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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释文
1。麟:程俊英译注的诗经曰:“麟,麒麟。我国古代传说中的动物,被描写为鹿身、牛尾、马蹄、头上一角,古人认为是一种仁兽。后人或以为即长颈鹿。所谓仁兽,即严粲诗缉所说:‘有足者宜碮(踢),唯麟之足,可以碮而不碮;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
陆机毛诗草木鸟兽鱼虫疏中描述麒麟:它长着麋鹿一样的身体,牛一样的尾,马一样的脚,黄颜色,圆蹄子,一只角,角顶端有肉。它的声音就如黄钟大吕一样,行步端端正正,游走一定要选择地点,审视清楚而后居处,不踩踏生虫,不践踏青草,独处独行,不与别的动物同行,不会落入陷阱,更不会遭遇罗网,这种动物只有在国君圣明的时候才会出现。
以上引文中,陆机之说最有启发性。
2。振振:此二字还见于螽斯:“宜尔子孙,振振兮。”乃“振奋貌”在本篇形容高谈阔论的“公子”、趾高气扬的“公姓”、不可一世的“公族”
3。公子、公姓、公族:极具代表性的一种说法是:诸侯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孙曰公姓,诸侯曾孙以下称公族。“公孙之子,支系旁生,各自成族,总括名之公族”(程俊英诗经)。
“子”古代对男子的美称与尊称。“子”的甲骨文像一个初生婴儿形,以此作为对人的尊称或敬称,大概是因为婴儿往往会受到人们的喜爱和眷顾的原因吧。
“姓”甲骨文从女,从生会意。本义为标志家族的字。上古有姓又有氏,姓是族号,随母系,不能改变;氏是姓的分支,可以自立,能改变,即所谓“因生以赐姓,胙(赐)之土而命之氏”战国以前,只有贵族有姓,奴隶没有姓。所以,如果说“子”虽然受人尊敬但还是一介平民的话“姓”则意味着身份出现了嬗变和提升,乃是拥有姓氏的贵族了。
“族”甲骨文像旗帜下聚集众矢之状。古代往往同一家族或氏族为一战斗单位,以便保家卫国。所以“族”表示已有封地,地位较普通的贵族又有所提升,不仅有姓氏可以传承,更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为这种传承作保障。
“公”甲骨文会平分器皿中东西之意。意为:属于国家、大众或集体的。即所谓“无私”以“公”冠于“子”、“姓”、“族”前,意在强调那些峨冠博带的士大夫、贵族、诸侯们,可都是一心为人民服务、不惜自我牺牲的“公家人”呐!从而极大地增强了反讽效果。
在本篇中“公子”对应“麟之趾”“公姓”对应“麟之定”“公族”对应“麟之角”从“趾”到“定”到“角”正体现了地位由低到高的变化。所以,认为“诸侯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孙曰公姓,诸侯曾孙以下称公族”纯属牵强附会的无稽之谈。
4。吁:表示叹气。可见于前面的卷耳:“云何吁矣!”表示气之长出。含有呼告、呼喊之意。
5。嗟:篆文从言从差,隶变后楷书写作嗟。“差”金文会用手搓麦粒之意。由此可以想见“嗟”是嘬着牙花子说出的话或发出的声响。故表示“痛惜”、“感慨”、“悲痛”、“赞美”等意。
6。“吁”与“嗟”:两者皆有叹息意。具体到本篇“吁”暗示了女主人公哭天抢地,抱怨命运不公的这么一个状态;“嗟”则暗示了女主人公咬牙切齿、满怀痛恨的这么一个状态。故前者为“怨天”后者为“尤人”也就是先是骂天,后是骂人。表明女主人公认识到所谓的“天灾人祸”人祸才是最终和最根本的原因——王公贵族才是爱人战死的罪魁祸首。
7。趾:脚也。麒麟的脚类似于马蹄,故此处“趾”不是“脚趾”之意。根据陆机毛诗草木鸟兽鱼虫疏中描述的麒麟,可以知道它“游走一定要选择地点,审视清楚而后居处,不踩踏生虫,不践踏青草,不会落入陷阱,更不会遭遇罗网”以此讥讽能人雅士们只会“君子动口不动手”能够“明哲保身”不入险地,上阵杀敌的事总是撺掇、怂恿别人去干,自己却想方设法逃避保家卫国的责任。是谓“背黑锅我来,送死你去”
8。定:甲骨文会到房中止息之意。有“安稳、宁静、平静、镇静”之意。具体到本篇,一般译者皆以为应释作“额头”可是根据何在?首先,若释作“额头”与下一句的“角”不有重复之嫌吗?其次,若释作“额头”又怎能符合“定”之安定、止息的含义呢?
因此“定”就是臀部。臀部是用来坐的,正符合“定”的止息意。可以认为通“腚”但较之“腚”含义更丰富些。其实是在嘲讽王公贵族们没有安邦定国的才能却安居高位,过着尸位素餐、安乐无虞的寄生虫生活
9。角:兽角也。但似应读作“lu”以与“族”押韵也。即:“角”通“甪(lu)”也。
“甪”是“角”的后起分化字。甲骨文和金文皆象带纹路的兽角形,与“角”的甲骨文和金文并无殊异。古今韵会举要。屋韵:“甪,兽角挺。”意为兽角挺起。但从“角”与“甪”的对比可知“角”上头从“刀”(“刀”兵也),强调其攻击性;“甪”上头从“丿”(“丿”常用以表示拉引器物或符号),意为招架,强调其防御性。麒麟有独角,且角顶端有肉,并不擅长抵触,故此处“角”应读“lu”实应为“甪”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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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国风。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释文
1。麟:程俊英译注的诗经曰:“麟,麒麟。我国古代传说中的动物,被描写为鹿身、牛尾、马蹄、头上一角,古人认为是一种仁兽。后人或以为即长颈鹿。所谓仁兽,即严粲诗缉所说:‘有足者宜碮(踢),唯麟之足,可以碮而不碮;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
陆机毛诗草木鸟兽鱼虫疏中描述麒麟:它长着麋鹿一样的身体,牛一样的尾,马一样的脚,黄颜色,圆蹄子,一只角,角顶端有肉。它的声音就如黄钟大吕一样,行步端端正正,游走一定要选择地点,审视清楚而后居处,不踩踏生虫,不践踏青草,独处独行,不与别的动物同行,不会落入陷阱,更不会遭遇罗网,这种动物只有在国君圣明的时候才会出现。
以上引文中,陆机之说最有启发性。
2。振振:此二字还见于螽斯:“宜尔子孙,振振兮。”乃“振奋貌”在本篇形容高谈阔论的“公子”、趾高气扬的“公姓”、不可一世的“公族”
3。公子、公姓、公族:极具代表性的一种说法是:诸侯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孙曰公姓,诸侯曾孙以下称公族。“公孙之子,支系旁生,各自成族,总括名之公族”(程俊英诗经)。
“子”古代对男子的美称与尊称。“子”的甲骨文像一个初生婴儿形,以此作为对人的尊称或敬称,大概是因为婴儿往往会受到人们的喜爱和眷顾的原因吧。
“姓”甲骨文从女,从生会意。本义为标志家族的字。上古有姓又有氏,姓是族号,随母系,不能改变;氏是姓的分支,可以自立,能改变,即所谓“因生以赐姓,胙(赐)之土而命之氏”战国以前,只有贵族有姓,奴隶没有姓。所以,如果说“子”虽然受人尊敬但还是一介平民的话“姓”则意味着身份出现了嬗变和提升,乃是拥有姓氏的贵族了。
“族”甲骨文像旗帜下聚集众矢之状。古代往往同一家族或氏族为一战斗单位,以便保家卫国。所以“族”表示已有封地,地位较普通的贵族又有所提升,不仅有姓氏可以传承,更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为这种传承作保障。
“公”甲骨文会平分器皿中东西之意。意为:属于国家、大众或集体的。即所谓“无私”以“公”冠于“子”、“姓”、“族”前,意在强调那些峨冠博带的士大夫、贵族、诸侯们,可都是一心为人民服务、不惜自我牺牲的“公家人”呐!从而极大地增强了反讽效果。
在本篇中“公子”对应“麟之趾”“公姓”对应“麟之定”“公族”对应“麟之角”从“趾”到“定”到“角”正体现了地位由低到高的变化。所以,认为“诸侯之子曰公子,公子之孙曰公姓,诸侯曾孙以下称公族”纯属牵强附会的无稽之谈。
4。吁:表示叹气。可见于前面的卷耳:“云何吁矣!”表示气之长出。含有呼告、呼喊之意。
5。嗟:篆文从言从差,隶变后楷书写作嗟。“差”金文会用手搓麦粒之意。由此可以想见“嗟”是嘬着牙花子说出的话或发出的声响。故表示“痛惜”、“感慨”、“悲痛”、“赞美”等意。
6。“吁”与“嗟”:两者皆有叹息意。具体到本篇“吁”暗示了女主人公哭天抢地,抱怨命运不公的这么一个状态;“嗟”则暗示了女主人公咬牙切齿、满怀痛恨的这么一个状态。故前者为“怨天”后者为“尤人”也就是先是骂天,后是骂人。表明女主人公认识到所谓的“天灾人祸”人祸才是最终和最根本的原因——王公贵族才是爱人战死的罪魁祸首。
7。趾:脚也。麒麟的脚类似于马蹄,故此处“趾”不是“脚趾”之意。根据陆机毛诗草木鸟兽鱼虫疏中描述的麒麟,可以知道它“游走一定要选择地点,审视清楚而后居处,不踩踏生虫,不践踏青草,不会落入陷阱,更不会遭遇罗网”以此讥讽能人雅士们只会“君子动口不动手”能够“明哲保身”不入险地,上阵杀敌的事总是撺掇、怂恿别人去干,自己却想方设法逃避保家卫国的责任。是谓“背黑锅我来,送死你去”
8。定:甲骨文会到房中止息之意。有“安稳、宁静、平静、镇静”之意。具体到本篇,一般译者皆以为应释作“额头”可是根据何在?首先,若释作“额头”与下一句的“角”不有重复之嫌吗?其次,若释作“额头”又怎能符合“定”之安定、止息的含义呢?
因此“定”就是臀部。臀部是用来坐的,正符合“定”的止息意。可以认为通“腚”但较之“腚”含义更丰富些。其实是在嘲讽王公贵族们没有安邦定国的才能却安居高位,过着尸位素餐、安乐无虞的寄生虫生活
9。角:兽角也。但似应读作“lu”以与“族”押韵也。即:“角”通“甪(lu)”也。
“甪”是“角”的后起分化字。甲骨文和金文皆象带纹路的兽角形,与“角”的甲骨文和金文并无殊异。古今韵会举要。屋韵:“甪,兽角挺。”意为兽角挺起。但从“角”与“甪”的对比可知“角”上头从“刀”(“刀”兵也),强调其攻击性;“甪”上头从“丿”(“丿”常用以表示拉引器物或符号),意为招架,强调其防御性。麒麟有独角,且角顶端有肉,并不擅长抵触,故此处“角”应读“lu”实应为“甪”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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