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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23点59分,小镇的医院比白天还要忙碌,急救室里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头弗朗西斯正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旁边是各个检测生命体征的仪器和忙碌的医务人员对他进行抢救。
两个小时前,弗朗西斯在家洗漱后本打算上床睡觉,突然一阵胸口的剧痛使他一屁股坐在地板上,然后他伸手去拿桌子上的救心丸,但是桌子太高了。在他陷入昏厥之前,按动了桌子下方的紧急报警器,警长保罗接到消息后立刻赶过来并叫来了救护车。
弗朗西斯的心率越来越低,呼吸也越来越微弱,血压一直在下降。终于在00点01分,随着生命体征监控仪细长的响声,医护人员宣布了弗朗西斯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弗朗西斯是本镇第37个死亡的人。
随后弗朗西斯的尸体被运往停尸间,一间位于地下停车场旁边的几十平方米的屋子,里面空荡荡的。负责运送尸体的医生弗雷德,也就是刚才抢救弗朗西斯的主治医师,他打开了停尸间尘封已久的大门,把放置尸体的推车停放在了地板的正中间,在尸体的脚趾上挂了一张名片,然后便锁上门,迅速离去。
次日,警方来到医院准备将弗朗西斯的尸体带到火葬场火化,因为他没有家人,所以其丧事由政府处理。弗雷德带领警方来到停尸间,刚一开门,他们就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停尸间里的尸体竟然不翼而飞了!整个停尸间里还是和弗朗西斯被送进来之前一样空旷,什么都没有。
弗雷德大惊失色,“昨天我明明把尸体放在这的,怎么会……”
保罗见此情形立刻封锁了医院的出口,对每个进出的人逐一排查,并且在医院的各个角落进行搜捕。可是凶手毕竟有一夜的时间撤离,保罗又调来了监控录像,看到凌晨3点左右,一个身穿黑斗篷的人用钥匙打开了停尸间的门,把弗朗西斯的尸体放在肩膀上扛走了,走的时候用脚后跟把门关上了。
警探约翰接到消息后立刻赶到这里并立案侦查,一般来讲,偷尸体的人要么是贩卖人体器官的,要么是恋尸癖。可是凶手为什么会有停尸间的钥匙呢?约翰询问了弗雷德,“一共几个人有医院停尸间的钥匙?”
“只有重症监护科的医生有这把钥匙,一共三个医生,另外两个分别是肯特和兰斯。”
约翰和保罗分头去找这两名医生,然而案发时他们俩都在家里睡觉,而且钥匙也一直在他们手里。约翰找到了医院的院长,“停尸间的锁是谁制造的?钥匙以前还给过谁?有没有丢过?”
院长翻开了厚厚的一摞档案看了半天,“这把锁是医院成立的时候就有了,当时是谁生产的已经没有记载了。至于钥匙一共就这三把,目前只有三个医生有,当然他们三个也没弄丢过,之前拿过它的医生早就退休了。”
接下来警方把视线集中到了这三名医生身上,也许凶手就在他们当中。约翰申请了搜查令,对三名医生的住宅进行搜查,但是并没有发现尸体。
尽管院长再三强调别把尸体失踪的事说出去,但是这件事还是在小镇传得人尽皆知。警方接着又调查了弗朗西斯的身份背景,发现他曾经是这家医院的清洁工,不过早在二十年前就退休了。约翰再次询问了院长和医护人员,可是他们都是最近几年才来这工作的,根本就不认识弗朗西斯,因为他当清洁工的时候这些人还没来呢。
约翰来到了弗朗西斯的家里,仔细勘察了现场。他很疑惑弗朗西斯既然有能力按动紧急报警器,为什么偏偏拿不到药呢?按理说药应该放在离自己最近的位置才对,可是为什么要放在桌子上?约翰走过去拿起药瓶,突然觉得它很轻,拧开一看,里面竟然是空的!约翰当时就断定有人把弗朗西斯的药偷走了,目的就是让他心脏病发作。为了确认,约翰去了药品店查询了弗朗西斯的消费记录,他买的救心丸够他吃很长时间,不会这么快就吃完了。
这样一来案子就变成谋杀案了,警方在弗朗西斯的住处没有发现破门而入的痕迹,就是说凶手是直接进来的,那么他应该是弗朗西斯的熟人。
警方查询了弗朗西斯近期的通话记录,发现他总给一个叫亨特的人打电话,这个亨特是小镇的一个无业游民,经常在外面鬼混,而且他每天夜里都会去参加一个秘密集会。
约翰和保罗在一天深夜通过跟踪亨特找到了那个秘密集会的地点,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一群满身纹身的人举着酒杯,围在熊熊燃烧的火堆旁歌舞升平。约翰和保罗躲在一个铁桶后面监视着这些人,看着他们摇晃的身姿在火光下形成的倒影,两人立刻呼叫了支援,叫来了大批警员对在场的人进行控制。
这些张牙舞爪的家伙们并没有对警方产生畏惧,他们继续手舞足蹈。约翰走到亨特面前,“你认不认识弗朗西斯?他为什么给你打电话?你们说了什么?”
亨特的身体始终摇摇晃晃的,他猛地把头拧过来,挤眉弄眼地看着约翰说,“他为什么给我打电话?那你应该问他去!”
约翰一看亨特不愿意配合就把他押回了警察局进行审问,可是当时亨特的神志不清,警方准备等他酒醒了之后再问他。亨特在椅子上睡了几个钟头,慢慢苏醒过来,一张嘴第一句话就是,“太好吃了。”
这句话足以说明他们肯定吃了弗朗西斯的尸体,这些秘密集会的人应该都是食尸癖,他们把人肉作为一种美食,这种行为不仅令人作呕,更令人发指。随后警方便逮捕了所有参与集会的人并搜查了那座仓库,奇怪的是里面并没有发现骸骨,难道这些家伙把尸体的骨头也吃光了?
夜里23点59分,小镇的医院比白天还要忙碌,急救室里一位年过花甲的老头弗朗西斯正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了管子,旁边是各个检测生命体征的仪器和忙碌的医务人员对他进行抢救。
两个小时前,弗朗西斯在家洗漱后本打算上床睡觉,突然一阵胸口的剧痛使他一屁股坐在地板上,然后他伸手去拿桌子上的救心丸,但是桌子太高了。在他陷入昏厥之前,按动了桌子下方的紧急报警器,警长保罗接到消息后立刻赶过来并叫来了救护车。
弗朗西斯的心率越来越低,呼吸也越来越微弱,血压一直在下降。终于在00点01分,随着生命体征监控仪细长的响声,医护人员宣布了弗朗西斯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弗朗西斯是本镇第37个死亡的人。
随后弗朗西斯的尸体被运往停尸间,一间位于地下停车场旁边的几十平方米的屋子,里面空荡荡的。负责运送尸体的医生弗雷德,也就是刚才抢救弗朗西斯的主治医师,他打开了停尸间尘封已久的大门,把放置尸体的推车停放在了地板的正中间,在尸体的脚趾上挂了一张名片,然后便锁上门,迅速离去。
次日,警方来到医院准备将弗朗西斯的尸体带到火葬场火化,因为他没有家人,所以其丧事由政府处理。弗雷德带领警方来到停尸间,刚一开门,他们就被眼前的情形惊呆了,停尸间里的尸体竟然不翼而飞了!整个停尸间里还是和弗朗西斯被送进来之前一样空旷,什么都没有。
弗雷德大惊失色,“昨天我明明把尸体放在这的,怎么会……”
保罗见此情形立刻封锁了医院的出口,对每个进出的人逐一排查,并且在医院的各个角落进行搜捕。可是凶手毕竟有一夜的时间撤离,保罗又调来了监控录像,看到凌晨3点左右,一个身穿黑斗篷的人用钥匙打开了停尸间的门,把弗朗西斯的尸体放在肩膀上扛走了,走的时候用脚后跟把门关上了。
警探约翰接到消息后立刻赶到这里并立案侦查,一般来讲,偷尸体的人要么是贩卖人体器官的,要么是恋尸癖。可是凶手为什么会有停尸间的钥匙呢?约翰询问了弗雷德,“一共几个人有医院停尸间的钥匙?”
“只有重症监护科的医生有这把钥匙,一共三个医生,另外两个分别是肯特和兰斯。”
约翰和保罗分头去找这两名医生,然而案发时他们俩都在家里睡觉,而且钥匙也一直在他们手里。约翰找到了医院的院长,“停尸间的锁是谁制造的?钥匙以前还给过谁?有没有丢过?”
院长翻开了厚厚的一摞档案看了半天,“这把锁是医院成立的时候就有了,当时是谁生产的已经没有记载了。至于钥匙一共就这三把,目前只有三个医生有,当然他们三个也没弄丢过,之前拿过它的医生早就退休了。”
接下来警方把视线集中到了这三名医生身上,也许凶手就在他们当中。约翰申请了搜查令,对三名医生的住宅进行搜查,但是并没有发现尸体。
尽管院长再三强调别把尸体失踪的事说出去,但是这件事还是在小镇传得人尽皆知。警方接着又调查了弗朗西斯的身份背景,发现他曾经是这家医院的清洁工,不过早在二十年前就退休了。约翰再次询问了院长和医护人员,可是他们都是最近几年才来这工作的,根本就不认识弗朗西斯,因为他当清洁工的时候这些人还没来呢。
约翰来到了弗朗西斯的家里,仔细勘察了现场。他很疑惑弗朗西斯既然有能力按动紧急报警器,为什么偏偏拿不到药呢?按理说药应该放在离自己最近的位置才对,可是为什么要放在桌子上?约翰走过去拿起药瓶,突然觉得它很轻,拧开一看,里面竟然是空的!约翰当时就断定有人把弗朗西斯的药偷走了,目的就是让他心脏病发作。为了确认,约翰去了药品店查询了弗朗西斯的消费记录,他买的救心丸够他吃很长时间,不会这么快就吃完了。
这样一来案子就变成谋杀案了,警方在弗朗西斯的住处没有发现破门而入的痕迹,就是说凶手是直接进来的,那么他应该是弗朗西斯的熟人。
警方查询了弗朗西斯近期的通话记录,发现他总给一个叫亨特的人打电话,这个亨特是小镇的一个无业游民,经常在外面鬼混,而且他每天夜里都会去参加一个秘密集会。
约翰和保罗在一天深夜通过跟踪亨特找到了那个秘密集会的地点,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一群满身纹身的人举着酒杯,围在熊熊燃烧的火堆旁歌舞升平。约翰和保罗躲在一个铁桶后面监视着这些人,看着他们摇晃的身姿在火光下形成的倒影,两人立刻呼叫了支援,叫来了大批警员对在场的人进行控制。
这些张牙舞爪的家伙们并没有对警方产生畏惧,他们继续手舞足蹈。约翰走到亨特面前,“你认不认识弗朗西斯?他为什么给你打电话?你们说了什么?”
亨特的身体始终摇摇晃晃的,他猛地把头拧过来,挤眉弄眼地看着约翰说,“他为什么给我打电话?那你应该问他去!”
约翰一看亨特不愿意配合就把他押回了警察局进行审问,可是当时亨特的神志不清,警方准备等他酒醒了之后再问他。亨特在椅子上睡了几个钟头,慢慢苏醒过来,一张嘴第一句话就是,“太好吃了。”
这句话足以说明他们肯定吃了弗朗西斯的尸体,这些秘密集会的人应该都是食尸癖,他们把人肉作为一种美食,这种行为不仅令人作呕,更令人发指。随后警方便逮捕了所有参与集会的人并搜查了那座仓库,奇怪的是里面并没有发现骸骨,难道这些家伙把尸体的骨头也吃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