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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林也曾参加过一些熟人和同学的婚礼,深知婚礼的焦点是新娘。新娘若是年轻漂亮,光彩照人,那么,不要说婚礼办得如何,单是那新娘就会让人艳慕不已。相反,若是新娘其貌不扬,即使婚礼办得跟国王一般隆重,都不会让人感到羡慕。而于小兰就是那种让人看上一眼就收不回目光的艳丽美人。
傅林在见到于小兰之前,已经有个女朋友,是一个市外贸局局长的女儿,在一家银行工作,如果不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于小兰,傅林恐怕会跟那位局长的千金结婚成家。但是,自从在一位朋友家见到于小兰之后,傅林便茶饭不香,夜不能寐,满脑子装的都是于小兰。他觉得于小兰是他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若是今生今世能与这样漂亮的女人生活在一起,该是如何地幸运美满!而且,于小兰也已经找好的男朋友,也是大学毕业,在一家国营大厂里当人事科长。按理说,刚分到机电总厂当材料员的傅林还不具备与人家人事科长竞争的实力。但是,不知怎么,于小兰一见到傅林,心里就有种莫名异样的感觉。当时正值盛夏,傅林穿着一双破塑料凉鞋、还没穿袜子,头上又是理着那种土里八叽的发式。所以,于小兰对他的印象就比较深刻,还以为他是农家出身的青年。那次,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只是在一起随便地说了一会话,但他们都能明显地感觉到彼此之间已经有了好感。
当时,于小兰对傅林虽有好感,但并未朝那方面去想,因为她正谈着对象,关系也挺好。所以,事后就把傅林忘了。可傅林却怎么也忘不了于小兰,他觉得于小兰才是他今生今世所要找的爱人,如果他要失去了于小兰,那么他这一生都会因此后悔而一厥不振。可是,他现在已有了对象,也已经正式确立了关系,几乎可以说已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更主要的是那女孩对自己很重情,甚至还有些崇拜。如果一旦把人家甩了,肯定会让人家非常地伤心和难过。而且,他还不知道于小兰是否已经有了对象。尽管他有许多的顾虑和担心,但是有一点却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如果他因为没有一试而失去了这次机会,他会懊悔终生的。于是,在整夜失眠和反复考虑之后,他第二天一早就给于小兰写了封信。信中把他对她的印象和思念,以及因思念而整夜失眠的事情扬扬洒洒地写了好几页。然后,就把信寄了出去。
突然收到傅林寄来的求爱信,于小兰起初还很惊异,觉得这人挺怪,有些鲁莽胆大,头次见面,相互间几乎还不怎么熟悉,不怎么了解,就把求爱信写来了。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打心眼里喜欢那个叫傅林的年轻人。他清新纯朴,斯斯文文,有种谦谦君子的沉静儒雅,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能让人有种激奋和欢愉的感觉。这样一想她就觉得那个人事科长除了精明干练和城府很深之外,却连一点让她激奋和欢愉的感觉都没有。他在她的面前更像位兄长,却一点也不像是个恋人。所以,在接到傅林来信的第二天,于小兰就主动给傅林打电话,约他一同去了兴庆公园。他们一起在林中散步,一起在湖中划船,一起在餐厅里吃饭,之后,又一起去电影院看了场电影。就在夜里傅林送她回家的路上,他们第一次相互地搂在一起接了吻。而她与那位人事科长认识都有两个来月了,还从来没有拉过手呢。尽管傅林那时从学校刚出来不久,连个房子都没有,只是住在单位的单身宿舍里,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决定非他不嫁。刚好,她父母也都是很传统很本分的人,见傅林诚实稳重,模样清俊,而且工作也不错,又是大学毕业,就觉得女儿跟着他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不会委屈受气。所以,就对傅林比较喜欢和满意。也就是在见过于小兰的第二天,傅林随即就写了封简短的信,以自己打算调回老家为由,了却了自己跟那位局长千金的恋爱关系。
请关注张宝同的签约作品《诗意的情感》纪实著,精短散文、生活随笔和中短篇小说,正在上传《天堂悲歌》17.风暴袭来)
傅林也曾参加过一些熟人和同学的婚礼,深知婚礼的焦点是新娘。新娘若是年轻漂亮,光彩照人,那么,不要说婚礼办得如何,单是那新娘就会让人艳慕不已。相反,若是新娘其貌不扬,即使婚礼办得跟国王一般隆重,都不会让人感到羡慕。而于小兰就是那种让人看上一眼就收不回目光的艳丽美人。
傅林在见到于小兰之前,已经有个女朋友,是一个市外贸局局长的女儿,在一家银行工作,如果不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于小兰,傅林恐怕会跟那位局长的千金结婚成家。但是,自从在一位朋友家见到于小兰之后,傅林便茶饭不香,夜不能寐,满脑子装的都是于小兰。他觉得于小兰是他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姑娘,若是今生今世能与这样漂亮的女人生活在一起,该是如何地幸运美满!而且,于小兰也已经找好的男朋友,也是大学毕业,在一家国营大厂里当人事科长。按理说,刚分到机电总厂当材料员的傅林还不具备与人家人事科长竞争的实力。但是,不知怎么,于小兰一见到傅林,心里就有种莫名异样的感觉。当时正值盛夏,傅林穿着一双破塑料凉鞋、还没穿袜子,头上又是理着那种土里八叽的发式。所以,于小兰对他的印象就比较深刻,还以为他是农家出身的青年。那次,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只是在一起随便地说了一会话,但他们都能明显地感觉到彼此之间已经有了好感。
当时,于小兰对傅林虽有好感,但并未朝那方面去想,因为她正谈着对象,关系也挺好。所以,事后就把傅林忘了。可傅林却怎么也忘不了于小兰,他觉得于小兰才是他今生今世所要找的爱人,如果他要失去了于小兰,那么他这一生都会因此后悔而一厥不振。可是,他现在已有了对象,也已经正式确立了关系,几乎可以说已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更主要的是那女孩对自己很重情,甚至还有些崇拜。如果一旦把人家甩了,肯定会让人家非常地伤心和难过。而且,他还不知道于小兰是否已经有了对象。尽管他有许多的顾虑和担心,但是有一点却是十分明确的,那就是如果他因为没有一试而失去了这次机会,他会懊悔终生的。于是,在整夜失眠和反复考虑之后,他第二天一早就给于小兰写了封信。信中把他对她的印象和思念,以及因思念而整夜失眠的事情扬扬洒洒地写了好几页。然后,就把信寄了出去。
突然收到傅林寄来的求爱信,于小兰起初还很惊异,觉得这人挺怪,有些鲁莽胆大,头次见面,相互间几乎还不怎么熟悉,不怎么了解,就把求爱信写来了。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打心眼里喜欢那个叫傅林的年轻人。他清新纯朴,斯斯文文,有种谦谦君子的沉静儒雅,和这样的人在一起,能让人有种激奋和欢愉的感觉。这样一想她就觉得那个人事科长除了精明干练和城府很深之外,却连一点让她激奋和欢愉的感觉都没有。他在她的面前更像位兄长,却一点也不像是个恋人。所以,在接到傅林来信的第二天,于小兰就主动给傅林打电话,约他一同去了兴庆公园。他们一起在林中散步,一起在湖中划船,一起在餐厅里吃饭,之后,又一起去电影院看了场电影。就在夜里傅林送她回家的路上,他们第一次相互地搂在一起接了吻。而她与那位人事科长认识都有两个来月了,还从来没有拉过手呢。尽管傅林那时从学校刚出来不久,连个房子都没有,只是住在单位的单身宿舍里,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决定非他不嫁。刚好,她父母也都是很传统很本分的人,见傅林诚实稳重,模样清俊,而且工作也不错,又是大学毕业,就觉得女儿跟着他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不会委屈受气。所以,就对傅林比较喜欢和满意。也就是在见过于小兰的第二天,傅林随即就写了封简短的信,以自己打算调回老家为由,了却了自己跟那位局长千金的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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