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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在丰收的喜悦里。别忘了,这里才是暹罗大陆真正的鱼米之乡。就连翠微峰上的九溪暖阁里,也比平日多了些热闹。
此刻,在上官莲儿的案头,端端正正摆放着一张素雅的请柬。这份请柬的样式非常特别,四边皆是精细的刺绣,对角微微卷起,远观像一方尚未烫平的娟帕。做工和用料都极为考究之外,还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传帕印社”的邀请来了,还附带着最新一期《雾里看花》。莲儿只是好奇这个名字而已,其他的倒没太在意。方九娘的眉头拧着,她知道一扇大门正在向小女子敞开,门的后面是一个个小圈子环环相扣,一重重门第分明。这已经是连日来的第三份邀约,无一例外都是城中大家闺秀的私密会所。这种拉帮结伙的小团体都很短暂,通常是姑娘们婚前最主要的消遣,一旦挑头的出了阁,这个会社也就散了。但成员之间的关系却很稳固,往往可以绵延一生。
青葱年代的方九娘,就曾与几个闺中密友组过九溪诗社,办过‘云中月’这类刊物。她是群雌粥粥里的领袖,曾经以为自己鹤立鸡群,就不该随波逐流。那几年,赈灾救济,办学铺路,正经轰轰烈烈地干过几件大事。
她向这个男子的世界宣誓过主权,并希望姐妹们也能这样自主过活。直到最后,她发现女子求名才不是什么想自主,到底是为了嫁得更好而已,只有自己傻傻分不清楚。更重要的是,那个本该坚定地站在她身后的男人走了。姐妹们一个个乘着姻缘双宿双飞去了,自己抬了一圈身价,却成了镇店之宝。孤零零的呆鹤,和沙漠中最后一只鸵鸟有啥区别?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姐妹们重逢的多了,就不太用孩子的事烦她,年轻时特无心的秀恩爱,早化成发自肺腑的牢骚,反倒是对九溪诗社曾经的时光愈发怀念。
最好笑的要数嫁人最早的老幺,年轻时但凡夫妻吵架,她就向她老头儿撇盘子,听说年初男方告到她娘家,说她飞的越来越准,都快成绝技了......。
回忆到了这里,方九娘有种再活一回的冲动,心底的恶趣味就像开春的野草般滋生,那么的无法抑制。她围着莲儿打着转,一圈一圈玩味地看了又看,就像在端详另外一件镇店之宝。于是她很愉快地笑起来,笑得小丫头很惊悚......。
.............
阿呆被人一脚踹落湖里,还得颠颠爬回去背人家下来。要不然咋办?眼看着她变身小母狼,表演天狗吃月亮?也不知道是真晕高还是在撒娇,反正背着她走过很多里地,也不差这一里半里的。
这回总算见识了高原儿女的脾气,面对幽怨如颦儿的苗小姐,呆爷不得不鬼话连篇作揖如捣蒜,临了还将冒死采摘的汞红果全掏出来赔罪,这才算蒙混过关。这个教训太深刻了,本来只想掏一半的,一冲动就......。
那一晚统共就偷了十几串,能用的还不到一百颗。这些时日晾了晒、蒸完了磨,小心翼翼耗时费力,这才将有汞毒的果肉除去,这时候甭提多心疼了。
一提到这汞红果的驻颜神效,小女子欢天喜地立马大赦天下,将阿呆滥情的罪过从死缓换成了无期,就是不知道啥时候找后账,估计随时随地得防备着。想着就让人恓惶。
小蝶被剜了心头肉,完全变恶毒了。大半夜不睡觉又开始哼哼,这可比唐三藏的紧箍咒还要命,关键是太近了,就在脑袋里。害得阿呆整整灌下去两坛子谷中仙,这才朦朦胧胧来了点睡意。
“刚才你跟谁商量了?东西是你的吗,也不问问良心,就拿来穷大方?”
“这就要睡了,老娘还没讲完呢!喂喂喂!要不要本姑娘哄你睡?”
“...月儿明灯儿静,树叶儿遮窗棂...我地宝贝,你睡在梦中...。”
“哈!!新编了首歌谣给你听哦:我是一颗树,猎人常来我家住,他说等白兔。我是一头熊,一头爱干净的熊,我也在等白兔。......小白兔啊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正好抓住甩一甩,甩完俺好开屁股......大老爷别打了!别打了!我就是那只兔子~~~”。
我勒个去,时断时续的调调陪了这位爷一宿,一大清早就头疼得让人想跳河。于是空山幽谷里,阿呆一个人哔哩啪啦地,整个营地都惊醒了。黑黑的两个大眼袋,配上一后背唬字纹身,被吵醒的苗家人又开始怀疑少东主的眼光。比起这位,好像魏六少爷更知书达理一些吧。
(注:这一章之前,有点写断片了,落笔何处完全没谱。本章初名‘顺理成章’,后来变成‘人之常情’,其实都不对。写的也是稀碎,想法和写出来的东西完全是两码事,有点精神分裂的前兆。所以写得非常慢,简直是三天憋出六个字。小苗是个生活原形人物,很喜欢所以想写好她。青春年少,总会有一个甘心为你打饭的红颜,她念着你的好,却大多没个好果子吃,正所谓上赶子不是买卖。换位思考,这个人要是男方自己又如何。这里只是在讲述一个好人家的闺女,看上一个横蹦烂卷的穷小子,不管这家伙是不是王子变的,依然只有接受与错过两种选择。脑中的画面是诺丁山里最深刻的一段:“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在向她爱的人说:希望他爱她”。大概是这一段吧。于是就在想,当这个家伙用冲动时散发的荷尔蒙,迷惑了那个女子,让她芳心暗许。最后却告诉她,她所爱慕的一切是幻觉,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这不光是自恋,估计这哥们是想多了,人家都没嫌弃,您跟这儿纠结啥呢?她的情意你看懂了,还跟人家玩了那么久的暧昧,最后还范犹豫?这就叫禽兽不如。本人不想否认男人心里有后宫这块阴暗角落,甚至也想饥不择食后提上裤子不认账,但至少不是这本书想讲的。我想讲的是:准备好了的,也想清楚的,那应该叫计划,至于是不是爱,我未知。)
浸在丰收的喜悦里。别忘了,这里才是暹罗大陆真正的鱼米之乡。就连翠微峰上的九溪暖阁里,也比平日多了些热闹。
此刻,在上官莲儿的案头,端端正正摆放着一张素雅的请柬。这份请柬的样式非常特别,四边皆是精细的刺绣,对角微微卷起,远观像一方尚未烫平的娟帕。做工和用料都极为考究之外,还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传帕印社”的邀请来了,还附带着最新一期《雾里看花》。莲儿只是好奇这个名字而已,其他的倒没太在意。方九娘的眉头拧着,她知道一扇大门正在向小女子敞开,门的后面是一个个小圈子环环相扣,一重重门第分明。这已经是连日来的第三份邀约,无一例外都是城中大家闺秀的私密会所。这种拉帮结伙的小团体都很短暂,通常是姑娘们婚前最主要的消遣,一旦挑头的出了阁,这个会社也就散了。但成员之间的关系却很稳固,往往可以绵延一生。
青葱年代的方九娘,就曾与几个闺中密友组过九溪诗社,办过‘云中月’这类刊物。她是群雌粥粥里的领袖,曾经以为自己鹤立鸡群,就不该随波逐流。那几年,赈灾救济,办学铺路,正经轰轰烈烈地干过几件大事。
她向这个男子的世界宣誓过主权,并希望姐妹们也能这样自主过活。直到最后,她发现女子求名才不是什么想自主,到底是为了嫁得更好而已,只有自己傻傻分不清楚。更重要的是,那个本该坚定地站在她身后的男人走了。姐妹们一个个乘着姻缘双宿双飞去了,自己抬了一圈身价,却成了镇店之宝。孤零零的呆鹤,和沙漠中最后一只鸵鸟有啥区别?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姐妹们重逢的多了,就不太用孩子的事烦她,年轻时特无心的秀恩爱,早化成发自肺腑的牢骚,反倒是对九溪诗社曾经的时光愈发怀念。
最好笑的要数嫁人最早的老幺,年轻时但凡夫妻吵架,她就向她老头儿撇盘子,听说年初男方告到她娘家,说她飞的越来越准,都快成绝技了......。
回忆到了这里,方九娘有种再活一回的冲动,心底的恶趣味就像开春的野草般滋生,那么的无法抑制。她围着莲儿打着转,一圈一圈玩味地看了又看,就像在端详另外一件镇店之宝。于是她很愉快地笑起来,笑得小丫头很惊悚......。
.............
阿呆被人一脚踹落湖里,还得颠颠爬回去背人家下来。要不然咋办?眼看着她变身小母狼,表演天狗吃月亮?也不知道是真晕高还是在撒娇,反正背着她走过很多里地,也不差这一里半里的。
这回总算见识了高原儿女的脾气,面对幽怨如颦儿的苗小姐,呆爷不得不鬼话连篇作揖如捣蒜,临了还将冒死采摘的汞红果全掏出来赔罪,这才算蒙混过关。这个教训太深刻了,本来只想掏一半的,一冲动就......。
那一晚统共就偷了十几串,能用的还不到一百颗。这些时日晾了晒、蒸完了磨,小心翼翼耗时费力,这才将有汞毒的果肉除去,这时候甭提多心疼了。
一提到这汞红果的驻颜神效,小女子欢天喜地立马大赦天下,将阿呆滥情的罪过从死缓换成了无期,就是不知道啥时候找后账,估计随时随地得防备着。想着就让人恓惶。
小蝶被剜了心头肉,完全变恶毒了。大半夜不睡觉又开始哼哼,这可比唐三藏的紧箍咒还要命,关键是太近了,就在脑袋里。害得阿呆整整灌下去两坛子谷中仙,这才朦朦胧胧来了点睡意。
“刚才你跟谁商量了?东西是你的吗,也不问问良心,就拿来穷大方?”
“这就要睡了,老娘还没讲完呢!喂喂喂!要不要本姑娘哄你睡?”
“...月儿明灯儿静,树叶儿遮窗棂...我地宝贝,你睡在梦中...。”
“哈!!新编了首歌谣给你听哦:我是一颗树,猎人常来我家住,他说等白兔。我是一头熊,一头爱干净的熊,我也在等白兔。......小白兔啊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正好抓住甩一甩,甩完俺好开屁股......大老爷别打了!别打了!我就是那只兔子~~~”。
我勒个去,时断时续的调调陪了这位爷一宿,一大清早就头疼得让人想跳河。于是空山幽谷里,阿呆一个人哔哩啪啦地,整个营地都惊醒了。黑黑的两个大眼袋,配上一后背唬字纹身,被吵醒的苗家人又开始怀疑少东主的眼光。比起这位,好像魏六少爷更知书达理一些吧。
(注:这一章之前,有点写断片了,落笔何处完全没谱。本章初名‘顺理成章’,后来变成‘人之常情’,其实都不对。写的也是稀碎,想法和写出来的东西完全是两码事,有点精神分裂的前兆。所以写得非常慢,简直是三天憋出六个字。小苗是个生活原形人物,很喜欢所以想写好她。青春年少,总会有一个甘心为你打饭的红颜,她念着你的好,却大多没个好果子吃,正所谓上赶子不是买卖。换位思考,这个人要是男方自己又如何。这里只是在讲述一个好人家的闺女,看上一个横蹦烂卷的穷小子,不管这家伙是不是王子变的,依然只有接受与错过两种选择。脑中的画面是诺丁山里最深刻的一段:“我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在向她爱的人说:希望他爱她”。大概是这一段吧。于是就在想,当这个家伙用冲动时散发的荷尔蒙,迷惑了那个女子,让她芳心暗许。最后却告诉她,她所爱慕的一切是幻觉,对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这不光是自恋,估计这哥们是想多了,人家都没嫌弃,您跟这儿纠结啥呢?她的情意你看懂了,还跟人家玩了那么久的暧昧,最后还范犹豫?这就叫禽兽不如。本人不想否认男人心里有后宫这块阴暗角落,甚至也想饥不择食后提上裤子不认账,但至少不是这本书想讲的。我想讲的是:准备好了的,也想清楚的,那应该叫计划,至于是不是爱,我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