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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琅从小就跟着萧守望去山上打猎。
小的时候,碍于胳膊短腿不长又没力气,他只能帮萧守望打打下手,布置陷阱什么的,大多数野味都是萧守望打到的。后来,他渐渐长大了,亲手猎杀的野味越来越多,等到蓝氏难产而死,家里没了管钱的媳妇后,萧守望便把所有钱物都交给萧琅保管。在他看来,儿子就是他活下去的意义,他的一切,都是为儿子准备的。
萧琅不是很明白萧守望的行为。在他的观念里,作为父亲,萧守望在他无法自力更生时照顾他是应该的,但如今他有了自立的能力,就不能在接受父母的馈赠。所以,他准备了两个钱罐,一个放萧守望挣的钱,一个放他自己挣的。这次给萧守望预备生辰礼物,他用的就是自己的钱。
“阿琅,你看这绸子怎么样?给二叔做衣服不错,回去我和你伯母一起裁缝,用不上两天就能缝好一套。”舒宛站在布摊前,仔细翻看摆出来的各色布匹,最后指着一匹青灰色的绸布道。这匹大概能卖一两二钱,换衣服时,怕萧琅预备的钱不够,她特意带上了二两碎银。
靴子,腰带,糕点,这已经是舒宛提出的第四样礼物了。
萧琅依然摇摇头,“我爹不喜欢穿新衣,就算买了,他也不会穿的。宛姐,咱们去那家刀剑铺子看看吧。”
其实他早就想好了送什么,叫上舒宛,不过是想随她去秦家看看懒丫头,舒宛来镇上,一定会去看看舒展或懒丫头的,只是没想到秦氏竟然让她把懒丫头带回去,这可算是惊喜了。
舒宛朝萧琅所指之处瞧去,那是一家看起来很旧的铺子,外面摆了一方长桌,一堆或新或旧的刀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看摊的老头靠在藤木摇椅上,晃啊晃的,说不出来的惬意。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自己毕竟是女孩子,跟萧琅想的差远了。“走吧,不过,我可不会挑……”
萧琅心里有些愧疚,垂眸道:“宛姐陪我来就已经很好了。”
两人去了刀剑铺子,这回换做萧琅领路,舒宛好奇地跟在他身后。外面摊子上摆的大多都是残次品,萧琅没有发现中意的,就去了里面,只见三面墙壁上挂满了长长短短的刀剑,单看剑鞘和刀鞘,就知道品质比外面的强了一大截。
店家是个蓄须的中年男子,身高体瘦,白面皮,一袭灰衫,正坐在柜台后看书,察觉他们进来,只抬头看了一眼,道声“请便”,目光就再次回到手里的书上,倒像是个读书人。
西边墙壁上挂着的是刀具,萧琅踱步走到跟前,幽深的黑眸专注地扫过一把把短刀,最后选了一把刀鞘简单却不失古朴的尺长匕首,抽出来,只看了一眼,便转身走向店家:“我要这把。”
荀牧瞥了一眼他手里的匕首,眼里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波澜,淡淡地道:“十两银子。”
即使镇定如舒宛,也忍不住樱唇微张,不可置信地看向儒雅店家,这么一把匕首就要十两银子?萧家父子一年的花销恐怕都不够十两!
“阿琅,这把刀太短了,不如换一把长的吧?”舒宛没好意思当着店家的面说自己买不起,换了一种委婉的说法。待会儿只要说没有满意的,就可以体面地离开了。
萧琅却摇摇头,极其自然地从袖袋里摸出两锭五两的碎银,放在桌子上,然后对舒宛道:“宛姐,咱们去看阿兰吧。”并不觉得价钱有多贵。
舒宛目瞪口呆地跟在萧琅身后,直到离开铺子有段距离了,她才扯住萧琅的袖子,蹙眉问道:“阿琅,你带这么多银子出来,二叔知道吗?”
给父亲买礼物尽孝心是没错,但不能打肿脸充胖子,大大咧咧地花掉两人一年的口粮钱。萧二叔逢年过节都舍不得添置新衣,可见家里的银钱紧张,这十两银子不知要攒多久呢,她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萧琅乱花钱。再说,萧二叔若是知道一把破匕首就花了十两,估计会气萧琅乱来的!
萧琅摇摇头,买礼物的事当然不能让老爹知道了。
舒宛就知道是这样,忙把萧琅拉到路旁,郑重其事地讲了一大堆道理,什么一两银子能买多少粮食多少布料,什么要勤俭度日等等,说的萧琅满脸疑惑。
“宛姐,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我爹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我想好好孝敬他一次,你放心,这钱是我自己攒下来的,不会影响我跟我爹吃饭的。”萧家的柴米油盐都是萧守望负责采办,但萧琅常常跟着一起去,自然知道一两银子有多贵重。
在他眼里,那把匕首卖十两银子,真的不算贵。
附近村子里的猎户,一般家境并不富裕,如果家里没有田地,猎户的日子可谓十分艰辛。因为他们都只是身高体壮,跑的比常人略快些,比较好的也就会下下套子,掌握两手庄稼把式。然山上的猎物又不是傻子,乖乖等着被人抓,它们耳朵灵敏,很容易发现猎人的动静,或是窜得快或是性子凶猛,猎户常常空手而归,连续几天都打不到野味。也正因为如此,野味的价格很贵,一般是家禽的两三倍,一只三斤的山鸡就能卖二百文,山猪等稀罕的野味价格就更高了。
萧守望是个普通的猎户,一年所挣只能勉强养家糊口。
但萧琅不一样,虽转世为人,可他继承了前世身为狼王的大多数优势,嗅觉灵敏,奔跑速度快,体力持久。没有锋利的獠牙和爪子,却有特制的长箭和短刀棍棒替代,这些都让他成为了天生的猎者。别人到处寻找山鸡野兔,他能直接捣了鸡窝兔窝,别人四五个一起见了狼豹都要逃跑,他九岁时就单枪匹马宰了一条成年豹子。
儿子太过优秀,萧守望既高兴又担心,怕自己那混帐无情的亲爹和蛮横不讲理的大哥一家人眼红打秋风,所以只要萧琅打到罕见的猎物,父子俩都会特意拿到二十里地的白水镇去卖,而不是只隔六七里的平阳镇。
除了他们父子俩,没有人知道,短短的两三年,萧琅已经攒... -->>
萧琅从小就跟着萧守望去山上打猎。
小的时候,碍于胳膊短腿不长又没力气,他只能帮萧守望打打下手,布置陷阱什么的,大多数野味都是萧守望打到的。后来,他渐渐长大了,亲手猎杀的野味越来越多,等到蓝氏难产而死,家里没了管钱的媳妇后,萧守望便把所有钱物都交给萧琅保管。在他看来,儿子就是他活下去的意义,他的一切,都是为儿子准备的。
萧琅不是很明白萧守望的行为。在他的观念里,作为父亲,萧守望在他无法自力更生时照顾他是应该的,但如今他有了自立的能力,就不能在接受父母的馈赠。所以,他准备了两个钱罐,一个放萧守望挣的钱,一个放他自己挣的。这次给萧守望预备生辰礼物,他用的就是自己的钱。
“阿琅,你看这绸子怎么样?给二叔做衣服不错,回去我和你伯母一起裁缝,用不上两天就能缝好一套。”舒宛站在布摊前,仔细翻看摆出来的各色布匹,最后指着一匹青灰色的绸布道。这匹大概能卖一两二钱,换衣服时,怕萧琅预备的钱不够,她特意带上了二两碎银。
靴子,腰带,糕点,这已经是舒宛提出的第四样礼物了。
萧琅依然摇摇头,“我爹不喜欢穿新衣,就算买了,他也不会穿的。宛姐,咱们去那家刀剑铺子看看吧。”
其实他早就想好了送什么,叫上舒宛,不过是想随她去秦家看看懒丫头,舒宛来镇上,一定会去看看舒展或懒丫头的,只是没想到秦氏竟然让她把懒丫头带回去,这可算是惊喜了。
舒宛朝萧琅所指之处瞧去,那是一家看起来很旧的铺子,外面摆了一方长桌,一堆或新或旧的刀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看摊的老头靠在藤木摇椅上,晃啊晃的,说不出来的惬意。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自己毕竟是女孩子,跟萧琅想的差远了。“走吧,不过,我可不会挑……”
萧琅心里有些愧疚,垂眸道:“宛姐陪我来就已经很好了。”
两人去了刀剑铺子,这回换做萧琅领路,舒宛好奇地跟在他身后。外面摊子上摆的大多都是残次品,萧琅没有发现中意的,就去了里面,只见三面墙壁上挂满了长长短短的刀剑,单看剑鞘和刀鞘,就知道品质比外面的强了一大截。
店家是个蓄须的中年男子,身高体瘦,白面皮,一袭灰衫,正坐在柜台后看书,察觉他们进来,只抬头看了一眼,道声“请便”,目光就再次回到手里的书上,倒像是个读书人。
西边墙壁上挂着的是刀具,萧琅踱步走到跟前,幽深的黑眸专注地扫过一把把短刀,最后选了一把刀鞘简单却不失古朴的尺长匕首,抽出来,只看了一眼,便转身走向店家:“我要这把。”
荀牧瞥了一眼他手里的匕首,眼里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波澜,淡淡地道:“十两银子。”
即使镇定如舒宛,也忍不住樱唇微张,不可置信地看向儒雅店家,这么一把匕首就要十两银子?萧家父子一年的花销恐怕都不够十两!
“阿琅,这把刀太短了,不如换一把长的吧?”舒宛没好意思当着店家的面说自己买不起,换了一种委婉的说法。待会儿只要说没有满意的,就可以体面地离开了。
萧琅却摇摇头,极其自然地从袖袋里摸出两锭五两的碎银,放在桌子上,然后对舒宛道:“宛姐,咱们去看阿兰吧。”并不觉得价钱有多贵。
舒宛目瞪口呆地跟在萧琅身后,直到离开铺子有段距离了,她才扯住萧琅的袖子,蹙眉问道:“阿琅,你带这么多银子出来,二叔知道吗?”
给父亲买礼物尽孝心是没错,但不能打肿脸充胖子,大大咧咧地花掉两人一年的口粮钱。萧二叔逢年过节都舍不得添置新衣,可见家里的银钱紧张,这十两银子不知要攒多久呢,她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萧琅乱花钱。再说,萧二叔若是知道一把破匕首就花了十两,估计会气萧琅乱来的!
萧琅摇摇头,买礼物的事当然不能让老爹知道了。
舒宛就知道是这样,忙把萧琅拉到路旁,郑重其事地讲了一大堆道理,什么一两银子能买多少粮食多少布料,什么要勤俭度日等等,说的萧琅满脸疑惑。
“宛姐,我明白你的意思,只是我爹辛辛苦苦把我拉扯大,我想好好孝敬他一次,你放心,这钱是我自己攒下来的,不会影响我跟我爹吃饭的。”萧家的柴米油盐都是萧守望负责采办,但萧琅常常跟着一起去,自然知道一两银子有多贵重。
在他眼里,那把匕首卖十两银子,真的不算贵。
附近村子里的猎户,一般家境并不富裕,如果家里没有田地,猎户的日子可谓十分艰辛。因为他们都只是身高体壮,跑的比常人略快些,比较好的也就会下下套子,掌握两手庄稼把式。然山上的猎物又不是傻子,乖乖等着被人抓,它们耳朵灵敏,很容易发现猎人的动静,或是窜得快或是性子凶猛,猎户常常空手而归,连续几天都打不到野味。也正因为如此,野味的价格很贵,一般是家禽的两三倍,一只三斤的山鸡就能卖二百文,山猪等稀罕的野味价格就更高了。
萧守望是个普通的猎户,一年所挣只能勉强养家糊口。
但萧琅不一样,虽转世为人,可他继承了前世身为狼王的大多数优势,嗅觉灵敏,奔跑速度快,体力持久。没有锋利的獠牙和爪子,却有特制的长箭和短刀棍棒替代,这些都让他成为了天生的猎者。别人到处寻找山鸡野兔,他能直接捣了鸡窝兔窝,别人四五个一起见了狼豹都要逃跑,他九岁时就单枪匹马宰了一条成年豹子。
儿子太过优秀,萧守望既高兴又担心,怕自己那混帐无情的亲爹和蛮横不讲理的大哥一家人眼红打秋风,所以只要萧琅打到罕见的猎物,父子俩都会特意拿到二十里地的白水镇去卖,而不是只隔六七里的平阳镇。
除了他们父子俩,没有人知道,短短的两三年,萧琅已经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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