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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我得帮忙啊,我这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螃蟹横着走,夫唱妇随,你这点问题都想不明白?”
现场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一起盯着蝴蝶,大家都一脸的惊讶,有人还在笑,但那笑容很诡异。
赵兵叹道:“小蝴蝶,可以不老是用这句话吗?我听得耳朵都得起茧子了!”
胖子却嘿嘿笑道:“我感兴趣的是,你什么时候成他的人了?他刚刚还说自己是处男的!”
铃铛也开玩笑道:“小蝴蝶,你不是一直对我说要把第一次带到新婚夜吗,怎么,也等不及了,耐不住寂寞了,啧啧,原来你都是忽悠我的啊?”
“快松手!”王若飞趁机挣脱。
蝴蝶虽然性格直率,可她到底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大姑娘,一听这话,脸都红了,但她很快就发飚,大吼一声:“你们一定是听错了,走,吃饭去,我快饿死了。”
转过头,她问王若飞:“定的什么地方?”
“老地方。”王若飞还在揉着胳膊。
这种温柔,他很吃不消,不过心里倒是挺爽的。
没办法,他就是这么贱,三天不打,上房掀瓦,嘴里叫着不要,其实还很享受,就跟某些女人在某些特殊的环境中差不多的心态,丫就一变态心理。
“兄弟们,聚贤庄,走起!”
蝴蝶带头,一群人往不远处的小巷子走去。
王若飞在后面叫道:“等等我,我给崔叔带的烟还在车上!”
说起这聚贤庄,倒是有许多的故事。
聚贤庄的老板姓崔,叫崔大志,外号崔大嘴,六十多岁一大叔,老婆姓沈,叫沈吟春,名字都称得上是响当当啊,在这一片可有名了。
崔大志厨艺不错,但他的口才比他的厨艺更好。
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一群小伙伴们才刚刚读小学六年级,那时候大家就经常聚在一起,逃课出来喝酒那是常有的事情,不知道是谁先发现这个地方的,最后就把这里当成在了根据地,成了他们固定的聚会点。
一群在燕京最有钱有势的公子哥,最喜欢的却是聚在这个小餐厅里听老板讲盗墓故事。
这崔大嘴的故事贼多,后来大家混得熟了,才知道,他以前干的就是盗墓的勾当,后来或许是受了天谴,生了个女儿从小就双目失明,这一对大盗最后洗心革面,从此金盆洗手,开了这家小餐馆。
那时候这餐馆还不叫聚贤庄,后来还是在赵兵的怂恿下,老板才改了店名,招牌还是赵兵花钱做的,一帮人强行给按在了门上,便把店名给改了。
于是,这么多年以来,这店名就一直叫聚贤庄。
拿赵兵的话来说,一群好汉都把这里当成了聚会的据点,叫聚贤庄才最贴切,对了,聚贤庄三个字,还是赵兵提上去的。
其实这家店生意并不怎么样,好在铺子是自家的,崔大嘴倒也在不乎,一家三口便住在这里,过着最平静的生活,这崔大嘴或许是为了赎罪,他信佛,人生就两大爱好,抽烟,捐款。
反正有几个钱便捐出去了,一家人过着最清贫的生活,但一家人却特别有爱,过得特心安理得。
拿他的话说,年轻时候做过太多没良心的事情,掘人祖坟啊,多造孽的事情,这后半生便要积德行善,不过他捐钱,从不用本名。
所以,这崔大嘴也算是一传奇人物,只是知道他故事的人,仅限于赵兵这群兄弟姐妹。
后来赵兵等人陆续出身了社会,这里便成了胖子等人聚会的地点,不过大家参加了工作,来这里的时间便少了。
可就是赵兵等人爱往这里钻,一钻就是十几年,这里也成了燕京的一个很有名的地方,后来也有人偶尔心血来潮,过来坐坐,想要找找公子哥们一起聚会的感觉只是都没能坚持多久。
生意是不愠不火,饿不死,发不了财,凭着厨艺挺好,一家人的温饱是绝没有问题的。
崔大嘴昨天就接到了王若飞的电话,提前一天就在准备今晚的聚会,仅有的三张桌子拼成一张,厨房里面热火朝天,柜台后面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长得很普通,却是安安静静,正在cd,这叫是崔欢,很有爱的一名字,崔大嘴中年得女,却是天生残疾,所以他希望女儿一辈子都开心欢乐,便取名为欢欢,女儿喜欢听音乐,他就攒钱给女儿买了cd机,怕她一个人在家寂寞,为了方便照顾,他又把女儿每天带到店里。
对了,崔欢十岁那年,因为走路不小心,掉进了下水道,最后好不容易救起来,却摔断了腿,一只腿永远失去,另外一只腿也是一瘸一瘸的。
赵兵等人一进了店门,已经看到诺大一张桌子,摆满了各种菜肴,色香味俱全。
大家一起坐下,吵吵嚷嚷,王若飞把几张cd悄悄塞给身边的蝴蝶,道:“你给欢欢送过去。”
“你自己不能送啊?”蝴蝶小声抱怨:“每次都让我送。”
“她不喜欢我。”王若飞很有自知之明。
他说的是实情,这崔欢,对这群公子哥,可没什么好感,很少和他们说话,或许在她看来,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人。
蝴蝶把几张cd悄悄给了沈吟春,后者道谢。
接着,崔大嘴终于端着最后一盆鱼从厨房出来,满头大汗,只穿了一条汗衬,还是洗得比较干净的,脸色有些泛红,看得出来,他还是很高兴的。
“你们可有好久没聚得这么齐了,有好多年了吧?”崔大嘴擦了擦手,感慨道。
赵兵想了想,有些感慨的道:“是有好多年了。”
打架,我得帮忙啊,我这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螃蟹横着走,夫唱妇随,你这点问题都想不明白?”
现场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一起盯着蝴蝶,大家都一脸的惊讶,有人还在笑,但那笑容很诡异。
赵兵叹道:“小蝴蝶,可以不老是用这句话吗?我听得耳朵都得起茧子了!”
胖子却嘿嘿笑道:“我感兴趣的是,你什么时候成他的人了?他刚刚还说自己是处男的!”
铃铛也开玩笑道:“小蝴蝶,你不是一直对我说要把第一次带到新婚夜吗,怎么,也等不及了,耐不住寂寞了,啧啧,原来你都是忽悠我的啊?”
“快松手!”王若飞趁机挣脱。
蝴蝶虽然性格直率,可她到底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大姑娘,一听这话,脸都红了,但她很快就发飚,大吼一声:“你们一定是听错了,走,吃饭去,我快饿死了。”
转过头,她问王若飞:“定的什么地方?”
“老地方。”王若飞还在揉着胳膊。
这种温柔,他很吃不消,不过心里倒是挺爽的。
没办法,他就是这么贱,三天不打,上房掀瓦,嘴里叫着不要,其实还很享受,就跟某些女人在某些特殊的环境中差不多的心态,丫就一变态心理。
“兄弟们,聚贤庄,走起!”
蝴蝶带头,一群人往不远处的小巷子走去。
王若飞在后面叫道:“等等我,我给崔叔带的烟还在车上!”
说起这聚贤庄,倒是有许多的故事。
聚贤庄的老板姓崔,叫崔大志,外号崔大嘴,六十多岁一大叔,老婆姓沈,叫沈吟春,名字都称得上是响当当啊,在这一片可有名了。
崔大志厨艺不错,但他的口才比他的厨艺更好。
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一群小伙伴们才刚刚读小学六年级,那时候大家就经常聚在一起,逃课出来喝酒那是常有的事情,不知道是谁先发现这个地方的,最后就把这里当成在了根据地,成了他们固定的聚会点。
一群在燕京最有钱有势的公子哥,最喜欢的却是聚在这个小餐厅里听老板讲盗墓故事。
这崔大嘴的故事贼多,后来大家混得熟了,才知道,他以前干的就是盗墓的勾当,后来或许是受了天谴,生了个女儿从小就双目失明,这一对大盗最后洗心革面,从此金盆洗手,开了这家小餐馆。
那时候这餐馆还不叫聚贤庄,后来还是在赵兵的怂恿下,老板才改了店名,招牌还是赵兵花钱做的,一帮人强行给按在了门上,便把店名给改了。
于是,这么多年以来,这店名就一直叫聚贤庄。
拿赵兵的话来说,一群好汉都把这里当成了聚会的据点,叫聚贤庄才最贴切,对了,聚贤庄三个字,还是赵兵提上去的。
其实这家店生意并不怎么样,好在铺子是自家的,崔大嘴倒也在不乎,一家三口便住在这里,过着最平静的生活,这崔大嘴或许是为了赎罪,他信佛,人生就两大爱好,抽烟,捐款。
反正有几个钱便捐出去了,一家人过着最清贫的生活,但一家人却特别有爱,过得特心安理得。
拿他的话说,年轻时候做过太多没良心的事情,掘人祖坟啊,多造孽的事情,这后半生便要积德行善,不过他捐钱,从不用本名。
所以,这崔大嘴也算是一传奇人物,只是知道他故事的人,仅限于赵兵这群兄弟姐妹。
后来赵兵等人陆续出身了社会,这里便成了胖子等人聚会的地点,不过大家参加了工作,来这里的时间便少了。
可就是赵兵等人爱往这里钻,一钻就是十几年,这里也成了燕京的一个很有名的地方,后来也有人偶尔心血来潮,过来坐坐,想要找找公子哥们一起聚会的感觉只是都没能坚持多久。
生意是不愠不火,饿不死,发不了财,凭着厨艺挺好,一家人的温饱是绝没有问题的。
崔大嘴昨天就接到了王若飞的电话,提前一天就在准备今晚的聚会,仅有的三张桌子拼成一张,厨房里面热火朝天,柜台后面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长得很普通,却是安安静静,正在cd,这叫是崔欢,很有爱的一名字,崔大嘴中年得女,却是天生残疾,所以他希望女儿一辈子都开心欢乐,便取名为欢欢,女儿喜欢听音乐,他就攒钱给女儿买了cd机,怕她一个人在家寂寞,为了方便照顾,他又把女儿每天带到店里。
对了,崔欢十岁那年,因为走路不小心,掉进了下水道,最后好不容易救起来,却摔断了腿,一只腿永远失去,另外一只腿也是一瘸一瘸的。
赵兵等人一进了店门,已经看到诺大一张桌子,摆满了各种菜肴,色香味俱全。
大家一起坐下,吵吵嚷嚷,王若飞把几张cd悄悄塞给身边的蝴蝶,道:“你给欢欢送过去。”
“你自己不能送啊?”蝴蝶小声抱怨:“每次都让我送。”
“她不喜欢我。”王若飞很有自知之明。
他说的是实情,这崔欢,对这群公子哥,可没什么好感,很少和他们说话,或许在她看来,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人。
蝴蝶把几张cd悄悄给了沈吟春,后者道谢。
接着,崔大嘴终于端着最后一盆鱼从厨房出来,满头大汗,只穿了一条汗衬,还是洗得比较干净的,脸色有些泛红,看得出来,他还是很高兴的。
“你们可有好久没聚得这么齐了,有好多年了吧?”崔大嘴擦了擦手,感慨道。
赵兵想了想,有些感慨的道:“是有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