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不要天上的星星,我只要尘世的幸福。----冯唐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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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换我了吗?”
“你想问什么?”
“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
我曾不止一次劝过苏眉:“林牧人真挺好的,你为什么就是不答应他呢?”
苏眉也直言不讳:“他是挺好的,可我还不想谈恋爱。”
我知道,她不是不想,是不敢。上一段恋情的一味付出让她近乎心力交瘁,一时半会儿应该很难再找回当初那份勇气和激情了,但愿林牧会是一个有耐心的人。
苏永辉和李玉兰也曾旁敲侧击试探过苏眉对林牧的态度。八面玲珑的林牧早已把苏眉身边的亲朋好友哄得服服帖帖。单凭这一点,他就胜过一心只扑在工作上的靳百川。
有一次,靳百川恰好来江城出差,约苏眉见一面,苏眉没有拒绝。
他们约在了一家咖啡馆,苏眉看着对面的靳百川熟练地点了一杯半糖、不加奶的espresso,心想:真是一点都没变。
靳百川感受到苏眉灼热的目光,轻声问道:“你好吗?”
“挺好的。”苏眉迅速低下了头,言简意赅作答。
“没有了你这个得力助手,我的工作简直一团糟。”靳百川试图通过玩笑来缓解尴尬的气氛,明显效果并不怎么好。
“来出差吗?”苏眉一如既往冷冰冰。自从苏永辉生病住院,苏眉的脸上鲜少能看到发自内心的笑容。
靳百川坦诚道:“嗯,顺便关心一下老朋友。”
苏眉好气又好笑地心想:都成顺便了!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如果你说的老朋友是我,谢谢关心。”
靳百川耐心耗尽、尴尬异常:“苏眉你能别对我这样吗?”说着想去拉苏眉的手。
苏眉毫不客气地抽回:“那你希望我怎么对你?我曾经为了爱你一个,差点失去整个世界。从前总是我在追着你跑,像太阳一样仰视着你,我是真累了。其实说到底,这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二选一,在你和亲情之间,我选择了后者,如此而已。”苏眉耸耸肩,想尽量表现得轻松一点。
被噎得半天说不出话的靳百川缓缓开了口:“苏眉,我只希望你比我过得好。”
“那是当然。”苏眉努力昂着头,像是一个刚刚打了胜仗的女战士。
“待会儿一起吃晚饭好吗?我明天一早就要回深圳了。”靳百川近乎哀求道。
苏眉心中瞬间泛起一丝怜悯,不过很快,理性便很快占了上风:“不了,我男朋友来接我。”
“男朋友?”看着对面满脸疑惑的靳百川,苏眉想想刚才趁他点单时,快速掏出手机给林牧发了一条短信:“我在爱民路的星巴克,以最快的速度来见我。”接着她便以最快的速度收到了一个字的回复:“好”。
正当靳百川想要进一步打听有关苏眉男朋友的确切消息时,林牧适时出现。
隔着老远,他便看到坐在星巴克露天区的苏眉,一边快速飞奔过来,一边气喘吁吁地指责她:“你可真行,没事儿跑那么远喝什么咖啡?我堵天桥上了,下车一路跑……”话说到一半,才发现坐在苏眉对面神色凝重的靳百川,忙改口询问:“这位是?”
苏眉随意伸出手比划了一下:“哦,以前深圳的同事。”
靳百川倒是丝毫不受影响,一副落落大方:“你好,我叫靳百川。”说着便很自然地站起来,伸出了右手。
林牧礼貌而得体地握上靳百川的手:“你好,林牧。”
苏眉借故挽上了林牧的胳膊,林牧先大吃了一惊,随即一副了然于心的神情,恢复了泰然自若。二人步调一致,大步流星地离开。
苏眉一路都在盘算着距离,等一走出靳百川的视线盲区,立刻甩开了林牧的胳膊,翻脸不认人。
好脾气先生戏谑道:“我刚才的表现,您老还满意吗?”
苏眉快速走在前头,满脸憋笑:“快回去啦,这么多废话。”
林牧哀嚎一声:“大小姐,现在可正是下班高峰啊,您确定要在出租车上度过晚餐时间吗?”
苏眉无奈:“好啦好啦,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很正宗的泰国菜,就去那儿吧。”
林牧突然想到了什么,迅速追上苏眉:“那先说好哦,这顿你请。”
苏眉作势要打他,他却灵敏地躲开,一副可怜兮兮状:“可不能怪我,你说要以最快的速度赶来,我随手抓起一件外套就出了门,结果忘了带钱包。反正我手上还有打车剩下的八十多块钱,你看着办吧。”
苏眉早已被林牧的啰嗦搞得不耐烦,一边快速往前走着,一边朝林牧摆摆手:“好好好,我请我请。”
林牧高兴得像个孩子,亦步亦趋地朝苏眉的方向跑去。
终于迎来了我的婚礼,没有想象中期盼许久的惊喜,而是多了一种完成任务似的敷衍。我和张驰将日子定在了我27岁生日前的那个十一国庆。没什么特殊意义,只是为了便于亲朋好友能够腾出时间来参加婚礼。
我钦点苏眉当我唯一的伴娘,她起初不愿意,我也终于任性了一回,冲着她大喊:“伴娘你要是不当,这个婚我就不结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苏眉一边骂我疯女人,一边细心为我带好头纱。
我无限温柔地对她说:“苏眉,你是我最想让你见证我幸福的人。”苏眉轻轻拍了拍我的背。
我喃喃道:“要是安宁也在就好了。”
泪水充盈了苏眉的眼睛,她抱着我:“放心,安宁会看到的。”
自从安宁搬到南京后,我们和她之间的联系也逐渐密集起来。那时还在深圳的苏眉和在江城的我,经常相约一起去安宁家相聚,有时候是在中秋、端午这样的节假日,有时仅仅是为了一起度过一个双休的周末。
后来苏眉回了江城,每天奔波于照顾苏永辉和找寻新房子,自然没时间再去额外关心安宁。至于我,忙完毕业答辩后,开始步入工作的行列,还得时不时回郢城看望身体不好的母亲,闲暇时间也是大不如从前。
直到林牧的出现,替我们缓解了这种相思之苦。林牧的亲妹妹林静宜彼时已在南京定居,苏眉便委托她替我们去探望安宁一家三口。
林静宜按着苏眉写给她的地址,找到了莫愁新寓,却反馈给苏眉意想不到的消息:“嫂嫂,你给我的地址,没有住着一个叫安宁的漂亮姐姐呀!”
苏眉顾不上纠正林静宜唐突的称谓:“静宜,你确定找对了吗?会不会是南京有两个莫愁新寓呀?”
电话里的林静宜声音响亮而干脆:“不可能。我在旁边的南师大读了四年,对南京城熟悉得很。”
林静宜是小我三届的师妹,长相清秀的她一进校,便被我们班那个擅长写情诗的大四学长看上了,并迅速用情意绵绵的原创诗句,将年少懵懂的静宜小师妹一举拿下。静宜师妹的性格和她哥哥林牧一样,温和而不失个性,沉稳又不失风趣,很受大家的欢迎。以至于她男朋友害怕夜长梦多,等到静宜大学一毕业,就迅速领证结了婚。至此,二人便在南京定了居。
在林静宜的打听下,传来没有安宁这个人的消息,我和苏眉都急了,迅速启程亲自去了一趟南京,果然,查无此人。
联系方式也换了,邮件也不回了。安宁再一次人间蒸发。
“好了,你俩就别腻歪啦,宾客都等急了。”摄影师很不合时宜地冲进来,破坏了整体气氛。
没错,这个煞风景的摄影师便是林牧,现在被任命为我们的婚礼御用摄影师。
你问我他的拍摄技术如何?我才不管呢,反正免费,不用白不用呗!
婚礼仪式上,我和司仪事先商量过,给我留一个单独讲话的环节。我朝嘉宾席和站在我身后的苏眉分别看了一眼,然后深情款款地转向笔挺地站在我对面的新郎:“我最好的朋友曾经对我说,一生谈三次恋爱最好:懵懂、刻骨和永恒。我很庆幸,我的这三段感情,刚好都是你。”
新郎张驰明显被我一反常态的温柔触动到了,被繁琐的婚礼流程搅得心烦意乱的他突然打起了精神,众目睽睽之下,他伸出双手一把将我揽在怀里,贴近我的耳边说:“我爱你,比任何时候加起来都还要爱你。”
木讷又不善言辞的理工宅男把情话说的如此动听,感觉耳边酥了一下,又麻了一下,顿时害羞红便充斥了我的耳朵和双颊。
至此,我才开始庆幸自己的婚礼没有落入一般婚礼流程的俗套中。
到了我最期待的捧花环节。这一次我没有扔花,而是选择直接送出去。
我在台上激动地说:“今天这束捧花,我想送给我最好的朋友。希望她会是下一个获得这份幸福的幸运儿。”我向台下的林牧使了个眼色,他很聪明,立刻领会了我的用意,正准备上台接花,却被苏眉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我只好迅速将捧花塞到苏眉的怀里,不容她有任何拒绝的机会。
事后我也不忘拿此事取笑一番:“说来真是可笑,你说堂堂一上市公司的销售总监,什么世面没见过啊?居然被足足小他五岁的你给镇住了!”
苏眉不屑:“什么销售总监,就是无业游民一个。”
我一脸恨铁不成钢:“那你倒是赏一个身份给人家呀!不过说真的,如果那天他真的在台上向你求婚,你会答应他吗?”
苏眉以“我没想过”匆匆结束了这个话题。
能换我了吗?”
“你想问什么?”
“可以做我女朋友吗?”
“……”
我曾不止一次劝过苏眉:“林牧人真挺好的,你为什么就是不答应他呢?”
苏眉也直言不讳:“他是挺好的,可我还不想谈恋爱。”
我知道,她不是不想,是不敢。上一段恋情的一味付出让她近乎心力交瘁,一时半会儿应该很难再找回当初那份勇气和激情了,但愿林牧会是一个有耐心的人。
苏永辉和李玉兰也曾旁敲侧击试探过苏眉对林牧的态度。八面玲珑的林牧早已把苏眉身边的亲朋好友哄得服服帖帖。单凭这一点,他就胜过一心只扑在工作上的靳百川。
有一次,靳百川恰好来江城出差,约苏眉见一面,苏眉没有拒绝。
他们约在了一家咖啡馆,苏眉看着对面的靳百川熟练地点了一杯半糖、不加奶的espresso,心想:真是一点都没变。
靳百川感受到苏眉灼热的目光,轻声问道:“你好吗?”
“挺好的。”苏眉迅速低下了头,言简意赅作答。
“没有了你这个得力助手,我的工作简直一团糟。”靳百川试图通过玩笑来缓解尴尬的气氛,明显效果并不怎么好。
“来出差吗?”苏眉一如既往冷冰冰。自从苏永辉生病住院,苏眉的脸上鲜少能看到发自内心的笑容。
靳百川坦诚道:“嗯,顺便关心一下老朋友。”
苏眉好气又好笑地心想:都成顺便了!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如果你说的老朋友是我,谢谢关心。”
靳百川耐心耗尽、尴尬异常:“苏眉你能别对我这样吗?”说着想去拉苏眉的手。
苏眉毫不客气地抽回:“那你希望我怎么对你?我曾经为了爱你一个,差点失去整个世界。从前总是我在追着你跑,像太阳一样仰视着你,我是真累了。其实说到底,这只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二选一,在你和亲情之间,我选择了后者,如此而已。”苏眉耸耸肩,想尽量表现得轻松一点。
被噎得半天说不出话的靳百川缓缓开了口:“苏眉,我只希望你比我过得好。”
“那是当然。”苏眉努力昂着头,像是一个刚刚打了胜仗的女战士。
“待会儿一起吃晚饭好吗?我明天一早就要回深圳了。”靳百川近乎哀求道。
苏眉心中瞬间泛起一丝怜悯,不过很快,理性便很快占了上风:“不了,我男朋友来接我。”
“男朋友?”看着对面满脸疑惑的靳百川,苏眉想想刚才趁他点单时,快速掏出手机给林牧发了一条短信:“我在爱民路的星巴克,以最快的速度来见我。”接着她便以最快的速度收到了一个字的回复:“好”。
正当靳百川想要进一步打听有关苏眉男朋友的确切消息时,林牧适时出现。
隔着老远,他便看到坐在星巴克露天区的苏眉,一边快速飞奔过来,一边气喘吁吁地指责她:“你可真行,没事儿跑那么远喝什么咖啡?我堵天桥上了,下车一路跑……”话说到一半,才发现坐在苏眉对面神色凝重的靳百川,忙改口询问:“这位是?”
苏眉随意伸出手比划了一下:“哦,以前深圳的同事。”
靳百川倒是丝毫不受影响,一副落落大方:“你好,我叫靳百川。”说着便很自然地站起来,伸出了右手。
林牧礼貌而得体地握上靳百川的手:“你好,林牧。”
苏眉借故挽上了林牧的胳膊,林牧先大吃了一惊,随即一副了然于心的神情,恢复了泰然自若。二人步调一致,大步流星地离开。
苏眉一路都在盘算着距离,等一走出靳百川的视线盲区,立刻甩开了林牧的胳膊,翻脸不认人。
好脾气先生戏谑道:“我刚才的表现,您老还满意吗?”
苏眉快速走在前头,满脸憋笑:“快回去啦,这么多废话。”
林牧哀嚎一声:“大小姐,现在可正是下班高峰啊,您确定要在出租车上度过晚餐时间吗?”
苏眉无奈:“好啦好啦,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很正宗的泰国菜,就去那儿吧。”
林牧突然想到了什么,迅速追上苏眉:“那先说好哦,这顿你请。”
苏眉作势要打他,他却灵敏地躲开,一副可怜兮兮状:“可不能怪我,你说要以最快的速度赶来,我随手抓起一件外套就出了门,结果忘了带钱包。反正我手上还有打车剩下的八十多块钱,你看着办吧。”
苏眉早已被林牧的啰嗦搞得不耐烦,一边快速往前走着,一边朝林牧摆摆手:“好好好,我请我请。”
林牧高兴得像个孩子,亦步亦趋地朝苏眉的方向跑去。
终于迎来了我的婚礼,没有想象中期盼许久的惊喜,而是多了一种完成任务似的敷衍。我和张驰将日子定在了我27岁生日前的那个十一国庆。没什么特殊意义,只是为了便于亲朋好友能够腾出时间来参加婚礼。
我钦点苏眉当我唯一的伴娘,她起初不愿意,我也终于任性了一回,冲着她大喊:“伴娘你要是不当,这个婚我就不结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苏眉一边骂我疯女人,一边细心为我带好头纱。
我无限温柔地对她说:“苏眉,你是我最想让你见证我幸福的人。”苏眉轻轻拍了拍我的背。
我喃喃道:“要是安宁也在就好了。”
泪水充盈了苏眉的眼睛,她抱着我:“放心,安宁会看到的。”
自从安宁搬到南京后,我们和她之间的联系也逐渐密集起来。那时还在深圳的苏眉和在江城的我,经常相约一起去安宁家相聚,有时候是在中秋、端午这样的节假日,有时仅仅是为了一起度过一个双休的周末。
后来苏眉回了江城,每天奔波于照顾苏永辉和找寻新房子,自然没时间再去额外关心安宁。至于我,忙完毕业答辩后,开始步入工作的行列,还得时不时回郢城看望身体不好的母亲,闲暇时间也是大不如从前。
直到林牧的出现,替我们缓解了这种相思之苦。林牧的亲妹妹林静宜彼时已在南京定居,苏眉便委托她替我们去探望安宁一家三口。
林静宜按着苏眉写给她的地址,找到了莫愁新寓,却反馈给苏眉意想不到的消息:“嫂嫂,你给我的地址,没有住着一个叫安宁的漂亮姐姐呀!”
苏眉顾不上纠正林静宜唐突的称谓:“静宜,你确定找对了吗?会不会是南京有两个莫愁新寓呀?”
电话里的林静宜声音响亮而干脆:“不可能。我在旁边的南师大读了四年,对南京城熟悉得很。”
林静宜是小我三届的师妹,长相清秀的她一进校,便被我们班那个擅长写情诗的大四学长看上了,并迅速用情意绵绵的原创诗句,将年少懵懂的静宜小师妹一举拿下。静宜师妹的性格和她哥哥林牧一样,温和而不失个性,沉稳又不失风趣,很受大家的欢迎。以至于她男朋友害怕夜长梦多,等到静宜大学一毕业,就迅速领证结了婚。至此,二人便在南京定了居。
在林静宜的打听下,传来没有安宁这个人的消息,我和苏眉都急了,迅速启程亲自去了一趟南京,果然,查无此人。
联系方式也换了,邮件也不回了。安宁再一次人间蒸发。
“好了,你俩就别腻歪啦,宾客都等急了。”摄影师很不合时宜地冲进来,破坏了整体气氛。
没错,这个煞风景的摄影师便是林牧,现在被任命为我们的婚礼御用摄影师。
你问我他的拍摄技术如何?我才不管呢,反正免费,不用白不用呗!
婚礼仪式上,我和司仪事先商量过,给我留一个单独讲话的环节。我朝嘉宾席和站在我身后的苏眉分别看了一眼,然后深情款款地转向笔挺地站在我对面的新郎:“我最好的朋友曾经对我说,一生谈三次恋爱最好:懵懂、刻骨和永恒。我很庆幸,我的这三段感情,刚好都是你。”
新郎张驰明显被我一反常态的温柔触动到了,被繁琐的婚礼流程搅得心烦意乱的他突然打起了精神,众目睽睽之下,他伸出双手一把将我揽在怀里,贴近我的耳边说:“我爱你,比任何时候加起来都还要爱你。”
木讷又不善言辞的理工宅男把情话说的如此动听,感觉耳边酥了一下,又麻了一下,顿时害羞红便充斥了我的耳朵和双颊。
至此,我才开始庆幸自己的婚礼没有落入一般婚礼流程的俗套中。
到了我最期待的捧花环节。这一次我没有扔花,而是选择直接送出去。
我在台上激动地说:“今天这束捧花,我想送给我最好的朋友。希望她会是下一个获得这份幸福的幸运儿。”我向台下的林牧使了个眼色,他很聪明,立刻领会了我的用意,正准备上台接花,却被苏眉一个眼神给瞪了回去。我只好迅速将捧花塞到苏眉的怀里,不容她有任何拒绝的机会。
事后我也不忘拿此事取笑一番:“说来真是可笑,你说堂堂一上市公司的销售总监,什么世面没见过啊?居然被足足小他五岁的你给镇住了!”
苏眉不屑:“什么销售总监,就是无业游民一个。”
我一脸恨铁不成钢:“那你倒是赏一个身份给人家呀!不过说真的,如果那天他真的在台上向你求婚,你会答应他吗?”
苏眉以“我没想过”匆匆结束了这个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