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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一番生死,再不通透,岂不白活?”沈千寻目光烔烔,直视李百灵,“婶娘呢?婶娘看透了吗?”
李百灵沉默,半晌,道:“看不透,浮云太多碍了眼,所以才想叫你来,看看你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可以确证你的推断。”
“法子是早就想好了!”沈千寻回,“就看婶娘舍不舍得了!”
“舍得?什么意思?”李百灵困惑的问。
“我听说,婶娘的儿子,我那个哥哥,与伯伯生得十分相像,是吗?”沈千寻答非所问。
“是,那相貌体形,跟他年轻时一模一样,就连脾气性情也一样!”提到儿子,李百灵唇角微弯,转瞬间又忽地下垂,紧张问:“你要做什么?”
沈千寻耸耸肩:“我想用一个老掉牙的法子,要用到哥哥作主要演员!”
她附在李百灵耳边一阵轻语,李百灵轻叹:“这法子……确实够老的!”
“可只要演得好,真相便会水落石出,婶娘觉得呢?”沈千寻看着她。
“好是好,可是,贤儿一向敬重沈庆,若是让他知道这人的真面目……这……”李百灵欲言又止。
沈千寻笑:“哥哥比我年长四岁,又是个男人,婶娘是想把他关在温室里长大吗?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子,早点知晓这世间丑陋和人心险恶,又有什么不好?难不成要像我这样,被人害得命都快没了,才想起来反抗吗?”
李百灵倏地一震,随即飞快点头:“就依你说的办!”
次日清晨,李百灵再次出现在沈庆的书墨轩。
“嫂嫂,有事?”沈庆拿起衣服,一幅行色匆匆要出门的模样,“我还正赶着上早朝,若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便等我回来再说吧!”
“是要紧事!”李百灵哀伤道:“是关于你哥哥的!”
“哥哥的尸骨不是已经做过法事,只待运往家乡,还有什么事?”沈庆略有些耐烦。
若是往日,看到他这幅模样,李百灵早将话咽回了肚子里,寄人篱下,自然要看人的脸色,她虽然自恃聪明,可是,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个瘫痪的女人。
可这一次,她却固执的将话说了下去。
“那法师说,你哥哥的魂魄尚未聚齐,还有一缕,在他出事的那片湖心里,被那里水草困得迷了路!”李百灵的声音低沉却清晰,“法师说,要至亲的人,于他丧命之时,在湖边叫他的名字,他便会找到回家的路。”
“无稽之谈!”沈庆愤愤的甩袖,“嫂嫂,人死如灯灭,不过一堆枯骨伴黄土,还有什么?你不要听那些法师胡说八道!快把哥哥的尸骨送回故里安葬才是!”
“我也不想听的!可是……”李百灵抽抽噎噎的哭起来,“可我昨儿晚上回来,你哥哥就给我托梦,说被那河里的水草绑了十九年,日夜受那些鱼虾蟹蚌欺负,他哭得那样凄惨,我听得好心酸哪!”
“那是你日有所想夜有所思!”沈庆拔高了音调,大声道:“快别胡思乱想了!回去好好休息!我还有事要办,实在没法再耽搁了!”
他说完大步往外走,他走得那么急那么快,简直就像在跑一样,很快人就没了影儿,李百灵歪头看着,唇角微勾,露出再诡秘难看不过的笑容。
虽然沈庆不想去,可是,如果李百灵想让他去,他基本是没办法不去的。
下午刚下朝,便被自家老娘阮氏叫了过去,一顿声泪俱下的猛批。
阮氏其实并不算太喜欢大儿子沈安,因为沈安不像沈庆那样贴心,当然,说白了,沈安不像她和她的二儿子沈庆那样没脸没皮只认权势,为了荣华富贵,什么都可以出卖。
同样是妓女养大的儿子,沈安是个异类,可能,他骨子里遗传那个早逝的父亲更多一些。
但再怎么不喜欢,终究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又年纪轻轻死得早,阮氏自然心疼的不得了,经李百灵一哭诉,立时便要沈庆妥协。
一番闹腾之后,沈庆只得点头答应,当日晚,一行人稍作准备,便前往千碧湖。
韩伯的兴隆客栈就建在千碧湖的湖边,要等到夜半招魂,少不了便得在客栈落脚。
经过十九年的岁月变迁,兴隆客栈已有了很大的变化,故人再次相见,韩伯却再不敢像十九年前那样,对他又叫又骂,只耷拉着眉眼不出声,沈庆十分得意。
这就是权势的重要,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处于底层的人,就只有受人欺凌的份儿,... -->>
“经历一番生死,再不通透,岂不白活?”沈千寻目光烔烔,直视李百灵,“婶娘呢?婶娘看透了吗?”
李百灵沉默,半晌,道:“看不透,浮云太多碍了眼,所以才想叫你来,看看你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可以确证你的推断。”
“法子是早就想好了!”沈千寻回,“就看婶娘舍不舍得了!”
“舍得?什么意思?”李百灵困惑的问。
“我听说,婶娘的儿子,我那个哥哥,与伯伯生得十分相像,是吗?”沈千寻答非所问。
“是,那相貌体形,跟他年轻时一模一样,就连脾气性情也一样!”提到儿子,李百灵唇角微弯,转瞬间又忽地下垂,紧张问:“你要做什么?”
沈千寻耸耸肩:“我想用一个老掉牙的法子,要用到哥哥作主要演员!”
她附在李百灵耳边一阵轻语,李百灵轻叹:“这法子……确实够老的!”
“可只要演得好,真相便会水落石出,婶娘觉得呢?”沈千寻看着她。
“好是好,可是,贤儿一向敬重沈庆,若是让他知道这人的真面目……这……”李百灵欲言又止。
沈千寻笑:“哥哥比我年长四岁,又是个男人,婶娘是想把他关在温室里长大吗?不管是男子还是女子,早点知晓这世间丑陋和人心险恶,又有什么不好?难不成要像我这样,被人害得命都快没了,才想起来反抗吗?”
李百灵倏地一震,随即飞快点头:“就依你说的办!”
次日清晨,李百灵再次出现在沈庆的书墨轩。
“嫂嫂,有事?”沈庆拿起衣服,一幅行色匆匆要出门的模样,“我还正赶着上早朝,若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便等我回来再说吧!”
“是要紧事!”李百灵哀伤道:“是关于你哥哥的!”
“哥哥的尸骨不是已经做过法事,只待运往家乡,还有什么事?”沈庆略有些耐烦。
若是往日,看到他这幅模样,李百灵早将话咽回了肚子里,寄人篱下,自然要看人的脸色,她虽然自恃聪明,可是,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个瘫痪的女人。
可这一次,她却固执的将话说了下去。
“那法师说,你哥哥的魂魄尚未聚齐,还有一缕,在他出事的那片湖心里,被那里水草困得迷了路!”李百灵的声音低沉却清晰,“法师说,要至亲的人,于他丧命之时,在湖边叫他的名字,他便会找到回家的路。”
“无稽之谈!”沈庆愤愤的甩袖,“嫂嫂,人死如灯灭,不过一堆枯骨伴黄土,还有什么?你不要听那些法师胡说八道!快把哥哥的尸骨送回故里安葬才是!”
“我也不想听的!可是……”李百灵抽抽噎噎的哭起来,“可我昨儿晚上回来,你哥哥就给我托梦,说被那河里的水草绑了十九年,日夜受那些鱼虾蟹蚌欺负,他哭得那样凄惨,我听得好心酸哪!”
“那是你日有所想夜有所思!”沈庆拔高了音调,大声道:“快别胡思乱想了!回去好好休息!我还有事要办,实在没法再耽搁了!”
他说完大步往外走,他走得那么急那么快,简直就像在跑一样,很快人就没了影儿,李百灵歪头看着,唇角微勾,露出再诡秘难看不过的笑容。
虽然沈庆不想去,可是,如果李百灵想让他去,他基本是没办法不去的。
下午刚下朝,便被自家老娘阮氏叫了过去,一顿声泪俱下的猛批。
阮氏其实并不算太喜欢大儿子沈安,因为沈安不像沈庆那样贴心,当然,说白了,沈安不像她和她的二儿子沈庆那样没脸没皮只认权势,为了荣华富贵,什么都可以出卖。
同样是妓女养大的儿子,沈安是个异类,可能,他骨子里遗传那个早逝的父亲更多一些。
但再怎么不喜欢,终究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又年纪轻轻死得早,阮氏自然心疼的不得了,经李百灵一哭诉,立时便要沈庆妥协。
一番闹腾之后,沈庆只得点头答应,当日晚,一行人稍作准备,便前往千碧湖。
韩伯的兴隆客栈就建在千碧湖的湖边,要等到夜半招魂,少不了便得在客栈落脚。
经过十九年的岁月变迁,兴隆客栈已有了很大的变化,故人再次相见,韩伯却再不敢像十九年前那样,对他又叫又骂,只耷拉着眉眼不出声,沈庆十分得意。
这就是权势的重要,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处于底层的人,就只有受人欺凌的份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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