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薜岐渊给她的是一个高端红酒的广告,创意也不错,这种广告能够提现出品味与层次,给的价钱也高,所以很抢手。
程一笙注意到广告的播出时段都是黄金段,并且时间不是一、两秒那种,这绝对是大笔投放,这样的厂商在乎广告费吗?薜岐渊能把这个广告拿过来,显然给厂商优惠了不少,这是给了她多大的一个人情?
程一笙这叫一个发愁,人情不好欠!不过转念一想,这些年她鞍前马后的给他做过多少事?不说别的,你上哪儿去找一个有勇气跟夏柳对着干的新人?
一边往外走一边嘀咕,“奴性啊!程一笙你真是被奴役惯了,人家给点甜头你就开始不知所措,这也是你赚来的,干什么不要?”
念叨完这些,她又补充了一句,“不要是傻子!”然后挺胸抬头往拍摄地赶去。
刚刚下了车,一辆拉风的法拉利将她的目光吸引过去,火红色的车身、金色的火焰,漂亮的流线,在N市这样的车也是不常见的,她不由多看了一眼。
车上下来一个男人,微敞的白色衬衣,笔挺的白色西裤,略显凌乱的短发,还有一双熠熠生辉的桃花眼。
竟然是殷权身边的那只猴子!程一笙大惊,赶紧转身往里走,她可不想被这种男人缠上。
阮无城在车里就看到程一笙,赶紧下车要跟她搭讪,万没想到她一见他下来赶紧走了,明显是在躲他,他立刻叫道:“哎……哎……”这才想起还不知她的名字,那天殷权叫了一声,他也没听太清。
程一笙自然装没听见,快步往里走。
阮无城急,大叫道:“殷权老婆,你再给爷装,爷就过去抱了!”
程一笙简直是哭笑不得,站住脚转过身,不是因为他最后那句威胁,而是因为第一句,她可不想这句话被人尽皆知。
阮无城却以为她害怕他抱,得意地乐呵呵走到她面前,上下打量她后,双眼放电地说:“殷权老婆,你发现咱俩今天穿衣很默契吗?这是缘份啊!”
程一笙今天还是穿的白色旗袍,但不是昨天那件,而是一件白色蕾丝短款旗袍,为的是配脚下的蕾丝鞋。程一笙的穿衣风格是一天一身衣服、配一双鞋,一个星期天天不重样,一件衣服或是一双鞋绝不连穿两天。这双鞋破了例,那是因为她太喜欢,并且脚伤还没完全好,这鞋穿着舒服。
阮无城所指的,应该是他衣服与她衣服的颜色。程一笙瞥他一眼,淡淡地说:“我叫程一笙!”她可不想听他一句一个“殷权老婆”!
“成一声?”阮无城重复,好奇怪的名字。
又是哭笑不得,她又说:“程咬金的程,一、二的一,笙箫的笙!”
“哦!”阮无城拉长音,伸出手,“很高兴认识您,我叫阮无城!”然后学着她的介绍模仿道:“阮玲玉的阮,有无的无,空城计的城!”他怎么听着程一笙这名有点熟?
瞧他这副德性,哪里是把她当成殷权老婆的?分明就是想泡她。殷权这都什么朋友?不过她没拂他的面子,与他轻握一下手便马上放开,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想跑?没门!他好不容易才逮到她,能让她跑了?他跟在后面说:“程小姐,今天我在拍广告,有没有兴趣当我广告里的女主角?”他觉得自己这提议简直就是没有女人能抗拒的,殷权肯定不允许他老婆抛头露面,所以不会给她广告机会,女人喜欢上镜不完全因为钱,还有虚荣。
程一笙的脚步又停下了,她马上想到殷权跟薜岐渊认识,阮无城又是殷权的朋友,那阮无城跟薜台也有可能认识,她反问一句:“拍的什么广告?”
阮无城立刻以为自己成功,眉毛一抬,对她放电,说:“红酒!”然... -->>
薜岐渊给她的是一个高端红酒的广告,创意也不错,这种广告能够提现出品味与层次,给的价钱也高,所以很抢手。
程一笙注意到广告的播出时段都是黄金段,并且时间不是一、两秒那种,这绝对是大笔投放,这样的厂商在乎广告费吗?薜岐渊能把这个广告拿过来,显然给厂商优惠了不少,这是给了她多大的一个人情?
程一笙这叫一个发愁,人情不好欠!不过转念一想,这些年她鞍前马后的给他做过多少事?不说别的,你上哪儿去找一个有勇气跟夏柳对着干的新人?
一边往外走一边嘀咕,“奴性啊!程一笙你真是被奴役惯了,人家给点甜头你就开始不知所措,这也是你赚来的,干什么不要?”
念叨完这些,她又补充了一句,“不要是傻子!”然后挺胸抬头往拍摄地赶去。
刚刚下了车,一辆拉风的法拉利将她的目光吸引过去,火红色的车身、金色的火焰,漂亮的流线,在N市这样的车也是不常见的,她不由多看了一眼。
车上下来一个男人,微敞的白色衬衣,笔挺的白色西裤,略显凌乱的短发,还有一双熠熠生辉的桃花眼。
竟然是殷权身边的那只猴子!程一笙大惊,赶紧转身往里走,她可不想被这种男人缠上。
阮无城在车里就看到程一笙,赶紧下车要跟她搭讪,万没想到她一见他下来赶紧走了,明显是在躲他,他立刻叫道:“哎……哎……”这才想起还不知她的名字,那天殷权叫了一声,他也没听太清。
程一笙自然装没听见,快步往里走。
阮无城急,大叫道:“殷权老婆,你再给爷装,爷就过去抱了!”
程一笙简直是哭笑不得,站住脚转过身,不是因为他最后那句威胁,而是因为第一句,她可不想这句话被人尽皆知。
阮无城却以为她害怕他抱,得意地乐呵呵走到她面前,上下打量她后,双眼放电地说:“殷权老婆,你发现咱俩今天穿衣很默契吗?这是缘份啊!”
程一笙今天还是穿的白色旗袍,但不是昨天那件,而是一件白色蕾丝短款旗袍,为的是配脚下的蕾丝鞋。程一笙的穿衣风格是一天一身衣服、配一双鞋,一个星期天天不重样,一件衣服或是一双鞋绝不连穿两天。这双鞋破了例,那是因为她太喜欢,并且脚伤还没完全好,这鞋穿着舒服。
阮无城所指的,应该是他衣服与她衣服的颜色。程一笙瞥他一眼,淡淡地说:“我叫程一笙!”她可不想听他一句一个“殷权老婆”!
“成一声?”阮无城重复,好奇怪的名字。
又是哭笑不得,她又说:“程咬金的程,一、二的一,笙箫的笙!”
“哦!”阮无城拉长音,伸出手,“很高兴认识您,我叫阮无城!”然后学着她的介绍模仿道:“阮玲玉的阮,有无的无,空城计的城!”他怎么听着程一笙这名有点熟?
瞧他这副德性,哪里是把她当成殷权老婆的?分明就是想泡她。殷权这都什么朋友?不过她没拂他的面子,与他轻握一下手便马上放开,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想跑?没门!他好不容易才逮到她,能让她跑了?他跟在后面说:“程小姐,今天我在拍广告,有没有兴趣当我广告里的女主角?”他觉得自己这提议简直就是没有女人能抗拒的,殷权肯定不允许他老婆抛头露面,所以不会给她广告机会,女人喜欢上镜不完全因为钱,还有虚荣。
程一笙的脚步又停下了,她马上想到殷权跟薜岐渊认识,阮无城又是殷权的朋友,那阮无城跟薜台也有可能认识,她反问一句:“拍的什么广告?”
阮无城立刻以为自己成功,眉毛一抬,对她放电,说:“红酒!”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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