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三章 战争开始(二)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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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了日本国內的通知以后,小村寿太郎立刻通告华东政府,日本政府愿意接受华东政府提出的4点条件,于是双方就这4点条件的细节问题,再度开始协商。
谈判重新开始之后,日本首先对第一、二条表示完全接受,但华东政府提出,在第二条上要加上时间限制,否则日方在军事行动之前一个小时,甚致是一分钟通知华东政府就可以了,因此华东政府提出的时间限制是提前72小时。
日本本来确实是想把时间含糊过去,那知海外华人的眼里还真不揉砂子,见糊弄不过去了,日本表示只能接受12小时的时间限制,理由是战场局势瞬惜万变,就连日本也不能确定72小时之内的所有行动计划,因此提前72小时通告华东政府是做不到的。
其实华东政府也知道提前72小时基本不可能,提出这个要求只不过是漫天要价,最终双方决定,定为提前24小时,不过时间节点以送交到华东政府为准。因为这个时代的通讯是用密码方式传递,传到之后还要经过翻详、核对,如果内容长的电文,往徃需要好几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完成,这里面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在旧时空里,日本就不止一次的钻这种空子,因此华东政府要堵死这些漏洞。小村寿太郎也只能感叹,海外华人果然是精明,但也只能答应下来。
对第三条,小村寿太郎代表日本政府承诺,将在这次谈判结束之后15天以内,派遣甴日本军方人员参与组成的代表团,到青岛来协商成立联合作战指挥部和联合管理占领区的事宜。对此华东政府也没有异议。
只有第四条,双方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日本只承诺在联合管理占领区的制度未确定之前,日本尊重华东政府在东北地区的商行、企业、工厂及公民,并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但华东政府则要求在东北地区的人员就地成立一个临时管理委员会,与华东政府有关的一切事宜、人员均在临时管理委员会的框架内解决,日本不能越过临时管理委员会,处理华东政府在东北地区的人员和财产。
这样的条件当然是日本政府不能接受的,因为这就等于是给了华东政府外交豁免权一样,由其是与华东政府有关的一切事宜、人员,这个范围太大了,如为华东政府工作的本地人算不算呢?这样的话对日本太被动。但日方的保证又太虚,没有实质的意义,华东政府也不能同意。
双方又经过了三天的争辩讨论,最终各让了一步,首先日本政府同时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但将华东政府在东北地区的人员分成三类,一类是高层人员,也就是所谓的海外华人,有事情必须在临时管理委员会的框架内解决,第二类是直属人员,也就是从山东带过去的人,临时管理委员会可以进行协调参与,但日方不得征调;第三类则是本地的工作人员,甴日方处理,如果征调,需赔偿损失;而对华东政府在东北地区的商行、企业、工厂,日方如需征用,必须和临时管理委员会协商,并补偿损失。而在军事方面,华东政府允许派军事观察团,跟随日军作战。
随后小村寿太郎将谈成的细节发回国內,日本政府看了之后,也都认为可以接受,因为成功将成立联合作战指挥部和联合管理占领区拖后,这样成功的在战争之初将海外华人排除再外了,至于派遣军事观察团,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并无可厚非,但日本最终还是从华东政府那里获得物资支援,这是最大的胜利,其他的事情都只是小细节,现在华东政府在东北地区只有几家商铺,工厂一家没有,工作人员满打满算也不到1000人,让他们一点也无关大局。
于是小村寿太郎立刻和李三杰签定了协终,不过小村并没有马上回国交令,而且就在青岛等候着,12天以后,日本果然又派出一个代表团,包括藏相松方正义、陆相寺内正毅、海相山本权兵卫在内,加上外相小村寿太郎,共计有4名内阁官员,和华东政府正式协商成立联合作战指挥部和联合管理占领区的事务,显得诚意十足。另外就是华东政府向日本提供的第一批物资的俱体安排,否则日本也不会把藏相松方正义(相当于财政部长)也派来。
不过第一次谈判是不可能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的,毕竟双方此前都没有类似的合作过,而且日本也有意设置难题,提出许多需要各自內部协商的问题,因此这次谈判双方仅仅只达成了一个框架性的意向协议,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只是在谈判结束之后,... -->>
得到了日本国內的通知以后,小村寿太郎立刻通告华东政府,日本政府愿意接受华东政府提出的4点条件,于是双方就这4点条件的细节问题,再度开始协商。
谈判重新开始之后,日本首先对第一、二条表示完全接受,但华东政府提出,在第二条上要加上时间限制,否则日方在军事行动之前一个小时,甚致是一分钟通知华东政府就可以了,因此华东政府提出的时间限制是提前72小时。
日本本来确实是想把时间含糊过去,那知海外华人的眼里还真不揉砂子,见糊弄不过去了,日本表示只能接受12小时的时间限制,理由是战场局势瞬惜万变,就连日本也不能确定72小时之内的所有行动计划,因此提前72小时通告华东政府是做不到的。
其实华东政府也知道提前72小时基本不可能,提出这个要求只不过是漫天要价,最终双方决定,定为提前24小时,不过时间节点以送交到华东政府为准。因为这个时代的通讯是用密码方式传递,传到之后还要经过翻详、核对,如果内容长的电文,往徃需要好几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完成,这里面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在旧时空里,日本就不止一次的钻这种空子,因此华东政府要堵死这些漏洞。小村寿太郎也只能感叹,海外华人果然是精明,但也只能答应下来。
对第三条,小村寿太郎代表日本政府承诺,将在这次谈判结束之后15天以内,派遣甴日本军方人员参与组成的代表团,到青岛来协商成立联合作战指挥部和联合管理占领区的事宜。对此华东政府也没有异议。
只有第四条,双方产生了较大的分歧,日本只承诺在联合管理占领区的制度未确定之前,日本尊重华东政府在东北地区的商行、企业、工厂及公民,并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但华东政府则要求在东北地区的人员就地成立一个临时管理委员会,与华东政府有关的一切事宜、人员均在临时管理委员会的框架内解决,日本不能越过临时管理委员会,处理华东政府在东北地区的人员和财产。
这样的条件当然是日本政府不能接受的,因为这就等于是给了华东政府外交豁免权一样,由其是与华东政府有关的一切事宜、人员,这个范围太大了,如为华东政府工作的本地人算不算呢?这样的话对日本太被动。但日方的保证又太虚,没有实质的意义,华东政府也不能同意。
双方又经过了三天的争辩讨论,最终各让了一步,首先日本政府同时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但将华东政府在东北地区的人员分成三类,一类是高层人员,也就是所谓的海外华人,有事情必须在临时管理委员会的框架内解决,第二类是直属人员,也就是从山东带过去的人,临时管理委员会可以进行协调参与,但日方不得征调;第三类则是本地的工作人员,甴日方处理,如果征调,需赔偿损失;而对华东政府在东北地区的商行、企业、工厂,日方如需征用,必须和临时管理委员会协商,并补偿损失。而在军事方面,华东政府允许派军事观察团,跟随日军作战。
随后小村寿太郎将谈成的细节发回国內,日本政府看了之后,也都认为可以接受,因为成功将成立联合作战指挥部和联合管理占领区拖后,这样成功的在战争之初将海外华人排除再外了,至于派遣军事观察团,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并无可厚非,但日本最终还是从华东政府那里获得物资支援,这是最大的胜利,其他的事情都只是小细节,现在华东政府在东北地区只有几家商铺,工厂一家没有,工作人员满打满算也不到1000人,让他们一点也无关大局。
于是小村寿太郎立刻和李三杰签定了协终,不过小村并没有马上回国交令,而且就在青岛等候着,12天以后,日本果然又派出一个代表团,包括藏相松方正义、陆相寺内正毅、海相山本权兵卫在内,加上外相小村寿太郎,共计有4名内阁官员,和华东政府正式协商成立联合作战指挥部和联合管理占领区的事务,显得诚意十足。另外就是华东政府向日本提供的第一批物资的俱体安排,否则日本也不会把藏相松方正义(相当于财政部长)也派来。
不过第一次谈判是不可能取得什么实质性的进展的,毕竟双方此前都没有类似的合作过,而且日本也有意设置难题,提出许多需要各自內部协商的问题,因此这次谈判双方仅仅只达成了一个框架性的意向协议,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只是在谈判结束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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