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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下来的赵楷,又道:“从这里走水路运粮到成都,一路费糜,未免南辕北辙,得不偿失,毕竟这粮食原本就是从东南六路花了大力气运回来的。我们这样舟车不停行船下去,人即使侥幸没事,粮食十之存一二恐怕都很难。”
赵子淔笃定的这么说,自然有他的依据的,毕竟当了许多年的监当官,漕运、钱粮几乎没人比他更清楚的了。当朝政府对于江淮物资的北运,也像前朝裴耀卿和刘晏改革漕运时那样,采取分段运输的办法,即转般法。这时首都与经济重心的江淮的距离,远较唐代为近,但因集中的军队较多,对于粮食的需要却特别的大。在另一方面,运河的水主要来自黄河,因受冬日黄河水干的影响,每年自三四月起只有半年左右可以通航,到了十月即因水浅而不能航运。运河每年既然只有二分之一左右的时间可供船只航行之用,政府对于江淮巨额米粮的北运,便只好尽量利用这半年可航的时间。
此外,运河河水的深度又没有长江那样大,不能像长江那样航行重船。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要想运河充分发挥运输的效能,转般法宝是最合适的办法。当日东南六路上供的米粮,每年都由各路转运司按照规定的时间分别运送到真(今江苏仪征县)、扬、楚(今江苏淮安县)、泗等州的转般仓,由发运司负责收受。这些贮存于各州转般仓的米,等到运河水长,可以航行的时候,便由发运司用船加紧运送往汴京去。
发运司备有巨额的钱,在平时用作籴本来购米贮藏,以便各路转运司万一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把米运到时,代替来运往汴京,以免错过了运河可航的时间。这些预先贮藏好的米,发运司多在农产丰收的时间和地点来收买,以便农产歉收路份用钱代替来缴纳;故无论在时间上,或是在空间上,它对于粮食供求的调节都有很重大的贡献。此外,因为政府实行食盐专卖,淮南沿海出产的盐多先集中于真州,以便江南荆湖及两浙等路来此的船只,把米卸下后,装盐运返各地销售;这比诸空船回去,自然要经济得多。
说到在运河上来回运米的漕船,发运司常常备有六千只。每船载米三四百石,一年往返三四次(大约由楚泗州起程的船每年可运四次,真扬则只三次)。除船夫沿途食用以外,每船一年运抵汴京的米约共一千石,合起来则六百万石。这许多在运河上来回行驶的船只,如果要讲求效率,不能够没有组织。当朝初政府以船十只组成一运输队,称为“纲”,由使臣或军大将一人负责押运。
到了大中祥符九年(1016)初,为了防止官物的侵盗,发运使李溥把三纲合并为一纲,由三人押运;三人互相合作,管理自可较前周密。再往后,到了熙宁二年(1069—1070),因为漕运吏卒常常营私舞弊,薛向遂募客舟与官舟分运,以便互相督察,杜绝流弊。至于沿途漕运吏卒所消耗的食粮,虽然可以取自船中所运的米,但却不许各船自由烧火造饭,在每一纲中,只有押纲厨船可以造饭来给大家吃,其余各船都不准动火,以策安全;因为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火灾,另一方面又可以防止盗米。至于漕运人员可以吃用他们船中所运的米,因为要避免沿途住滞,船在江上走,米粮容易受潮,久了更容易糜烂,为了赶时间,自消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就大体上说,运河每年的运米额,以六百万石的时候为多,有时更减至五百五十万石。此外,运河每年北运的其他物资,如金、银、钱、帛、茶及各种军用品,数量也非常之大。南方各地,除供米的东南六路外,四川因为距离较远,每年经长江及运河运往汴京的物品,以布帛为主;广南东路因为是对外贸易要港的所在地,每年北经赣江、长江及运河输送至汴京的物品,则以金、银、香药、犀角、象牙及百货为主。这许多物资都构成了中央政权赖以存立的经济基础;而它们所以能够由南方大量运抵中央,运河实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由南方经运河向北输送的巨额物资,不独用来养活在汴京驻防的数十万军队,和支付中央政府的行政费用,其中一部分又再向北转运往河北、河东(相当于今山西省)及陕西等路,以满足当日国防上的需要。因为当朝外患的威胁,来自北方的契丹,和西北方的大夏,而上述三路适当其冲,故政府在这些地方都配备了重兵,以维持国家的安全和独立。兵多了,军费的开支大为增加,绝非当地赋税收入所能应付,故政府不得不把一部分由运河北运的物资转运往上述三路,以供应那里因驻军的增加而起的庞大的需要。在三路中,河北与运河的交通较便,在那里因防御当日最大的外敌(契丹)而驻屯的军队又较多,故由江淮沿运河北运的物资,多输送到那里去。此外,在山东方面,当发生粮食恐慌时,政府也常把由运河北上的江淮米粮转运前往接济。
总的说来,运河自唐末起曾经长期废弃不用,其中一部分甚至溃决变为污泽;其后到了后周显德年间,世宗平定淮南,打通运河,并加以开浚,才奠定了运河复航的基础;及当朝开国,运河遂重新成为连系军事政治重心的北方和经济重心的南方的大动脉。当朝立国的政策,因欲避免唐末五代藩镇之祸,以中央集权为主。因为实行中央集权政策,政府须集重兵于中央,以提高中央的威望。中央驻兵既然很多,对于粮食的需要自然增大。为着要供应巨额的粮食,政府不得不放弃建都于形势险要而漕运不便的洛阳和长安,而以处于运河旁边,南方米粮较易大量运到的汴京为首都。由此可知,中央政府的驻在地点,实为运河所决定。自此以后,由于转般法的采用,运河每年北运的几百万石的米,和为数甚大的其他物资,构成中央政权赖以支持的柱石。不特如此,运河年年向北输送的巨额物资,除用来支付汴京军政各费外,其中一部分又再向北转运往河北等地,以满足因防御外患而起的军事上的需要;此外又有一小部分运往山东一带,以作赈饥之用。由此可见,运河与当朝立国的关系所以这样密切,主要由于它军事政治重心和经济重心连系起来,从而发生一种力量,使本朝帝国在当日国际斗争的战场上能够长期站立得住。
然而到公相蔡京这里,他直接来了一次大变天。
严肃下来的赵楷,又道:“从这里走水路运粮到成都,一路费糜,未免南辕北辙,得不偿失,毕竟这粮食原本就是从东南六路花了大力气运回来的。我们这样舟车不停行船下去,人即使侥幸没事,粮食十之存一二恐怕都很难。”
赵子淔笃定的这么说,自然有他的依据的,毕竟当了许多年的监当官,漕运、钱粮几乎没人比他更清楚的了。当朝政府对于江淮物资的北运,也像前朝裴耀卿和刘晏改革漕运时那样,采取分段运输的办法,即转般法。这时首都与经济重心的江淮的距离,远较唐代为近,但因集中的军队较多,对于粮食的需要却特别的大。在另一方面,运河的水主要来自黄河,因受冬日黄河水干的影响,每年自三四月起只有半年左右可以通航,到了十月即因水浅而不能航运。运河每年既然只有二分之一左右的时间可供船只航行之用,政府对于江淮巨额米粮的北运,便只好尽量利用这半年可航的时间。
此外,运河河水的深度又没有长江那样大,不能像长江那样航行重船。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要想运河充分发挥运输的效能,转般法宝是最合适的办法。当日东南六路上供的米粮,每年都由各路转运司按照规定的时间分别运送到真(今江苏仪征县)、扬、楚(今江苏淮安县)、泗等州的转般仓,由发运司负责收受。这些贮存于各州转般仓的米,等到运河水长,可以航行的时候,便由发运司用船加紧运送往汴京去。
发运司备有巨额的钱,在平时用作籴本来购米贮藏,以便各路转运司万一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把米运到时,代替来运往汴京,以免错过了运河可航的时间。这些预先贮藏好的米,发运司多在农产丰收的时间和地点来收买,以便农产歉收路份用钱代替来缴纳;故无论在时间上,或是在空间上,它对于粮食供求的调节都有很重大的贡献。此外,因为政府实行食盐专卖,淮南沿海出产的盐多先集中于真州,以便江南荆湖及两浙等路来此的船只,把米卸下后,装盐运返各地销售;这比诸空船回去,自然要经济得多。
说到在运河上来回运米的漕船,发运司常常备有六千只。每船载米三四百石,一年往返三四次(大约由楚泗州起程的船每年可运四次,真扬则只三次)。除船夫沿途食用以外,每船一年运抵汴京的米约共一千石,合起来则六百万石。这许多在运河上来回行驶的船只,如果要讲求效率,不能够没有组织。当朝初政府以船十只组成一运输队,称为“纲”,由使臣或军大将一人负责押运。
到了大中祥符九年(1016)初,为了防止官物的侵盗,发运使李溥把三纲合并为一纲,由三人押运;三人互相合作,管理自可较前周密。再往后,到了熙宁二年(1069—1070),因为漕运吏卒常常营私舞弊,薛向遂募客舟与官舟分运,以便互相督察,杜绝流弊。至于沿途漕运吏卒所消耗的食粮,虽然可以取自船中所运的米,但却不许各船自由烧火造饭,在每一纲中,只有押纲厨船可以造饭来给大家吃,其余各船都不准动火,以策安全;因为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火灾,另一方面又可以防止盗米。至于漕运人员可以吃用他们船中所运的米,因为要避免沿途住滞,船在江上走,米粮容易受潮,久了更容易糜烂,为了赶时间,自消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就大体上说,运河每年的运米额,以六百万石的时候为多,有时更减至五百五十万石。此外,运河每年北运的其他物资,如金、银、钱、帛、茶及各种军用品,数量也非常之大。南方各地,除供米的东南六路外,四川因为距离较远,每年经长江及运河运往汴京的物品,以布帛为主;广南东路因为是对外贸易要港的所在地,每年北经赣江、长江及运河输送至汴京的物品,则以金、银、香药、犀角、象牙及百货为主。这许多物资都构成了中央政权赖以存立的经济基础;而它们所以能够由南方大量运抵中央,运河实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由南方经运河向北输送的巨额物资,不独用来养活在汴京驻防的数十万军队,和支付中央政府的行政费用,其中一部分又再向北转运往河北、河东(相当于今山西省)及陕西等路,以满足当日国防上的需要。因为当朝外患的威胁,来自北方的契丹,和西北方的大夏,而上述三路适当其冲,故政府在这些地方都配备了重兵,以维持国家的安全和独立。兵多了,军费的开支大为增加,绝非当地赋税收入所能应付,故政府不得不把一部分由运河北运的物资转运往上述三路,以供应那里因驻军的增加而起的庞大的需要。在三路中,河北与运河的交通较便,在那里因防御当日最大的外敌(契丹)而驻屯的军队又较多,故由江淮沿运河北运的物资,多输送到那里去。此外,在山东方面,当发生粮食恐慌时,政府也常把由运河北上的江淮米粮转运前往接济。
总的说来,运河自唐末起曾经长期废弃不用,其中一部分甚至溃决变为污泽;其后到了后周显德年间,世宗平定淮南,打通运河,并加以开浚,才奠定了运河复航的基础;及当朝开国,运河遂重新成为连系军事政治重心的北方和经济重心的南方的大动脉。当朝立国的政策,因欲避免唐末五代藩镇之祸,以中央集权为主。因为实行中央集权政策,政府须集重兵于中央,以提高中央的威望。中央驻兵既然很多,对于粮食的需要自然增大。为着要供应巨额的粮食,政府不得不放弃建都于形势险要而漕运不便的洛阳和长安,而以处于运河旁边,南方米粮较易大量运到的汴京为首都。由此可知,中央政府的驻在地点,实为运河所决定。自此以后,由于转般法的采用,运河每年北运的几百万石的米,和为数甚大的其他物资,构成中央政权赖以支持的柱石。不特如此,运河年年向北输送的巨额物资,除用来支付汴京军政各费外,其中一部分又再向北转运往河北等地,以满足因防御外患而起的军事上的需要;此外又有一小部分运往山东一带,以作赈饥之用。由此可见,运河与当朝立国的关系所以这样密切,主要由于它军事政治重心和经济重心连系起来,从而发生一种力量,使本朝帝国在当日国际斗争的战场上能够长期站立得住。
然而到公相蔡京这里,他直接来了一次大变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