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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章情窦初开
回到小楼,微微已经准备好了晚饭。微微看胡忧一身的水,不由吓了一跳,赶紧又是干衣服,又是干毛巾的,一通乱忙活。
胡忧发现,这个微微真是小姐出生,虽然她已经很努力的在做,但是她伺候人的功夫,真是不怎么样。这身上的衣服趴下来,你总得先擦擦身上的水呀,又马上把干衣服套上来,那能舒服吗?
看来天才少女,也不是方方面面都天才的,有强的一面,就有她弱的一面。大科学家不懂生活常识,把自己弄死的,可是大有人在的。
胡忧苦笑道:“微微,微微,你别忙了。你干脆帮我打点水,我先洗个澡,再吃饭好了。”
胡忧本来不想说,但是不说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微微也觉得自己是越弄越乱,连连点头,去弄水了。
胡忧美美的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重新坐回到桌前。今天累了一天,又外加下水救人,这会还真是饿了。
桌上的菜很丰富,四凉四热,在胡忧洗澡的时候,微微又把几个肉菜拿出热了一下,这会正冒着香气,真是看得人食欲大动。就是那主食胡忧不是很喜欢,这里的主食居然是面条,胡忧虽说在北方住过不少日子,但还是比较喜欢米饭的。
还好菜不少,又有酒,问题就不是很大了。喝酒的人,是可以不吃饭的。胡忧拿起酒,先喝了一杯。还不错,上好的三花酒,入口绵滑,至少沉封了五年。
微微看胡忧的杯子空了,又赶紧拿酒壶给胡忧倒上。这项工作,看来她也很少做。一般有经验的丫鬟,倒酒都是倒八分满,那样酒杯拿在手上,不会洒,又很好看。
这微微倒好,直接给胡忧倒满了,都溢出来了,就算胡忧平衡功夫再好,也不是这么玩的,吃顿饭还得练功,那多累呀。
胡忧看了眼有些不好意思的微微,笑道:“你还没有吃吧,坐下来,陪我一块吃点。”
微微怯怯的看了胡忧一眼,小声的问道:“先生,微微是不是太笨了。”
笨?
胡忧心说你是不知道你的价值在哪里,这端茶倒水,可不是你的活。以后你就知道你的厉害了,一人顶三军呢。
胡忧笑道:“那怎么会呢,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子了。”
微微面色一喜道:“真的吗?”随即那小脸又塌下来道:“可是我连倒酒都做不好。”
胡忧哈哈笑道:“那就我来倒好了。你会喝酒吧,陪我喝两杯怎么样?”
池河地处大陆的北方,天气非常的寒冷,胡忧知道,这里的男女,几乎都能喝上几口的。烈酒可是抗寒最好的选择。
微微点头道:“会的,不过我只能喝一小杯,爹爹不让我多喝,说女孩子多喝酒不好。”
胡忧已经从吴鑫魁那里知道了,微微的老爹让人给弄死的事。怕勾起她的伤心,也就没有就这点说什么。
随手拿了个酒杯,胡忧给微微倒了一小杯酒道:“来,我们喝一个。”
微微看来酒量确行不太好,只喝了一小口,她的脸就泛起一片小红云,粉嘟嘟的,真想咬上一口。
边吃着菜,胡忧边和微微闲聊。胡忧原来就是靠嘴吃饭的,嘴上功夫相当的了得,要对付微微这种单纯的小丫头,真是太容易了。一顿插科打诨,外加几个小笑话,就让微微忘记了一杯酒的规定,喝得整个小脸都通红了起来,最后还自己抓酒壶倒酒呢。
好酒的人,就是这样。一开始说不喝不喝,一但喝开了,那就什么都记不得了。酒文化能源远流长那么久,与这方面有很大的关系。
七八杯酒下去,微微都已经有些找不着北了。胡忧不断的用话套她,她是连三围尺寸都全说了,还有什么事不知道的。
一顿酒下来,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微微对机关巧器方面的认识,不是凭空来的。她老爹的家族,原来就是干这个的。天风大陆十大巧器大师,她爷爷占了一个。只可惜她老爹不喜欢巧器方面的东西,而热衷于官场,这才使得家学破落。微微在很小的时候,就有跟她爷爷学过这方面的东西,才能有这方面的天才造诣。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相对平静。胡忧每天都去药房给三少配药,吴紫紫也一天三次的来找胡忧给她换药。随着交流的增加,两人也渐渐的能聊上了,有时候她干脆也呆在药房里,跟胡忧一下弄药。
罂粟果对羊角风的镇定效果,比胡忧预料之中的还要好。现在三少的每天发病次数,已经被控制在了两次左右,甚至昨天一整天,只发过一次而已。不过他整个人还是显得呆呆的,不是很灵活。
通过对吴紫紫的旁敲侧击,胡忧也知道了这个三少的身份。说起来,这个三少算是吴紫紫的唐哥,是吴紫紫大伯的儿子。他一出生,就患有很严重的羊角风病,这么多年以来,一直住在这里。
至于吴紫紫的大伯,她也不知道。具说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府中的一些老人,也从来不提这事。如果不是这里有个三少,吴紫紫都不知道还有个大伯呢。
大家族的事,往往都是这样。这里面的错综复杂,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胡忧对这种家族内部的事,也不是很感兴趣。他要弄的是大环境,这种家族内部小环境,用不上。现在吴立已经完全控制了吴家,就算弄出什么大伯,也没有多少意义。
这会,胡忧正在捣鼓药材。这里的药那么齐,不好好利用,那不是太浪费了。正弄着,几天没有见过面的吴鑫魁,从外面溜达了进来,看他一脸喜色的样子,看来不会是什么坏事。
吴鑫魁进得门来,远远就叫道:“无名老弟,在忙着呢。”
胡忧抬头看是吴鑫魁,也露出笑脸道:“是吴大哥来了,怎么,几天不见,吴大哥是春风得意呀。”
吴鑫魁得意的笑了几声道:“那还不是托无名老弟的福嘛。走走走,别弄这些玩艺了,跟我走一趟。”
胡忧把手里的药材放下,坏笑道:“又去花非花?”
吴鑫魁回道:“别提花非花了。上次那趟事,弄得吴李两家正紧张呢,还去公子非扒了我的皮不可。我们这是要去老剪刀。”
胡忧不明白道:“老剪刀?干什么的?”
吴鑫魁解释道:“老箭刀是金城最大的估衣铺,自然是去做衣服了。”
胡忧越听越糊涂,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道:“做衣服干什么,我有衣服穿呀。”
吴鑫魁哈哈笑道:“不是你穿的这些,是礼服。过几天,王室有个宴会,吴立公子说了,要带你会见见事面。”
胡忧这下才算是明白。看来自己这几天做的事,吴立全都看在了眼里,随着三少的病情明显好转,自己在吴立心中的地位,也水涨船高了。
跟着吴鑫魁一路走出吴府,胡忧发现,越是走到外围,各种侍卫岗哨就越多。胡忧把这些看在眼里,确并没有问出来。随着角色的深入,他得时时记着,自己现在是一个大夫,而不是将军。不能让人看出,他的骨子里有将军的表现。
与吴鑫魁一同上了马车,胡忧往外看了一眼,吴鑫魁居然带了二十几个侍卫出门。连他这么一个小小的管事,出门都弄成这样,看来现在金城吴李两家,相互之间,都防着对文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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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章情窦初开
回到小楼,微微已经准备好了晚饭。微微看胡忧一身的水,不由吓了一跳,赶紧又是干衣服,又是干毛巾的,一通乱忙活。
胡忧发现,这个微微真是小姐出生,虽然她已经很努力的在做,但是她伺候人的功夫,真是不怎么样。这身上的衣服趴下来,你总得先擦擦身上的水呀,又马上把干衣服套上来,那能舒服吗?
看来天才少女,也不是方方面面都天才的,有强的一面,就有她弱的一面。大科学家不懂生活常识,把自己弄死的,可是大有人在的。
胡忧苦笑道:“微微,微微,你别忙了。你干脆帮我打点水,我先洗个澡,再吃饭好了。”
胡忧本来不想说,但是不说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微微也觉得自己是越弄越乱,连连点头,去弄水了。
胡忧美美的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重新坐回到桌前。今天累了一天,又外加下水救人,这会还真是饿了。
桌上的菜很丰富,四凉四热,在胡忧洗澡的时候,微微又把几个肉菜拿出热了一下,这会正冒着香气,真是看得人食欲大动。就是那主食胡忧不是很喜欢,这里的主食居然是面条,胡忧虽说在北方住过不少日子,但还是比较喜欢米饭的。
还好菜不少,又有酒,问题就不是很大了。喝酒的人,是可以不吃饭的。胡忧拿起酒,先喝了一杯。还不错,上好的三花酒,入口绵滑,至少沉封了五年。
微微看胡忧的杯子空了,又赶紧拿酒壶给胡忧倒上。这项工作,看来她也很少做。一般有经验的丫鬟,倒酒都是倒八分满,那样酒杯拿在手上,不会洒,又很好看。
这微微倒好,直接给胡忧倒满了,都溢出来了,就算胡忧平衡功夫再好,也不是这么玩的,吃顿饭还得练功,那多累呀。
胡忧看了眼有些不好意思的微微,笑道:“你还没有吃吧,坐下来,陪我一块吃点。”
微微怯怯的看了胡忧一眼,小声的问道:“先生,微微是不是太笨了。”
笨?
胡忧心说你是不知道你的价值在哪里,这端茶倒水,可不是你的活。以后你就知道你的厉害了,一人顶三军呢。
胡忧笑道:“那怎么会呢,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子了。”
微微面色一喜道:“真的吗?”随即那小脸又塌下来道:“可是我连倒酒都做不好。”
胡忧哈哈笑道:“那就我来倒好了。你会喝酒吧,陪我喝两杯怎么样?”
池河地处大陆的北方,天气非常的寒冷,胡忧知道,这里的男女,几乎都能喝上几口的。烈酒可是抗寒最好的选择。
微微点头道:“会的,不过我只能喝一小杯,爹爹不让我多喝,说女孩子多喝酒不好。”
胡忧已经从吴鑫魁那里知道了,微微的老爹让人给弄死的事。怕勾起她的伤心,也就没有就这点说什么。
随手拿了个酒杯,胡忧给微微倒了一小杯酒道:“来,我们喝一个。”
微微看来酒量确行不太好,只喝了一小口,她的脸就泛起一片小红云,粉嘟嘟的,真想咬上一口。
边吃着菜,胡忧边和微微闲聊。胡忧原来就是靠嘴吃饭的,嘴上功夫相当的了得,要对付微微这种单纯的小丫头,真是太容易了。一顿插科打诨,外加几个小笑话,就让微微忘记了一杯酒的规定,喝得整个小脸都通红了起来,最后还自己抓酒壶倒酒呢。
好酒的人,就是这样。一开始说不喝不喝,一但喝开了,那就什么都记不得了。酒文化能源远流长那么久,与这方面有很大的关系。
七八杯酒下去,微微都已经有些找不着北了。胡忧不断的用话套她,她是连三围尺寸都全说了,还有什么事不知道的。
一顿酒下来,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微微对机关巧器方面的认识,不是凭空来的。她老爹的家族,原来就是干这个的。天风大陆十大巧器大师,她爷爷占了一个。只可惜她老爹不喜欢巧器方面的东西,而热衷于官场,这才使得家学破落。微微在很小的时候,就有跟她爷爷学过这方面的东西,才能有这方面的天才造诣。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相对平静。胡忧每天都去药房给三少配药,吴紫紫也一天三次的来找胡忧给她换药。随着交流的增加,两人也渐渐的能聊上了,有时候她干脆也呆在药房里,跟胡忧一下弄药。
罂粟果对羊角风的镇定效果,比胡忧预料之中的还要好。现在三少的每天发病次数,已经被控制在了两次左右,甚至昨天一整天,只发过一次而已。不过他整个人还是显得呆呆的,不是很灵活。
通过对吴紫紫的旁敲侧击,胡忧也知道了这个三少的身份。说起来,这个三少算是吴紫紫的唐哥,是吴紫紫大伯的儿子。他一出生,就患有很严重的羊角风病,这么多年以来,一直住在这里。
至于吴紫紫的大伯,她也不知道。具说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府中的一些老人,也从来不提这事。如果不是这里有个三少,吴紫紫都不知道还有个大伯呢。
大家族的事,往往都是这样。这里面的错综复杂,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胡忧对这种家族内部的事,也不是很感兴趣。他要弄的是大环境,这种家族内部小环境,用不上。现在吴立已经完全控制了吴家,就算弄出什么大伯,也没有多少意义。
这会,胡忧正在捣鼓药材。这里的药那么齐,不好好利用,那不是太浪费了。正弄着,几天没有见过面的吴鑫魁,从外面溜达了进来,看他一脸喜色的样子,看来不会是什么坏事。
吴鑫魁进得门来,远远就叫道:“无名老弟,在忙着呢。”
胡忧抬头看是吴鑫魁,也露出笑脸道:“是吴大哥来了,怎么,几天不见,吴大哥是春风得意呀。”
吴鑫魁得意的笑了几声道:“那还不是托无名老弟的福嘛。走走走,别弄这些玩艺了,跟我走一趟。”
胡忧把手里的药材放下,坏笑道:“又去花非花?”
吴鑫魁回道:“别提花非花了。上次那趟事,弄得吴李两家正紧张呢,还去公子非扒了我的皮不可。我们这是要去老剪刀。”
胡忧不明白道:“老剪刀?干什么的?”
吴鑫魁解释道:“老箭刀是金城最大的估衣铺,自然是去做衣服了。”
胡忧越听越糊涂,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道:“做衣服干什么,我有衣服穿呀。”
吴鑫魁哈哈笑道:“不是你穿的这些,是礼服。过几天,王室有个宴会,吴立公子说了,要带你会见见事面。”
胡忧这下才算是明白。看来自己这几天做的事,吴立全都看在了眼里,随着三少的病情明显好转,自己在吴立心中的地位,也水涨船高了。
跟着吴鑫魁一路走出吴府,胡忧发现,越是走到外围,各种侍卫岗哨就越多。胡忧把这些看在眼里,确并没有问出来。随着角色的深入,他得时时记着,自己现在是一个大夫,而不是将军。不能让人看出,他的骨子里有将军的表现。
与吴鑫魁一同上了马车,胡忧往外看了一眼,吴鑫魁居然带了二十几个侍卫出门。连他这么一个小小的管事,出门都弄成这样,看来现在金城吴李两家,相互之间,都防着对文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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