觉得自己也不可能爱上除了初一外的别的女人。
调整好了情绪,他再次打电话过去,她没有接,再打过去,还是没有接。于是他便坐在阳台上,看着她所在的方向发呆,期待着她一会儿会主动打电话过来。
等了好久,陆温彦闪亮的眸子一点一点落寞下去,夜晚的风凉意更甚,不知不觉已到了午夜。
身已凉透,唯独一颗心还是热的,他转身回了屋,洗澡退却一身疲惫。想了想,只打电话过去可能不妥,他又编辑了一条不该挂断电话的认错短信过去。
原本十五分钟洗完的澡,这次他只花了不到十分钟,只围了个浴巾便迫不及待的从浴室中冲出,横过沙发一把抓了放在茶几上的手机。
当看到有短信的时候,他激动了,心想她一定是回了短信。
那瞬间,比流星还要耀眼的笑容绽放在了陆温彦的脸上,晶亮的双眸成为点睛之笔,明亮得让人挪不开眼。
笑的同时,他点开短信,刹那间笑容便消失得一点不剩,落寞之神再次袭击了他。
那条短信并不是初一发来的,而是他的好兄弟,老四裴寒轩发来邀他相聚的。
本来是不想去的,毕竟太晚了,而且老四的爱好他又不是不知道,他对那些美女什么的完全没兴趣。不过转念一想,他和老四也好几个月没见了,难得他来美国出差,他也该去尽尽... -->>
( )酷夏的晚上,凉爽的微风无疑是消除酷暑的一个好方法。
32层楼高的奢华建筑的最高层,一个穿着纯白色t恤的男人,跨坐在栏杆上,目光怔怔,刀刻般的精致五官,乌黑浓密的黑发,黑曜石似的双眸,这些显示此人无疑是名帅哥,而且还是个很专情的帅哥。
他看了一眼身后餐上的烛光晚餐,以及满屋子的红色气球和玫瑰花,叹了口气。
回过头眺望着一个无比熟悉的地方,久久不曾转换过目光。
此人正是为爱而狂的陆温彦,自从五年前在s市见过初一,见识过她的医术后,就深深的为之疯狂,为了追求自己心仪的女人,专门追到了美国。
可是追了五年,依然还是没有抱得美人归。
修长白净的手中握着的手机屏幕还是亮的,屏幕停留在短信一栏,上面只有一个字——好。
时间回到五分钟前,他兴高采烈的把自己获奖的消息发短信告诉初一,一分钟后,得到了她的回应,上面就只有一个好字。
陆温彦不解,立刻给初一拨了电话过去。
“我的研究成果获了美国硕明化学类金奖,难道还不能证明我的实力吗?还不够吗?”迫不及待的问出声,语气中夹着浓浓的不服。
“在我眼里,这并不算什么,完全没有达到我的要求。不过,你得了奖,我还是恭喜你。”良久,那边才慢慢的回道。
这么多年,就为了当年她一句“我不会爱一个能力不如我的男人”,他做了多少努力,这几年他有多辛苦,她不可能不知道,可是为什么到现在她还是不松口。
陆温彦不明白,他能感觉到初一对他也并不是完全无意,可就是不接受他。
多年隐藏在心中的委屈此刻喷涌而出,他朝着电话怒吼,“那你到底要怎样才能接受我。”
过了一会,初一的声音响起,语气依旧平淡没有任何的情绪起伏,“还是那句话,我不会接受一个能力不如我的男人,等到你足够强大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究竟要怎么样才算强大,才会能比得上你!”陆温彦此刻已经接近了发怒的边缘,音量控制不住的增大再增大。
电话那头的初一也很无奈,她知道自己已经快要把陆温彦逼疯了,五年时间,他为了她真的变了很多,至于是变好还是变坏,她也不知道。总之她把陆温彦从一个说话非常温柔的小男生,变成了现在这样会随时炸毛的大男人。
有时候她也很佩服他的耐心,这五年,几乎一周一次,风雨都打不动的被她拒绝,本以为他很快就会放弃,谁知道已经过了五年他居然还是没有放弃。
初一皱了皱眉,重复着之前说过n遍的话,“等到我认为你够强大的时……”
话未说完,就被陆温彦打断了,“等到你觉得,那若是你一辈子都不觉得呢,岂不是我一辈子都追不到你。够了,够了,每次都是这一句,我不想再听了。”
说罢,直接按下了结束键,生气伤心郁闷的情绪堆积在心中,得不到舒缓,他高举起手机,欲将它砸了泄愤。
越想就越觉得生气,都已经五年了,快两千多个日日夜夜,他认为自己的耐心已经足够好了,可是却偏偏还是融化不了初一那颗千年寒冰心。
想要砸下来的动作最终还是没有做完,陆温彦颓唐的将手机放在眼前,舍不得砸下。
这个手机已经买了五年,也就是说他喜欢了初一多少年,这个手机就用了多少年,里面有所有关于他和初一的点滴记忆,真要砸了,他怎么可能舍得。
翻出短信栏,第一条便是初一的“好”字……
不知不觉,视线飘远,思绪也跟着飘回了五年前。
第一次见到初一,是在五年前,当时嫂子白若素肚子里的宝宝出了点事,需要初一的帮助,于是他陪着老大一起去接机,一身简单的衬衣配牛仔裤的装扮,看上去就像是个冷傲的学生,完全不相信她就是传说中神医。
可是后来亲眼见到她惊人的医术,陆温彦瞬间为她折服,那个在其他医生都觉得不可能完成的手术,在她看来却再轻松不过。
几天后,她又再次让他见识到了她的超凡实力,救了他三嫂唐菱,心脏被取出的三嫂居然在她的妙手下活了下来。
最初对初一的感觉应该是佩服多过于喜欢,当知道她在哈佛当助教时,为了追寻她的步伐,他只身来到美国考上哈佛与她同在一个学府。
为了能引起她的注意,他故意选了她的课,却又一节课都不去上。
可是他却失误了,对于初一来说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去听她的课,与她没有丝毫关系,她根本就不在意,该怎么上课还是怎么上课。
后来陆温彦就转变了方式,这种坏学生吸引注意力的方法没用的话,他就干脆来个最直接的,先是爱心餐,早中晚一餐不落,其次就是时不时就出现在她面前,见一次表白一次。
但是,每每追在她身后,问她要不要接受他的时候,她总是沉默。
他只当她是默认了,殷勤得比之前更甚,终于有一天,初一受不了呱噪的他,在某天他跟着她去实验室的路上,她对他说:“我不会喜欢一个能力不足我的男人,要想追我,就得先比我强。等你觉得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还不等陆温彦细细品味这句话,初一便已经走远了。
当时还不到二十的陆温彦意气风发,发誓一定要比初一强大,一定要让她心甘情愿的接受他。只是他没想到,这一追,就追了五年。
为了做她口中优秀的人,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本就聪明的他,自然是取得了许多的成就。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学霸,老师表扬的对象,女生们喜欢的王子,男生嫉妒的情敌,可每当他用期待的眼光看着她,渴望她认可自己的时候,她只是淡漠的转过眼,做自己该做的事。
这五年,他拿各种奖已经拿得手软,他在美国的别墅有一间屋子就专门用来摆放这些奖杯,而这所有所有的一切,他都是通过手上的这支手机和她分享,虽然每一次她的话都很少,也基本上全是否定的,可他依旧觉得自己离成功不远了。
直到这一次,他拿到了全美化学类的最高奖项,她却还是觉得他不够资格,他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他的自欺欺人罢了,初一对她从来就没有表示过喜欢。
可是即使如此,已经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心,现在已经很难再改变了。
就这样吧,爱她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成为他生命中现在不可或缺的一件事,就算她现在还是不喜欢他,也没关系。他还不到二十五岁,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慢慢追她。
陆温彦闭上眼,尽掩失落,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就是再花几年的时间来证明他的一厢情愿,反正他觉得自己也不可能爱上除了初一外的别的女人。
调整好了情绪,他再次打电话过去,她没有接,再打过去,还是没有接。于是他便坐在阳台上,看着她所在的方向发呆,期待着她一会儿会主动打电话过来。
等了好久,陆温彦闪亮的眸子一点一点落寞下去,夜晚的风凉意更甚,不知不觉已到了午夜。
身已凉透,唯独一颗心还是热的,他转身回了屋,洗澡退却一身疲惫。想了想,只打电话过去可能不妥,他又编辑了一条不该挂断电话的认错短信过去。
原本十五分钟洗完的澡,这次他只花了不到十分钟,只围了个浴巾便迫不及待的从浴室中冲出,横过沙发一把抓了放在茶几上的手机。
当看到有短信的时候,他激动了,心想她一定是回了短信。
那瞬间,比流星还要耀眼的笑容绽放在了陆温彦的脸上,晶亮的双眸成为点睛之笔,明亮得让人挪不开眼。
笑的同时,他点开短信,刹那间笑容便消失得一点不剩,落寞之神再次袭击了他。
那条短信并不是初一发来的,而是他的好兄弟,老四裴寒轩发来邀他相聚的。
本来是不想去的,毕竟太晚了,而且老四的爱好他又不是不知道,他对那些美女什么的完全没兴趣。不过转念一想,他和老四也好几个月没见了,难得他来美国出差,他也该去尽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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