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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络绎甚至觉得下午不去看表演,就一直在这里撸猫也可以。
“喵喵喵!”大花猫好像知道林络绎在想什么,无比积极地回应着,以一种和自己体型完全不相称的灵活在林络绎的怀里打了个滚把毛绒绒的肚皮露出来,“喵喵!”
林络绎:啊我死了!!
一片和谐的氛围中唯有霍夕山挑了挑眉毛,嘴角边露出一丝半真半假的笑意,忽然扬了扬手朝吧台:“老板,你的猫在这。”
林络绎:“……”
大花猫:“……喵。”
这顿饭让霍夕山尝到了备受冷落的滋味。吃完饭后他一刻也不想多做停留,强行拉着林络绎离开了。
可惜还是半道被猫截胡。
看着大花猫从吧台上一跃跳进林络绎怀里,用两只前爪紧紧勾住林络绎的衣服,一颗毛脑袋还左右乱蹭的模样,霍夕山一时无语。
“喵喵喵喵!”大花猫掐着小嗓子尽情撒娇。
可怕的是林络绎竟然一本正经地跟它对话:“好的宝贝,我会来看你的,但是现在我真的要走了。”
“喵喵喵。”
“我也舍不得你。”他一边说一边亲了亲大花猫的脑袋。亲完了,大花猫举起一只爪子在林络绎面前,林络绎一秒钟心领神会,凑上去又亲亲它粉白的肉垫。
霍夕山摸了摸下巴,这胖猫的皮毛油光水滑,应该够做一条围脖的吧?
看着一人一猫难舍难分,酒馆老板在旁边呵呵笑着:“伊莎应该很喜欢你的朋友,它以前可从不黏人的。”
“从不黏人?”霍夕山哂笑,对这只猫的脾性表示怀疑。
老板连连点头,“对,别看伊莎现在这样,但它平时是一只很高冷的猫呢,每天喝完酒就随便找个地方趴着睡觉,如果有人要摸它打扰它的美梦,它可是会不高兴的。”
“它还喝酒??”霍夕山惊讶道,又看了一眼赖在林络绎怀里的大花猫,严重怀疑这只猫现在是在发酒疯。
“对,伊莎特别喜欢喝酒,说是沉迷酒精不可自拔也不过分……不过为了它的健康着想,我们每天只允许它喝舔一小口。”老板笑着说。
最后林络绎也没和这只叫做伊莎的大花猫分开,老板得知了他们要继续在狂欢集市逗留几个小时然后去众神剧场看表演以后,干脆大方地允许林络绎把猫暂时外带走,只要在表演开始前再把猫送回来就行。
于是原本好好的两人同行就变成了一人一猫和另一人,而霍夕山毫无疑问就是被排斥在外的“另一人”。
午后的狂欢集市依旧很热闹,或许是因为表演快开始了,不时有穿着表演服画着满脸油彩的当地人出现在集市的各个角落,他们和摊主都很熟了,大声地交谈说笑着。
林络绎在路边发现了一个类似地球上钓金鱼的那种摊子,只不过钓池里的东西不是鱼,而是卜兰达星特产的一种石头。这种石头看上去和珍珠差不多大小,通体是淡淡的莹白色,介于生命体和非生命体之间,当它们泡在特殊的溶液中时会四处移动,而一旦离开溶液就变成真的石头。再加上它们会发光,所以经常被用来做饰品。
“你想玩这个?”看林络绎一脸兴味盎然的样子,霍夕山去摊主那里买了五十元联邦币的捞具,一共十个,都是用纸糊的,看上去非常脆弱。
“想!”林络绎点头,把捞具接过来,充满信心地道,“我小时候玩这个特别厉害,捞哭过好几个老板呢,你想要哪块石头我给你捞。”
霍夕山当真想了想,指着钓池角落里一块三角形的石头道,“就这个吧。”
“看我的。”林络绎胸有成竹,一把将趴在自己肩头打哈欠的伊莎拎起来放进霍夕山的怀里,自己则走到钓池旁边蹲下,“你们在那儿给我加油就行了。”
猝不及防之下一人一猫四目相对。
伊莎:“喵喵喵!”
——愚蠢的人类!
霍夕山:“……”
——呵,胖猫。
五分钟后,连着捞废了六个捞具的林络绎终于成功地把霍夕山选定的石头从钓池里捞了起来。
“霍夕山,你的石头。”林络绎捏着捞具的手柄小声说,似乎是害怕自己的声音稍微大一点那块石头就会受惊然后再次逃走似的。
霍夕山顿了一下,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林络绎能捞上来,毕竟这种把戏看起来就像是骗小孩子零用钱的。
“怎么样,我厉害吧?”即便换了一个时空,自己的实力依然过硬,曾经的捞金鱼大佬林络绎忍不住洋洋自得,一边说一边把石头从泡烂了半边的纸网上拿下来,递到霍夕山面前,“这么大一块在外面买要二百块,你只花了五十块,而且还剩三个捞具呢,我感觉我状态还可以——你还想要哪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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