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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已经修好了大半,刘珉搬回皇宫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皇后做三十整寿。
阿奴早就收到皇后的亲笔邀请信。方绮的父亲是个落第秀才,在她幼年失明之前教她识过一些字,后来眼睛被治好后,皇帝兴致勃勃的亲自教导妻子读书写字,所以她一手柳公权的楷书写的很是工整。
阿奴害怕小槿和夕洛一去京城就被皇帝扣留下来做人质,所以死活不肯同意亲自前往,只送了一份厚礼。刘仲费尽口舌也不能说动她半分。
但是云丹只说了一句:“现在孩子还小离不开母亲,皇帝也不好意思强留,所以还是这个时机去比较好,以免等孩子年纪大了,皇帝突然借口从没有见过侄女,发一份圣旨,那就是铁板钉钉的事,谁也无法更改。”特别是小槿的手无法找替身,糊弄不过去。
他特地等刘仲走了再跟那个孩子阿妈指点迷津。
阿奴跟他夫妻几年,哪会不知道这人的小心思,当下眯着眼看他,果然此人笑得像偷吃鱼的猫一样。
还没等他乐完,两个孩子齐齐窜上来,挂在他脖子上。身上一股子臭味扑鼻,差点把他熏晕过去。他定睛一看,夕洛全身沾满可疑的臭泥正准备给他一个大啵,连一向爱干净的小槿也是。
阿奴尖叫起来:“你们跑哪去了?跟着的人呢?这是掉粪坑里了?”
跟着的侍女楚玛这次气喘吁吁的跑进来:“跑太快,跟不上,咳。。。。。。”
双胞胎将近三岁了,腿脚利索得惊人。碉寨依山而建,上上下下都是台阶,他们连蹦带跳硬是连侍女们都追不上。
阿奴和云丹惊异的互看一眼。
楚玛喘息初定,喝了一口水,方苦着脸投诉:“地里正在浇粪肥,小主子滚进去跑了一圈,等奴婢们醒过神来,他们又跑了。”阿奴看见后面的几个侍女鞋子上都是泥浆。
云丹重新换过衣衫,跟妻子商量:“叫青姨给他们看看。”
“学武?”
“也许两个孩子都是我的。”云丹裂开白牙一脸得瑟。他幼年就被大娘害得缠绵病榻,虽然罗桑说他天生是学武的料,但是毕竟拜师的时候年纪太大了,尽管他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到了一定的程度还是止步不前。而阿奴连沈青娘的剑术都学成了剑舞,阿仲也是后天被十二和阿奴等人硬逼着练出来的,至今他的刀术还是不如自己。现在这两孩子变得跟瘦皮猴似的,粗粗一看跟爹娘一点关系都没有,仔细一看五官似是而非,越长越像他们自个,远没有母亲的美貌。好听一点说是青出蓝而胜于蓝,不好听的叫做好田出稗草。
云丹想起当年第一眼看见阿奴的时候。他正痛的死去活来,一抬眼看见舅舅多吉正对着一个小女孩笑得开心。那小女孩背对他,一身旧布衫,头上半点首饰也没有,看着就是个穷鬼。舅舅心肠太好,对那些朗生都像对朋友似的,好像这个世界的人不用分三六九等,全都是一样。云丹暗忖,他可跟别人不一样,他是察雅头人的儿子,天生的贵族。
那小女孩转过身来对他嫣然一笑,一瞬间,天地间似乎开满了怒放的梨花,他目眩神迷。在他印象里,那是一种淡而无味的白花,他喜欢鲜明浓烈的色彩。可是第一次,他居然觉得那花是如此的生机勃勃,枝枝蔓蔓一朵朵相继盛放,挤满了目力所及的所有空间,最后挤进了他的心里。后来他给她买衣衫都是买白色的,那是吐蕃人眼里最尊贵的颜色。那时候他无知无觉,只感到了一股恼怒,对那种春天万物蓬勃舒展的生命力产生的一股妒忌,那妒忌毒蛇一般从心底泛上来。当时连大汉朝最好的太医都说他活不到二十岁。
于是他极尽挑衅,恶意地想看见她吓得花容失色的样子,可惜他身体不好,舅舅和侍女们时时刻刻看着他,没法做些更刻毒的事。那个死丫头对他的恶作剧不以为意,笑吟吟地总有办法气得他死去活来,每次被她气得发病,痛不可挡的时候,他就会想这样残破的身体死了也好,可最终还是活了过来。自从遇见了那个死丫头,他的运气似乎越来越好。尽管他野心勃勃,但是混到如今贵为大汉郡王却是他意想不到的。当年的小女孩如今已经是他的妻子,她还有多少惊喜没有给他?
他瞄了一眼妻子的肚子,整个冬天阿仲都缠着她,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多余的人。可是无论自己和阿仲有多努力,这几年她的肚子都毫无动静。阿仲临走前告诉自己要是接受不了阿奴无法再生育的事实,可以下堂求去。恼得他差点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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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已经修好了大半,刘珉搬回皇宫的第一件事就是给皇后做三十整寿。
阿奴早就收到皇后的亲笔邀请信。方绮的父亲是个落第秀才,在她幼年失明之前教她识过一些字,后来眼睛被治好后,皇帝兴致勃勃的亲自教导妻子读书写字,所以她一手柳公权的楷书写的很是工整。
阿奴害怕小槿和夕洛一去京城就被皇帝扣留下来做人质,所以死活不肯同意亲自前往,只送了一份厚礼。刘仲费尽口舌也不能说动她半分。
但是云丹只说了一句:“现在孩子还小离不开母亲,皇帝也不好意思强留,所以还是这个时机去比较好,以免等孩子年纪大了,皇帝突然借口从没有见过侄女,发一份圣旨,那就是铁板钉钉的事,谁也无法更改。”特别是小槿的手无法找替身,糊弄不过去。
他特地等刘仲走了再跟那个孩子阿妈指点迷津。
阿奴跟他夫妻几年,哪会不知道这人的小心思,当下眯着眼看他,果然此人笑得像偷吃鱼的猫一样。
还没等他乐完,两个孩子齐齐窜上来,挂在他脖子上。身上一股子臭味扑鼻,差点把他熏晕过去。他定睛一看,夕洛全身沾满可疑的臭泥正准备给他一个大啵,连一向爱干净的小槿也是。
阿奴尖叫起来:“你们跑哪去了?跟着的人呢?这是掉粪坑里了?”
跟着的侍女楚玛这次气喘吁吁的跑进来:“跑太快,跟不上,咳。。。。。。”
双胞胎将近三岁了,腿脚利索得惊人。碉寨依山而建,上上下下都是台阶,他们连蹦带跳硬是连侍女们都追不上。
阿奴和云丹惊异的互看一眼。
楚玛喘息初定,喝了一口水,方苦着脸投诉:“地里正在浇粪肥,小主子滚进去跑了一圈,等奴婢们醒过神来,他们又跑了。”阿奴看见后面的几个侍女鞋子上都是泥浆。
云丹重新换过衣衫,跟妻子商量:“叫青姨给他们看看。”
“学武?”
“也许两个孩子都是我的。”云丹裂开白牙一脸得瑟。他幼年就被大娘害得缠绵病榻,虽然罗桑说他天生是学武的料,但是毕竟拜师的时候年纪太大了,尽管他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到了一定的程度还是止步不前。而阿奴连沈青娘的剑术都学成了剑舞,阿仲也是后天被十二和阿奴等人硬逼着练出来的,至今他的刀术还是不如自己。现在这两孩子变得跟瘦皮猴似的,粗粗一看跟爹娘一点关系都没有,仔细一看五官似是而非,越长越像他们自个,远没有母亲的美貌。好听一点说是青出蓝而胜于蓝,不好听的叫做好田出稗草。
云丹想起当年第一眼看见阿奴的时候。他正痛的死去活来,一抬眼看见舅舅多吉正对着一个小女孩笑得开心。那小女孩背对他,一身旧布衫,头上半点首饰也没有,看着就是个穷鬼。舅舅心肠太好,对那些朗生都像对朋友似的,好像这个世界的人不用分三六九等,全都是一样。云丹暗忖,他可跟别人不一样,他是察雅头人的儿子,天生的贵族。
那小女孩转过身来对他嫣然一笑,一瞬间,天地间似乎开满了怒放的梨花,他目眩神迷。在他印象里,那是一种淡而无味的白花,他喜欢鲜明浓烈的色彩。可是第一次,他居然觉得那花是如此的生机勃勃,枝枝蔓蔓一朵朵相继盛放,挤满了目力所及的所有空间,最后挤进了他的心里。后来他给她买衣衫都是买白色的,那是吐蕃人眼里最尊贵的颜色。那时候他无知无觉,只感到了一股恼怒,对那种春天万物蓬勃舒展的生命力产生的一股妒忌,那妒忌毒蛇一般从心底泛上来。当时连大汉朝最好的太医都说他活不到二十岁。
于是他极尽挑衅,恶意地想看见她吓得花容失色的样子,可惜他身体不好,舅舅和侍女们时时刻刻看着他,没法做些更刻毒的事。那个死丫头对他的恶作剧不以为意,笑吟吟地总有办法气得他死去活来,每次被她气得发病,痛不可挡的时候,他就会想这样残破的身体死了也好,可最终还是活了过来。自从遇见了那个死丫头,他的运气似乎越来越好。尽管他野心勃勃,但是混到如今贵为大汉郡王却是他意想不到的。当年的小女孩如今已经是他的妻子,她还有多少惊喜没有给他?
他瞄了一眼妻子的肚子,整个冬天阿仲都缠着她,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多余的人。可是无论自己和阿仲有多努力,这几年她的肚子都毫无动静。阿仲临走前告诉自己要是接受不了阿奴无法再生育的事实,可以下堂求去。恼得他差点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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